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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被告人唐吉凯到庭!”2006年7月4日,随着审判长一声发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唐吉凯,戴着锃亮的手铐被押入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接受湖南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
2006年5月底,唐吉凯因涉嫌受贿罪与行贿罪,被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完结后,宣布择期宣判。
在众人眼里,唐吉凯是个“明星法官”。他拥有硕士学位,外语很好,工作能力强,曾主审过“三湘女巨贪”蒋艳萍等大要案。这样一位“很有前途的干部”,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莫逆之交”互相利用
5年前,“三湘女巨贪蒋艳萍”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全国轰动。“对于蒋艳萍这样的大巨贪,我们必须忠实于法律,绝不受外界干扰,对其做出公平判决,使之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唐吉凯2001年审理蒋艳萍案时的豪言壮语。随着蒋艳萍的入狱,唐吉凯成了湖南法院系统的“明星法官”,受到组织上的重视。他曾到欧洲做过访问学者,前年还被送到美国培训学习了半年,是上面重点培养的对象。然而,他并没有珍惜自己的前程,而是早已一步步堕落,走向了执法犯法的道路。
在唐吉凯的犯罪轨迹中,李民是个十分关键的人物。唐吉凯与李民因其父亲曾同在一个地质部门工作,两人在1993年相识。但后来两人进一步结为好友,并非止于父辈是同事这层关系上,其背后另有“无限玄机”:李民当时是湖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唐吉凯是长沙法院系统的“红人”,手握实权,李民自然求他的地方很多;而李民的姑父吴振汉,当时是湖南省司法厅厅长,在湖南政法界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久经官场的唐吉凯,看中了李民与吴振汉的这层关系,拟通过李民攀交上吴振汉这个大人物。
1996年10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云南省澄江县民族冷冻食品加工厂诉湖南某公司购销合同货款纠纷案,李民是湖南这家公司的代理律师。李民与该公司为了拖延诉讼时间,在提交答辩状时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要求将该案移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7年3月,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将该案移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该公司又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一审裁定,重新裁定本案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为达到目的李民找到时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立案庭的唐吉凯帮忙。此后,该案二审合议庭经两次合议,裁定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在送交唐吉凯签批时,唐提请合议庭再次复议,并建议将该案交由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1997年9月,该案终审裁定由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
通过在此案上的“沟通”,李民与唐吉凯成了合作伙伴。“你的交际比较广,也有社会资源,你就干脆出来做专职律师吧。”唐吉凯曾经多次劝李民“下海”说,“我在这个位置上认识一些人,可以介绍一些朋友,这样你的律师业务就不成问题了。”唐吉凯如此关心自己,这让李民很是感动。
唐吉凯如此关心李民,看中的是李民的姑父吴振汉,他关心李民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日后在仕途上有回报,而李民则是想通过唐吉凯多承接一些案件。于是,唐吉凯和李民为了各自的私利,顺理成章地成了“莫逆之交”。
行贿15万元“跑官买官”
唐吉凯受贿行贿的问题,据说是由2004年已被“双规”的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交代出来的。吴说唐私下送了他10多万元现金,目的是想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位置上得到进一步提拔。
其实,唐吉凯的仕途是顺利的。他不到30岁时就已经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长了,之后到长沙市南区人民法院挂职当副院长。1996年9月,他被直接提升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3年5月又兼任该院党组副书记。但是,唐吉凯并不满足,为了实现自己更大的抱负,他将自己升迁的机会瞄向了时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吴振汉。而吴振汉的内侄李民,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唐吉凯与吴振汉相识相知的介绍人。
1998年2月,唐吉凯得知李民的亲姑父吴振汉当选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后,为了在仕途上能够得到吴振汉的支持,多次要李民帮他引见。李民为了以后在律师业务上能得到唐吉凯的帮助,便同意帮助唐吉凯引见吴振汉。
1999年,李民将唐吉凯介绍给吴振汉夫妇,在他的一番溢美之词后,唐吉凯进入了吴振汉的视线。2000年11月,吴振汉过60岁生日,在省司法厅招待所小范围请客。李民将此消息告诉唐吉凯。下午下班后,唐吉凯来到司法厅招待所。在李民带唐吉凯去二楼吃饭时,李民讲送红包的事不要唐吉凯管,他已经给他准备好了,到时候唐吉凯自己去送。说完,李民将事先包好的1万元给了唐,唐吉凯收受。在走到吃饭的包厢门口时,正好吴振汉的妻子李芝从里面走出来,唐吉凯就将李民给他的钱送给了李芝。李芝当晚将生日收礼清单给吴振汉看了,说唐吉凯送得最多。
2001年3月,吴振汉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李芝和李民也同去。唐吉凯随后赶到北京,得知吴振汉要请几个湖南老乡吃饭。唐吉凯见到李民后,李民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事先用报纸包好的4万元给唐吉凯,要唐收下并送到李芝的房间去。李民走后,唐吉凯将这4万元送给了李芝。第二天,唐吉凯参加了吴的宴请。李芝返回长沙后将唐送钱的事告诉了吴振汉。
2002年春节期间,唐吉凯打电话给李民说今年年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换届,但自己下半年要到美国去学习,他想给吴振汉送拜年礼物。李民说这事由他来安排。次日晚上,唐吉凯在前往吴家拜年时给李民打了电话,在吴振汉居住的楼梯间两人见了面。李民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钱给了唐吉凯,唐吉凯收受后进入吴家,将自己带的礼品和李民给的钱放在客厅里。之后,唐吉凯在和李芝、吴振汉夫妇讲话时,主动向吴振汉要求在年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换届时对他关照。
2002年年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换届时,吴振汉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两次党组会上,都要求将唐吉凯作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推荐给湖南省委组织部门考察。但后来在湖南省委组织部没有通过。
法院副院长的“生意经”
2004年8月底,外界风传长沙某大型超市内发现爆炸物,但很快证明是一场虚惊。原来,当月唐吉凯因涉嫌受贿行贿被省纪委“双规”。唐吉凯60多岁的母亲心急如焚,赶忙将家中的数万元现金装进一个包裹,存入某大型超市的寄存柜中。晚上值班人员在清理寄存柜时发现了这个鼓鼓囊囊的包后大惊,以为是不法分子存放的爆炸物,报了警。警方检查后,意外获得了唐吉凯不明来源财产的证据。后据唐吉凯交代,这些钱都是他 帮别人的忙后收的好处费。
作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唐吉凯分管的事情很多,他既管刑事又管执行,找他拉关系的人自然很多。想到自己那点工资既要供子女读书,又要给父母养老,不够用,于是他开始做起了“生意”。
2003年年底,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新建住院大楼,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采购洁具,科勒、美标、TOT0三家洁具品牌入围议标。入围结果公布后,科勒洁具代理商、长沙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尹晓峰找到湖南南方建材公司财务部主任张端清,请他帮忙联系二医院。张得知二医院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工作联系,且该项工作在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由他的同学唐吉凯负责。于是,张端清请唐吉凯与二医院院长打招呼,并许诺给唐好处费。唐吉凯向湘雅二医院院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关照科勒洁具。之后,唐吉凯和妻子陈利辉假借长沙大鹏信息中介服务公司(法人代表为陈利辉的妹妹陈丽芝)的名义与碧海公司签订了中介代理协议,按洁具中标额的5%提取中介费,并由对方先期支付费用5万元,张端清拿到这5万元后交给了唐吉凯的妻子陈利辉。
因湘雅二医院院长并非招标委员会成员,2004年1月,招标结果出来后,中标的却是美标牌。二医院的院长对结果很不满意,说科勒洁具是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一位领导打了招呼的,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与医院有业务关系,要优先考虑。这样,招标委员会就被迫改变了招标结果,确定科勒洁具中标200余万元,美标洁具中标70余万元。由于美标洁具公司和招投标委员会部分成员对中标结果有意见,最后将科勒的中标额调整为74万元。
2004年1月,长沙某区法院新建的办公楼需要办公家具,唐吉凯将此信息反馈给张端清。为了感谢唐吉凯的关照,后来张端清给了实际由唐吉凯经营的长沙大鹏信息中介服务公司2万元中介费,尽管这笔业务后来没有做成,但这2万元中介费唐吉凯一直没有退给张端清。
唐吉凯被省纪委“双规”之后,如实交代了收受张端清、尹晓峰7万元中介费的事实。
艰难侦查 终落法网
唐吉凯2004年8月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10月13日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0月27日对其逮捕。由于唐吉凯原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在省会长沙有不少关系,为了排除干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经过侦查后于2005年7月4日将此案交给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2005年9月26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因案情比较复杂,一个月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将相关材料退回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补充侦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完毕后,再次将材料移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年1月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再次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同时对此案进一步进行补充侦查。
湖南检察机关经过一年多的艰难侦查取证后,最终向法院提起公诉。2006年5月24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对唐吉凯涉嫌受贿行贿一案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唐吉凯受贿行贿罪名成立。法院认为,唐吉凯在担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先后收受22万元,行贿15万元,两罪并罚判处唐吉凯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唐吉凯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7月4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在沅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不日将宣布判决结果。
编辑:盛汉卿
2006年5月底,唐吉凯因涉嫌受贿罪与行贿罪,被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完结后,宣布择期宣判。
在众人眼里,唐吉凯是个“明星法官”。他拥有硕士学位,外语很好,工作能力强,曾主审过“三湘女巨贪”蒋艳萍等大要案。这样一位“很有前途的干部”,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呢?“莫逆之交”互相利用
5年前,“三湘女巨贪蒋艳萍”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全国轰动。“对于蒋艳萍这样的大巨贪,我们必须忠实于法律,绝不受外界干扰,对其做出公平判决,使之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唐吉凯2001年审理蒋艳萍案时的豪言壮语。随着蒋艳萍的入狱,唐吉凯成了湖南法院系统的“明星法官”,受到组织上的重视。他曾到欧洲做过访问学者,前年还被送到美国培训学习了半年,是上面重点培养的对象。然而,他并没有珍惜自己的前程,而是早已一步步堕落,走向了执法犯法的道路。
在唐吉凯的犯罪轨迹中,李民是个十分关键的人物。唐吉凯与李民因其父亲曾同在一个地质部门工作,两人在1993年相识。但后来两人进一步结为好友,并非止于父辈是同事这层关系上,其背后另有“无限玄机”:李民当时是湖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唐吉凯是长沙法院系统的“红人”,手握实权,李民自然求他的地方很多;而李民的姑父吴振汉,当时是湖南省司法厅厅长,在湖南政法界是个炙手可热的人物。久经官场的唐吉凯,看中了李民与吴振汉的这层关系,拟通过李民攀交上吴振汉这个大人物。
1996年10月,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云南省澄江县民族冷冻食品加工厂诉湖南某公司购销合同货款纠纷案,李民是湖南这家公司的代理律师。李民与该公司为了拖延诉讼时间,在提交答辩状时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要求将该案移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7年3月,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将该案移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该公司又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撤销一审裁定,重新裁定本案由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为达到目的李民找到时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立案庭的唐吉凯帮忙。此后,该案二审合议庭经两次合议,裁定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在送交唐吉凯签批时,唐提请合议庭再次复议,并建议将该案交由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1997年9月,该案终审裁定由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
通过在此案上的“沟通”,李民与唐吉凯成了合作伙伴。“你的交际比较广,也有社会资源,你就干脆出来做专职律师吧。”唐吉凯曾经多次劝李民“下海”说,“我在这个位置上认识一些人,可以介绍一些朋友,这样你的律师业务就不成问题了。”唐吉凯如此关心自己,这让李民很是感动。
唐吉凯如此关心李民,看中的是李民的姑父吴振汉,他关心李民是为了放长线钓大鱼,日后在仕途上有回报,而李民则是想通过唐吉凯多承接一些案件。于是,唐吉凯和李民为了各自的私利,顺理成章地成了“莫逆之交”。
行贿15万元“跑官买官”
唐吉凯受贿行贿的问题,据说是由2004年已被“双规”的原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振汉交代出来的。吴说唐私下送了他10多万元现金,目的是想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位置上得到进一步提拔。
其实,唐吉凯的仕途是顺利的。他不到30岁时就已经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副庭长了,之后到长沙市南区人民法院挂职当副院长。1996年9月,他被直接提升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3年5月又兼任该院党组副书记。但是,唐吉凯并不满足,为了实现自己更大的抱负,他将自己升迁的机会瞄向了时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吴振汉。而吴振汉的内侄李民,便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唐吉凯与吴振汉相识相知的介绍人。
1998年2月,唐吉凯得知李民的亲姑父吴振汉当选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后,为了在仕途上能够得到吴振汉的支持,多次要李民帮他引见。李民为了以后在律师业务上能得到唐吉凯的帮助,便同意帮助唐吉凯引见吴振汉。
1999年,李民将唐吉凯介绍给吴振汉夫妇,在他的一番溢美之词后,唐吉凯进入了吴振汉的视线。2000年11月,吴振汉过60岁生日,在省司法厅招待所小范围请客。李民将此消息告诉唐吉凯。下午下班后,唐吉凯来到司法厅招待所。在李民带唐吉凯去二楼吃饭时,李民讲送红包的事不要唐吉凯管,他已经给他准备好了,到时候唐吉凯自己去送。说完,李民将事先包好的1万元给了唐,唐吉凯收受。在走到吃饭的包厢门口时,正好吴振汉的妻子李芝从里面走出来,唐吉凯就将李民给他的钱送给了李芝。李芝当晚将生日收礼清单给吴振汉看了,说唐吉凯送得最多。
2001年3月,吴振汉到北京参加全国人大会议,李芝和李民也同去。唐吉凯随后赶到北京,得知吴振汉要请几个湖南老乡吃饭。唐吉凯见到李民后,李民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事先用报纸包好的4万元给唐吉凯,要唐收下并送到李芝的房间去。李民走后,唐吉凯将这4万元送给了李芝。第二天,唐吉凯参加了吴的宴请。李芝返回长沙后将唐送钱的事告诉了吴振汉。
2002年春节期间,唐吉凯打电话给李民说今年年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换届,但自己下半年要到美国去学习,他想给吴振汉送拜年礼物。李民说这事由他来安排。次日晚上,唐吉凯在前往吴家拜年时给李民打了电话,在吴振汉居住的楼梯间两人见了面。李民将事先准备好的10万元钱给了唐吉凯,唐吉凯收受后进入吴家,将自己带的礼品和李民给的钱放在客厅里。之后,唐吉凯在和李芝、吴振汉夫妇讲话时,主动向吴振汉要求在年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换届时对他关照。
2002年年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换届时,吴振汉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两次党组会上,都要求将唐吉凯作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推荐给湖南省委组织部门考察。但后来在湖南省委组织部没有通过。
法院副院长的“生意经”
2004年8月底,外界风传长沙某大型超市内发现爆炸物,但很快证明是一场虚惊。原来,当月唐吉凯因涉嫌受贿行贿被省纪委“双规”。唐吉凯60多岁的母亲心急如焚,赶忙将家中的数万元现金装进一个包裹,存入某大型超市的寄存柜中。晚上值班人员在清理寄存柜时发现了这个鼓鼓囊囊的包后大惊,以为是不法分子存放的爆炸物,报了警。警方检查后,意外获得了唐吉凯不明来源财产的证据。后据唐吉凯交代,这些钱都是他 帮别人的忙后收的好处费。
作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唐吉凯分管的事情很多,他既管刑事又管执行,找他拉关系的人自然很多。想到自己那点工资既要供子女读书,又要给父母养老,不够用,于是他开始做起了“生意”。
2003年年底,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新建住院大楼,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采购洁具,科勒、美标、TOT0三家洁具品牌入围议标。入围结果公布后,科勒洁具代理商、长沙碧海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尹晓峰找到湖南南方建材公司财务部主任张端清,请他帮忙联系二医院。张得知二医院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工作联系,且该项工作在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由他的同学唐吉凯负责。于是,张端清请唐吉凯与二医院院长打招呼,并许诺给唐好处费。唐吉凯向湘雅二医院院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关照科勒洁具。之后,唐吉凯和妻子陈利辉假借长沙大鹏信息中介服务公司(法人代表为陈利辉的妹妹陈丽芝)的名义与碧海公司签订了中介代理协议,按洁具中标额的5%提取中介费,并由对方先期支付费用5万元,张端清拿到这5万元后交给了唐吉凯的妻子陈利辉。
因湘雅二医院院长并非招标委员会成员,2004年1月,招标结果出来后,中标的却是美标牌。二医院的院长对结果很不满意,说科勒洁具是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一位领导打了招呼的,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与医院有业务关系,要优先考虑。这样,招标委员会就被迫改变了招标结果,确定科勒洁具中标200余万元,美标洁具中标70余万元。由于美标洁具公司和招投标委员会部分成员对中标结果有意见,最后将科勒的中标额调整为74万元。
2004年1月,长沙某区法院新建的办公楼需要办公家具,唐吉凯将此信息反馈给张端清。为了感谢唐吉凯的关照,后来张端清给了实际由唐吉凯经营的长沙大鹏信息中介服务公司2万元中介费,尽管这笔业务后来没有做成,但这2万元中介费唐吉凯一直没有退给张端清。
唐吉凯被省纪委“双规”之后,如实交代了收受张端清、尹晓峰7万元中介费的事实。
艰难侦查 终落法网
唐吉凯2004年8月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10月13日对其立案侦查,同年10月27日对其逮捕。由于唐吉凯原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在省会长沙有不少关系,为了排除干扰,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在经过侦查后于2005年7月4日将此案交给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2005年9月26日,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因案情比较复杂,一个月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将相关材料退回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补充侦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完毕后,再次将材料移送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6年1月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再次决定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同时对此案进一步进行补充侦查。
湖南检察机关经过一年多的艰难侦查取证后,最终向法院提起公诉。2006年5月24日,沅陵县人民法院对唐吉凯涉嫌受贿行贿一案公开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唐吉凯受贿行贿罪名成立。法院认为,唐吉凯在担任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先后收受22万元,行贿15万元,两罪并罚判处唐吉凯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7万元。唐吉凯不服,提起上诉。2006年7月4日,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在沅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不日将宣布判决结果。
编辑:盛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