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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石油开发公社2004年7月9日透露,韩国最近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的大陆架勘探石油。在中日两国就大陆架石油开发出现争议的情况下,韩国也悄悄地加入到争夺黄海大陆架石油资源的竞争行列。韩国的石油钻机伸向黄海大陆架底土,试图在那里分一杯石油之羹,由此形成了日韩向东海、黄海大陆架底土资源挺进的局面。
7月底的勘探仅是前奏
韩国到黄海大陆架勘探石油并没有像日本那样张扬。韩国的大多数媒体都没有报道这一消息,只有韩国联合通讯社作了简要报道。尽管联合通讯社的消息简短,但这件事情的本身非同小可。根据这条消息,韩国石油开发公社与韩国地质资源研究院合作, “首次在西海(即黄海)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海域距韩国全罗北道群山的直线距离为250多公里,勘探面积达11万多平方公里。
韩国石油开发公社这次租用了挪威籍的大陆架石油勘探船“Baltic”号进行钻探作业。这艘2900吨级的石油钻探船在7月底完成了有关海域的地质和地形等调查。韩国石油公社计划用这艘石油勘探船确认海底藏有石油后,即开始进行钻探调查。显然,韩国这次勘探是“动真格儿的”,不找出石油不愿收兵。
据了解,其实韩国已在海外10个国家钻探和开发石油,其中包括与越南合作在南中国海大陆架开采石油。此次韩国租用挪威勘探船进行钻探,不是没有海底石油勘探的经历,只是看上了挪威先进的大陆架前期勘查技术和设备。这也可以看到韩国对此次勘探的重视程度。
韩国为何在黄海大陆架动钻,不用说,是盯上了那里丰富的石油。韩国有资料称,黄海和东中国海大陆架的石油资源达77亿吨,很可能成为继里海之后又一个重要的石油产区。韩国石油开发公社认为,鉴于近年来中国在黄海大陆架“中国一侧”发现了丰富的油气资源,朝鲜半岛“西海大陆架韩国一侧”很可能也有石油。因此,韩国决定在黄海大陆架进行石油勘探。韩国石油开发公社透露,迄今为止,韩国对黄海大陆架基本未进行全面勘探。那么,韩国石油开发公社宣布在黄海大陆架勘探石油,就成了韩国要在黄海大陆架进行石油开发的信号。
勘探区跨过中线50多公里
根据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大陆架是大陆边缘在海底的自然延伸,大陆国家最远可拥有离海岸线350海里(约648公里)范围内的大陆架。据此,在中国主张的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中,理所当然地包括黄海大陆架和东中国海大陆架。而韩国未经中国同意在黄海大陆架上勘探石油,已损害到中国的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
同样, 目前中国在黄海和东海大陆架的主权也受到日本的严峻挑战。日本反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自然延伸”的概念,执意主张以中线或等距离方式划分大陆架。
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 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从韩国设定的海上矿区看, 目前能出产天然气的海区为东南部大陆架第六矿区一区以及第六矿区二区,不在黄海大陆架上。朝鲜半岛南部的第七矿区分别为韩国自主开发区和韩日联合开发区,其南端最远处延伸至距离半岛海岸线约700公里处,在中国钱塘江口平行线以下,明显深入中国东海大陆架;半岛西部海区和西南部海区的第一到第四矿区范围广阔,其西侧和西南侧端线普遍超过半岛与中国黄海和东海大陆架的中间线50~100公里。目前,韩国石油开发公社在黄海大陆架上进行石油勘探的海区属第二矿区。从地图上测量,韩国群山至中国山东半岛的直线距离为400公里左右,而韩方报道的这个勘探区在群山以西“250多公里”处。显然,韩国的勘探区已跨过黄海大陆架中线50多公里。
觊觎大陆架不止于黄海
东北亚地区的大陆架问题十分复杂、微妙。钓鱼岛和独岛(竹岛)问题已广为人知,而处于东中国海的一个与大陆架划分有关的暗礁却鲜为人知。
1900年,英国人驾驶商船“苏格特拉”号在东中国海中央海域“发现”了一个暗礁。随后,这个暗礁被命名为“苏格特拉暗礁” (该礁中国称为苏岩礁,1963年,我国第一艘万吨货轮“跃进”号,就是撞在这块暗礁沉没的)。离海面最浅处达4.6米的这个暗礁虽不起眼,但其所处的位置却有可能会在此后的海洋权益争议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最先看到其重要性的是日本。1938年,日本便计划在“苏格特拉暗礁”建立直径15米、高35米的钢筋水泥建筑物。但由于爆发太平洋战争,日本的计划未能实现。1951年,韩国山岳会和海军以调查国土为名,联合到“苏格特拉暗礁”进行探查,找到暗礁后,在上面铆上了“大韩民国领土依渔岛”的铜牌。1987年,韩国海洋港湾厅在“苏格特拉暗礁”设立了航海浮标。1995年,韩国又在“苏格特拉暗礁”上建起了一座高35米、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的水面建筑,将它作为一个海洋科学基地。通过这个小小的暗礁,我们可以看到,韩国所觊觎的是东中国海的大片大陆架及底土资源。
最近,日本在东海大陆架问题上挑起事端,拟向联合国申请延伸其大陆架,并计划对周边大陆架进行全面勘测。在这个时候,韩国宣布在黄海大陆架进行石油勘探并非偶然,有乘中日对大陆架争议之机实现“火中取栗”之嫌。韩国实在应当自问:韩国是否有权在离半岛西岸250多公里的黄海大陆架下钻探?
7月底的勘探仅是前奏
韩国到黄海大陆架勘探石油并没有像日本那样张扬。韩国的大多数媒体都没有报道这一消息,只有韩国联合通讯社作了简要报道。尽管联合通讯社的消息简短,但这件事情的本身非同小可。根据这条消息,韩国石油开发公社与韩国地质资源研究院合作, “首次在西海(即黄海)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海域距韩国全罗北道群山的直线距离为250多公里,勘探面积达11万多平方公里。
韩国石油开发公社这次租用了挪威籍的大陆架石油勘探船“Baltic”号进行钻探作业。这艘2900吨级的石油钻探船在7月底完成了有关海域的地质和地形等调查。韩国石油公社计划用这艘石油勘探船确认海底藏有石油后,即开始进行钻探调查。显然,韩国这次勘探是“动真格儿的”,不找出石油不愿收兵。
据了解,其实韩国已在海外10个国家钻探和开发石油,其中包括与越南合作在南中国海大陆架开采石油。此次韩国租用挪威勘探船进行钻探,不是没有海底石油勘探的经历,只是看上了挪威先进的大陆架前期勘查技术和设备。这也可以看到韩国对此次勘探的重视程度。
韩国为何在黄海大陆架动钻,不用说,是盯上了那里丰富的石油。韩国有资料称,黄海和东中国海大陆架的石油资源达77亿吨,很可能成为继里海之后又一个重要的石油产区。韩国石油开发公社认为,鉴于近年来中国在黄海大陆架“中国一侧”发现了丰富的油气资源,朝鲜半岛“西海大陆架韩国一侧”很可能也有石油。因此,韩国决定在黄海大陆架进行石油勘探。韩国石油开发公社透露,迄今为止,韩国对黄海大陆架基本未进行全面勘探。那么,韩国石油开发公社宣布在黄海大陆架勘探石油,就成了韩国要在黄海大陆架进行石油开发的信号。
勘探区跨过中线50多公里
根据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大陆架是大陆边缘在海底的自然延伸,大陆国家最远可拥有离海岸线350海里(约648公里)范围内的大陆架。据此,在中国主张的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中,理所当然地包括黄海大陆架和东中国海大陆架。而韩国未经中国同意在黄海大陆架上勘探石油,已损害到中国的海洋主权和海洋权益。
同样, 目前中国在黄海和东海大陆架的主权也受到日本的严峻挑战。日本反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自然延伸”的概念,执意主张以中线或等距离方式划分大陆架。
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 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从韩国设定的海上矿区看, 目前能出产天然气的海区为东南部大陆架第六矿区一区以及第六矿区二区,不在黄海大陆架上。朝鲜半岛南部的第七矿区分别为韩国自主开发区和韩日联合开发区,其南端最远处延伸至距离半岛海岸线约700公里处,在中国钱塘江口平行线以下,明显深入中国东海大陆架;半岛西部海区和西南部海区的第一到第四矿区范围广阔,其西侧和西南侧端线普遍超过半岛与中国黄海和东海大陆架的中间线50~100公里。目前,韩国石油开发公社在黄海大陆架上进行石油勘探的海区属第二矿区。从地图上测量,韩国群山至中国山东半岛的直线距离为400公里左右,而韩方报道的这个勘探区在群山以西“250多公里”处。显然,韩国的勘探区已跨过黄海大陆架中线50多公里。
觊觎大陆架不止于黄海
东北亚地区的大陆架问题十分复杂、微妙。钓鱼岛和独岛(竹岛)问题已广为人知,而处于东中国海的一个与大陆架划分有关的暗礁却鲜为人知。
1900年,英国人驾驶商船“苏格特拉”号在东中国海中央海域“发现”了一个暗礁。随后,这个暗礁被命名为“苏格特拉暗礁” (该礁中国称为苏岩礁,1963年,我国第一艘万吨货轮“跃进”号,就是撞在这块暗礁沉没的)。离海面最浅处达4.6米的这个暗礁虽不起眼,但其所处的位置却有可能会在此后的海洋权益争议中起举足轻重的作用。最先看到其重要性的是日本。1938年,日本便计划在“苏格特拉暗礁”建立直径15米、高35米的钢筋水泥建筑物。但由于爆发太平洋战争,日本的计划未能实现。1951年,韩国山岳会和海军以调查国土为名,联合到“苏格特拉暗礁”进行探查,找到暗礁后,在上面铆上了“大韩民国领土依渔岛”的铜牌。1987年,韩国海洋港湾厅在“苏格特拉暗礁”设立了航海浮标。1995年,韩国又在“苏格特拉暗礁”上建起了一座高35米、面积达1200多平方米的水面建筑,将它作为一个海洋科学基地。通过这个小小的暗礁,我们可以看到,韩国所觊觎的是东中国海的大片大陆架及底土资源。
最近,日本在东海大陆架问题上挑起事端,拟向联合国申请延伸其大陆架,并计划对周边大陆架进行全面勘测。在这个时候,韩国宣布在黄海大陆架进行石油勘探并非偶然,有乘中日对大陆架争议之机实现“火中取栗”之嫌。韩国实在应当自问:韩国是否有权在离半岛西岸250多公里的黄海大陆架下钻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