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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概论》课教学中,要注重教学内容的整合与创新,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例,教学实践中,要体现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彰显与内在统一:法治文明的缺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因 ;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法治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途径。
关键词:《概论》课;教学内容整合;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238-02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既要以教材体系为依据,又要根据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通过理论内容的整合,对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理论宣传和教育,才能更好地发挥政治理论课的功能。本文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简称《概论》课)第十一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例,谈谈在教学实践中如何通过教学内容整合更好地体现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彰显与内在统一。教材第十一章共分两节:第一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教材体系安排的主要目的是要让学生明白三个问题: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全面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主要特征?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教学实践来看,为了更好地讲好、学好、领会好本章内容,从法治的角度为切入点进行一些教学内容的重新构建。
一、法治文明的缺失是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因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条件,法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式,法治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活动均依法而治,达到文明的程度。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实行法治的状态和程度所体现的文明,因此法治文明是社会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起着保障和促进作用。因此,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代表和标志着这个国家与人民文明程度和水平,所以江泽民同志说: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历史上各种和谐社会的超越,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在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化,既给中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社会主义法制不完善,现代社会的法治文明程度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差很远。比如,城管执法问题,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中国至今还没有出台一部全国性的独立法规,导致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屡受争议,结果导致城管似乎“无所不管”,执法职能与卫生、工商、交管等政府部门均有交叉,在城管和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能有交叉和冲突的执法领域,形成“有利益就争着管、无利益就没人管”的局面。并且,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城管在执法中没收包括流动摊贩在内的他人的生产工具、或者是其他的私人财产,很显然与《物权法》有冲突;再如,发生在上海的“钓鱼执法”问题,很显然“钓鱼执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一种公开的“公权敲诈”。“钓鱼执法”违法之处在于,执法和非执法人员采用了引诱、欺诈、胁迫甚至暴力的方式取证,违背了法治的基本精神。“钓鱼执法”比较典型地反映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漠、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文明缺失的问题。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都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实现法治文明。
二、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丰富的科学内涵。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不仅充分说明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地位,而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的要求看,每个要求都必须通过法治才能得以实现,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民主是以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民主和法治共同构成了一枚硬币的两面,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標志,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就是法治化的过程,离开法治来实现民主不是沦为无政府主义就是陷入专制政治,从而伤害民主自身;公平正义只能通过法治化的途径才能实现,法治的最基本价值就在于捍卫公平正义,离开法治绝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因为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衍生出不公和邪恶,而法治就是制权的,只有防止权力的异化,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诚信友爱是人性好的品质,这种练好品质的实现及实现的程度,既靠人自身的道德提升,更需要有良好的制度,而法治既对诚信友爱的给予肯定,使人们认同并实践,更对违背诚信的行为进行制裁,进而促进社会的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因为,法治为各种社会冲突和矛盾的解决提供了制度化的途径,如果离开了法治的保障,活力就可能演化成为危害社会的力量,最终摧垮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法治之所以优于人治,最根本的在于它使一切社会活动有序运行,因此,社会要安定有序,必须依法治国,摒弃人治;人与自然相和谐相处就是要建设生态文明,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各国现代化的历史恰恰是基于“人统治自然”、“掠夺自然”而非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上实现的,而现代社会的持续发展必然要改变这种观念。但是受利益的驱动,要实现从观念到实践的转变单靠人的自觉是不够的,必须通过法治文明的培养、法治的途径来约束人们行为,唯此,才能够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2] 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看,在每一个方面都存在着问题和矛盾,而它们的解决内在的要求依法解决。
三、法治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措施
法治文明既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那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走法治之路。在当代中国,伴随着政治的民主化,人们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方式不应是强制而是法治,法治不是治民的工具,而是民治的方式。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法治不完善的根源在于法治文明的缺失:法治精神没有充分体现到一切社会事务中、依法办事没有成为人们的一种社会习惯。
因为只有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依法治国,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才能使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通过法治来解决,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所以,除完善其他条件之外,必须从一切方面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铺设良好的管道。
为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措施之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首先,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其次,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从这些要求、原则和措施看,都充分体现出法治的重要性,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措施。任何社会都是多元主体存在的社会,如何使多元的主体和谐共处,首先就需要由法律来对这些主体的权利范围做出界分,用法治规范人们的行为,提高“法制化水平”[3],使全体社会成员在任何场合下崇尚法治,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紧密衔接,使依法治国的方略得以落实,使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得以协调,进而实现社会和谐。
总之,在高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学实践中,既要以教材体系为依据,又要实现理论内容的整合,努力体现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彰显与内在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说服力、感染力,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时效性。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1997-09-12.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2007-10-15.
[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R],2009-09-18.[责任编辑 陈鹤]
关键词:《概论》课;教学内容整合;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238-02
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既要以教材体系为依据,又要根据理论和实践的发展,通过理论内容的整合,对学生进行行之有效的理论宣传和教育,才能更好地发挥政治理论课的功能。本文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简称《概论》课)第十一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例,谈谈在教学实践中如何通过教学内容整合更好地体现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彰显与内在统一。教材第十一章共分两节:第一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第二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教材体系安排的主要目的是要让学生明白三个问题: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何全面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主要特征?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教学实践来看,为了更好地讲好、学好、领会好本章内容,从法治的角度为切入点进行一些教学内容的重新构建。
一、法治文明的缺失是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因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法治社会,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条件,法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式,法治要求整个国家以及社会活动均依法而治,达到文明的程度。法治文明是一个国家实行法治的状态和程度所体现的文明,因此法治文明是社会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对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起着保障和促进作用。因此,一个国家的法治状况代表和标志着这个国家与人民文明程度和水平,所以江泽民同志说: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历史上各种和谐社会的超越,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在新世纪新阶段,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化,既给中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存在,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社会主义法制不完善,现代社会的法治文明程度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相差很远。比如,城管执法问题,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中国至今还没有出台一部全国性的独立法规,导致城管执法的合法性屡受争议,结果导致城管似乎“无所不管”,执法职能与卫生、工商、交管等政府部门均有交叉,在城管和其他部门的管理职能有交叉和冲突的执法领域,形成“有利益就争着管、无利益就没人管”的局面。并且,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城管在执法中没收包括流动摊贩在内的他人的生产工具、或者是其他的私人财产,很显然与《物权法》有冲突;再如,发生在上海的“钓鱼执法”问题,很显然“钓鱼执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是一种公开的“公权敲诈”。“钓鱼执法”违法之处在于,执法和非执法人员采用了引诱、欺诈、胁迫甚至暴力的方式取证,违背了法治的基本精神。“钓鱼执法”比较典型地反映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淡漠、法治观念不强、法治文明缺失的问题。类似的事情还有不少,都严重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实现法治文明。
二、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丰富的科学内涵。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不仅充分说明民主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地位,而且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个方面的要求看,每个要求都必须通过法治才能得以实现,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民主是以法治作为保障的民主,民主和法治共同构成了一枚硬币的两面,法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標志,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就是法治化的过程,离开法治来实现民主不是沦为无政府主义就是陷入专制政治,从而伤害民主自身;公平正义只能通过法治化的途径才能实现,法治的最基本价值就在于捍卫公平正义,离开法治绝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因为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衍生出不公和邪恶,而法治就是制权的,只有防止权力的异化,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诚信友爱是人性好的品质,这种练好品质的实现及实现的程度,既靠人自身的道德提升,更需要有良好的制度,而法治既对诚信友爱的给予肯定,使人们认同并实践,更对违背诚信的行为进行制裁,进而促进社会的诚信友爱;充满活力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因为,法治为各种社会冲突和矛盾的解决提供了制度化的途径,如果离开了法治的保障,活力就可能演化成为危害社会的力量,最终摧垮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法治之所以优于人治,最根本的在于它使一切社会活动有序运行,因此,社会要安定有序,必须依法治国,摒弃人治;人与自然相和谐相处就是要建设生态文明,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各国现代化的历史恰恰是基于“人统治自然”、“掠夺自然”而非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础上实现的,而现代社会的持续发展必然要改变这种观念。但是受利益的驱动,要实现从观念到实践的转变单靠人的自觉是不够的,必须通过法治文明的培养、法治的途径来约束人们行为,唯此,才能够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2] 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看,在每一个方面都存在着问题和矛盾,而它们的解决内在的要求依法解决。
三、法治文明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基本措施
法治文明既然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那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走法治之路。在当代中国,伴随着政治的民主化,人们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方式不应是强制而是法治,法治不是治民的工具,而是民治的方式。当前社会转型时期法治不完善的根源在于法治文明的缺失:法治精神没有充分体现到一切社会事务中、依法办事没有成为人们的一种社会习惯。
因为只有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依法治国,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才能使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出来,才能使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通过法治来解决,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所以,除完善其他条件之外,必须从一切方面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铺设良好的管道。
为此,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逐步形成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措施之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首先,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权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发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其次,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完善诉讼、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加强司法民主建设,健全公开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加强司法救助,对贫困群众减免诉讼费。健全巡回审判,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落实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方便群众诉讼。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从这些要求、原则和措施看,都充分体现出法治的重要性,法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措施。任何社会都是多元主体存在的社会,如何使多元的主体和谐共处,首先就需要由法律来对这些主体的权利范围做出界分,用法治规范人们的行为,提高“法制化水平”[3],使全体社会成员在任何场合下崇尚法治,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紧密衔接,使依法治国的方略得以落实,使多元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得以协调,进而实现社会和谐。
总之,在高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教学实践中,既要以教材体系为依据,又要实现理论内容的整合,努力体现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彰显与内在统一,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说服力、感染力,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时效性。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1997-09-12.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2007-10-15.
[3]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R],2009-09-18.[责任编辑 陈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