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12月11日,加入WTO后的五年过渡期结束,中国银行业迎未了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依据此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外银行可以在中国境内注册成为当地的银行法人,全面从事人民币零售业务。外资银行转为本地银行,意味着与中资银行的竞争将进入白热化阶段。具有高利润高回报的私人银行业务,无疑将会成为中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把握机会,努力建立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私人银行业务,以争取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