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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杂志今年5月末刊登的年度问卷调查显示,欧洲专利局(EPO)在专利服务与质量两方面位居全球五大专利局榜首。值得注意的是,自《知识产权管理》杂志于2010年开始这种调查以来,欧洲专利局已经连续六年高居榜首。
2016年《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调查问卷在800多名专利专业人士中展开。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管理》杂志的读者可分为三个群体:
——私人执业的律师和专利代理人
——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
——非专利实体机构的高管。
这些读者回答的问题涉及到全球五大知识产权局工作的各个方面。五大知识产权局包括: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標局(USPTO)、日本专利局(JPO)、韩国专利局(KI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
根据上述三组受访者的回答,在全球五大专利局之中,欧洲专利局的服务与质量最好。
在回应调查的受访者中,有94%的私人执业律师和专利代理人、92%的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和92%的非专利实体机构高管都认为,欧洲专利局所授专利的质量“优质”、“非常好”或者“好”。
同时,在回应调查的这些受访者中,有19%的私人执业律师和专利代理人、15%的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还表示,在过去的一年中,欧洲专利局的专利质量实现了进一步的提升。
对于欧洲专利局所提供的服务,上述三组受访者认为“优质”、“非常好”或者“好”的比例较去年均有所提升。相比之下,多达90%的私人执业律师和专利代理人认为,欧洲专利局的服务质量“优质”、“非常好”或者“好”。
上述调查清楚地表明,欧洲专利局最近推进的质量与服务双提升计划已经硕果累累。事实上,欧洲专利局的整个专利授予流程已经通过ISO 9001认证,并将于2017年更新这项认证。此外,欧洲专利局还采用了改进版且不断升级的电子工具,由于该电子工具的方便性和高效率,用户满意度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不过,更加重要的是,欧洲专利局最近还落实了“检索早期确认计划新规”。根据欧洲专利局在今年6月发布的2016年统计数据,自2015年以来,从提出申请到发布检索报告所需的平均时间已经从5.5个月缩短到5.1个月。同时,欧洲专利局正致力于将提交审查请求到决定授予专利之间的平均时间,从23个月缩短到12个月。2015年以来,异议程序的平均时间也从26.1个月缩短到24.8个月。最后,从请求加速审查到EPO发出下一份通知书之间的平均时间也从2015年的3.4个月缩短到2016年的3.1个月,再缩短到2017年3月1日为止的2.8个月(根据加速审查程序要求,自申请人提出最新要求之日起,欧洲专利局应当在3个月发出全部通知书)。
毫无疑问,欧洲专利局正在不断努力,满足用户的业务需求,以便高效而快速地为专利提供公平保护。
翻译:袁仁辉
2016年《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调查问卷在800多名专利专业人士中展开。具体来说,《知识产权管理》杂志的读者可分为三个群体:
——私人执业的律师和专利代理人
——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
——非专利实体机构的高管。
这些读者回答的问题涉及到全球五大知识产权局工作的各个方面。五大知识产权局包括: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標局(USPTO)、日本专利局(JPO)、韩国专利局(KIPO)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
根据上述三组受访者的回答,在全球五大专利局之中,欧洲专利局的服务与质量最好。
在回应调查的受访者中,有94%的私人执业律师和专利代理人、92%的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和92%的非专利实体机构高管都认为,欧洲专利局所授专利的质量“优质”、“非常好”或者“好”。
同时,在回应调查的这些受访者中,有19%的私人执业律师和专利代理人、15%的企业知识产权经理人还表示,在过去的一年中,欧洲专利局的专利质量实现了进一步的提升。
对于欧洲专利局所提供的服务,上述三组受访者认为“优质”、“非常好”或者“好”的比例较去年均有所提升。相比之下,多达90%的私人执业律师和专利代理人认为,欧洲专利局的服务质量“优质”、“非常好”或者“好”。
上述调查清楚地表明,欧洲专利局最近推进的质量与服务双提升计划已经硕果累累。事实上,欧洲专利局的整个专利授予流程已经通过ISO 9001认证,并将于2017年更新这项认证。此外,欧洲专利局还采用了改进版且不断升级的电子工具,由于该电子工具的方便性和高效率,用户满意度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不过,更加重要的是,欧洲专利局最近还落实了“检索早期确认计划新规”。根据欧洲专利局在今年6月发布的2016年统计数据,自2015年以来,从提出申请到发布检索报告所需的平均时间已经从5.5个月缩短到5.1个月。同时,欧洲专利局正致力于将提交审查请求到决定授予专利之间的平均时间,从23个月缩短到12个月。2015年以来,异议程序的平均时间也从26.1个月缩短到24.8个月。最后,从请求加速审查到EPO发出下一份通知书之间的平均时间也从2015年的3.4个月缩短到2016年的3.1个月,再缩短到2017年3月1日为止的2.8个月(根据加速审查程序要求,自申请人提出最新要求之日起,欧洲专利局应当在3个月发出全部通知书)。
毫无疑问,欧洲专利局正在不断努力,满足用户的业务需求,以便高效而快速地为专利提供公平保护。
翻译:袁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