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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经信发[2019]23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审改办《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京审改办发〔2018〕10号)、市政府审改办《关于精简市级审批服务事项和优化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18〕11号)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做好我市落实软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