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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马克思民主观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发端与缘起,建构了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的理论框架与历史演进逻辑,其合理性主要体现为理论逻辑的合理性、历史演进中的合规律性、实践发展中的合理性。马克思民主观因其丰富的理论形态与坚实的合理性基础为我国当前的民主理论建构提供了巨大理论价值与实践启示。
关键词:马克思民主观 民主理论 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5.01.14
文章编号:1009-6922(2015)01-45-04
马克思民主观因其丰富的理论形态与坚实的合理性基础为我国当前的民主理论建构提供了巨大理论与实践启示。马克思民主观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发端与缘起,并建构了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的理论框架与历史演进逻辑。
一、马克思民主观的本质属性与理论形态
马克思民主观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发端与缘起,并建构了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的理论框架与历史演进逻辑。马克思通过深刻剖析社会背景与合理承继原有民主范式,构建出一套具有独特属性与丰富理论形态的新型民主观。
(一)马克思民主观的本质属性
马克思民主观因其特殊的时代背景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使其具有不同于以往民主理论的独有特征与属性,成为更高类型的民主理论形态。马克思民主观的本质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首先,马克思民主观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科学性表现在马克思将民主理论建构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之上,打破了历史唯心主义对民主理论的“绑架”。革命性表现在马克思将民主建构在“人民当家作主”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为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理论指引,同时在社会革命中获得动力与合理性。其次,马克思民主观是继承性与批判性的统一。继承性表现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民主理论合理内核的科学分析与理性继承,特别是对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肯定。批判性表现在对资本主义民主理论实质上不平等(或欺骗性)与抽象性的批判,主张民主是“人民的自我规定”。最后,马克思民主观是现实性与预设性的统一。现实性表现在对资产阶级专政这一历史背景的剖析,在把握时代脉搏的基础上建构自己的民主理论。预设性表现在马克思民主观对资本主义的超越性和对社会主义的指引性,主张建立建立无产阶级民主。
(二)马克思民主观的理论形态
“一定时代的革命思想的存在是以革命阶级的存在为前提的。”马克思民主观不是抽象的概念,更不是纯粹逻辑推理的产物,相反,它是对时代的映射、批判与超越,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与独特的理论形态。
1.在对资产阶级专制“扬弃”的基础上,建构起无产阶级人民主权理论。马克思民主观建构的前提是对资产阶级所谓民主政治的解构与批判,马克思提出,“建立在两极分化基础上的所谓的‘政治平等’、‘社会平等’是虚假的、骗人的。”马克思强调民主不仅仅是法律的确立,而必须建立在打破私有、建立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法律的确立仅仅是民主实现的开始,而非实质性归宿。马克思无产阶级人民主权理论包括以下层面:首先,在权力来源与归宿问题上,马克思肯定了卢梭的人民主权至上的观点,并强调“人民的主权不是从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国王的主权倒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其次,在人民主权的实现问题上,反对改良主义,主张用革命的手段彻底推翻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最后,在人民主权的最终目标上,是建立无产阶级的专政,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而全面发展。
2.抛弃抽象的、唯心主义的民主观,强调民主是既是国家形式又是国家制度。马克思将民主理论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哲学基础之上,并明确提出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命题,打破民主观的“形而上”、 “抽象性”与唯心主义。马克思指出民主制是作为国家制度的类概念,并且作为“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属性而存在的”。民主制渗透在国家制度之中,并通过国家制度与国家形式表现出来。马克思进一步揭示民主制与经济基础的内在关联性,他指出民主制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资本主义民主与资产阶级私有制相呼应,而社会主义民主的推进与建立则有赖于私有制的解体与公有制的建立。因此,马克思的民主观不是纯粹抽象的概念,而是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而这种上层建筑的外在形式就是国家制度与国家形式。
3.将民主与革命有机结合,强调民主是组织原则与政治手段的统一。马克思指出,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史。因此,只有通过革命手段才能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创造必要的经济基础、政治资本与社会范围内的合理性。与此同时,民主也是革命的必要组织原则与政治手段。只有通过民主原则,践行民主程序,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凝聚人心、争取胜利。马克思在创立第一国际时就明确指出,“支部、区部的领导人和中央委员会全是选举出来的。”即马克思强调在第一国际必须实行民主原则,其内部事务必须遵循民主程序,坚决抵制宗派主义与小团体主义。总而言之,革命只有在社会主义民主的框架内才有可能,而社会主义民主也只有在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才能不断拓展与深化。
二、马克思民主理论的合理性考量
马克思民主观摆脱了以往民主理论的抽象性与形而上性,具有坚实的合理性。其合理性不是“一维”的存在,相反,它是“多维”的结合,这种多维性体现在理论逻辑、历史演进与实践发展等层面中。
(一)理论逻辑视角下马克思民主观的合理性
理论(或学说)的合理性不是“天赋”的,更不是人为主观创造的,它是由该理论自生的,理论自身逻辑的合理性是该理论获得坚实合理性的根基。首先,马克思将民主视作现代国家的本质,并主张国家是历史运动的必然产物,使国家的概念具体化,同时也为民主找到了现实依托与运作机理——国家制度,打破了民主的抽象性、形而上性。其次,马克思民主观的价值诉求的合理性也是其理论合理性的重要源泉。马克思指出:“人们只有为同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时,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一方面,马克思强调民主的目标是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的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强调对人性的尊重与关怀。最后,马克思民主观的哲学基石是唯物史观,打破了唯心史观对民主理论的支配。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马克思民主理论具备的历史的承继性与动态发展性,使其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并不断演化和进化,同时与其他民主理论相比更能获得广大群众的拥护与认同。 (二)历史演进逻辑中马克思民主观的合理性
任何一种理论都必须依托历史的演进来展示其合理性,而马克思民主观是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典范。首先,马克思在揭示人类民主范式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民主理论的发展方向与践行路径。马克思指出,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同国家一样是历史范畴,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民主理论也遵循着否定之否定规律不断“推陈出新”。马克思并进一步强调未来的民主范式必将向无产阶级民主转向,而其路径依赖则是社会主义革命不断发展。其次,马克思民主观孕育的历史前提是“马克思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民主的阶级实质是资产阶级专政”,同时继承了以往民主理念的合理内核,这种历史承继性与历史批判性为其历史合理性的获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最后,马克思民主观不是一个封闭的理论体系,相反,它是一个开放、包容与理性的系统。马克思民主观的开放性、包容性与理性为其历史延续性与建构性创造了良好的内生条件。马克思民主观的开放性在于马克思没有对民主理论的具体细节、运行机制与发展机理作出“苛刻”的规定。包容性表现在马克思民主观的演化、形成与再发展环节都包含了对其他民主观念的吸收与改进,它不是“纯逻辑”的单一进化。理性表现在对客观资本主义经济、政治与文化环境的理性把握以及对共产主义运动、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的理性指导。
(三)实践发展语境下马克思民主观的合理性
理论的合理性与真理性的最终检验标准是社会历史实践,只有那些真正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结合的理论才能获得最终的合理性。而马克思民主观实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更是在历史实践中得到了有效的验证。首先,马克思提出了“无产阶级民主”的科学概念,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与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第一国际就是在以马克思民主观为组织原则的基础上创建的,巴黎公社更是将马克思民主由理论变成现实。马克思指出,“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人类的解放才能完成。”其次,中国民主政治的逐步创建与快速发展是马克思民主观合理性与合理性最直接、最真实的印证。虽然当代中国的民主理论(或中国化的民主思想)不能等同于马克思民主观,但是其直接的、最核心的理论源泉是马克思民主理论,这一点是不可置疑的。“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要建立一种真正表现人民意志的新的国家制度”。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基于这一理论创设的。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指出全社会的无产者必须团结起来, “作为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开拓者”的马克思,为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的创设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启示与实践基石。
三、马克思民主观对当代民主理论建构的启示
当代民主理论的建构是一项长期性的复杂工程,它需要先进理念的引领与系统化实践的落实。马克思民主观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逻辑起点,奠定了整个社会主义民主观的基本内涵、发展脉络与政治理念。因此,必须在把握基本立场、理论的基础上、推进中国化民主理论的时代化、民主化与系统化建构,促进社会协商和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运行,推动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联动发展。
(一)“立足新的时代,实践和丰富马克思的民主思想”,推进中国化民主理论的时代化、民族化与系统化建构
马克思民主观的科学性的集中体现就在于对所处时代的清晰认识与深刻把握,这种理性的认识与把握源于马克思民主观的批判性与开放性。在时代面临重大转变之际,一方面,民主理论的建构必须建立在对马克思民主观的正确把握与科学继承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必须将时代特色、民族特色注入到民主理念当中,推进民主理论的时代化、民族化与系统化建设。首先,把握历史演进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民主理论的适应性与渗透力。文化领域的新变化突出表现在多元文化的存在与文化信仰式微,民主政治的新变化在于政治主体、民主形式与民主观念的多元化,经济领域的新变化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变迁与利益格局的分化与调整。这些新变化都给民主理论的建构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新的挑战,民主构建必须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与时俱进。其次,加强民主理论的民族特色建设,利用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民主成分推进我们理论民主的构建。传统文化的落后因子虽然与民主相对立,“但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出现了民本主义,即民为邦本的思想。”民本思想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同时也为民主理论的构建提供了思想源泉与价值借鉴。最后,结合时代背景的变化推进民主理论的系统化、规范化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民主理论与民主实践取得了重大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核心理念建设不足、系统性建设缺乏、常态化发展薄弱的困境。因此,必须强化民主理论的系统化与规范化建构,促使民主交织成一个完整的网络,覆盖社会生活、政治生态与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
(二)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理念,推进社会协商和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运行
马克思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实践的主体,国家与制度源于社会实践的发展与社会活动的需求。因此,作为国家的“类概念”的民主的主体也应该是人民群众。我们的民主理论建构必须坚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理论基石与实践指南,将其注入理论建构与实践落实的各个环节。在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理念的同时,还应在实践中促进社会协商和基层民主的发展。社会协商是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影响公共决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提升民主素养、促进决策民主与促进民主政治的重要手段。社会协商的推进,一是依赖于社会协商精神的提升与社会协商氛围的孕育;二是社会协商场域的开拓与建设,这些场域包括农村社区、城市社区、社会团体等媒介;三是国家与社会的双向推进,即国家的“顶层制度设计”与社会的“基层践行机理”。基层民主建设是民主理论实践的关键环节,它决定着民主运行路径的通畅性与长效性,同时也是“强化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主体条件的基础性工程”。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运行一是依赖于增强村民委员会管理的自治性与决策的民主性;二是依赖于转变政府职能,培育与加强社区自治;三是依赖于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规范性、强化性作用,加强党对基层民主发展的引领性、协调性功能。 (三)推进民主范式的合理性建构,推动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良性互动与联动发展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两大民主范式,两者在有限的范围内是对立的,在整个民主生态系统中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民主范式的理性建构的前提就是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促进两者的协同发展。首先,必须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拓宽协商民主的路径与渠道。马克思强调真正的民主必须按照群众的意志办事,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设国家制度。群众的意志只有用协商的方式才能理性地表达出来,才能减少因意志的分歧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继而扩大社会公共意志。人民根本利益的表达与维护同样离不开协商民主的参与,通过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有利于整合异质化的利益关系,扩大社会的公共利益,同时为人民利益的表达与实现创造诉求路径与制度保障。其次,促进选举民主的基层化与多元化发展,进一步疏通民主参与渠道与民主实现路径。选举民主在我国民主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在“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指导下,选举民主能够迅速达成民主决策,提升政治生活的决策效率。当前我国选举民主面临两大困境,一是基层民主发展不足,制度化建设薄弱;二是选举民主发展渠道与实践路径单一,缺乏广泛的民主参与。这两大困境给我国民主理论的建构和民主实践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一方面,必须大力发展城乡基层民主,推进基层参与、基层群众自治与有序的社会公共参与,将基层参与纳入公共决策体系,推进基层公共决策的制度化与法制化建设;另一方面,拓宽选举民主的应用领域与实践范围,打破选举民主的形式化,打破团体主义与自由主义对选举民主的干涉。提升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与有序参政能力,创设生动、活泼、有序而多元的政治民主生活。
四、总结
马克思民主观的理论形态、合理性与当代启示,三者不是孤立的存在,相反存在着严密的逻辑、历史与实践联系。马克思民主观的科学、缜密与开放的理论形态为其合理性的建构奠定了内在的合理性因子,而马克思民主观在理论逻辑、历史演进与实践发展视角下的合理性则为其当代价值提供了深刻的解释与印证,而不断推进马克思民主观的理论演进、历史演进与实践演进将会为我们民主理论的理性建构开辟合理的发展路径。因此,当代民主理论的建构与民主实践的深化有赖于对马克思民主思想内在精髓的理性挖掘与历史承继。企图超脱马克思民主观的内在精神与诉求,只会使民主理论的内在建构丧失源头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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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11-20
[作者简介]刘海军(1991—),男,江西吉安人,华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百步梯攀登计划”项目《基于协商民主理念下广州市社会协商状况的调查与研究》(项目编号:GB31714065)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杨静
关键词:马克思民主观 民主理论 当代价值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9-6922.2015.01.14
文章编号:1009-6922(2015)01-45-04
马克思民主观因其丰富的理论形态与坚实的合理性基础为我国当前的民主理论建构提供了巨大理论与实践启示。马克思民主观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发端与缘起,并建构了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的理论框架与历史演进逻辑。
一、马克思民主观的本质属性与理论形态
马克思民主观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发端与缘起,并建构了整个马克思主义民主的理论框架与历史演进逻辑。马克思通过深刻剖析社会背景与合理承继原有民主范式,构建出一套具有独特属性与丰富理论形态的新型民主观。
(一)马克思民主观的本质属性
马克思民主观因其特殊的时代背景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使其具有不同于以往民主理论的独有特征与属性,成为更高类型的民主理论形态。马克思民主观的本质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首先,马克思民主观是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科学性表现在马克思将民主理论建构在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之上,打破了历史唯心主义对民主理论的“绑架”。革命性表现在马克思将民主建构在“人民当家作主”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为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理论指引,同时在社会革命中获得动力与合理性。其次,马克思民主观是继承性与批判性的统一。继承性表现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民主理论合理内核的科学分析与理性继承,特别是对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肯定。批判性表现在对资本主义民主理论实质上不平等(或欺骗性)与抽象性的批判,主张民主是“人民的自我规定”。最后,马克思民主观是现实性与预设性的统一。现实性表现在对资产阶级专政这一历史背景的剖析,在把握时代脉搏的基础上建构自己的民主理论。预设性表现在马克思民主观对资本主义的超越性和对社会主义的指引性,主张建立建立无产阶级民主。
(二)马克思民主观的理论形态
“一定时代的革命思想的存在是以革命阶级的存在为前提的。”马克思民主观不是抽象的概念,更不是纯粹逻辑推理的产物,相反,它是对时代的映射、批判与超越,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与独特的理论形态。
1.在对资产阶级专制“扬弃”的基础上,建构起无产阶级人民主权理论。马克思民主观建构的前提是对资产阶级所谓民主政治的解构与批判,马克思提出,“建立在两极分化基础上的所谓的‘政治平等’、‘社会平等’是虚假的、骗人的。”马克思强调民主不仅仅是法律的确立,而必须建立在打破私有、建立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法律的确立仅仅是民主实现的开始,而非实质性归宿。马克思无产阶级人民主权理论包括以下层面:首先,在权力来源与归宿问题上,马克思肯定了卢梭的人民主权至上的观点,并强调“人民的主权不是从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国王的主权倒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其次,在人民主权的实现问题上,反对改良主义,主张用革命的手段彻底推翻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最后,在人民主权的最终目标上,是建立无产阶级的专政,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而全面发展。
2.抛弃抽象的、唯心主义的民主观,强调民主是既是国家形式又是国家制度。马克思将民主理论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哲学基础之上,并明确提出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命题,打破民主观的“形而上”、 “抽象性”与唯心主义。马克思指出民主制是作为国家制度的类概念,并且作为“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属性而存在的”。民主制渗透在国家制度之中,并通过国家制度与国家形式表现出来。马克思进一步揭示民主制与经济基础的内在关联性,他指出民主制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资本主义民主与资产阶级私有制相呼应,而社会主义民主的推进与建立则有赖于私有制的解体与公有制的建立。因此,马克思的民主观不是纯粹抽象的概念,而是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而这种上层建筑的外在形式就是国家制度与国家形式。
3.将民主与革命有机结合,强调民主是组织原则与政治手段的统一。马克思指出,社会的历史就是一部阶级斗争史。因此,只有通过革命手段才能为社会主义民主的实现创造必要的经济基础、政治资本与社会范围内的合理性。与此同时,民主也是革命的必要组织原则与政治手段。只有通过民主原则,践行民主程序,社会主义革命才能凝聚人心、争取胜利。马克思在创立第一国际时就明确指出,“支部、区部的领导人和中央委员会全是选举出来的。”即马克思强调在第一国际必须实行民主原则,其内部事务必须遵循民主程序,坚决抵制宗派主义与小团体主义。总而言之,革命只有在社会主义民主的框架内才有可能,而社会主义民主也只有在社会主义革命进程中才能不断拓展与深化。
二、马克思民主理论的合理性考量
马克思民主观摆脱了以往民主理论的抽象性与形而上性,具有坚实的合理性。其合理性不是“一维”的存在,相反,它是“多维”的结合,这种多维性体现在理论逻辑、历史演进与实践发展等层面中。
(一)理论逻辑视角下马克思民主观的合理性
理论(或学说)的合理性不是“天赋”的,更不是人为主观创造的,它是由该理论自生的,理论自身逻辑的合理性是该理论获得坚实合理性的根基。首先,马克思将民主视作现代国家的本质,并主张国家是历史运动的必然产物,使国家的概念具体化,同时也为民主找到了现实依托与运作机理——国家制度,打破了民主的抽象性、形而上性。其次,马克思民主观的价值诉求的合理性也是其理论合理性的重要源泉。马克思指出:“人们只有为同代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时,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一方面,马克思强调民主的目标是实现人的解放与自由、全面的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指出:“人本身是人的最高本质”,强调对人性的尊重与关怀。最后,马克思民主观的哲学基石是唯物史观,打破了唯心史观对民主理论的支配。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马克思民主理论具备的历史的承继性与动态发展性,使其能够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并不断演化和进化,同时与其他民主理论相比更能获得广大群众的拥护与认同。 (二)历史演进逻辑中马克思民主观的合理性
任何一种理论都必须依托历史的演进来展示其合理性,而马克思民主观是历史与逻辑统一的典范。首先,马克思在揭示人类民主范式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民主理论的发展方向与践行路径。马克思指出,作为国家形态的民主同国家一样是历史范畴,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因此,民主理论也遵循着否定之否定规律不断“推陈出新”。马克思并进一步强调未来的民主范式必将向无产阶级民主转向,而其路径依赖则是社会主义革命不断发展。其次,马克思民主观孕育的历史前提是“马克思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民主的阶级实质是资产阶级专政”,同时继承了以往民主理念的合理内核,这种历史承继性与历史批判性为其历史合理性的获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最后,马克思民主观不是一个封闭的理论体系,相反,它是一个开放、包容与理性的系统。马克思民主观的开放性、包容性与理性为其历史延续性与建构性创造了良好的内生条件。马克思民主观的开放性在于马克思没有对民主理论的具体细节、运行机制与发展机理作出“苛刻”的规定。包容性表现在马克思民主观的演化、形成与再发展环节都包含了对其他民主观念的吸收与改进,它不是“纯逻辑”的单一进化。理性表现在对客观资本主义经济、政治与文化环境的理性把握以及对共产主义运动、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的理性指导。
(三)实践发展语境下马克思民主观的合理性
理论的合理性与真理性的最终检验标准是社会历史实践,只有那些真正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结合的理论才能获得最终的合理性。而马克思民主观实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更是在历史实践中得到了有效的验证。首先,马克思提出了“无产阶级民主”的科学概念,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与社会主义革命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第一国际就是在以马克思民主观为组织原则的基础上创建的,巴黎公社更是将马克思民主由理论变成现实。马克思指出,“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作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人类的解放才能完成。”其次,中国民主政治的逐步创建与快速发展是马克思民主观合理性与合理性最直接、最真实的印证。虽然当代中国的民主理论(或中国化的民主思想)不能等同于马克思民主观,但是其直接的、最核心的理论源泉是马克思民主理论,这一点是不可置疑的。“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在这里,马克思提出了要建立一种真正表现人民意志的新的国家制度”。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基于这一理论创设的。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就指出全社会的无产者必须团结起来, “作为马列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的开拓者”的马克思,为中国政治协商制度的创设提供了直接的理论启示与实践基石。
三、马克思民主观对当代民主理论建构的启示
当代民主理论的建构是一项长期性的复杂工程,它需要先进理念的引领与系统化实践的落实。马克思民主观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逻辑起点,奠定了整个社会主义民主观的基本内涵、发展脉络与政治理念。因此,必须在把握基本立场、理论的基础上、推进中国化民主理论的时代化、民主化与系统化建构,促进社会协商和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运行,推动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联动发展。
(一)“立足新的时代,实践和丰富马克思的民主思想”,推进中国化民主理论的时代化、民族化与系统化建构
马克思民主观的科学性的集中体现就在于对所处时代的清晰认识与深刻把握,这种理性的认识与把握源于马克思民主观的批判性与开放性。在时代面临重大转变之际,一方面,民主理论的建构必须建立在对马克思民主观的正确把握与科学继承的基础上,另一方面,必须将时代特色、民族特色注入到民主理念当中,推进民主理论的时代化、民族化与系统化建设。首先,把握历史演进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民主理论的适应性与渗透力。文化领域的新变化突出表现在多元文化的存在与文化信仰式微,民主政治的新变化在于政治主体、民主形式与民主观念的多元化,经济领域的新变化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变迁与利益格局的分化与调整。这些新变化都给民主理论的建构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新的挑战,民主构建必须审时度势、因势利导、与时俱进。其次,加强民主理论的民族特色建设,利用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民主成分推进我们理论民主的构建。传统文化的落后因子虽然与民主相对立,“但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出现了民本主义,即民为邦本的思想。”民本思想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同时也为民主理论的构建提供了思想源泉与价值借鉴。最后,结合时代背景的变化推进民主理论的系统化、规范化建设。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民主理论与民主实践取得了重大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着核心理念建设不足、系统性建设缺乏、常态化发展薄弱的困境。因此,必须强化民主理论的系统化与规范化建构,促使民主交织成一个完整的网络,覆盖社会生活、政治生态与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
(二)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理念,推进社会协商和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运行
马克思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实践的主体,国家与制度源于社会实践的发展与社会活动的需求。因此,作为国家的“类概念”的民主的主体也应该是人民群众。我们的民主理论建构必须坚持以“人民当家作主”为理论基石与实践指南,将其注入理论建构与实践落实的各个环节。在践行“人民当家作主”理念的同时,还应在实践中促进社会协商和基层民主的发展。社会协商是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影响公共决策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提升民主素养、促进决策民主与促进民主政治的重要手段。社会协商的推进,一是依赖于社会协商精神的提升与社会协商氛围的孕育;二是社会协商场域的开拓与建设,这些场域包括农村社区、城市社区、社会团体等媒介;三是国家与社会的双向推进,即国家的“顶层制度设计”与社会的“基层践行机理”。基层民主建设是民主理论实践的关键环节,它决定着民主运行路径的通畅性与长效性,同时也是“强化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主体条件的基础性工程”。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运行一是依赖于增强村民委员会管理的自治性与决策的民主性;二是依赖于转变政府职能,培育与加强社区自治;三是依赖于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规范性、强化性作用,加强党对基层民主发展的引领性、协调性功能。 (三)推进民主范式的合理性建构,推动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良性互动与联动发展
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两大民主范式,两者在有限的范围内是对立的,在整个民主生态系统中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民主范式的理性建构的前提就是把两者有机统一起来,促进两者的协同发展。首先,必须推进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拓宽协商民主的路径与渠道。马克思强调真正的民主必须按照群众的意志办事,按照人民的根本利益建设国家制度。群众的意志只有用协商的方式才能理性地表达出来,才能减少因意志的分歧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继而扩大社会公共意志。人民根本利益的表达与维护同样离不开协商民主的参与,通过协商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有利于整合异质化的利益关系,扩大社会的公共利益,同时为人民利益的表达与实现创造诉求路径与制度保障。其次,促进选举民主的基层化与多元化发展,进一步疏通民主参与渠道与民主实现路径。选举民主在我国民主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在“民主集中制”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指导下,选举民主能够迅速达成民主决策,提升政治生活的决策效率。当前我国选举民主面临两大困境,一是基层民主发展不足,制度化建设薄弱;二是选举民主发展渠道与实践路径单一,缺乏广泛的民主参与。这两大困境给我国民主理论的建构和民主实践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因此,一方面,必须大力发展城乡基层民主,推进基层参与、基层群众自治与有序的社会公共参与,将基层参与纳入公共决策体系,推进基层公共决策的制度化与法制化建设;另一方面,拓宽选举民主的应用领域与实践范围,打破选举民主的形式化,打破团体主义与自由主义对选举民主的干涉。提升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与有序参政能力,创设生动、活泼、有序而多元的政治民主生活。
四、总结
马克思民主观的理论形态、合理性与当代启示,三者不是孤立的存在,相反存在着严密的逻辑、历史与实践联系。马克思民主观的科学、缜密与开放的理论形态为其合理性的建构奠定了内在的合理性因子,而马克思民主观在理论逻辑、历史演进与实践发展视角下的合理性则为其当代价值提供了深刻的解释与印证,而不断推进马克思民主观的理论演进、历史演进与实践演进将会为我们民主理论的理性建构开辟合理的发展路径。因此,当代民主理论的建构与民主实践的深化有赖于对马克思民主思想内在精髓的理性挖掘与历史承继。企图超脱马克思民主观的内在精神与诉求,只会使民主理论的内在建构丧失源头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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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11-20
[作者简介]刘海军(1991—),男,江西吉安人,华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所,硕士,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基金项目:本文系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百步梯攀登计划”项目《基于协商民主理念下广州市社会协商状况的调查与研究》(项目编号:GB31714065)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