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去远方,“闺密”住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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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鸭鸭推荐:嫣然这次写的稿子与前几期的稿子不太一样,女主不再是背负沉重秘密孤单前行的小女生,而是一个动辄揍人的豪迈女汉子。我曾经想给这个稿子取标题叫做“女汉子失恋第七次”或者“女英雄有个男闺密”……可其实想想,标题还是应该和女汉子的内心一样温暖又柔软,才对呀。
  在一个岔路口的时候,我选择了左边,而他选择了右边。我们没有办法停下来,只是在意识到要分开了后,都回头望了对方一眼。
  【 一 】
  我被我的男朋友抛弃的原因是这样的。有一天,我迟到了。我背着我的双肩包冲进教室的时候,引起了一阵哄堂大笑。当我意识到他们似乎是在议论我的双肩包的时候,我把包取下来一看,原来是我离开寝室的时候太匆忙,包角钩到了我搭在上铺床头的一件内衣,是肉色的,没有任何花纹的内衣,他们说,目测罩杯只有A。我脸不红心不跳地把内衣塞进双肩包里,还很激昂地说了一句:“笑什么笑?A怎么了?一胸不平,何以平天下?”第二天,我的男朋友就跟我分手了。
  男朋友的样子似乎很痛心疾首:“吕英姿,你知道他们在笑什么吗?不是笑你的内衣土气,也不是笑你胸平,是笑你,发生那么尴尬的事情,你还能雄赳赳气昂昂,一点女生的矜持羞涩都没有!”
  再接着就连我经常一口气吃三大碗饭,可以一个人扛电脑爬七层楼,以及每次看见他就破着嗓门大喊他的名字,这些事情他都翻出来说了,最后他还补充了一句:“吕英姿,唉,就连名字都这样、这样……”
  他没说出来,但是我也明白。以前我还有一个男朋友跟我分手的时候说话比他还毒。他说:“吕英姿,你爸怎么不直接给你取名叫女英雄?那样你就去冲锋陷阵喊打喊杀啊,挺适合你的,反正你这么粗鲁。”我说:“分手就分手,别扯我爸!”我当时一拳就揍歪了他的鼻梁骨。
  我已经失恋六次了。
  第一次,我为了陪一个闺密追她心仪的男生,把我的男朋友扔在寒风里白等了我四个小时。我说你傻啊,四个小时都等不到我你还等,你以为你是王宝钏?于是,男朋友跟我分手了。
  第二次,我跟男朋友溜出学校约会的时候,在公园里被一条流浪狗袭击,男朋友吓得站在我背后直哆嗦。我当时就学狗叫学狼嚎,还捡了棍子跟流浪狗恶战,最后我们安全了,男朋友又跟我分手了。
  总之,归纳起来我六次失恋的原因都是相同的,因为我不是一个温柔的女生。
  陶笛说:“你再这样不知收敛,我真的很为你的将来担忧啊。”我说:“反正我的将来已经不需要你来承担了,你担心个屁啊?”他说:“你看看,你就不能别老屁啊屁的吗,我的姑奶奶?”
  我拳头一伸:“再啰唆?再啰唆我又打歪你的鼻梁骨。”
  是的,陶笛是我的前男友之一。虽然他是唯一一个被我揍了的人,但他也是唯一一个分手后还能跟我做朋友的人。
  那时,距离我的第六次失恋已经过了两个月了,用陶笛的话说:“你没狂哭,没撞墙没醉酒,分了手还活蹦乱跳的。你有天在路上看见前任,还指着他跟你周围的女生介绍,就是他就是他,我之前的男朋友就是他。你弄得人家很挫败,好像你压根没喜欢过他,好像被甩的人是他一样。吕英姿,你到底是什么构造的?”陶笛用牙签挑出壳里面的田螺肉,很自然地扔进我碗里,“懒死了。”
  陶笛很喜欢吃田螺,但我不喜欢,或者说我是嫌麻烦,那么一丁点肉,挑来挑去的,哪里有一口吃进一大块红烧肉那么痛快呢?所以我们以前就经常因为约会吃田螺還是吃红烧肉而闹矛盾。
  但是,帮我挑田螺肉这种事情,反而是分了手以后陶笛才做的。似乎很奇怪,作为男女朋友,我们总有闹不完的意见分歧,但分手反而好了,他不嫌我粗鲁,我也不嫌他琐碎,吃起田螺来都默契十足。
  吃着吃着,陶笛问我:“今晚你男神要唱新歌了,一会儿去听吗?”听到男神我就有精神了:“听!男神的场都不捧,我枉为头号大粉丝了。”我一边说还一边对陶笛挤眉弄眼,“喂喂,我现在单身了,单身了哦,你懂的。”他说:“我懂!但是你说人家男神级别的怎么会看上你这种女汉子呢?”
  【 二 】
  虽然我也知道,作为女汉子,我对男神是不应该有幻想的。但是,再残酷的现实也阻挡不了我花痴的脚步,我第一次听乔凌唱歌,就毅然地把他列入我的男神名单了。他高,帅,嗓音低沉浑厚,还带着一种淡淡的优雅,唱抒情或者摇滚,声音都似天籁。他是红房子酒吧的歌手,他还有一个自己的乐队。陶笛跟他是好哥们,据说以前住同一个大院,是从小玩到大的。
  尽管我已经是红房子的常客了,我跟乔凌打过招呼,聊过天,大概还有几次在酒吧以外的地方遇见过,但我们很少有交流。
  那天,乔凌唱完新歌,我在后台看见他跟几个穿黑皮衣的男人站在一起。黑皮衣甲压着他的肩膀说:“达鲁说是你先动的手哦。”黑皮衣乙说:“总之是谁先动手,我泰哥就跟谁算账。”
  乔凌微笑着说:“说几百遍都是一样的,是他先动手找我们乐队的碴,我后来实在忍不住了,我不是有意要搞砸泰哥的场的。我有跟他说要给泰哥面子,但是他不听。”他说完,竟然指了指我,“嗯,问问她吧,这里来的很多是熟客,她那天说不定也在场。”
  很多天以后,陶笛问我:“那你到底在不在场?”我说:“在什么在,他们说什么我都不明白,但我想,我怎么也得帮我的男神说话吧。所以我就跟那个泰哥说,对,乔凌所说的就是事实以及事实之全部。”我沮丧地坐在食堂最角落的位置,指了指我的脸,“于是,我就变这样了。”
  我的脸紫一块青一块,左边额头和腮还肿得老高。每逢有人经过的时候,他们还会憋着笑多看我几眼。
  我不是被人家打的,是被蜜蜂蜇的。
  我被蜜蜂蜇这件事情,连续一个月成为了学校论坛热门话题的榜首。
  我后来才知道,我帮乔凌作的是伪证。大概他们的纷争是由乐队这边挑起的,但泰哥却信了乔凌,所以去找了那个达鲁算账。有一天,达鲁跟他的几个兄弟在校门口看见我,立刻就对我围追堵截,说要教训我这个多管闲事的八婆。我在学校里面狂奔,看见有一棵大树,就爬上去了。   我爬树的本领从六岁开始就已经打遍家属院里无敌手了,但达鲁他们不会爬树,试了几次都摔得四脚朝天。我蹲在树上直乐呵:“来啊来啊,上来啊?”他们说:“有种你一辈子躲树上别下来。”
  就在我最得意的时候,悲剧发生了。
  我看教导主任跟保安都过来了,心想他们一定会帮我赶走达鲁的,我就冲达鲁做了个鬼脸,还站在树干上面抖着脚说:“我们学校的黑山老妖来了,快跑啊!”我没说完,就听见砰的一声响,好像有什么东西被我从更高的树枝里面摇了下来,在我脚边弹了一下,然后又滚到了地上。
  原来那是一个蜂窝。
  陶笛虽然已经从论坛里看了别人绘声绘色的描述,说我跟达鲁那帮人,还有黑山老妖他们是如何狼狈失仪的,但是从当事人嘴里说出来,他还是憋不住狂笑。我肿着脸问他:“我跟你讲这些的目的你明白吗?”他说:“哈哈,明白,你要我告诉乔凌嘛,我会劝他以身相许的。”
  【 三 】
  过了几天,陶笛兴高采烈地告诉我,以身相许虽然没有成功,但是他帮我争取到了一个福利。那个周末,乔凌跟他的朋友打算去南山郊游,说让我也一起去。我吸取自己前几次恋爱失败的教训,不但对着镜子练习了怎么说话温柔、含羞带笑,而且郊游那天我还穿了一条波西米亚的碎花长裙。
  我以为他们的郊游就是走一走南山步道,去山顶吃野餐看夕阳什么的,但是,会合的时候我才知道我错了。他们的路线是一位野外生存训练师制定的,走的是一条平时很少有人走的险路。
  陶笛一个劲跟我挤眉弄眼:“你真以为你是来约会的?”我死撑着说:“没关系啊,我当年爬华山都是这样穿的,还能难倒我?”乔凌很温和地冲我笑了笑:“你真确定没问题?”我说:“绝对没问题!”
  我的满腔豪情显然抵御不了现实的残酷,爬到一半的时候,我听见了一声很清脆的撕裂布匹的声音。
  我的波西米亚裙被钩破了。
  陶笛提议我不要再继续往上爬了,就在原地等他们回来。我不好意思死皮赖脸跟着,只能同意了。他把背包里的一个布袋取出来塞给我:“正好,帮我看着,减轻一点负担。”再接着大家就都很开心地从自己包里拿出了多余的预备品交给我,我仿佛瞬间就成了一个看行李的欧巴桑。
  他们走了没多久,乔凌竟然折回来了。我垂头丧气地坐在那里,他走到我面前跺了两下脚,我抬头看见他,差点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他说:“留你一个女孩子在这儿我不放心,是我让陶笛喊你一起来的,我得对你的安全负责,我来陪你等吧。”我本来想拍着胸脯说你完全不用担心我,可我想了想,就很轻地说:“嗯,好啊,谢谢你。”我还特地加了一个不露齿的笑容。
  我们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
  原来,乔凌对我的熟悉程度多于我的想象。他还记得我曾经是陶笛的女朋友,也记得我们分手之后还经常一起去红房子。他说他就是知道我跟陶笛关系好,所以觉得我当时应该会帮他说话。他说:“你帮了我,结果你自己被达鲁找麻烦,真是过意不去。以后要是他再为难你,你就找我,我帮你出头。”
  我心里的小人笑得都扭曲了,但表面上还是尽量保持着仪态:“呵呵,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乔凌还把他带的面包分了我一半。差不多到黄昏的时候,有人给他打电话说他们在山顶发现了另一条新路,打算从新路下山,不折回来了,让我们不用再等他们。
  我依稀覺得这是陶笛故意在给我制造机会,后来我问他的时候,他就戳我的头说:“是啊是啊就是啊,你看你,我一片好心帮你,你是怎么回报我的?我那些照片有多重要你知道吗?”
  我弄丢了大家的东西,包括陶笛塞给我的那个布袋。
  我们下山的时候,乔凌把那些东西用一个单独的应急包装着。他知道我裙子钩破了,走路不方便,就带我走捷径绕到了公路,想看能不能搭到顺风车回城。虽然我们是拦到了顺风车,但是,刚一进城,司机就把车停在路边,前排的两个男人一左一右把我们堵着,说车子没油了,要我们给三百块的油费。
  【 四 】
  当乔凌还在高喊“她是女孩子,有什么跟我说”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裙子烂掉的那截哗啦一撕,狠狠地踹了其中一个男人一腿。“别废话了,走啊!”我拉起乔凌就跑,男人在后面发怒狂追。
  我们这座城市,还有一种老式的交通工具,叫做有轨电车。
  我跟乔凌刚好跑到了电车的起点站附近。一辆电车正在缓缓地发动,车门关上前,我们一起跳了上去。
  电车里只有零星的几个乘客,乔凌没有拉扶手,什么也没靠,在车厢里晃来晃去的。他盯着我的眼神有点紧,他大笑着说:“我就记得嘛,你明明是个很泼辣的女孩子,陶笛第一次带你来酒吧的时候,你穿着一件红色的、很多花的衣服,一会儿拍桌子,一会儿大笑,你们俩吵到旁边的客人,差点打起来。我说现在你怎么变了呢,刚才你踢那人一脚的时候可真帅!”
  我惊讶得脱口而出:“咦,你连我穿的什么你都记得?”
  电车忽然开始转弯,乔凌一摇晃,身体倾过来,险些撞到我。他的下巴跟我的额头几乎只隔了一指宽了,我紧张得一屁股就坐在了座椅上。
  “呃,那个,我始终还是不适合装淑女吧?”
  乔凌说:“没有啊,我以前就觉得你挺可爱的,干吗要装淑女?”
  可爱?我想我当时的表情一定更傻更好笑了,然后就听乔凌问我:“忽然很想你做我女朋友呢,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以前不管是我向别人表白,还是别人先向我表白,我都是一副勇者无惧的样子,要么就说:“喂,我喜欢你,要不要在一起啊?”或者说:“既然你喜欢我,那就看你能坚持多久,会不会被我吓跑了吧?”但是,在男神面前,我第一次怯场了。我结结巴巴不知道说什么,他低下头来神秘地一笑:“不吭声就是默许了哦?”我的脸烫得跟烤红薯似的。
  是的,当我再次跟陶笛坐在大排档里吃田螺的时候,我已经在跟他讲述我和乔凌的恋爱始末了,我已经是乔凌的女朋友了。   虽然因为逃出车的时候漏掉了一个背包,而不得不挨个向大家道歉,但我道歉的时候心里是甜的。因为我们每向一位朋友道歉,乔凌就会跟对方介绍说:“现在英姿是我的女朋友了。”
  那种感觉,就仿佛自己分明只是一个住在茅草棚里的小贫民,却突然被带进了一座华丽的宫殿。
  而关于陶笛的那个布包,他说,那里面有他刚刚从冲洗店里取回来的照片。照片是他偷拍的,他参加了一个环保社,要揭发一些卫生条件不合格的餐饮商家,所以他偷拍了店铺的后台操作。
  但是,照片冲洗之后就被他不小心删除了,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说不知道怎么跟社里的人交代。我便安慰他说,照片既然是我弄丢的,那就由我负责,我会想办法再帮他重拍。
  后来我们便商量好一起重新深入餐饮店,那正好是一个周六,乔凌也约了我在红房子酒吧见面,说有一个惊喜送给我。
  陶笛一路都在嘀咕:“你放心,不管拍不拍得成,准不会耽误你晚上的约会。”我说:“陶笛,你啰不啰唆啊,我都说没关系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帮你完成任务。”陶笛打量我说:“吕英姿,我发现我越来越欣赏你身上这份女汉子的气息了,我以前怎么没觉得其实你也蛮可爱的呢?”我嘿嘿笑着说:“陶笛,你可别哪天一觉醒来突然后悔跟我分手了,跪著求我跟你复合啊?”
  陶笛说:“我再找个男人也不找你。”
  我眼睛一瞪:“你敢再说一遍?”他嬉皮笑脸:,“说,说!女英雄人见人爱,女英雄花见花开!”
  【 五 】
  我们的拍摄进行得很顺利,去了四家店,反复利用的脏水、违规的添加剂、不新鲜的食材等等,都被我们拍到了。
  陶笛看时间不早了,就催我回红房子。我四周看了看:“不是还有一家就在前面吗?来得及的,拍了再走。”陶笛又开始唠叨我:“吕英姿,你这样是不行的,为闺密两肋插刀的女孩是不会有男朋友的。”我笑了:“喂,闺密,弄清楚你的性别好吗?”他说:“闺密不可以是男的吗?”
  我冲他做了个鬼脸,把他拽进了我们的最后一个目的地。
  那是一间火锅店。陶笛已经拍过一次,知道穿过大堂到后巷,从后巷的窗户拍进去,是最佳的拍摄方位。我们刚拍完,突然听到有人在旁边喊我们:“喂,你们干什么的?在拍什么?”
  我跟陶笛互看了一眼,不约而同选了左边那条路来逃跑。几个挂着油腻腻的围裙的男人在后面追我们。我喘得上气不接下气:“陶笛啊,不知道是不是我倒霉,跟我在一起,你总得被追一回。”
  陶笛说:“这次电车就没你坐了,前面有道铁门,翻过去就能拦车了。”
  我们俩跑到铁门前面,我凭着驾轻就熟的爬树技术,很快就翻了过去,但是陶笛却没有立刻跟上来。
  我问他:“陶笛,你怎么了?”他说:“他们没追来了。”我说:“那你也得赶紧过来啊。”
  他大声喘着气说:“我、我要累死了。我必须得休息一下才有力气爬过来。喂,你赶时间,你先走吧?”
  我的确先走了。红房子,高脚凳,有点涩口的酒,和从未听过的歌曲。那晚的乔凌当着所有客人的面宣布:“这首歌我是为我的女朋友而创作的,她叫吕英姿,她就在那里。”灯光打过来,照得我面红耳赤。
  那就是乔凌给我的惊喜。
  那一刻,我觉得我已经不止身在华丽的宫殿里,而是完完全全飘浮在云端了。我紧张狂喜感动忐忑害怕,各种复杂的感觉搅在一起。还听旁边有两个女孩议论,就她这样,乔凌是怎么看上的,贪新鲜吧?
  我当时气得想用酒泼她们,但可怕的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再回想起来,竟然觉得她们说的并不全是恶意的中伤。我因此失眠了一整晚。
  陶笛的腿受伤的消息,是我第二天在食堂遇见他的室友,听他们说起,我才知道的。原来他托着我翻铁门的时候,铁门的下角有一堆带刺的防护网,他的腿被扎伤了,但他一直瞒着我没说,他不想耽误我跟乔凌的约会。他说:“你女英雄是何等义气的儿女?要是你知道我受伤了,还不得陪我去医院?去了医院还赶得及约会吗?你这辈子大概就这一次追男神的机会了,要是男神没追到,泡汤了,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杀了我,或者要我把我自己赔给你啊?”
  我碰了碰陶笛:“喂,别臭我了,我给你买了你喜欢的咖喱鱼蛋,还有回锅肉,赶紧吃吧?”
  他笑我说:“我这么臭你,你都不还口,看样子有了爱情滋润,人是会变温柔的嘛,我看这次你有希望了。”
  我还是很好脾气地微笑地看着他:“陶笛,对不起,扔下你一个人走了。还有,陶笛,谢谢你。”
  【 六 】
  陶笛的腿受伤,行动不方便的那几天,我自告奋勇当起了他的马前卒。打饭提水是基本的,还有照片也是我帮他送到环保社的,就连有天看见他买了一袋卷筒纸走在路上,我也帮他拎到了寝室门口。
  就因为那样,有人说我跟陶笛看起来好像要复合了。
  最尴尬的是,有一次,我、陶笛、乔凌,我们都在红房子的时候,竟然还有人说着那样的闲言碎语从面前经过。
  气氛顿时微妙得难以言喻。
  陶笛哈哈大笑,攀着乔凌的肩膀说:“我跟这位女英雄?别逗了,看我仪表斯文弱不禁风的,就怕她一脚把我踹瘸了,我当初才从苦海里逃出来的。喂,兄弟,她这种女汉子,也就你喜欢了,祝你好运吧。”我瞪着陶笛:“踹瘸了是吧?我现在不把你踹瘸了,也要把你踹哑了!”
  我想,当时的我跟陶笛大概都不乏一种扮演的心思吧。我们开着玩笑,闹闹腾腾,我们都想用夸张的语言和动作来遮盖内心的尴尬。我看见乔凌虽然在笑,虽然说流言蜚语都是为没有智慧的人准备的,但某个瞬间他的表情还是沉了下去,他笑得有点勉强。
  有一天,乔凌对我说,他要走了。我猛然觉得心里就像被抽掉了一块似的:“走是什么意思?”
  他说,红房子的生意不好,乐队在这边也接不到什么演出,入不敷出的情况其实已经持续了很久了,所以大家打算去一些别的城市,做流动演出,也查考一下各个城市的行情,哪里利于发展,将来可能就在哪里定下来。他说:“大概这一去至少得两年吧,也许还是会回C市,但也说不准。”   他诚恳地望着我:“英姿,我不是要跟你分手,我是希望,就算我离开了,你也不要放弃我。我喜欢你,第一次看见你,就觉得你与众不同,可惜那个时候你是陶笛的女朋友,我也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们真的会走到一起。”
  他问我:“我们的爱情是在电车上开始的,这样好不好,以后我每去一个城市,如果那里也有电车,我就安排好一切,等你过来。我们一起搭电车,一起看风景,如果我走遍了全国,那我们就搭遍全国的电车,看遍全国的风景。”
  我每次望着我的男神,眼睛里面总是充满着一种迷醉的色彩:“要是没有电车呢?我就不能来了吗?”
  他开心地抱着我转圈:“能!最好能把你塞进箱子里,到哪儿都被我拎着走。”
  那个跟我一起手牵手狂奔在马路上的男人,亲手为我创作最动人情歌的男人,那个大声地说想将电车的浪漫爱情随身携带走遍天涯海角的男人,他给了我太多的不可思议。他就像一个童话。
  我醉在了这个童话里。
  很多有轨电车都已经被淘汰了,全国有电车的城市屈指可数。乔凌走了以后的第二个月,他终于告诉我,他在E城,那里的电车是很深的油绿色,车身还带着各种涂鸦,他说英姿你快来,我想你了。
  我興高采烈地告诉陶笛我要去E城的时候,他泼了我一头的冷水。这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
  乔凌刚走的时候,我就跟他说过我们之间那个浪漫的约定了。
  他问我:“吕英姿,你真的想清楚了?”
  我说:“需要想的吗?”
  他说:“以前乔凌有过一个女朋友,你知道吗?”
  我不满说:“我不想知道。”
  他说:“乔凌以前也离开过C市一次,那次大概有大半年时间。他当时也正好有一个女朋友,他提的要求也一样,他在哪里,希望女朋友就去追随他。他其实是一个很感性、很冲动,追求浪漫和激情的人。他总是希望,只要他一开口,女朋友就可以扔下一切去找他,但是,他女朋友是在银行工作的,朝九晚五,有时候很难有假期,她有几次没能赴他的约,他就跟她分手了。”
  我耸肩问:“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说:“我不想看到你也跟那个女孩一样,你明白吗?你如果踏出这一步,就意味着你们俩的关系会走得更远了,我不想看你付出得越多,或许将来反而失望越多,受到的伤害越大。”
  我微笑着说:“不用你为我操心了,陶笛。你们以前都笑我粗鲁、土气、缺心眼,不像个女孩子,不懂得讨男生的喜欢,只有乔凌他不嫌弃,他就喜欢这个浑身都是坏毛病的我,我要是这次不努力,不争取,我一辈子都会后悔的。”我推开了面前他为我挑出来的半碗田螺肉,“我不吃了。你以后也不需要为我挑田螺,不需要过问我跟乔凌的事了。我原来以为你是真心把我当朋友,关心我,要不是听到那次你跟乔凌的对话,我还不知道原来你留在我身边是有目的的。”
  我说:“陶笛,跟乔凌比你实在差太远了,我们俩是不可能还有机会的,我劝你还是早点醒一醒吧!”
  【 七 】
  我想,我当时对陶笛说的那些话,是不是太狠心了?我看他低着头,从喝光瓶子里的啤酒,到掏钱埋单,离开,他都没有再说一句话。已经超过十点了,那是第一次,超过十点他没有送我到寝室楼下。
  但是,说出去的话,已经收不回来了。
  就在我跟陶笛的绯闻传得最沸沸扬扬的时候,有一次我在红房子听见他对乔凌说:“是的,我后悔跟她分手了,我就还喜欢她。我对她那么好,就是想把她身边的人都比下去,包括把你也比下去。”
  那一刻,我心里面没有反感或者愤怒,满满的都是柔软的感动。
  那之后,我跟陶笛就很少说话了。就如他所预言的那样,我去了几个城市,跟乔凌坐了几次电车,我渐渐地就力不从心了。
  毕业的那段时间看似清闲,却要筹备论文,做简历,找工作,等待随时会到来的面试机会,我一门心思都扑在前途这件事上,有时候跟乔凌聊天,他说他的创作,说他的见闻,说他想我,我却会不知不觉地话题转移到我的论文或者工作上面。听得出来,乔凌对我所言只感到枯燥乏味。
  在我拒绝了两次他的邀约之后,他终于对我说:“我觉得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以前的感觉了,不如分手吧?”
  我说:“好,那就分吧。”
  我的童话梦终于醒了。我第七次失恋了。
  但这次,我比前六次都多做了一件事情。我号啕大哭了一场。
  哭完以后我很想吃田螺,就一个人去了大排档。没想到陶笛刚好也在那里。我不好意思跟他同桌,就选了一个离他最远的位置坐着。他却主动走了过来:“我听乔凌说了。”
  我“嗯”了一声。
  他问:“还好吧?”
  我说:“有什么大不了,都习惯了,反正像我这种女汉子是很难有人喜欢,喜欢了也不长久的。”
  他静了静,说:“不会的。”
  那三个字显得很苍白,很没有说服力。我低着头,笨拙地挑着壳里的田螺肉,这次,他没有再帮我。
  后来,隔壁桌来了几个光着膀子的男人,为了一张凳子,他们跟陶笛吵了起来。我就看对方把那张塑料凳子提起来往陶笛的背上一砸,凳子烂了,陶笛也抄起几个空酒瓶往他们那边扔,扔完之后他对我喊了一句,跑!
  这一次,我们跑散了。
  在一个岔路口的时候,我选择了左边,而他选择了右边。我们没有办法停下来,只是在意识到要分开了后,都回头望了对方一眼。我跑出那条巷子,刚好来了一辆深夜的电车。我一个人上了电车。
  我知道,我失去了我的爱情,也失去了一个最好的朋友。
  电车开到终点的时候,我收到了陶笛发来的短信:我没事,我很好。我很快要离开这座城市了。我也知道,只有离开你,才可以戒掉你。我明白的,吕英姿。
  我的眼泪再次不争气地掉了下来。陶笛,不可以一直是我的闺密吗?但是,这样自私的话,我不敢问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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