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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命题都是由概念构成的,推理和证明又是由命题构成的。因此,数学概念的教学是整个数学教学的重要环节。正确地理解数学概念是掌握数学知识的前提,数学概念好比支点,而数学法则、定理好比杠杆,可见概念的重要性。初中阶段尤其是初一,概念较多,怎样组织教学才能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概念呢?本人在多年教学中,总结出概念教学的“三注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注重联系现实原型,对概念作出解释
数学概念都是从现实生活中抽象出来的,如正负数、数轴、直角坐标系、函数、角、平行线等,都是由于科学与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讲清它们的来源,并与实物作比较,这样学生既不会感到抽象,又容易形成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
1.注意概念的引出。
例如:怎样用数表示前进3米?后退3米?收入200元与支出200元等相反量呢?通过这些问题引出正负数的概念。再如,用温度计、杆秤这些实物,引出数轴的概念;由对不同实物的分类,引出同类项概念等。首先从对实物的感受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再由抽象的特征浓缩成数学概念,这样引出概念的过程学生容易接受。
2.注意对概念的及时整理。
对于概念的引出,要把握好时间度,如过早下定义,等于是索然无味的简单灌输;如定义过迟,学生容易失去兴趣,同时使已有知识呈现零乱状态。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及时整理和总结,在学生情绪高涨的时候给出概念。
3.注意概念的多角度说明。
因为教师提供的感性材料往往具有片面性,所以常造成学生错误地扩大或缩小概念,因此教师要从多角度加以补充说明。如“垂线”这个概念,不但要用“⊥”号来表示,而且要用多种特殊图形和实物来透视概念的含义。
二、注重刻画概念的本质,对概念进行分析
一个概念在其形成过程中往往附带着许多无关特征,教师应抓住重点,善于引导学生,这样学生便能把握概念凸显出来的实质,尽量减少乃至消除相关不利因素的干扰。
1.讲清概念的意义。
例如:讲“不等式的解集”时,抓住“集”这一特征进行分析,该概念的意义即为“不等式所有解的集合”。更通俗地说,就是把不等式所有的解集合在一起(像学生排队集合一样),组成了不等式的解集,最终表示成x>a的形式。只有理解了这个定义,学生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不会有丢解的现象。
2.抓住概念中的关键字眼作分析。
例如:“同类项就是含有相同的字母,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这个概念中,抓住“相同”这一关键字作分析。相同的是什么?是字母和它的指数两部分。“最简分式”的概念中,抓住“不含公因式”这一关键字眼。只有学生真正理解了概念,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才能得心应手,才不会出现错误。
3.抓住概念间的内在联系作比较。
对于有内在联系的概念,要作好比较,加深学生对概念本质的理解。例如:“一元一次方程”的概念,是建立在“元”、“次”、“方程”这三个概念基础之上的。“元”表示未知数,“次”表示未知数的最高次数,次数是就整式而言的,所以“一元一次方程”是最简单的整式方程。这样便于学生抓住“一元一次方程”的本质,并为以后学习其他方程的概念打下基础。再如“乘方”与“幂”之间的关系,“直角”与“90°”之间的关系,“方程的解”与“不等式的解”之间的关系,“最简分式”与“最简根式”之间的关系,等等。做好有内在联系的概念、相似概念的比较,学生应用起来才会得心应手。
三、注重实际应用概念,对概念进行升华
1.去分母。方程两边同时乘以最简公分母,将分式方程化为整式方程;若遇到互为相反数时,不要忘了改变符号。
2.按解整式方程的步骤。移项,若有括号应去括号,注意变号,合并同类项,把系数化为1 求出未知数的值。
3.验根。求出未知数的值后必须验根,因为在把分式方程化为整式方程的过程中,扩大了未知数的取值范围,可能产生增根.
验根时把整式方程的根代入最简公分母,如果最简公分母等于0,这个根就是增根。否则这个根就是原分式方程的根。若解出的根是增根,则原方程无解。
总之,对数学概念的讲解,一定要注意教法,让学生理解,切勿让学生死记硬背。因为数学科学严谨的推理性,决定了搞好概念教学是传授知识的首要条件。如果学生概念不清,必将表现出思路闭塞、逻辑紊乱,对法则、定理的理解更无从谈起。因此,对数学概念的教法是需要我们数学教师长期探索的一个课题。
一、注重联系现实原型,对概念作出解释
数学概念都是从现实生活中抽象出来的,如正负数、数轴、直角坐标系、函数、角、平行线等,都是由于科学与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讲清它们的来源,并与实物作比较,这样学生既不会感到抽象,又容易形成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
1.注意概念的引出。
例如:怎样用数表示前进3米?后退3米?收入200元与支出200元等相反量呢?通过这些问题引出正负数的概念。再如,用温度计、杆秤这些实物,引出数轴的概念;由对不同实物的分类,引出同类项概念等。首先从对实物的感受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再由抽象的特征浓缩成数学概念,这样引出概念的过程学生容易接受。
2.注意对概念的及时整理。
对于概念的引出,要把握好时间度,如过早下定义,等于是索然无味的简单灌输;如定义过迟,学生容易失去兴趣,同时使已有知识呈现零乱状态。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及时整理和总结,在学生情绪高涨的时候给出概念。
3.注意概念的多角度说明。
因为教师提供的感性材料往往具有片面性,所以常造成学生错误地扩大或缩小概念,因此教师要从多角度加以补充说明。如“垂线”这个概念,不但要用“⊥”号来表示,而且要用多种特殊图形和实物来透视概念的含义。
二、注重刻画概念的本质,对概念进行分析
一个概念在其形成过程中往往附带着许多无关特征,教师应抓住重点,善于引导学生,这样学生便能把握概念凸显出来的实质,尽量减少乃至消除相关不利因素的干扰。
1.讲清概念的意义。
例如:讲“不等式的解集”时,抓住“集”这一特征进行分析,该概念的意义即为“不等式所有解的集合”。更通俗地说,就是把不等式所有的解集合在一起(像学生排队集合一样),组成了不等式的解集,最终表示成x>a的形式。只有理解了这个定义,学生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才不会有丢解的现象。
2.抓住概念中的关键字眼作分析。
例如:“同类项就是含有相同的字母,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相同的项。”这个概念中,抓住“相同”这一关键字作分析。相同的是什么?是字母和它的指数两部分。“最简分式”的概念中,抓住“不含公因式”这一关键字眼。只有学生真正理解了概念,在解决问题的时候才能得心应手,才不会出现错误。
3.抓住概念间的内在联系作比较。
对于有内在联系的概念,要作好比较,加深学生对概念本质的理解。例如:“一元一次方程”的概念,是建立在“元”、“次”、“方程”这三个概念基础之上的。“元”表示未知数,“次”表示未知数的最高次数,次数是就整式而言的,所以“一元一次方程”是最简单的整式方程。这样便于学生抓住“一元一次方程”的本质,并为以后学习其他方程的概念打下基础。再如“乘方”与“幂”之间的关系,“直角”与“90°”之间的关系,“方程的解”与“不等式的解”之间的关系,“最简分式”与“最简根式”之间的关系,等等。做好有内在联系的概念、相似概念的比较,学生应用起来才会得心应手。
三、注重实际应用概念,对概念进行升华
1.去分母。方程两边同时乘以最简公分母,将分式方程化为整式方程;若遇到互为相反数时,不要忘了改变符号。
2.按解整式方程的步骤。移项,若有括号应去括号,注意变号,合并同类项,把系数化为1 求出未知数的值。
3.验根。求出未知数的值后必须验根,因为在把分式方程化为整式方程的过程中,扩大了未知数的取值范围,可能产生增根.
验根时把整式方程的根代入最简公分母,如果最简公分母等于0,这个根就是增根。否则这个根就是原分式方程的根。若解出的根是增根,则原方程无解。
总之,对数学概念的讲解,一定要注意教法,让学生理解,切勿让学生死记硬背。因为数学科学严谨的推理性,决定了搞好概念教学是传授知识的首要条件。如果学生概念不清,必将表现出思路闭塞、逻辑紊乱,对法则、定理的理解更无从谈起。因此,对数学概念的教法是需要我们数学教师长期探索的一个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