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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A公司购买一宗土地,后政府部门在另一宗土地拍卖过程中,误将属于A公司的部分土地一并拍卖给B公司,即“一地二卖”,并且B公司也办理了产权,并于2010年已缴纳了契税20万元.后通过法院判决B公司取得的土地产权无效.请问,在法院判决之前,B公司在并不知道应当退税的情况下,对已缴纳的已超过三年的契税,是否应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