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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机制。湖北要求,各地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中,市(州)中心城区生均拨款每学年不低于1200元,4个集中连片贫困山区县(市、区)不低于800元,其他地区不低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