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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湖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从强化农民负担监控机制入手,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动真碰硬,着力突破。把控制和减轻农民负担落到实处。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先后行文取消了24个行政事业收费项目。1992年“两金一费”提留2131.70万元。比上年减少493.3万元。下降18.79%,人均负担30.89元,低于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这个县的主要做法可概括为“两个总关”、“三种监督”和“四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