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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志愿者”这三个字越来越多地进入到公众视线——奥运会志愿者、汶川救灾志愿者、世博会志愿者、西部支教志愿者等等,他们不断用自己的热情和努力,为社会默默地奉献着。可当我们关注志愿者们为社会作出的奉献时,往往忽视了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遭遇的挫折,甚至心理创伤。其实,他们的心理健康同样值得关注,因为,只有呵护好内心健康,才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案例一
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四川某高校大二学生小高在电视上看到救援人员正在尽最大的努力跟灾难搏斗之后,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参与热潮,赶忙组织了一个十人小分队,前往灾区进行支援。残墙断垣、伤者的呻吟、遇难者的遗体……令他们内心受到极大的震撼。一个星期后,他们回到了学校。可是小高和他的同学却出现了情绪低落、失眠、做噩梦等状况,脑中不断重复着地震现场惨烈的场景,以往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
心理分析:小高和他的同学其实成了二次创伤的受害者,对于地震这样的灾害而言,志愿者作为现场目击者,不可避免地处于应激状态之中。在心理学中,直接遭受灾害的人群属于一级创伤人员,而像小高这样直面灾害现场,却没有接受过相关心理学培训,缺乏相应的重大灾害承受能力的志愿者所受到的创伤,被称为二次创伤。小高志愿服务的强烈愿望是值得赞扬的,但他和同学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前往灾难现场,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而言,是不可取的。
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之前,最好先接受相关心理学专业知识培训,让志愿者有接触现实场景的心理预期,提高承受能力。同时,志愿者在做志愿服务工作时,大多接触的是社会底层的一些群众,他们难免会成为这些群众倾诉不如意的“垃圾桶”,若未接受相关心理学培训,也有可能产生相应的负面情绪,对已有的价值观产生怀疑。
温馨建议:
一、在参与志愿服务之前,应接受相关心理学专业知识培训,知道如何应对应激场面,做到助人者先助己。
二、志愿者应善于寻求身边的社会支持系统成员的帮助,在遇到心理困惑,产生负面情绪的时候,适时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倾诉,寻求帮助。当负面情绪来袭的时候,一方面要能觉察到自己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接纳自己,允许自己出现负面情绪,将负面情绪发泄出来,而不是一味地压抑自己,否则很容易产生心因性疾病。
三、在寻求社会支持系统(个人在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所获得的,来自他人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和支援)成员的帮助失败后,应主动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解决自己的心理问题。即使是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无法调节自己的负面情绪时,也应寻求更高级别的心理咨询师帮助。
四、志愿者团队可通过开展团体辅导的方式,有效解决团体成员间的心理问题。团体辅导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安全的环境,提供了了解、接纳、释放情绪的渠道,通过相互分享和情绪体检,学会处理情绪、调节情绪,挖掘自身资源,将潜藏的心理问题意识化,进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案例二
日前,一则新闻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海南某女大学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曾遭受性骚扰——该女大学生利用假期去支教,但是受助学校却要求该女大学生去陪酒,在酒桌上遭到当地领导的性骚扰。
心理分析:女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的安全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与异性受助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值得我们重视。中国尚没有一部法律来规范志愿者的行动,保护志愿者的权利。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一方面需要提高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安全;另一方面,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应量力而行,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很多志愿者初涉志愿服务活动时,往往会陷入“英雄主义”,觉得必须要贡献出全部力量,因此常常做出一些超出个人能力范围的事情,比如接受领导的陪酒安排、超出能力捐赠金钱等。
温馨建议:
一、参加志愿服务之前,志愿者要做好心理准备,预先想好在志愿服务中可能遇到的人和事,以及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明确职责范围,与相关接受单位负责人商定志愿服务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职责,超出工作范围的事情可以温婉拒绝。
三、面对异性受助者时,志愿者应明白自己的底线,对于超出底线的事情,应立即予以严词拒绝。
四、提高法律意识。如果真的发生了性骚扰之类的事情,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及时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黄爱国:南京中医药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
编辑 陈陟
案例一
2008年5月12日14点28分,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四川某高校大二学生小高在电视上看到救援人员正在尽最大的努力跟灾难搏斗之后,心中油然升起一股参与热潮,赶忙组织了一个十人小分队,前往灾区进行支援。残墙断垣、伤者的呻吟、遇难者的遗体……令他们内心受到极大的震撼。一个星期后,他们回到了学校。可是小高和他的同学却出现了情绪低落、失眠、做噩梦等状况,脑中不断重复着地震现场惨烈的场景,以往平静的生活被彻底打破。
心理分析:小高和他的同学其实成了二次创伤的受害者,对于地震这样的灾害而言,志愿者作为现场目击者,不可避免地处于应激状态之中。在心理学中,直接遭受灾害的人群属于一级创伤人员,而像小高这样直面灾害现场,却没有接受过相关心理学培训,缺乏相应的重大灾害承受能力的志愿者所受到的创伤,被称为二次创伤。小高志愿服务的强烈愿望是值得赞扬的,但他和同学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前往灾难现场,这对他们的身心健康而言,是不可取的。
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之前,最好先接受相关心理学专业知识培训,让志愿者有接触现实场景的心理预期,提高承受能力。同时,志愿者在做志愿服务工作时,大多接触的是社会底层的一些群众,他们难免会成为这些群众倾诉不如意的“垃圾桶”,若未接受相关心理学培训,也有可能产生相应的负面情绪,对已有的价值观产生怀疑。
温馨建议:
一、在参与志愿服务之前,应接受相关心理学专业知识培训,知道如何应对应激场面,做到助人者先助己。
二、志愿者应善于寻求身边的社会支持系统成员的帮助,在遇到心理困惑,产生负面情绪的时候,适时向身边的亲人、朋友倾诉,寻求帮助。当负面情绪来袭的时候,一方面要能觉察到自己的负面情绪;另一方面,接纳自己,允许自己出现负面情绪,将负面情绪发泄出来,而不是一味地压抑自己,否则很容易产生心因性疾病。
三、在寻求社会支持系统(个人在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所获得的,来自他人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和支援)成员的帮助失败后,应主动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解决自己的心理问题。即使是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在无法调节自己的负面情绪时,也应寻求更高级别的心理咨询师帮助。
四、志愿者团队可通过开展团体辅导的方式,有效解决团体成员间的心理问题。团体辅导为大家提供了一个安全的环境,提供了了解、接纳、释放情绪的渠道,通过相互分享和情绪体检,学会处理情绪、调节情绪,挖掘自身资源,将潜藏的心理问题意识化,进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案例二
日前,一则新闻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海南某女大学生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曾遭受性骚扰——该女大学生利用假期去支教,但是受助学校却要求该女大学生去陪酒,在酒桌上遭到当地领导的性骚扰。
心理分析:女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的安全问题,以及如何处理与异性受助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值得我们重视。中国尚没有一部法律来规范志愿者的行动,保护志愿者的权利。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一方面需要提高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安全;另一方面,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应量力而行,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很多志愿者初涉志愿服务活动时,往往会陷入“英雄主义”,觉得必须要贡献出全部力量,因此常常做出一些超出个人能力范围的事情,比如接受领导的陪酒安排、超出能力捐赠金钱等。
温馨建议:
一、参加志愿服务之前,志愿者要做好心理准备,预先想好在志愿服务中可能遇到的人和事,以及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二、明确职责范围,与相关接受单位负责人商定志愿服务的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职责,超出工作范围的事情可以温婉拒绝。
三、面对异性受助者时,志愿者应明白自己的底线,对于超出底线的事情,应立即予以严词拒绝。
四、提高法律意识。如果真的发生了性骚扰之类的事情,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及时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黄爱国:南京中医药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
编辑 陈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