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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成人教育教学中,对新定理或新公式“引入概念、推导公式、举例练习”的三段式教学模式有很多弊端。不讲推导过程,重点辅导学生如何使用公式,让学生在使用的过程中加深理解的“直接法”教学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又不影响教学效果,因此,更适用于成人教育。
【关键词】成人教育;“直接法”教学
在成人教育教学中,特别是理工科专业的基础课教学中,遇有新定理或新公式时,人们已习惯于“引入概念、推导公式、举例练习”的三段式教学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对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有好处。但这种教学方式也有其弊端,主要表现有两点:
一是费工。
“推导公式”的过程过于繁杂,有些公式推导时所用的知识学生尚未掌握,或因学过太久而有所遗忘,为此教师还要加课,先介绍或复习这方面的知识;
二是费时。
为了使学生真正弄懂,必须一步一步讲解,要耗费大量课时,而目前成人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又都压缩课时,这使教师陷入两难境地。从课堂教学效果来看,往往是教师教得累、学生学得苦。“直接法”的教学方式,可以改变这种费工费时的状况。所谓“直接法”,即在遇有新公式时不推导公式,直接将公式介绍给学生,然后重点辅导学生如何使用公式,在使用的过程中让学生加深理解。教学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法一扫过去推导公式时教师唯恐讲不清,学生唯恐听不懂,因此双方都紧张的气氛,改善了教学效果,受到学生的欢迎,对以应用为主的成人教育来讲,也无知识不连贯之虞。
“直接法”教学的“科学道理”有三点:
一是“直接法”教学符合人类的认知规律。孩子学说话时往往先会叫“妈妈”,但“妈妈”到底意味着什么,孩子对此浑然不知,然而这并不妨碍他叫“妈妈”。随着年龄(确切地说是“阅历”)的增加,他对“妈妈”这一概念的认识会由表及里、越来越深。这一例子说明,人的认知过程往往是先确定一个很表相很肤浅的概念(名称),然后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对它的认识。
“人生识字糊涂始”,说明的就是这个规律。这一规律,正是“直接法”教学所依据的最基本的认知规律。
二是“直接法”教学在以往的教学中经常被应用。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对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以下简称“奥数”)小学生的培训(虽然对小学生参加“奥数”有不同的声音,但成功的培训教学方法是值得借鉴的)。在小学生“奥数”培训中,涉及数学的多个方面,其中不乏许多高深的教学分支。
教师教给学生的只是一些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或简单公式,因此小学“奥数”答卷上是不要过程的,填个答数即可。这种教学曾被说成是“不讲道理”的教学,对学生思维的培养不利。然而实践告诉我们,小学“奥数”的培训,对学生提高数学思维(乃至一般思维)有很大帮助。如一元二次方程中的根系关系(韦达定理),虽然证明并不难,但在证明过程中要用到根式及“±”连写这种小学生不熟悉的形式,所以在“奥数”培训中只要求学生记住很简单的结论,关键是要会用。许多学生能很熟练地运用根系关系解题,但并不知道什么“韦达定理”。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另外,“直接法”教学在中专、大学的教材中也屡屡出现。如对某些定量的证明,教材上往往用小字印出,教师讲授时可略去,待有兴趣的学生课后自学。这种作法,并未影响学生对后继课程的学习。三是“直接法”教学是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人类知识的进步,包含继承和发展两个方面,只有继承前人的知识,才能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对学生来说,这种“继承”主要是指课堂学习。当今成人教育教学面临的诸多困惑中,“课时不够”表现尤为突出。究其原因,与下述两个方面有关:
其一,新知识、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并写进教材,其结果会使教材越来越厚、课时越来越多;
其二,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各种新专业应运而生。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在专业设置和教材编写上下功夫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用“直接法”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它可以节省许多课时开销,从而达到压缩课时的目的。
实施 “直接法”教学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讲清采用“直接法”的前提。
施教前,除了讲清知识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外,还需给学生讲清教材中的结论和公式都是以实验或严密的推理为基础,经过前辈的归纳、整理而得来的,也在人们的实践中得到了确认(即不仅正确,而且经典)。这也是“直接法”教学必须交待的前提,否则学生会以为教师在“偷工减料”;
二是要把握适用的范围。
各种有公式推导的课程均可使用“直接法”,如数学、物理、理论力学、机械原理等等。但那些需以叙述或用实验来讲清原理的课程并不适用。三是要结台实际搞好教学引入。在给出公式前要通过环环相扣的引入让学生产生一种“马上知道公式”的迫切感,接着教师给出公式就显得十分自然。给出公式后一定要加强对公式使用的辅导和练习。不作适当的铺垫就给出公式的话,会给学生造成理解和使用上的困难。
【关键词】成人教育;“直接法”教学
在成人教育教学中,特别是理工科专业的基础课教学中,遇有新定理或新公式时,人们已习惯于“引入概念、推导公式、举例练习”的三段式教学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方法对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有好处。但这种教学方式也有其弊端,主要表现有两点:
一是费工。
“推导公式”的过程过于繁杂,有些公式推导时所用的知识学生尚未掌握,或因学过太久而有所遗忘,为此教师还要加课,先介绍或复习这方面的知识;
二是费时。
为了使学生真正弄懂,必须一步一步讲解,要耗费大量课时,而目前成人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又都压缩课时,这使教师陷入两难境地。从课堂教学效果来看,往往是教师教得累、学生学得苦。“直接法”的教学方式,可以改变这种费工费时的状况。所谓“直接法”,即在遇有新公式时不推导公式,直接将公式介绍给学生,然后重点辅导学生如何使用公式,在使用的过程中让学生加深理解。教学实践证明:这种教学方法一扫过去推导公式时教师唯恐讲不清,学生唯恐听不懂,因此双方都紧张的气氛,改善了教学效果,受到学生的欢迎,对以应用为主的成人教育来讲,也无知识不连贯之虞。
“直接法”教学的“科学道理”有三点:
一是“直接法”教学符合人类的认知规律。孩子学说话时往往先会叫“妈妈”,但“妈妈”到底意味着什么,孩子对此浑然不知,然而这并不妨碍他叫“妈妈”。随着年龄(确切地说是“阅历”)的增加,他对“妈妈”这一概念的认识会由表及里、越来越深。这一例子说明,人的认知过程往往是先确定一个很表相很肤浅的概念(名称),然后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完善对它的认识。
“人生识字糊涂始”,说明的就是这个规律。这一规律,正是“直接法”教学所依据的最基本的认知规律。
二是“直接法”教学在以往的教学中经常被应用。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对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以下简称“奥数”)小学生的培训(虽然对小学生参加“奥数”有不同的声音,但成功的培训教学方法是值得借鉴的)。在小学生“奥数”培训中,涉及数学的多个方面,其中不乏许多高深的教学分支。
教师教给学生的只是一些解决问题的基本方法或简单公式,因此小学“奥数”答卷上是不要过程的,填个答数即可。这种教学曾被说成是“不讲道理”的教学,对学生思维的培养不利。然而实践告诉我们,小学“奥数”的培训,对学生提高数学思维(乃至一般思维)有很大帮助。如一元二次方程中的根系关系(韦达定理),虽然证明并不难,但在证明过程中要用到根式及“±”连写这种小学生不熟悉的形式,所以在“奥数”培训中只要求学生记住很简单的结论,关键是要会用。许多学生能很熟练地运用根系关系解题,但并不知道什么“韦达定理”。
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另外,“直接法”教学在中专、大学的教材中也屡屡出现。如对某些定量的证明,教材上往往用小字印出,教师讲授时可略去,待有兴趣的学生课后自学。这种作法,并未影响学生对后继课程的学习。三是“直接法”教学是成人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人类知识的进步,包含继承和发展两个方面,只有继承前人的知识,才能在某些方面有所发展。对学生来说,这种“继承”主要是指课堂学习。当今成人教育教学面临的诸多困惑中,“课时不够”表现尤为突出。究其原因,与下述两个方面有关:
其一,新知识、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并写进教材,其结果会使教材越来越厚、课时越来越多;
其二,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各种新专业应运而生。解决这些问题除了在专业设置和教材编写上下功夫外,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采用“直接法”不失为一种好的方法,它可以节省许多课时开销,从而达到压缩课时的目的。
实施 “直接法”教学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讲清采用“直接法”的前提。
施教前,除了讲清知识的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外,还需给学生讲清教材中的结论和公式都是以实验或严密的推理为基础,经过前辈的归纳、整理而得来的,也在人们的实践中得到了确认(即不仅正确,而且经典)。这也是“直接法”教学必须交待的前提,否则学生会以为教师在“偷工减料”;
二是要把握适用的范围。
各种有公式推导的课程均可使用“直接法”,如数学、物理、理论力学、机械原理等等。但那些需以叙述或用实验来讲清原理的课程并不适用。三是要结台实际搞好教学引入。在给出公式前要通过环环相扣的引入让学生产生一种“马上知道公式”的迫切感,接着教师给出公式就显得十分自然。给出公式后一定要加强对公式使用的辅导和练习。不作适当的铺垫就给出公式的话,会给学生造成理解和使用上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