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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机构编制法定化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在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建设方面起着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而行政机构编制作为国家行政体制机制的基础性资源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面依法治国这一目标背景下,其法治化程度关系着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的大局。因此,新形势下以行政机构编制法定化为推进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实施依法行政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