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亲历
康飞龙:被玩弄的命运
老胡是最早来深圳的农民工,在深圳奋斗了二十多年,今年刚好退休,却被企业辞退了,老胡只交了11年社保(早些年,深圳还没有给外来工买社保的法规,按照如今的养老制度,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达15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到养老金)。老胡天天跑社保部门,社保部门开始说可以帮忙转到老家,后来又说只有广东省的才能转,老胡是湖南人,所以转不了,无法退休。无奈之下,老胡只好把社保退了,只能退个人部分,退保的时候老胡哭泣着说:“没想到我在深圳工作了二十多年,到最后竟然是连养老金都没有。”
老胡回老家了,回家的时候,是我和女儿送他的。我女儿问我:“爸爸,我们的老家在哪里啊?是我出生的宝安,还是我们现在住的龙岗啊?”我说都不是,我们的老家在湖南新化。女儿天真地问:“为什么我在深圳出生,深圳却不是我的家了?”我说:“这只是我们暂住的地方,以后你好好上学,努力奋斗把家安在深圳吧。”
为了能让女儿在深圳上公立学校,我忙了一个月,准备各种证明材料,今天跑社保局打印缴纳清单,明天跑去搞房屋租赁合同等等,我把十几份材料都准备齐了,去申请学位的时候还是失败了,说是学位紧张,深圳户籍优先,购房户优先。不过能交二万块助学金的话,可以考虑安排一个学位。我那微薄的工资无力支付这天价的助学费,只好把女儿送回老家读书了。
我在深圳奋斗了十年,一样缴税,一样缴纳社保,却无法享受同等的待遇,连女儿上学的机会都没有。我们这些外来工为这个城市的繁荣富强洒下了青春和血汗,换来的是一个尴尬,是对我们这些外来工的不公平的对待。无论我们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贴在我们身上“外来工”的标签。就是因为这个标签,我们的命运无法改变,在这城市里也始终没有归属感。
陈迎春:忍受多少的无奈
来广州已经十个年头了,对于头上顶着“外来”两个字感触颇多。
2000年刚来广州那年,我所居住的社区实行军警民共治,要求住在社区内的外来工必须办理暂住证,每个月需交35元。周末人们都趁着休息出去逛逛,这时社区治保会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出去的外来工必须提供暂住证,对于没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在街上一经发现,就会用车拉至治保会的操场上。12月,广州的夜晚很冷,操场上虽然抱怨声很大,但苦于寒冷和到期未办理者将被送拘留所,操场上的人员只好办理了暂住证。
我们能够理解政府出于便于管理的原因,但社区利用办证,收取自立名目的各种费用,促使更多的外来工不愿意主动办理暂住证。随着投诉越来越多,媒体的不懈监督,才促使此类事件没有愈演愈烈,有了更多的人去关注外来工。
外来人员从表面上来看是来广东打工赚钱,但谁又知道他们背井离乡,忍受许多无奈和忧伤。从另外的意义来说,外来工为广东的经济建设做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就说近的亚运场馆的建设,高铁的开通,不也有外来工的贡献吗?政府近年来也着实更多地关注外来工,外来工可申请经济适用房,外来工可以参政议政,可谓是外来工的幸事。
周明春:“外来”不应是标签
看到“外来”二字,我们总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在这里无论多好,总找不到在家乡那种被尊重、被重视的感觉。我们好像是天外来客。
来到珠三角,我们迷惑了,本土的、本地的、内部的都是好的,外来的都是差劲的、劣质的。我们外来工的尊严、公平、权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怪不得温总理的一句“公平正义是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事业”得到众人的称赞。
能够接纳别人是一种胸怀,外来工被歧视、排斥,是对民主的肆意践踏,是怕与其分享资源优势,是一种变态的优越快感在作怪,是为了充分体现本地人的优越感,事实上这只是人的一种生物本能。
外来工带来的不仅仅是劳动力,还有拼搏的精神和文化,正是这种精神和文化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外来”事实上把我们大多数劳动者“分化瓦解”,把最广大的劳务工看作抵制的对象,看作没有一点素质的盲流,把矛头对准大多数劳动者,但矛头不能代表外来工群体的主流。
广东外来工可报考公务员,是更大的公平与进步。但外来工考公,被录用的外来工会不会被标签为公务员中的农民工?或被定义为外来工公务员?是否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或者只是一个实验品,或者是作秀?抑或是为了标榜思想解放搞活?希望不会是这样。
旁观者
金祥:在城市寻找归属
继产生中国首位外来工人大代表胡晓燕后,广东将从珠三角近1600万外来工中考录产生首批基层公务员。它从一个侧面说明社会越来越注重保障外来工的表达权和政治权利。然而,能够获得公务员的资格毕竟是极少部分。
有调查表明,外来工和城市人的交往明显不足,外来工和城市居民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两个不同的集合体。大部分外来工外出务工的目的很明确,赚钱,攒钱,返乡,在城市里,他们找不到身份上的认同感和情感的归属感,这里不是他们的家。笔者认为,为外来工构建起情感和精神归属感,是当务之急,也是促进外来工和城市和谐相容的必要之举。这需要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外来工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在政策层面要给予外来工更多的关怀,在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要强调保障他们的利益。在城市建设、文化建设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外来工这个群体。深圳宝安区通过增加城市社区公园的建设,培植“打工文学”等做法,使得城市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
其次,工厂、公司等用人单位应当在保证遵守《劳动合同法》,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为外来工营造温暖的工作文化氛围。说白了也就是,一个企业靠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去吸引外来工,去留住外来工,靠什么东西去让外来工生活得好并为你这个企业努力奋斗。
最后,外来工和他所处的城市居民应当建立起一种全新的共处模式。伴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深入,伴随着户籍改革的展开,外来工终将有一天会成为本地居民的“邻居”。与其排斥、抵制,不如学会和外来工相处好。对于外来工而言,应当主动“入乡随俗”,努力提高素质。
外来工问题是中国改革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恰恰是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面对着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面对着传统“安土重迁”文化的瓦解,我们除了在物质和空间上做好接纳准备外,更要在文化上做好整合,构建起一种和谐的相处模式。
城市形成的初期都是大量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口的迅速汇集,外来工问题同样如此,只要我们真正地关注外来工,真正地构建起外来工的情感和精神归属感,那么外来工问题就将得到有效解决,那时,公民社会则真正建立。
康飞龙:被玩弄的命运
老胡是最早来深圳的农民工,在深圳奋斗了二十多年,今年刚好退休,却被企业辞退了,老胡只交了11年社保(早些年,深圳还没有给外来工买社保的法规,按照如今的养老制度,养老保险累计缴费达15年才能在退休后领到养老金)。老胡天天跑社保部门,社保部门开始说可以帮忙转到老家,后来又说只有广东省的才能转,老胡是湖南人,所以转不了,无法退休。无奈之下,老胡只好把社保退了,只能退个人部分,退保的时候老胡哭泣着说:“没想到我在深圳工作了二十多年,到最后竟然是连养老金都没有。”
老胡回老家了,回家的时候,是我和女儿送他的。我女儿问我:“爸爸,我们的老家在哪里啊?是我出生的宝安,还是我们现在住的龙岗啊?”我说都不是,我们的老家在湖南新化。女儿天真地问:“为什么我在深圳出生,深圳却不是我的家了?”我说:“这只是我们暂住的地方,以后你好好上学,努力奋斗把家安在深圳吧。”
为了能让女儿在深圳上公立学校,我忙了一个月,准备各种证明材料,今天跑社保局打印缴纳清单,明天跑去搞房屋租赁合同等等,我把十几份材料都准备齐了,去申请学位的时候还是失败了,说是学位紧张,深圳户籍优先,购房户优先。不过能交二万块助学金的话,可以考虑安排一个学位。我那微薄的工资无力支付这天价的助学费,只好把女儿送回老家读书了。
我在深圳奋斗了十年,一样缴税,一样缴纳社保,却无法享受同等的待遇,连女儿上学的机会都没有。我们这些外来工为这个城市的繁荣富强洒下了青春和血汗,换来的是一个尴尬,是对我们这些外来工的不公平的对待。无论我们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贴在我们身上“外来工”的标签。就是因为这个标签,我们的命运无法改变,在这城市里也始终没有归属感。
陈迎春:忍受多少的无奈
来广州已经十个年头了,对于头上顶着“外来”两个字感触颇多。
2000年刚来广州那年,我所居住的社区实行军警民共治,要求住在社区内的外来工必须办理暂住证,每个月需交35元。周末人们都趁着休息出去逛逛,这时社区治保会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要出去的外来工必须提供暂住证,对于没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在街上一经发现,就会用车拉至治保会的操场上。12月,广州的夜晚很冷,操场上虽然抱怨声很大,但苦于寒冷和到期未办理者将被送拘留所,操场上的人员只好办理了暂住证。
我们能够理解政府出于便于管理的原因,但社区利用办证,收取自立名目的各种费用,促使更多的外来工不愿意主动办理暂住证。随着投诉越来越多,媒体的不懈监督,才促使此类事件没有愈演愈烈,有了更多的人去关注外来工。
外来人员从表面上来看是来广东打工赚钱,但谁又知道他们背井离乡,忍受许多无奈和忧伤。从另外的意义来说,外来工为广东的经济建设做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就说近的亚运场馆的建设,高铁的开通,不也有外来工的贡献吗?政府近年来也着实更多地关注外来工,外来工可申请经济适用房,外来工可以参政议政,可谓是外来工的幸事。
周明春:“外来”不应是标签
看到“外来”二字,我们总有一种酸溜溜的感觉。在这里无论多好,总找不到在家乡那种被尊重、被重视的感觉。我们好像是天外来客。
来到珠三角,我们迷惑了,本土的、本地的、内部的都是好的,外来的都是差劲的、劣质的。我们外来工的尊严、公平、权利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怪不得温总理的一句“公平正义是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的事业”得到众人的称赞。
能够接纳别人是一种胸怀,外来工被歧视、排斥,是对民主的肆意践踏,是怕与其分享资源优势,是一种变态的优越快感在作怪,是为了充分体现本地人的优越感,事实上这只是人的一种生物本能。
外来工带来的不仅仅是劳动力,还有拼搏的精神和文化,正是这种精神和文化推动着社会的进步。“外来”事实上把我们大多数劳动者“分化瓦解”,把最广大的劳务工看作抵制的对象,看作没有一点素质的盲流,把矛头对准大多数劳动者,但矛头不能代表外来工群体的主流。
广东外来工可报考公务员,是更大的公平与进步。但外来工考公,被录用的外来工会不会被标签为公务员中的农民工?或被定义为外来工公务员?是否会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或者只是一个实验品,或者是作秀?抑或是为了标榜思想解放搞活?希望不会是这样。
旁观者
金祥:在城市寻找归属
继产生中国首位外来工人大代表胡晓燕后,广东将从珠三角近1600万外来工中考录产生首批基层公务员。它从一个侧面说明社会越来越注重保障外来工的表达权和政治权利。然而,能够获得公务员的资格毕竟是极少部分。
有调查表明,外来工和城市人的交往明显不足,外来工和城市居民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两个不同的集合体。大部分外来工外出务工的目的很明确,赚钱,攒钱,返乡,在城市里,他们找不到身份上的认同感和情感的归属感,这里不是他们的家。笔者认为,为外来工构建起情感和精神归属感,是当务之急,也是促进外来工和城市和谐相容的必要之举。这需要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外来工的共同努力。
首先,政府在政策层面要给予外来工更多的关怀,在政策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要强调保障他们的利益。在城市建设、文化建设方面应当充分考虑外来工这个群体。深圳宝安区通过增加城市社区公园的建设,培植“打工文学”等做法,使得城市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
其次,工厂、公司等用人单位应当在保证遵守《劳动合同法》,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为外来工营造温暖的工作文化氛围。说白了也就是,一个企业靠一种什么样的东西去吸引外来工,去留住外来工,靠什么东西去让外来工生活得好并为你这个企业努力奋斗。
最后,外来工和他所处的城市居民应当建立起一种全新的共处模式。伴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深入,伴随着户籍改革的展开,外来工终将有一天会成为本地居民的“邻居”。与其排斥、抵制,不如学会和外来工相处好。对于外来工而言,应当主动“入乡随俗”,努力提高素质。
外来工问题是中国改革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恰恰是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面对着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市,面对着传统“安土重迁”文化的瓦解,我们除了在物质和空间上做好接纳准备外,更要在文化上做好整合,构建起一种和谐的相处模式。
城市形成的初期都是大量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口的迅速汇集,外来工问题同样如此,只要我们真正地关注外来工,真正地构建起外来工的情感和精神归属感,那么外来工问题就将得到有效解决,那时,公民社会则真正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