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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考是高等教育甄选和选拔人才的一项制度。自高考制度建立以来,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其弊端也不断出现。本文试图对我国高考的录取名额投放和录取参照标准所存在的“教育不公平”问题作一个初步探讨,从而为实现这两方面的教育公平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考制度录取名额学生评价教育公平
自高考制度建立30多年来,高考不仅为我国选拔了大量优秀人才,而且在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然而,我国高考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笔者认为,目前在高校录取名额投放和学生评价方面还存在着实质上的“教育不公平”。
一、教育公平的重要性
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只有做到了上述公平,才能实现教育结果的公平。
“在现代社会,受教育已经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受过教育的公民难以融入现代社会,其个性、尊严和基本需求也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和实现”。在当今中国,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实现教育公平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那么,作为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普通高校招生制度(俗称“高考”)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热点话题。
二、我国现行高考录取制度存在的“教育不公平”
自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高考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为国家选拔了无数的人才,为农村孩子提供了一个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但是,笔者仍然认为,表面上看起来“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高考实质上在以下两方面还具有“教育不公平”的特征。
1.教育部直属高校录取名额投放呈现不公平
资料显示,北京有1600万左右人口,2005年北大、清华的招生指标有851个;河南有9700多万人口,两校的指标却只有171个。北京1.7万个人中就有1个人能上北大、清华,而河南56.7万个人中才有1个人能有这样的幸运,机会相差33倍。据2005年7月19日《中国青年报》公布的有关数据,2005年相当一部分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当年招收新生的本地生源占的比例明显过高,有的甚至超过一半。如:复旦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3400人,其中上海本地生源2147人,所占比例达63.1%;浙江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是5500人,在浙江投放的招生名额为3715人,本地生源所占比例为67.5%;中山大学本科招生计划7210人,广东招4500人,本地生源占62.4%。河南的总人口数是北京的6倍多,考生总数是北京的7倍,而北大、清华在北京的录取名额投放数却分别是河南的4.5倍和4.9倍;山东的总人口数是上海的近7倍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秦 瑶考生总数是上海的6.5倍,而复旦大学在上海的录取名额投放数却是山东的22倍多。
我国现行的全国统一考试,在各省、市、自治区分别进行。中西部落后省份教育条件相对较差,导致了这些地区教育起点的不公平,因此,在这些省份降低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合理的。但是像北京、上海等这样的大城市,出现“低分数线,高录取率”,显然有悖于教育公平。再者,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由中央直接投资的,这些教育资源属于全国纳税人,而这些国家重点大学尤其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将招生名额大量投放于本地生源,这对于全国其他省份,特别是经济落后、教育资源匮乏、高校数量少的地区的考生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因为考生们没有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的权利。
2.高校录取标准单一呈现的“教育不公平”
1983年,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教授加德纳出版的著作《智力的结构》中,他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有关人的智力结构的理论——多元智力理论。就其基本结构来说,智力是多元的,是由不同因素构成的,具体有:(1)言语—语言智力;(2)逻辑—数理智力;(3)视觉—空间智力;(4)音乐—节奏智力;(5)身体—运动智力;(6)人际—交往智力;(7)自我反省智力;(8)自然观察智力。加德纳认为,每个人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拥有这八种智力,而这八种智力在每个人身上的表现都不尽相同。我国现行的高考考试科目统一,录取新生的方法是:按“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目前,高考的重要程度可谓之“一考定终身”,甚至是“一分定终身”。依据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我国的高考录取标准单一,抑制了学生各种独特潜质的发挥。因此,高考用统一的标准衡量具有不同特质的学生,使得衡量结果呈现出不公平。
高考一直是基础教育的指挥棒,高考考什么,教师就教什么,学生就跟着学什么,使得学校教育成了高考的附庸。在这种情况下,“考上大学”甚至“考上重点大学”成了学生们读高中的目的所在,分数是学生的命根,因为“一分”很可能决定了学生上重点大学还是普通大学,或者考上还是考不上大学,可能就因为一分,学生的命运会截然不同。学生“十二年的寒窗苦读”最后只是通过两天高考,几张试卷来验证和检查。从考试专业的角度看,任何一个考试,其结果总会存在很多误差,每个人得到的考试分数都是真实分数与误差分数的一个组合。高考没有考虑到学生不同智力水平、不同个性、不同心理而用同一个标准,仅对学习结果进行一次性的衡量和选拔。也许这个成绩对他们日常的中学学习情况没有代表性,以至于此时的高考成绩对于那些成绩差一点就过分数线的考生来说不公平。
总之,高考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队录取的方式,只发挥了其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了它的评价功能,即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兴趣爱好、身体发展状况和心理品质等。高考录取标准单一,只注重了考生的学习结果,没有考虑到考生的学习过程。通过一次考试决定学生是否能继续进入高校深造,这再一次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
三、改革高考、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
1.高等院校合理投放录取名额
目前,我国高校主要有教育部直属大学和地方大学两大类,教育部直属大学的教育资源主要是由中央投资,所以高校录取新生的投放名额应该结合各个省份的考生人数,按比例进行投放,避免过多录取本地生源的考生,从而避免某些地方过多的占有中央分配的国家教育资源,对其他经济落后,教育资源乃至优质教育资源占有量少的地区的考生造成教育不公平。比如,北京、上海等地的重点高校,应该将录取名额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合理比例投放,避免大量录取本地考生。
2.推行国家高考和地方高考
为了改变以往高考的“一考定终身”,全国可以组织两次高考,第一次是国家组织的教育部直属大学入学考试,全国考生都可自由报考这些直属大学,特别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这就为所有考生提供了平等的就读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的机会,实现了所有考生在中央所投资的教育资源面前,人人拥有平等的享用机会。若考生在这次高考中落榜,可参加自己省内地方高等院校组织的高考,这不但为考生多提供了一次高考的机会,而且也实现了在地方所投资的教育资源面前,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以及地方教育资源主要由地方生源考生享有。
3.实现高考录取标准多元化
考试是检验、评价学生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多年来,我国高考录取主要以“文化课考试总分”为录取标准,将考生的分数由高到低排队进行录取,高考录取参照标准比较单一。用单一的标准衡量智力侧重点不同的学生,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和独特性,因此产生了教育不公平。同时,这种录取标准的单一性和不断改革的课程内容步伐不一。虽然课程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创新改革,但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是以高考这个指挥棒为导向。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美国的高考录取方式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与中国传统的高考相比,美国高校在招生时有以下几个参考标准:(1)学生的高中成绩;(2)高中教师的推荐信;(3)大学入学面试时的表现;(4)考试成绩;(5)社会实践。从美国高校招生录取所参照的5个标准来看,美国高校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美国高考录取不只依据学生高考所得“分数”,最重要的是参照了学生的高中成绩,这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笔者认为,这一点可为我国高考所借鉴,我国的高考录取也可以把考生高中三年的学习成绩纳入录取依据。如果学生想从高中升入大学,他们就不得不高中三年都踏踏实实学习,争取在每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以利于自己顺利进入大学甚至进入重点大学,这无疑在潜意识中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总之,应该将综合的、多样化的评价机制引入高考录取评价领域,对考生进行多方面考核,而不只是通过一次纸笔考试评价学生多年的学习结果。这样就避免了纸笔测试“一考定终身”形势下考生高考发挥失常而导致的教育不公平。
四、结语
教育公平关系着社会公平的实现,而高考又是教育领域一个重要的热点话题。实现高考录取公平对落实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实现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但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尽力减少不公平,使教育趋于公平,从而促进中国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周洪宇:怎样实现教育公平[N]. 光明日报, 2005
[2]程竹汝:论教育公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地位与作用[J].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6
[3]腾讯教育专题http://edu.qq.com/zt/2006/gk_tyfsx/
[4]李文长: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权益研究 [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5]《今日聚焦:招生改革一小步,教育公平一大步?》,中华硕博网,2009
[6]刘昕. 考试误差与考试公平[J]. 考试论坛,2004
【关键词】高考制度录取名额学生评价教育公平
自高考制度建立30多年来,高考不仅为我国选拔了大量优秀人才,而且在提高民族文化素质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然而,我国高考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笔者认为,目前在高校录取名额投放和学生评价方面还存在着实质上的“教育不公平”。
一、教育公平的重要性
教育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教育公平包括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质量公平。只有做到了上述公平,才能实现教育结果的公平。
“在现代社会,受教育已经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没有受过教育的公民难以融入现代社会,其个性、尊严和基本需求也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和实现”。在当今中国,社会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实现教育公平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那么,作为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普通高校招生制度(俗称“高考”)就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热点话题。
二、我国现行高考录取制度存在的“教育不公平”
自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高考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为国家选拔了无数的人才,为农村孩子提供了一个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但是,笔者仍然认为,表面上看起来“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高考实质上在以下两方面还具有“教育不公平”的特征。
1.教育部直属高校录取名额投放呈现不公平
资料显示,北京有1600万左右人口,2005年北大、清华的招生指标有851个;河南有9700多万人口,两校的指标却只有171个。北京1.7万个人中就有1个人能上北大、清华,而河南56.7万个人中才有1个人能有这样的幸运,机会相差33倍。据2005年7月19日《中国青年报》公布的有关数据,2005年相当一部分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当年招收新生的本地生源占的比例明显过高,有的甚至超过一半。如:复旦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3400人,其中上海本地生源2147人,所占比例达63.1%;浙江大学本科招生计划是5500人,在浙江投放的招生名额为3715人,本地生源所占比例为67.5%;中山大学本科招生计划7210人,广东招4500人,本地生源占62.4%。河南的总人口数是北京的6倍多,考生总数是北京的7倍,而北大、清华在北京的录取名额投放数却分别是河南的4.5倍和4.9倍;山东的总人口数是上海的近7倍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秦 瑶考生总数是上海的6.5倍,而复旦大学在上海的录取名额投放数却是山东的22倍多。
我国现行的全国统一考试,在各省、市、自治区分别进行。中西部落后省份教育条件相对较差,导致了这些地区教育起点的不公平,因此,在这些省份降低高考录取分数线是合理的。但是像北京、上海等这样的大城市,出现“低分数线,高录取率”,显然有悖于教育公平。再者,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由中央直接投资的,这些教育资源属于全国纳税人,而这些国家重点大学尤其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将招生名额大量投放于本地生源,这对于全国其他省份,特别是经济落后、教育资源匮乏、高校数量少的地区的考生来说是很不公平的,因为考生们没有实现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均等的权利。
2.高校录取标准单一呈现的“教育不公平”
1983年,美国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教授加德纳出版的著作《智力的结构》中,他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有关人的智力结构的理论——多元智力理论。就其基本结构来说,智力是多元的,是由不同因素构成的,具体有:(1)言语—语言智力;(2)逻辑—数理智力;(3)视觉—空间智力;(4)音乐—节奏智力;(5)身体—运动智力;(6)人际—交往智力;(7)自我反省智力;(8)自然观察智力。加德纳认为,每个人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拥有这八种智力,而这八种智力在每个人身上的表现都不尽相同。我国现行的高考考试科目统一,录取新生的方法是:按“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目前,高考的重要程度可谓之“一考定终身”,甚至是“一分定终身”。依据加德纳的多元智力理论,我国的高考录取标准单一,抑制了学生各种独特潜质的发挥。因此,高考用统一的标准衡量具有不同特质的学生,使得衡量结果呈现出不公平。
高考一直是基础教育的指挥棒,高考考什么,教师就教什么,学生就跟着学什么,使得学校教育成了高考的附庸。在这种情况下,“考上大学”甚至“考上重点大学”成了学生们读高中的目的所在,分数是学生的命根,因为“一分”很可能决定了学生上重点大学还是普通大学,或者考上还是考不上大学,可能就因为一分,学生的命运会截然不同。学生“十二年的寒窗苦读”最后只是通过两天高考,几张试卷来验证和检查。从考试专业的角度看,任何一个考试,其结果总会存在很多误差,每个人得到的考试分数都是真实分数与误差分数的一个组合。高考没有考虑到学生不同智力水平、不同个性、不同心理而用同一个标准,仅对学习结果进行一次性的衡量和选拔。也许这个成绩对他们日常的中学学习情况没有代表性,以至于此时的高考成绩对于那些成绩差一点就过分数线的考生来说不公平。
总之,高考按“文化课考试成绩”排队录取的方式,只发挥了其甄别与选拔功能,忽视了它的评价功能,即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兴趣爱好、身体发展状况和心理品质等。高考录取标准单一,只注重了考生的学习结果,没有考虑到考生的学习过程。通过一次考试决定学生是否能继续进入高校深造,这再一次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
三、改革高考、促进教育公平的对策
1.高等院校合理投放录取名额
目前,我国高校主要有教育部直属大学和地方大学两大类,教育部直属大学的教育资源主要是由中央投资,所以高校录取新生的投放名额应该结合各个省份的考生人数,按比例进行投放,避免过多录取本地生源的考生,从而避免某些地方过多的占有中央分配的国家教育资源,对其他经济落后,教育资源乃至优质教育资源占有量少的地区的考生造成教育不公平。比如,北京、上海等地的重点高校,应该将录取名额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合理比例投放,避免大量录取本地考生。
2.推行国家高考和地方高考
为了改变以往高考的“一考定终身”,全国可以组织两次高考,第一次是国家组织的教育部直属大学入学考试,全国考生都可自由报考这些直属大学,特别是“211工程”和“985工程”院校,这就为所有考生提供了平等的就读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的机会,实现了所有考生在中央所投资的教育资源面前,人人拥有平等的享用机会。若考生在这次高考中落榜,可参加自己省内地方高等院校组织的高考,这不但为考生多提供了一次高考的机会,而且也实现了在地方所投资的教育资源面前,人人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以及地方教育资源主要由地方生源考生享有。
3.实现高考录取标准多元化
考试是检验、评价学生的一种手段和方法。多年来,我国高考录取主要以“文化课考试总分”为录取标准,将考生的分数由高到低排队进行录取,高考录取参照标准比较单一。用单一的标准衡量智力侧重点不同的学生,忽视了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和独特性,因此产生了教育不公平。同时,这种录取标准的单一性和不断改革的课程内容步伐不一。虽然课程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创新改革,但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都是以高考这个指挥棒为导向。针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美国的高考录取方式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与中国传统的高考相比,美国高校在招生时有以下几个参考标准:(1)学生的高中成绩;(2)高中教师的推荐信;(3)大学入学面试时的表现;(4)考试成绩;(5)社会实践。从美国高校招生录取所参照的5个标准来看,美国高校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美国高考录取不只依据学生高考所得“分数”,最重要的是参照了学生的高中成绩,这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笔者认为,这一点可为我国高考所借鉴,我国的高考录取也可以把考生高中三年的学习成绩纳入录取依据。如果学生想从高中升入大学,他们就不得不高中三年都踏踏实实学习,争取在每次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以利于自己顺利进入大学甚至进入重点大学,这无疑在潜意识中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总之,应该将综合的、多样化的评价机制引入高考录取评价领域,对考生进行多方面考核,而不只是通过一次纸笔考试评价学生多年的学习结果。这样就避免了纸笔测试“一考定终身”形势下考生高考发挥失常而导致的教育不公平。
四、结语
教育公平关系着社会公平的实现,而高考又是教育领域一个重要的热点话题。实现高考录取公平对落实教育公平,乃至社会公平的实现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但是,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尽力减少不公平,使教育趋于公平,从而促进中国构建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周洪宇:怎样实现教育公平[N]. 光明日报, 2005
[2]程竹汝:论教育公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地位与作用[J].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6
[3]腾讯教育专题http://edu.qq.com/zt/2006/gk_tyfsx/
[4]李文长:弱势群体高等教育权益研究 [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5]《今日聚焦:招生改革一小步,教育公平一大步?》,中华硕博网,2009
[6]刘昕. 考试误差与考试公平[J]. 考试论坛,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