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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是酒的故乡,也是酒文化的发源地,是世界上酿酒最早的国家之一。酒的酿造,在我国已有相当悠久的历史。在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中,酒与文化的发展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尽管在中国古代,很多王朝都曾经颁布限制饮酒的禁令,但这丝毫没有阻碍其发展的步伐,这是为什么呢?本文就从周代禁酒以及酒在周朝的作用做以分析。
【关键词】酒;周朝
周人认为,酿酒饮酒有诸多弊端。一、费粮,酿酒主要原料是粮食,“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这在战乱刚刚结束,农业生产遭严重破坏的周代,酿酒与粮食紧缺所构成的矛盾尤其尖锐;二、易误事,“酒,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禹尝久而美遂疏”,这也就是说饮酒尤其是过度饮酒是导致是非吉凶的原因之一;三、违礼,喝醉酒之后,往往醉态百出,丑态毕露:“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乱我笾豆,屡舞僛僛”,这在崇尚礼节的周代是万万不准许的;四、亡国因素之一,周人认为过度酗酒是国家灭亡的原意之一,诸如前朝商纣君臣过度酗酒而“天降丧于殷”。
鉴于以上种种因素,周代对酒的限制相当严厉。特别在周公辅政之后,颁布了《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饮惟祀,德将无醉”把限制饮酒明文规定下来。但是,周代统治者只是对饮酒范围等方面做了限制,而并没有把酒给禁绝。比如《酒诰》之中,在祭祀、孝敬父母全家欢乐、岁末丰收庆祝等方面是可以饮酒的:“饮惟祀”,即只有在祭祀的时候可以饮酒;孝敬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即孝敬父母,使父母高兴了可以饮酒。可见,在周人的生活中,酒仍旧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酒在周代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酒在周代的政治生活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主要体现在祭祀神灵、宣扬等级思想、恩泽百姓笼络民心的方面。周代统治者通过酒以及酒礼在这些方面的作用从而更好的达到其维护统治地位,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一)酒是周人敬天保民、祭祀始祖必备的物品之一,是用来沟通天人思想的重要手段。
商周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科技水平比较落后,周人认为人死之后,其灵魂仍然存在并且会影响到人世间的事情。为了表示对天神的尊敬并且寻得上天对黎民的庇护,周人每年都会举行各式各样的宗庙祭祀。“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以为醴酪齐盛。于是乎取之,敬之至也。”这里的“醴”就是一种甜酒。这种甜酒,就是周人在祭祀神灵之中所必不可少的祭品之一。对于酒作为祭祀用的祭品,朱翼中在《北山酒经·酒源》曾写道:“昔先王诰庶邦庶士无彝酒,又曰祀兹酒,言天之命民作酒,惟祀而已。”
周代统治者对于祭祀所使用的酒水质量要求是十分高的。一般而言,祭祀用酒最高质量的酒是“清酒”,即“祭以清酒”。对于清酒,周人有两种看法的,一是《礼记·内则》认为酒澄久而清;而《周礼注疏·酒正》认为清酒“冬酿接夏而成”,比“久酿乃熟”的昔酒酿造时间要更长。尽管看法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认为清酒是当时最上等的美酒,用这样的酒敬神,自然能让神灵满意了。
由此可见,酒是周人敬天保民、祭祀始祖必备的物品之一,是用来沟通天人思想的重要手段。
(二)周代统治者利用酒来宣扬等级思想。
周代是一个十分讲究礼法的朝代,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划分,这是当时统治者各个阶层必须严格恪守不可僭越的。《论语·八佾篇》中“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孔子对于“八佾舞于庭”的态度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其中佾是指奏乐舞蹈的行列,也是表示社会地位的乐舞等级、规格。各级统治者必须严格的恪守自己的等级规格,如果僭越,孔子对此是非常痛恨的。相对于乐舞而言,酒以及其礼仪对于维护周朝的等级思想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周代统治者用酒来恩泽百姓、笼络民心以达到统治稳定的目的。
周代的百姓喜欢酒并且把酒作为日常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饮料之一。《礼记·内则》中记载了周人比较喜爱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八种饮料,其中就包括稻醴、黍醴和梁醴三种,而这里的醴就是我们所说的甜酒。周人不仅仅喜欢喝酒,更爱好酗酒并且以之为荣。《诗经·郑风·叔于田》中就有因巷道无人饮酒胜过阿叔而称阿叔“洵美且好”的赞歌。
可见,在“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保民思想盛行的周代,酒,恰恰成为了这种保民思想的最有利的物证之一。不仅如此。酒也在一定程度上以飨民欲,缓和了“或以其酒,(或)不以其浆”的阶级矛盾。在这种民风之下,周统治者不可能从根源上禁绝饮酒,为了不激起民愤更为了稳定统治秩序,周代统治者也不得不处于“食节时事,民咸安其居”的考虑,每年举行各种类型的乡饮。其中以党正年终蜡祭与民群饮最为盛大。是时,百姓们“路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一国之人皆狂未知其乐也”。除此之外,周王祭祀宗庙后,一般会对同行的公卿诸侯大夫进行“劳酒”,以示慰劳。而对于宿卫王宫的武士,更是用“共其酒,无酌数”来加以恩宠。
二、酒在周人日常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酒以及酒礼除了在周人的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外,在日常的周人社会生活等方面也就有不可或缺的影响。比如,酒可以激发人们的斗志,在周代战争前起到增强士气的作用:“勾践思刷会稽之耻,欲士之致死力,得酒则流之于江,与之同醉。”;又如,酒可以麻醉人的思想,周人借酒消愁从而忘记痛苦忧愁:“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再如,酒可以治病,从马王堆汉墓中发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五十二病方》更是有不少药酒的记载。除这些方面以外,酒在周人生活或者说整个中国文化内有一个极为重要的作用,那就是:酒是协调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周人认为,要想使客人满意,待客显得热情,宴会显得丰盛,必备的条件之一是宴席之上必须有酒,即“待人礼衰曰醴酒不设。”正所谓“酒食者,所以令欢也”。而事实上,酒可以使人兴奋,确实有利于活跃宴会的气氛。古人宴会常常举行一系列的活动,诸如行酒令、投壶之类的小竞赛。这个时候,酒就成为了赏罚的工具。在《礼记·投壶》中就有描写胜方罚败方饮酒以及败方给胜方斟酒庆贺的热闹场面。这样一来,那些繁文缛节都被抛弃到九霄云外。宾主尽庆,关系更加融洽。正所谓“酒桌之上无大小”,一定程度上也恰恰反应了周礼所提倡的“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和“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可见,酒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际手段在此时已经产生了。
综上所述,酒在周人的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酒以及酒礼在维持周王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丰富周人生活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酒成为周人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在统治阶级王公贵族之中,更是“厌厌夜饮,不醉无归。”而周天子,更是饮酒不限。《诗经·小雅·吉日》中曾描写过周宣王打猎后,“以御宾客,且以酌醴”的盛大场面。
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尽管酿酒饮酒有费粮、误事、违礼、伤身等诸多弊端,但是其在维持社会秩序、活跃人与人之间交际等诸多方面让具有重要的作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正因为如此,周代设有酒正、酒人、浆人等相关官职和相关专业人才。也正是因为如此,酒以及酒文化才能绵延至今,丰富了中国老百姓的日常饮食和中国的传统文化,为古老的华夏文明增添了魅力的光彩。
参考文献:
[1][东汉]班固《汉书·食货志》
[2][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酒”条
[3][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酒”条
[4]《诗经·小雅·湛露》
[5]《尚书·酒诰》
[6]《礼记·祭义》
[7][宋]朱翼中《北山酒经·酒源》
[8]《论语·八佾篇》
[9]《尚书·周书·泰誓》
[10]《诗经·小雅·大东》
[11]《礼记·王制》
[12]《诗经·豳风·七月》
[13]《礼记·杂记下》
[14]《周礼注疏卷第五·酒正》
[15]《说郛三种第九十四·酒谱·酒之功》
[16]《诗经·周南·卷耳》
[17]《礼记·乐记》
[18]《周礼注疏卷第十八·大宗伯》
[19]《诗经·小雅·湛露》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文学院
【关键词】酒;周朝
周人认为,酿酒饮酒有诸多弊端。一、费粮,酿酒主要原料是粮食,“一酿用粗米二斛,曲一斛,得成酒六斛六斗”。这在战乱刚刚结束,农业生产遭严重破坏的周代,酿酒与粮食紧缺所构成的矛盾尤其尖锐;二、易误事,“酒,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禹尝久而美遂疏”,这也就是说饮酒尤其是过度饮酒是导致是非吉凶的原因之一;三、违礼,喝醉酒之后,往往醉态百出,丑态毕露:“宾既醉止,载号载呶,乱我笾豆,屡舞僛僛”,这在崇尚礼节的周代是万万不准许的;四、亡国因素之一,周人认为过度酗酒是国家灭亡的原意之一,诸如前朝商纣君臣过度酗酒而“天降丧于殷”。
鉴于以上种种因素,周代对酒的限制相当严厉。特别在周公辅政之后,颁布了《酒诰》,“文王诰教小子有正有事:无彝酒;越庶国:饮惟祀,德将无醉”把限制饮酒明文规定下来。但是,周代统治者只是对饮酒范围等方面做了限制,而并没有把酒给禁绝。比如《酒诰》之中,在祭祀、孝敬父母全家欢乐、岁末丰收庆祝等方面是可以饮酒的:“饮惟祀”,即只有在祭祀的时候可以饮酒;孝敬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即孝敬父母,使父母高兴了可以饮酒。可见,在周人的生活中,酒仍旧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酒在周代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酒在周代的政治生活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主要体现在祭祀神灵、宣扬等级思想、恩泽百姓笼络民心的方面。周代统治者通过酒以及酒礼在这些方面的作用从而更好的达到其维护统治地位,巩固国家政权的目的。
(一)酒是周人敬天保民、祭祀始祖必备的物品之一,是用来沟通天人思想的重要手段。
商周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科技水平比较落后,周人认为人死之后,其灵魂仍然存在并且会影响到人世间的事情。为了表示对天神的尊敬并且寻得上天对黎民的庇护,周人每年都会举行各式各样的宗庙祭祀。“以事天地、山川、社稷、先古,以为醴酪齐盛。于是乎取之,敬之至也。”这里的“醴”就是一种甜酒。这种甜酒,就是周人在祭祀神灵之中所必不可少的祭品之一。对于酒作为祭祀用的祭品,朱翼中在《北山酒经·酒源》曾写道:“昔先王诰庶邦庶士无彝酒,又曰祀兹酒,言天之命民作酒,惟祀而已。”
周代统治者对于祭祀所使用的酒水质量要求是十分高的。一般而言,祭祀用酒最高质量的酒是“清酒”,即“祭以清酒”。对于清酒,周人有两种看法的,一是《礼记·内则》认为酒澄久而清;而《周礼注疏·酒正》认为清酒“冬酿接夏而成”,比“久酿乃熟”的昔酒酿造时间要更长。尽管看法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认为清酒是当时最上等的美酒,用这样的酒敬神,自然能让神灵满意了。
由此可见,酒是周人敬天保民、祭祀始祖必备的物品之一,是用来沟通天人思想的重要手段。
(二)周代统治者利用酒来宣扬等级思想。
周代是一个十分讲究礼法的朝代,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划分,这是当时统治者各个阶层必须严格恪守不可僭越的。《论语·八佾篇》中“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孔子对于“八佾舞于庭”的态度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其中佾是指奏乐舞蹈的行列,也是表示社会地位的乐舞等级、规格。各级统治者必须严格的恪守自己的等级规格,如果僭越,孔子对此是非常痛恨的。相对于乐舞而言,酒以及其礼仪对于维护周朝的等级思想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三)周代统治者用酒来恩泽百姓、笼络民心以达到统治稳定的目的。
周代的百姓喜欢酒并且把酒作为日常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饮料之一。《礼记·内则》中记载了周人比较喜爱并且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八种饮料,其中就包括稻醴、黍醴和梁醴三种,而这里的醴就是我们所说的甜酒。周人不仅仅喜欢喝酒,更爱好酗酒并且以之为荣。《诗经·郑风·叔于田》中就有因巷道无人饮酒胜过阿叔而称阿叔“洵美且好”的赞歌。
可见,在“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的保民思想盛行的周代,酒,恰恰成为了这种保民思想的最有利的物证之一。不仅如此。酒也在一定程度上以飨民欲,缓和了“或以其酒,(或)不以其浆”的阶级矛盾。在这种民风之下,周统治者不可能从根源上禁绝饮酒,为了不激起民愤更为了稳定统治秩序,周代统治者也不得不处于“食节时事,民咸安其居”的考虑,每年举行各种类型的乡饮。其中以党正年终蜡祭与民群饮最为盛大。是时,百姓们“路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一国之人皆狂未知其乐也”。除此之外,周王祭祀宗庙后,一般会对同行的公卿诸侯大夫进行“劳酒”,以示慰劳。而对于宿卫王宫的武士,更是用“共其酒,无酌数”来加以恩宠。
二、酒在周人日常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酒以及酒礼除了在周人的政治生活中具有不可忽略的作用外,在日常的周人社会生活等方面也就有不可或缺的影响。比如,酒可以激发人们的斗志,在周代战争前起到增强士气的作用:“勾践思刷会稽之耻,欲士之致死力,得酒则流之于江,与之同醉。”;又如,酒可以麻醉人的思想,周人借酒消愁从而忘记痛苦忧愁:“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再如,酒可以治病,从马王堆汉墓中发现的春秋战国时期的《五十二病方》更是有不少药酒的记载。除这些方面以外,酒在周人生活或者说整个中国文化内有一个极为重要的作用,那就是:酒是协调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周人认为,要想使客人满意,待客显得热情,宴会显得丰盛,必备的条件之一是宴席之上必须有酒,即“待人礼衰曰醴酒不设。”正所谓“酒食者,所以令欢也”。而事实上,酒可以使人兴奋,确实有利于活跃宴会的气氛。古人宴会常常举行一系列的活动,诸如行酒令、投壶之类的小竞赛。这个时候,酒就成为了赏罚的工具。在《礼记·投壶》中就有描写胜方罚败方饮酒以及败方给胜方斟酒庆贺的热闹场面。这样一来,那些繁文缛节都被抛弃到九霄云外。宾主尽庆,关系更加融洽。正所谓“酒桌之上无大小”,一定程度上也恰恰反应了周礼所提倡的“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和“以飨燕之礼,亲四方之宾客”。可见,酒作为一种重要的交际手段在此时已经产生了。
综上所述,酒在周人的政治生活与社会生活之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酒以及酒礼在维持周王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丰富周人生活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此,酒成为周人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物品。在统治阶级王公贵族之中,更是“厌厌夜饮,不醉无归。”而周天子,更是饮酒不限。《诗经·小雅·吉日》中曾描写过周宣王打猎后,“以御宾客,且以酌醴”的盛大场面。
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尽管酿酒饮酒有费粮、误事、违礼、伤身等诸多弊端,但是其在维持社会秩序、活跃人与人之间交际等诸多方面让具有重要的作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正因为如此,周代设有酒正、酒人、浆人等相关官职和相关专业人才。也正是因为如此,酒以及酒文化才能绵延至今,丰富了中国老百姓的日常饮食和中国的传统文化,为古老的华夏文明增添了魅力的光彩。
参考文献:
[1][东汉]班固《汉书·食货志》
[2][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酒”条
[3][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酒”条
[4]《诗经·小雅·湛露》
[5]《尚书·酒诰》
[6]《礼记·祭义》
[7][宋]朱翼中《北山酒经·酒源》
[8]《论语·八佾篇》
[9]《尚书·周书·泰誓》
[10]《诗经·小雅·大东》
[11]《礼记·王制》
[12]《诗经·豳风·七月》
[13]《礼记·杂记下》
[14]《周礼注疏卷第五·酒正》
[15]《说郛三种第九十四·酒谱·酒之功》
[16]《诗经·周南·卷耳》
[17]《礼记·乐记》
[18]《周礼注疏卷第十八·大宗伯》
[19]《诗经·小雅·湛露》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