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琼府办[2009]90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