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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拉丁美洲虽然在政治上属于亚太地区,但在亚太区域合作中明显处于边缘地位,尤其是拉丁美洲东岸地区。南方共同市场作为拉丁美洲东岸最大的次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其在区域合作问题上的基本理念及其参与亚太地区合作的态度值得关注。本文试从南方共同市场的组织设计和工作成果对上述问题加以分析。
关键词:南方共同市场;地区主义;拉美;亚太
正文
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简称南共市)是拉丁美洲最大、最完整的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是拉丁美洲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主要代表。在广义上,拉丁美洲属于亚太地区,但是具体到南方共同市场,其成员国多位于南美洲东南部的大西洋沿岸,其对于亚太合作的态度及其深层次的地区主义理念亟待探讨。
一、南方共同市场的历史、地位和宗旨
1991年,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缔结《亚松森条约》,南方共同市场作为国际组织正式建立(2005年委内瑞拉被吸收为成员国,2016年其成员国资格被暂停)。1995年,该组织的共同市场政策开始实施。以往,南共市通常被视为首个完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合作组织。目前而言,将南共市成员国界定为新兴市场国家,更具现实意义。
在拉丁美洲的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中,南方共同市场并非先驱。但是,相比于1960年代建立的安第斯条约组织(后演变为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的成员国数量、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都更大,因而成为拉丁美洲的一体化的主流。
南方共同市场以“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互补,促进成员国科技进步和实现经济现代化,进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推动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作为宗旨。简言之,有两方面,促进成员国社会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二、南方共同市场的组织
南方共同市场具有比较完整的组织结构,也具有一定的超国家性,符合其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定位。其組织机构主要包括:南共市议会,共同市场理事会,共同市场小组,南共市秘书处,南共市贸易委员会,和南方市场常设仲裁法院。
南共市议会与欧盟议会有一定可比性,具有立法职能。南共市议会由每个成员国各18名议员组成。议员并非成员国代表。遇有提案,所有议员之间进行多数表决,而不适用国际组织中常见的“一国一票”或者“加权表决”,有明显的一体化组织的超国家色彩。共同市场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也相应地类似于欧盟理事会,由成员国外交部长和经济部长固定组成,并每年召开成员国首脑会议,为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进行决策。理事会主席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南共市议会和共同理事会都是组织的决策机构。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共同市场理事会更具权威。南方共同市场的合作仍然是基于典型的国家行为。南方共同市场的其它组织机构负责技术性事务,对组织的宏观政治性问题影响较小。
三、南方共同市场的主要工作活动和成果
梳理共同理事会的主要会议议程发现,虽然南方共同市场的合作领域已经扩展至政治、安全和社会领域,但是最主要的内容还是经济合作。根据《亚松森条约》,南方共同市场的经济合作目标主要有四方面,减少贸易壁垒促进区域内商品、资本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对外部实行关税和贸易政策同盟;在国际性和区域外的经济贸易会议、论坛上成员国历程和政策的协调;各成员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进一步归纳,第一条和第四条属于建设区域内的共同市场和共同内部经济政策;第二条和第三条属于对区域外采取共同的经济和贸易政策。根据共同市场理事会历次议题,可以分析该组织在这两个领域里的工作进展。
就对内经济政策协调方面而言,共同理事会从1990年代初开始关税减免谈判,起初取得较大成果。但是针对汽车等敏感行业,谈判久拖未决,最终允许各成员国征收保护性关税。在资本和要素自由流动问题上,南共市建立十几年后才达成相关协议。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属于区域一体化的高级形态,相关谈判启动晚,且尚未最终达成协议。
就对外经济政策协调方面而言,南共市积极发展同世界主要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关系。1995年,南共市与欧盟签署了《区域性合作框架协议》,决定筹建跨洲自由贸易区。二十余年间,共同市场理事会推动与欧盟开展多轮谈判,仍未能签订协议。2005年南方共同市场各成员国同时与安第斯共同体签订自由贸易区协议。此外,南共市与北美、澳新和中东国家都有建设自由贸易区的议程。
南方共同市场建立近三十年,其主导的区域合作呈现如下特点:在内部共同政策方面,初期取得明显成就,但是后来合作进展速度放缓,后劲不足。虽然建立了南共市议会等高级的制度形态,但经济合作的基础却未达到相应的层次。其与周边国家的贸易谈判却已初见成效。这些特点也最终反映到贸易的结果上。
通常,区域一体化会对贸易产生创造效应和转移效应两种影响:转移效应是区内国家间交易成本下降,导致原来区内和区外之间的贸易转移到区域内;创造效应则是排除了转移效应以后,区内国家间纯粹因为减少交易成本而形成的贸易增量。南方共同市场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贸易创造效应,但是贸易转移效应并不明显。尤其是对欧盟和北美的贸易仍然占据着南共市对外贸易的最大份额。换言之,南共市的确促进了区域内的经济交往和合作,但是并不能改变本地区国家与欧美发达国家的贸易形态,不能改变现有的产业布局和国际分工模式以及南共市国家相对低端的贸易地位。当然,在一定程度上,南共市以集团优势改善本地区在国际分配中与发达国家的议价条件。
四、南共市合作的深层理念
地区主义指区域一体化中本地区国家同属一个共同体的心理基础,一般而言,有旧地区主义(Old Regionalism)和新地区主义(New Regionalism)两种基本的模式。旧地区主义的典型案例是欧洲一体化,区域内各国发展程度相近,在区域内形成一套完整的而且在各成员国分布相对均匀的产业结构;新地区主义的典型案例是亚太区域合作,区域内各国发展程度差异大,不同层次国家可以进行产业分工。世界体系论和依附理论等学说认为,新地区主义实际上导致了一体化进程中发达成员国对发展中成员国的剥削。 根据前述有关理念原则、组织结构和工作成果的分析,南共市是借旧地区主义之形,行新地区主义之事,即以旧地区主义的幻想为号召发起一体化运动,但在实践中则聚合力量,争取与发达国家开展跨区域合作时更加有利的地位。
在旧地区主义方面,南共市对于自身宗旨的文件表述以及机构设置均有明显表现,在区域内部合作中启动了关税减免等谈判也取得明显成果。但是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等合作是旧地区主义的必然选择,南共市在相关领域成果有限,不仅面临谈判等技术层面障碍,也缺乏持续推进的政治意愿。
综合两方面因素,南共市的合作理念确实有旧地区主义的成分,但已经明显削弱,更突出的方面是借助南共市平台参与更大范围区域合作的新地区主义。考虑到南共市国家的产业结构,欧美地区发达国家集中,更容易与其实现分工和合作;而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集中,更难与其实现分工反而容易形成竞争。因而,深度参与亚太区域合作不会是南共市的优先发展方向,跨大西洋区域合作和泛美洲区域合作对南共市更具吸引力。
五、结语
南方共同市场是拉丁美洲代表性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拉丁美洲也是亚太地区的当然组成部分,但是基于南方共同市场开展经济合作的基本理念,尤其是其特有的地区主义理念,南方共同市场可能会优先推进与发达国家、地区集团的大规模区域的合作,融入亚太可能不会是南方共同市场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江时学,《南方共同市场经济合作的方式及特点》,《世界经济》,1996年第9期
[2]王国顺、刘洋,《南方共同市场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分析》,《企业管理》2005年第12期
[3]张建,《地區主义与拉丁美洲一体化——以南方共同市场为例》,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硕士论文
[4]王萍,《南方共同市场与欧盟合作的战略关系分析》,《现代国际关系》,2005年第5期
[5]Gardini,G.L.,Who Invented Mercosur?,Diplomacy and Statecraft,vol18,2007
[6]Carranza.M.E.,Can Mercosur Surviv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nstraints on Mercosur,Latin American Politics and Society,July 2003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关键词:南方共同市场;地区主义;拉美;亚太
正文
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简称南共市)是拉丁美洲最大、最完整的次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也是拉丁美洲区域一体化进程的主要代表。在广义上,拉丁美洲属于亚太地区,但是具体到南方共同市场,其成员国多位于南美洲东南部的大西洋沿岸,其对于亚太合作的态度及其深层次的地区主义理念亟待探讨。
一、南方共同市场的历史、地位和宗旨
1991年,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缔结《亚松森条约》,南方共同市场作为国际组织正式建立(2005年委内瑞拉被吸收为成员国,2016年其成员国资格被暂停)。1995年,该组织的共同市场政策开始实施。以往,南共市通常被视为首个完全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区域合作组织。目前而言,将南共市成员国界定为新兴市场国家,更具现实意义。
在拉丁美洲的区域经济合作和一体化中,南方共同市场并非先驱。但是,相比于1960年代建立的安第斯条约组织(后演变为安第斯共同体),南方共同市场的成员国数量、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都更大,因而成为拉丁美洲的一体化的主流。
南方共同市场以“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加强经济互补,促进成员国科技进步和实现经济现代化,进而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推动拉美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作为宗旨。简言之,有两方面,促进成员国社会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二、南方共同市场的组织
南方共同市场具有比较完整的组织结构,也具有一定的超国家性,符合其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定位。其組织机构主要包括:南共市议会,共同市场理事会,共同市场小组,南共市秘书处,南共市贸易委员会,和南方市场常设仲裁法院。
南共市议会与欧盟议会有一定可比性,具有立法职能。南共市议会由每个成员国各18名议员组成。议员并非成员国代表。遇有提案,所有议员之间进行多数表决,而不适用国际组织中常见的“一国一票”或者“加权表决”,有明显的一体化组织的超国家色彩。共同市场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也相应地类似于欧盟理事会,由成员国外交部长和经济部长固定组成,并每年召开成员国首脑会议,为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具体政策进行决策。理事会主席轮流担任,任期半年。
南共市议会和共同理事会都是组织的决策机构。但是在实际运行中,共同市场理事会更具权威。南方共同市场的合作仍然是基于典型的国家行为。南方共同市场的其它组织机构负责技术性事务,对组织的宏观政治性问题影响较小。
三、南方共同市场的主要工作活动和成果
梳理共同理事会的主要会议议程发现,虽然南方共同市场的合作领域已经扩展至政治、安全和社会领域,但是最主要的内容还是经济合作。根据《亚松森条约》,南方共同市场的经济合作目标主要有四方面,减少贸易壁垒促进区域内商品、资本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对外部实行关税和贸易政策同盟;在国际性和区域外的经济贸易会议、论坛上成员国历程和政策的协调;各成员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进一步归纳,第一条和第四条属于建设区域内的共同市场和共同内部经济政策;第二条和第三条属于对区域外采取共同的经济和贸易政策。根据共同市场理事会历次议题,可以分析该组织在这两个领域里的工作进展。
就对内经济政策协调方面而言,共同理事会从1990年代初开始关税减免谈判,起初取得较大成果。但是针对汽车等敏感行业,谈判久拖未决,最终允许各成员国征收保护性关税。在资本和要素自由流动问题上,南共市建立十几年后才达成相关协议。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属于区域一体化的高级形态,相关谈判启动晚,且尚未最终达成协议。
就对外经济政策协调方面而言,南共市积极发展同世界主要国家和国家集团的关系。1995年,南共市与欧盟签署了《区域性合作框架协议》,决定筹建跨洲自由贸易区。二十余年间,共同市场理事会推动与欧盟开展多轮谈判,仍未能签订协议。2005年南方共同市场各成员国同时与安第斯共同体签订自由贸易区协议。此外,南共市与北美、澳新和中东国家都有建设自由贸易区的议程。
南方共同市场建立近三十年,其主导的区域合作呈现如下特点:在内部共同政策方面,初期取得明显成就,但是后来合作进展速度放缓,后劲不足。虽然建立了南共市议会等高级的制度形态,但经济合作的基础却未达到相应的层次。其与周边国家的贸易谈判却已初见成效。这些特点也最终反映到贸易的结果上。
通常,区域一体化会对贸易产生创造效应和转移效应两种影响:转移效应是区内国家间交易成本下降,导致原来区内和区外之间的贸易转移到区域内;创造效应则是排除了转移效应以后,区内国家间纯粹因为减少交易成本而形成的贸易增量。南方共同市场的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贸易创造效应,但是贸易转移效应并不明显。尤其是对欧盟和北美的贸易仍然占据着南共市对外贸易的最大份额。换言之,南共市的确促进了区域内的经济交往和合作,但是并不能改变本地区国家与欧美发达国家的贸易形态,不能改变现有的产业布局和国际分工模式以及南共市国家相对低端的贸易地位。当然,在一定程度上,南共市以集团优势改善本地区在国际分配中与发达国家的议价条件。
四、南共市合作的深层理念
地区主义指区域一体化中本地区国家同属一个共同体的心理基础,一般而言,有旧地区主义(Old Regionalism)和新地区主义(New Regionalism)两种基本的模式。旧地区主义的典型案例是欧洲一体化,区域内各国发展程度相近,在区域内形成一套完整的而且在各成员国分布相对均匀的产业结构;新地区主义的典型案例是亚太区域合作,区域内各国发展程度差异大,不同层次国家可以进行产业分工。世界体系论和依附理论等学说认为,新地区主义实际上导致了一体化进程中发达成员国对发展中成员国的剥削。 根据前述有关理念原则、组织结构和工作成果的分析,南共市是借旧地区主义之形,行新地区主义之事,即以旧地区主义的幻想为号召发起一体化运动,但在实践中则聚合力量,争取与发达国家开展跨区域合作时更加有利的地位。
在旧地区主义方面,南共市对于自身宗旨的文件表述以及机构设置均有明显表现,在区域内部合作中启动了关税减免等谈判也取得明显成果。但是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等合作是旧地区主义的必然选择,南共市在相关领域成果有限,不仅面临谈判等技术层面障碍,也缺乏持续推进的政治意愿。
综合两方面因素,南共市的合作理念确实有旧地区主义的成分,但已经明显削弱,更突出的方面是借助南共市平台参与更大范围区域合作的新地区主义。考虑到南共市国家的产业结构,欧美地区发达国家集中,更容易与其实现分工和合作;而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集中,更难与其实现分工反而容易形成竞争。因而,深度参与亚太区域合作不会是南共市的优先发展方向,跨大西洋区域合作和泛美洲区域合作对南共市更具吸引力。
五、结语
南方共同市场是拉丁美洲代表性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拉丁美洲也是亚太地区的当然组成部分,但是基于南方共同市场开展经济合作的基本理念,尤其是其特有的地区主义理念,南方共同市场可能会优先推进与发达国家、地区集团的大规模区域的合作,融入亚太可能不会是南方共同市场的选择。
参考文献
[1]江时学,《南方共同市场经济合作的方式及特点》,《世界经济》,1996年第9期
[2]王国顺、刘洋,《南方共同市场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分析》,《企业管理》2005年第12期
[3]张建,《地區主义与拉丁美洲一体化——以南方共同市场为例》,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硕士论文
[4]王萍,《南方共同市场与欧盟合作的战略关系分析》,《现代国际关系》,2005年第5期
[5]Gardini,G.L.,Who Invented Mercosur?,Diplomacy and Statecraft,vol18,2007
[6]Carranza.M.E.,Can Mercosur Surviv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Constraints on Mercosur,Latin American Politics and Society,July 2003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