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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旧医改还是正在推进的新医改,各地三级医院曾陆续推行和实施了系列改革措施,包括推行综合目标责任制,实施院长任期目标制、院科两级聘任制、职工代表大会制;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进行成本核算,实行药房托管,实施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的突破上几乎所有的医院都是“默默无闻”,这或许与政策上的高山深壑不无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