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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已成为我国政府部门应对日益复杂的公共法律事务工作的必然制度选择.通过考察实践中我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运行的现状,可以发现我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存在着诸如制度缺乏系统性、程序运行缺乏规范性、缺少费用标准以及缺乏对承接主体的参与激励等问题.由此,今后我国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制度建设可从设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内容、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资金预算管理机制、搭建统一的法律服务信息公共网络平台以及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进行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