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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在2006年10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同步进行。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和新一届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决定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