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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将存量房网签备案、资金监管业务与房屋交易、税收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业务深度融合,形成“大一窗”新模式。3月29日,在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窗口先试先行,实现了“一套资料申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流程办理、一套系统审批、一次即可办成”。下一步,“大一窗”改革将由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向市区其他大厅逐步推广实施,深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1 一套资料申报
住房保障、资源规划、税务三部门,结合各自业务事项,梳理“联办”业务的办事要件,实现一套材料申请。按照业务数据无条件共享,有条件使用的原则,通过数据共享,减少了婚姻证明、个人住房权属信息表及核税“调档"的相关材料。住房保障部门网签备案信息和历史档案影像、税务部门完税信息、资源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了实时互通共享。
2 一个窗口受理
2.1 强化咨询功能,实现分类咨询和综合咨询有机结合
申请人网上预约成功后,可前往咨询导办台先由咨询人员进行辅导,对于不涉及多个部门业务的,由所涉及部门进行辅导;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业务,按需由涉及部门专业咨询人员共同辅导。
2.2 一窗受理
优化窗口人员配置,推行“综合受理”一套材料申报。窗口由1名综合受理人员一窗受理,呼叫器设置在综合受理人员处。综合受理人员通过广播(或LED滚动屏幕、微信提示等多种手段)呼叫后,申请人持号从等待区进入受理区,前往窗口办理。
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给综合受理人员,并按业务办理需求选择以下三种相应的业务办理模式。
一是“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税收+不动产登记”存量房转移业务办理模式。
(1)对于未办理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的转移登记业务,受理人员按照收件材料清单收取办理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税收、不动产登记的全部资料,复印一套用于后台流转和存档。
(2)综合受理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房地信息核查和必要的询问程序,引导群众办理网签合同及资金监管业务。
(3)后台网签备案人员、资金监管协议核验人员、税务人员根据资料复印件和大数据共享信息进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核税工作。
(4)综合受理人员接收到网签备案通过和核税信息后,引导群众现场办理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完成后,将受理凭证、收费凭证和生成的电子税票打印给群众。网签备案未通过的,网签备案人员通过系统标注不予备案原因,由受理人员退件。
(5)受理工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受理信息推送至住房保障和资源规划部门完成后续审核等工作。
二是“税收+不动产登记”转移业务办理模式。
(1)已完成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的,综合受理人员根据共享的网签备案信息和收件材料清单收取税收和不动产登记的全部资料,进行身份核验、房地信息核查工作和必要的询问程序,引导群众办理后续业务。
(2)税务人员根据资料复印件和共享网签备案信息进行核税工作(此环节发号人员可以引导群众进行网上办税)。
(3)综合受理人员接收到核税信息后,引导群众现场办理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完成后,将受理凭证、收费凭证和生成的电子税票打印给群众。
(4)受理工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受理信息自动推送至住房保障和资源规划部门完成后续审核等工作。
三是“不动产登记”转移业务办理模式。
(1)已完成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缴税的,综合受理人员根据共享的网签备案信息和缴税信息,收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的全部资料,并进行身份核验、房地信息核查工作和必要的询问程序。
(2)综合受理人员受理完成后,受理信息推送至住房保障和资源规划部门完成后续审核等工作。
2.3 并行办理
(1)实现并联审核,信息共享共用,切实提高审核效率。后台审核环节由住房保障、资源规划各自的审核岗位人员完成。综合受理岗位完成受理程序后,纸质材料及时传递至后台各并联审核小组。
(2)网签备案岗位负责存量房网签备案管理工作,生成《合同备案信息摘要》。
(3)资金监管协议核验岗位负责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核验工作,审核无误后向银行发送资金监管协议并进行监管资金代扣。
(4)房屋交易审核岗位核对申请交易的房屋与房屋楼盘表、不动产登记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查询房屋是否符合交易条件;记载楼盘表、签署审核意见,将交易审核信息推送至信息共享平台;经审核需进一步补充材料或不予办理的,按照“一窗受理”模式下返退件制度执行。
(5)资源规划审核岗位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要求办理。
3 一个流程办理
综合受理岗位完成受理程序后,根据受理情况合理分配受理卷宗,及时传递至后台各并联审核小组。住房保障审核人员和资源规划审核人员依据受理资料、税务部门推送的完税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完成审核,将各自审核结果实时推送至共享平台,最后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将其记载登记簿并转入缮证环节。
4 一套系统审批
住房保障部门将存量房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系统打通。在“一窗受理”窗口办理的业务,通过“一窗受理”系统跳转至住房保障“存量房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系统办理网签监管業务,业务数据储存在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器。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协议核验、房屋交易审核职能不变,属住建部门。不在“一窗受理”窗口办理存量房网签监管业务的,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前置网签端口、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掌上办”,办理网签监管业务。
5 一次即可办成
通过梳理住房保障、资源规划、税务三部门办事要件、办事流程,反复调研论证、方案修订、人员培训、实操推演,在确保房屋交易登记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足功夫,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当场办、当天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
〔2020〕2号)和《郑州市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一件事”工作流程、职责及收件材料清单的通知》(郑自然资文〔2021〕229号)要求,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税收、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当天办结”。
作者简介:张毅、郭松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1 一套资料申报
住房保障、资源规划、税务三部门,结合各自业务事项,梳理“联办”业务的办事要件,实现一套材料申请。按照业务数据无条件共享,有条件使用的原则,通过数据共享,减少了婚姻证明、个人住房权属信息表及核税“调档"的相关材料。住房保障部门网签备案信息和历史档案影像、税务部门完税信息、资源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了实时互通共享。
2 一个窗口受理
2.1 强化咨询功能,实现分类咨询和综合咨询有机结合
申请人网上预约成功后,可前往咨询导办台先由咨询人员进行辅导,对于不涉及多个部门业务的,由所涉及部门进行辅导;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业务,按需由涉及部门专业咨询人员共同辅导。
2.2 一窗受理
优化窗口人员配置,推行“综合受理”一套材料申报。窗口由1名综合受理人员一窗受理,呼叫器设置在综合受理人员处。综合受理人员通过广播(或LED滚动屏幕、微信提示等多种手段)呼叫后,申请人持号从等待区进入受理区,前往窗口办理。
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给综合受理人员,并按业务办理需求选择以下三种相应的业务办理模式。
一是“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税收+不动产登记”存量房转移业务办理模式。
(1)对于未办理网签备案及资金监管的转移登记业务,受理人员按照收件材料清单收取办理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税收、不动产登记的全部资料,复印一套用于后台流转和存档。
(2)综合受理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房地信息核查和必要的询问程序,引导群众办理网签合同及资金监管业务。
(3)后台网签备案人员、资金监管协议核验人员、税务人员根据资料复印件和大数据共享信息进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核税工作。
(4)综合受理人员接收到网签备案通过和核税信息后,引导群众现场办理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完成后,将受理凭证、收费凭证和生成的电子税票打印给群众。网签备案未通过的,网签备案人员通过系统标注不予备案原因,由受理人员退件。
(5)受理工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受理信息推送至住房保障和资源规划部门完成后续审核等工作。
二是“税收+不动产登记”转移业务办理模式。
(1)已完成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的,综合受理人员根据共享的网签备案信息和收件材料清单收取税收和不动产登记的全部资料,进行身份核验、房地信息核查工作和必要的询问程序,引导群众办理后续业务。
(2)税务人员根据资料复印件和共享网签备案信息进行核税工作(此环节发号人员可以引导群众进行网上办税)。
(3)综合受理人员接收到核税信息后,引导群众现场办理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完成后,将受理凭证、收费凭证和生成的电子税票打印给群众。
(4)受理工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将完税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受理信息自动推送至住房保障和资源规划部门完成后续审核等工作。
三是“不动产登记”转移业务办理模式。
(1)已完成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缴税的,综合受理人员根据共享的网签备案信息和缴税信息,收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的全部资料,并进行身份核验、房地信息核查工作和必要的询问程序。
(2)综合受理人员受理完成后,受理信息推送至住房保障和资源规划部门完成后续审核等工作。
2.3 并行办理
(1)实现并联审核,信息共享共用,切实提高审核效率。后台审核环节由住房保障、资源规划各自的审核岗位人员完成。综合受理岗位完成受理程序后,纸质材料及时传递至后台各并联审核小组。
(2)网签备案岗位负责存量房网签备案管理工作,生成《合同备案信息摘要》。
(3)资金监管协议核验岗位负责存量房资金监管协议核验工作,审核无误后向银行发送资金监管协议并进行监管资金代扣。
(4)房屋交易审核岗位核对申请交易的房屋与房屋楼盘表、不动产登记信息记载是否一致;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查询房屋是否符合交易条件;记载楼盘表、签署审核意见,将交易审核信息推送至信息共享平台;经审核需进一步补充材料或不予办理的,按照“一窗受理”模式下返退件制度执行。
(5)资源规划审核岗位按照不动产登记相关要求办理。
3 一个流程办理
综合受理岗位完成受理程序后,根据受理情况合理分配受理卷宗,及时传递至后台各并联审核小组。住房保障审核人员和资源规划审核人员依据受理资料、税务部门推送的完税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完成审核,将各自审核结果实时推送至共享平台,最后资源规划工作人员将其记载登记簿并转入缮证环节。
4 一套系统审批
住房保障部门将存量房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业务系统与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系统打通。在“一窗受理”窗口办理的业务,通过“一窗受理”系统跳转至住房保障“存量房网签备案和资金监管”系统办理网签监管業务,业务数据储存在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器。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协议核验、房屋交易审核职能不变,属住建部门。不在“一窗受理”窗口办理存量房网签监管业务的,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前置网签端口、河南省政务服务网、郑好办App“掌上办”,办理网签监管业务。
5 一次即可办成
通过梳理住房保障、资源规划、税务三部门办事要件、办事流程,反复调研论证、方案修订、人员培训、实操推演,在确保房屋交易登记安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下足功夫,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当场办、当天办”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
〔2020〕2号)和《郑州市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不动产一件事”工作流程、职责及收件材料清单的通知》(郑自然资文〔2021〕229号)要求,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税收、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当天办结”。
作者简介:张毅、郭松山,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