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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预防化解财务风险和廉政风险,促进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不断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和资产安全完整,陕西省财政厅于今年年初出台了《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在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开展财务内控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