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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银发[2008]147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规范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运行管理,保障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境内外币支付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