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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惩戒服务所(Correctional Service of Canada)是加拿大联邦政府常设机构,主要由监狱、假释、社区矫正等组成,具备惩戒和服务的功能,负责对判决两年及以上的既决犯进行监禁和改造,并对有条件释放人员和在社区进行矫正的犯罪人员进行监管,其重要载体是监狱,总部设在渥太华。联邦惩戒所设国家总部和五个分区:大西洋区、魁北克区、安大略区、大草原区和太平洋区;各分区设惩戒所区总部、监狱、行政办公室、假释办公室和社区矫正中心。
加拿大惩戒所的官方称谓始于1979年4月10日,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授权成立综合监管和假释机构而得名,同时启用相应的徽标。徽标由火炬、钥匙、格言文字组成。火炬代表学习、知识和希望;钥匙寓意最终打开监狱之门;格言意指“掌握未来”。
2009年被授予所旗,旗帜为白底,上有惩戒所徽标和加拿大国旗。
惩戒所总警监由首相提名,经议会批准和任命,直接隶属于公共安全和急难防备部,并通过国会向公众报告工作。现今的总警监是安妮·凯利(女),之前担任高级副总警监。
惩戒所是加拿大刑事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犯罪人员进行合理、安全、人道和约束性的控制,以达到劝导、协助犯罪人员转变为守法公民。惩戒过程从法庭判决生效后立即开始,判处有期徒刑以后,个案管理小组开始对该案犯的犯罪性质和行为方式进行全面评估,制定详细的矫正计划,递交《案犯安全级别报告》和《惩戒计划》,依据评估结果安排案犯到不同安全级别的监狱服刑,或者假释到社区进行监管。对判处终身监禁的案犯,不管其犯罪性质和行为方式怎么样,都要至少在最高安全级别监狱关押两年。
服刑期满后,还不意味着惩戒的结束,而是由社区继续进行矫正和帮教。
个案管理小组一般由假释官、健康管理专家、志愿者及其他社会机构组成。
联邦惩戒所遵循“四不”准则:
一、不决定当事人是否触犯《刑法》及其他法典、是否构成犯罪。
二、不对犯罪人员进行判决。
三、不决定犯罪人员是否能有条件释放。
四、不监管未成年犯。
加拿大的惩戒所分为联邦政府和省(区)两级。省级惩戒的监狱所负责关押正在经历司法程序的嫌犯和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人以及未成年犯。两年以上的由联邦政府惩戒所管辖。
全国的各类监狱按照安全级别分为高中低三档。
高度安全级别监狱是针对罪行严重、有逃跑可能、严重暴力倾向、社会危害性大、须重点设防的犯人。监狱有高墙铁网,24小时持械巡逻,每天进行人身检查,戒备森严。
中度安全级别监狱是针对罪行中等、有逃跑可能、会与他人产生冲突、须中等程度设防的犯人。监狱有高墙铁网,但狱警不佩枪支,不用每天检查,住宿条件和活动区域较之高级别的要宽松,管理制度类似于高级别监狱。
低度安全级别监狱是针对逃跑可能性小、社会危害性小、暴力程度低、对他人友善、自律性强的犯人。这种监狱旨在让犯人提前接触社会,逐步适应自由生活,如即将刑满释放、假释的犯人都关押在这里。
综合类多功能监狱设安检口、接待服务大厅、会见区、高度安全级别监押区、中度安全级别监押区、低度安全级别监押区、健康中心、培训教室及车间、小礼拜堂、土著文化中心、运动区等;只有低度级别的监区有公共厨房,犯人自己做饭吃。
就业培训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手工制作、建筑、纺织、服务业;通过聘请社会上的专业人士对犯人进行培训,获得社会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做准备,同时也锻炼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精神,提高独立自主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加拿大惩戒所有关数据(截至2016年底)
联邦惩戒所共有职员18000人,包括狱警7760人、假释官1355人、医疗人员1050人等。2015~2016年每年开支约24亿美元。
联邦惩戒所总部直管43个惩戒所,其中11个综合监狱:包括两个涵盖高中低三档安全级别的监狱,9个中低度安全级别监狱;另外还有32个单一的监狱:包括6个高度安全级别、9个中度级别、5个低度级别、12个多功能的监狱(含4个康复中心、6个女子监狱)。
有91个假释官办公室、15个社区矫正中心、200多个中途住所。
在2015年和2016年度,针对每个狱犯一年的国家支出,在监狱羁押约为11.6万美元,在社区矫正约为3.1万美元。
据2015年和2016年的年度报表,联邦惩戒所的监狱平均每年管辖22872名狱犯,其中监狱关押14639人,由惩戒所监管;假释到社区矫正的有8233人。
狱犯涉案性质:20%为凶杀案,49%为性侵或其他暴力犯罪,18%为毒品类犯罪,13%为其他类。
狱犯刑期:23% 为终身监禁,23%为2~3年有期徒刑;其中681人属于特别危险级别。
在过去的十年间,脱逃事件呈下降趋势,从2006年的31起37人降至2016年的15起18人。
加拿大惩戒所的发展过程
1780年美国费城基督教公谊会宗教裁判所奠定了监狱的设置和运行的基础模式,其主要理念是隔离、勞动和宗教沉思。这对北美和欧洲的监狱发展影响很大,甚至影响到南美和亚洲。
1819年美国纽约奥本监狱建成后,开始采用奥本管理制度,亦称“沉默制”,依据的就是费城的理念,其主要做法是:犯人白天在一起劳动,晚上单独监禁;劳动时,犯人必须保持沉默,不得交谈,也不得用其他方式交流。
1835年6月1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金斯顿监狱建立,到2018年6月1日,已经183周年,是世界上持续使用时间最长的监狱之一,也是加拿大监狱系统成立起来的标志。该监狱采用的就是奥本制,起先为省级监狱,1867年英国同意加拿大获得自治领地位的《英属北美法案》颁布后,此监狱收归联邦政府直管。该狱为高度安全级别设防的监狱,可容纳犯人564人。1990年被加拿大列为“国家历史遗迹”,2013年9月30日正式关闭,随后作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 金斯顿监狱投入使用之后的12年间,联邦政府相继建立了圣文生监狱、魁北克監狱等著名的监狱。这些监狱采用的共同体制是狱犯白天生产劳动,晚上分开羁押,全天候保持沉默的方式。不实行假释,采取直接减刑制,表现好的狱犯每月可获得减刑三天的奖励。
1930年经济危机时期,加拿大发生了一系列暴乱和罢工,监狱在押人员激增,于是政府当局的工作重心转到犯罪预防和刑满释放犯的再就业工作上,对狱政系统进行了系列改革,监狱采用严格的条规,但同时也更人性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狱犯数量大幅度下降,监狱人口密度过低,反而造成监狱骚乱频发。于是监狱引进了职业教育这一做法,增加狱犯的培训机会,提高刑满释放后的再就业能力。同时聘用更多的专业人士进入监狱工作,比如说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犯罪学家等,提高管理能力。
1959年,加拿大成立全国假释裁决委员会,以假释代替原来实行的离监劳动改造制度,不再出具“离监票”。到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筹划开展监狱和假释合并的运动。1979年正式合并,取名“加拿大惩戒服务所”,融合了原来监狱、假释和社区矫正、帮教等方面的职责,依据联邦法律《惩戒及有条件释放法》及其实施细则《惩戒及有条件释放条例》的授权履职。
惩戒所成立以后,如何使狱犯平稳、有效地回归社会,是惩戒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入监人数暴增,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工作跟不上,改革势在必行。于是惩戒所实施了“警察——假释联动机制”,也叫社区矫正联络员项目。2006~2007年,在16个点拨款试运行,后在全国推广。这个项目要求警察加入惩戒所矫正办公室,直接协助假释官进行工作,特别是针对那些高危狱犯转入社区的过渡时期,以增加公众安全感。高危刑满释放犯回归社会之际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如面对原犯罪时的当事人产生的尴尬、犯罪团伙的诱惑、物质缺乏等个体和社会各方面的挑战。高峰期曾经出现过释放三年之内,竟然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刑满释放犯再次被逮捕的现象,这就说明监禁不是唯一的方法。当局对此非常重视,要求假释官密切关注刑满释放犯回归社会的最初一个月,这个关键时期要求假释执行官做到“面对面”地接触刑满释放犯,消除各种隐患。
加拿大的社区矫正的做法在刑罚执行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既节省监禁成本,又让狱犯提前适应社会,减低再犯率。这也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管理趋势。
现今,联邦惩戒所管辖的对象中,有40%在社区矫正;省和地区管辖的对象中,有80%在社区矫正。加拿大社区矫正适用的对象主要是缓刑和假释人员,执行的方式有监督、家中监禁、电子监控、中途住所等。所谓中途住所是指吸毒犯或狱犯在刑满释放前,重返社会的教习所;为精神病患者或吸毒成瘾者设立的重返社会训练所;中途住所系社区帮教工作的重要载体之一,或称感化院。
惩戒所非常注重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如200多个社区中途住所就是由非政府组织经营的,提供住宿、24小时监管、咨询、培训等,有效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区。
对惩戒所现行制度的批评意见
对现行的惩戒方式也存在着很多不同意见,特别是针对狱犯实行“定额制”的释放。前地区检察官、加拿大警察协会的执行主席斯科特·纽瓦克,现任安大略省司法厅受害者办公室特别顾问。他尖锐地指出,加拿大的惩戒系统已经失控,有理由相信会陷入混乱。
他说现今的惩戒制度变成了一股强大的推力,把犯罪分子推出监狱走向社会,这就是所谓的“回归社会工程”。显然假释比羁押节省很多经费,但是有“削足适履”之嫌,为了假释而轻判。他获取了很多备忘录、会议记录、内参等,发现当局的目标竟然是监狱羁押与社区假释五五分。
分管惩戒所的司法部副部长劳伦斯·麦考利矢口否认有什么“定额制”,说如果谁有设置定额的想法,那他肯定是忘记了征求部长的同意。说完这段话不久,他就辞职了,公众安全部影子部长韦恩·伊斯特尔接替了他的位置。
有报告显示,现今假释执行官的负担过重,按计划是每名假释官负责监管18名假释犯,而事实是负担了40名假释犯,很多监管和帮教工作流于形式。
警方对惩戒方式也颇有微词,因为大量的假释人员在假释期内重新犯罪被逮捕,但是不久又被假释出来,有些犯罪分子在八个月内竟然三进三出。
但总体看来,加拿大的惩戒系统高效而且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特别是低度安全级别监狱的设置以及假释制度的推广,与社会完美接轨,处处体现人性化管理,在世界上影响很大。
加拿大惩戒所的官方称谓始于1979年4月10日,由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授权成立综合监管和假释机构而得名,同时启用相应的徽标。徽标由火炬、钥匙、格言文字组成。火炬代表学习、知识和希望;钥匙寓意最终打开监狱之门;格言意指“掌握未来”。
2009年被授予所旗,旗帜为白底,上有惩戒所徽标和加拿大国旗。
惩戒所总警监由首相提名,经议会批准和任命,直接隶属于公共安全和急难防备部,并通过国会向公众报告工作。现今的总警监是安妮·凯利(女),之前担任高级副总警监。
惩戒所是加拿大刑事司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对犯罪人员进行合理、安全、人道和约束性的控制,以达到劝导、协助犯罪人员转变为守法公民。惩戒过程从法庭判决生效后立即开始,判处有期徒刑以后,个案管理小组开始对该案犯的犯罪性质和行为方式进行全面评估,制定详细的矫正计划,递交《案犯安全级别报告》和《惩戒计划》,依据评估结果安排案犯到不同安全级别的监狱服刑,或者假释到社区进行监管。对判处终身监禁的案犯,不管其犯罪性质和行为方式怎么样,都要至少在最高安全级别监狱关押两年。
服刑期满后,还不意味着惩戒的结束,而是由社区继续进行矫正和帮教。
个案管理小组一般由假释官、健康管理专家、志愿者及其他社会机构组成。
联邦惩戒所遵循“四不”准则:
一、不决定当事人是否触犯《刑法》及其他法典、是否构成犯罪。
二、不对犯罪人员进行判决。
三、不决定犯罪人员是否能有条件释放。
四、不监管未成年犯。
加拿大的惩戒所分为联邦政府和省(区)两级。省级惩戒的监狱所负责关押正在经历司法程序的嫌犯和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人以及未成年犯。两年以上的由联邦政府惩戒所管辖。
全国的各类监狱按照安全级别分为高中低三档。
高度安全级别监狱是针对罪行严重、有逃跑可能、严重暴力倾向、社会危害性大、须重点设防的犯人。监狱有高墙铁网,24小时持械巡逻,每天进行人身检查,戒备森严。
中度安全级别监狱是针对罪行中等、有逃跑可能、会与他人产生冲突、须中等程度设防的犯人。监狱有高墙铁网,但狱警不佩枪支,不用每天检查,住宿条件和活动区域较之高级别的要宽松,管理制度类似于高级别监狱。
低度安全级别监狱是针对逃跑可能性小、社会危害性小、暴力程度低、对他人友善、自律性强的犯人。这种监狱旨在让犯人提前接触社会,逐步适应自由生活,如即将刑满释放、假释的犯人都关押在这里。
综合类多功能监狱设安检口、接待服务大厅、会见区、高度安全级别监押区、中度安全级别监押区、低度安全级别监押区、健康中心、培训教室及车间、小礼拜堂、土著文化中心、运动区等;只有低度级别的监区有公共厨房,犯人自己做饭吃。
就业培训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手工制作、建筑、纺织、服务业;通过聘请社会上的专业人士对犯人进行培训,获得社会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为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做准备,同时也锻炼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精神,提高独立自主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加拿大惩戒所有关数据(截至2016年底)
联邦惩戒所共有职员18000人,包括狱警7760人、假释官1355人、医疗人员1050人等。2015~2016年每年开支约24亿美元。
联邦惩戒所总部直管43个惩戒所,其中11个综合监狱:包括两个涵盖高中低三档安全级别的监狱,9个中低度安全级别监狱;另外还有32个单一的监狱:包括6个高度安全级别、9个中度级别、5个低度级别、12个多功能的监狱(含4个康复中心、6个女子监狱)。
有91个假释官办公室、15个社区矫正中心、200多个中途住所。
在2015年和2016年度,针对每个狱犯一年的国家支出,在监狱羁押约为11.6万美元,在社区矫正约为3.1万美元。
据2015年和2016年的年度报表,联邦惩戒所的监狱平均每年管辖22872名狱犯,其中监狱关押14639人,由惩戒所监管;假释到社区矫正的有8233人。
狱犯涉案性质:20%为凶杀案,49%为性侵或其他暴力犯罪,18%为毒品类犯罪,13%为其他类。
狱犯刑期:23% 为终身监禁,23%为2~3年有期徒刑;其中681人属于特别危险级别。
在过去的十年间,脱逃事件呈下降趋势,从2006年的31起37人降至2016年的15起18人。
加拿大惩戒所的发展过程
1780年美国费城基督教公谊会宗教裁判所奠定了监狱的设置和运行的基础模式,其主要理念是隔离、勞动和宗教沉思。这对北美和欧洲的监狱发展影响很大,甚至影响到南美和亚洲。
1819年美国纽约奥本监狱建成后,开始采用奥本管理制度,亦称“沉默制”,依据的就是费城的理念,其主要做法是:犯人白天在一起劳动,晚上单独监禁;劳动时,犯人必须保持沉默,不得交谈,也不得用其他方式交流。
1835年6月1日,加拿大安大略省金斯顿监狱建立,到2018年6月1日,已经183周年,是世界上持续使用时间最长的监狱之一,也是加拿大监狱系统成立起来的标志。该监狱采用的就是奥本制,起先为省级监狱,1867年英国同意加拿大获得自治领地位的《英属北美法案》颁布后,此监狱收归联邦政府直管。该狱为高度安全级别设防的监狱,可容纳犯人564人。1990年被加拿大列为“国家历史遗迹”,2013年9月30日正式关闭,随后作为旅游景点对外开放。 金斯顿监狱投入使用之后的12年间,联邦政府相继建立了圣文生监狱、魁北克監狱等著名的监狱。这些监狱采用的共同体制是狱犯白天生产劳动,晚上分开羁押,全天候保持沉默的方式。不实行假释,采取直接减刑制,表现好的狱犯每月可获得减刑三天的奖励。
1930年经济危机时期,加拿大发生了一系列暴乱和罢工,监狱在押人员激增,于是政府当局的工作重心转到犯罪预防和刑满释放犯的再就业工作上,对狱政系统进行了系列改革,监狱采用严格的条规,但同时也更人性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狱犯数量大幅度下降,监狱人口密度过低,反而造成监狱骚乱频发。于是监狱引进了职业教育这一做法,增加狱犯的培训机会,提高刑满释放后的再就业能力。同时聘用更多的专业人士进入监狱工作,比如说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犯罪学家等,提高管理能力。
1959年,加拿大成立全国假释裁决委员会,以假释代替原来实行的离监劳动改造制度,不再出具“离监票”。到20世纪70年代,加拿大筹划开展监狱和假释合并的运动。1979年正式合并,取名“加拿大惩戒服务所”,融合了原来监狱、假释和社区矫正、帮教等方面的职责,依据联邦法律《惩戒及有条件释放法》及其实施细则《惩戒及有条件释放条例》的授权履职。
惩戒所成立以后,如何使狱犯平稳、有效地回归社会,是惩戒所面临的重大挑战,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入监人数暴增,刑满释放后的安置工作跟不上,改革势在必行。于是惩戒所实施了“警察——假释联动机制”,也叫社区矫正联络员项目。2006~2007年,在16个点拨款试运行,后在全国推广。这个项目要求警察加入惩戒所矫正办公室,直接协助假释官进行工作,特别是针对那些高危狱犯转入社区的过渡时期,以增加公众安全感。高危刑满释放犯回归社会之际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如面对原犯罪时的当事人产生的尴尬、犯罪团伙的诱惑、物质缺乏等个体和社会各方面的挑战。高峰期曾经出现过释放三年之内,竟然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刑满释放犯再次被逮捕的现象,这就说明监禁不是唯一的方法。当局对此非常重视,要求假释官密切关注刑满释放犯回归社会的最初一个月,这个关键时期要求假释执行官做到“面对面”地接触刑满释放犯,消除各种隐患。
加拿大的社区矫正的做法在刑罚执行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既节省监禁成本,又让狱犯提前适应社会,减低再犯率。这也是目前国际上比较流行的管理趋势。
现今,联邦惩戒所管辖的对象中,有40%在社区矫正;省和地区管辖的对象中,有80%在社区矫正。加拿大社区矫正适用的对象主要是缓刑和假释人员,执行的方式有监督、家中监禁、电子监控、中途住所等。所谓中途住所是指吸毒犯或狱犯在刑满释放前,重返社会的教习所;为精神病患者或吸毒成瘾者设立的重返社会训练所;中途住所系社区帮教工作的重要载体之一,或称感化院。
惩戒所非常注重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如200多个社区中途住所就是由非政府组织经营的,提供住宿、24小时监管、咨询、培训等,有效地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融入社区。
对惩戒所现行制度的批评意见
对现行的惩戒方式也存在着很多不同意见,特别是针对狱犯实行“定额制”的释放。前地区检察官、加拿大警察协会的执行主席斯科特·纽瓦克,现任安大略省司法厅受害者办公室特别顾问。他尖锐地指出,加拿大的惩戒系统已经失控,有理由相信会陷入混乱。
他说现今的惩戒制度变成了一股强大的推力,把犯罪分子推出监狱走向社会,这就是所谓的“回归社会工程”。显然假释比羁押节省很多经费,但是有“削足适履”之嫌,为了假释而轻判。他获取了很多备忘录、会议记录、内参等,发现当局的目标竟然是监狱羁押与社区假释五五分。
分管惩戒所的司法部副部长劳伦斯·麦考利矢口否认有什么“定额制”,说如果谁有设置定额的想法,那他肯定是忘记了征求部长的同意。说完这段话不久,他就辞职了,公众安全部影子部长韦恩·伊斯特尔接替了他的位置。
有报告显示,现今假释执行官的负担过重,按计划是每名假释官负责监管18名假释犯,而事实是负担了40名假释犯,很多监管和帮教工作流于形式。
警方对惩戒方式也颇有微词,因为大量的假释人员在假释期内重新犯罪被逮捕,但是不久又被假释出来,有些犯罪分子在八个月内竟然三进三出。
但总体看来,加拿大的惩戒系统高效而且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特别是低度安全级别监狱的设置以及假释制度的推广,与社会完美接轨,处处体现人性化管理,在世界上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