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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环境保护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人类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环境保护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此,各国都制订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法,以此来减轻对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加上人口整体素质的问题,环境保护一直是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为此,我国也制订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基于此,本文将对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进行简要的分析,寻找其主要特点并对其完善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特殊性;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6-0255-01
作者简介:李欣楠(1986-),女,汉族,河南商丘人,硕士研究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助教,研究方向:法学。
一、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显著特点
(一)完善更新迅速
我国的环保法在不断的实践中寻找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完善,随着环境保护的日益加深,执法人员也逐渐发现环境保护法的缺陷和不足,那些不法分子也在不断的寻找法律的空挡,伺机破坏环境,谋取利益。因此,我国的环保法需要持续不断的更新,例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补偿等,新法都作了明确规定。现有的一些老制度,如环评、区域限批等,也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条款清晰、处罚严厉
环境保护问题是一个关乎中国未来的重大问题,对此,胡锦涛总书记也非常重视。胡总书记曾说:“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可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环保法的逐步完善。因此,为了增强环保法的执行力和威慑力,使之更加有效和彻底,新的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三)注重理念创新
在环保法的完善长期过程中,我们一直本着创新的原则,寻找更加合适科学的环保法,在新的环保法中,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等,新法中都有所体现。
二、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的问题
(一)环境恶化促使环境保护进步
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非常突出,大气污染问题、水环境污染问题、垃圾处理问题、土地荒漠化和沙灾问题、水土流失问题、旱灾和水灾问题、生物多样性破坏问题等等是现阶段最突出的问题。在这些问题面前,人们往往只能采取问题出现后的补救措施,而对问题的提前预防和根本的解决却非常少,或者说措施的实施不够完善。这种亡羊补牢的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环境的污染,而只能让我们深陷更多的灾害之中。在这种环境问题的压力之下,迫使环境保护被动地发展。
(二)人们对生存环境要求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令世界惊叹,但在经济繁荣的背后,环境问题却令人堪忧。每年因城市大气污染而造成的呼吸系统门诊病例35万人,急诊病例680万人,大气污染造成的环境与健康损失占中国GDP的7%。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上升,对生存环境的要求也逐渐提升。但现在的环境显然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城市的用水问题、北京的沙尘暴问题等等都让人们对环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
(三)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也是我国为来的发展道路。那么,我们就需要合理利用资源、进一步优化环境,为我们的子孙创造一个尽可能好的生存环境。这里,环境保护更加重要,生态文明建设也更为重要。
三、对环保法的完善
(一)与时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环保法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更加幸福。同样,将科技更好地融入到环保中,我们也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积极应用水处理的科技含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成本,这是科技能够实现的。加快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二是要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
(二)严格把关,严厉打压“超标”问题
“超标”问题是最常见也最容易忽视的问题,看似问题很小,但其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之后就会变得很严重,因此,在新的环保法中应该加大对这一现象的重点惩处力度,让不法分子不敢尝试和触碰法律。环保法应该更加细化,将责任细化,问题出现了能够寻找的出问题的人,并对其进行惩治。
(三)建立公众平台,倡导全民参与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被应用到社会各大领域,法律这一领域也不例外。政府部门在法律相关条款拟定过程中,应该积极建立公众平台,倡导全民参与,积极吸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更加完善环保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尤其要指出的是一些环保民间组织的兴起开始影响到政府决策的形成与实施,并在引导环保节能社会风气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结语
环保法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相关部门更加协同合作,把书面的目标化为具体的行动,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了我们的健康,为了祖国的发展,也为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应该携起手来,从身边做起,保护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 参 考 文 献 ]
[1]余泽晶.浅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缺陷及完善思路[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2).
[2]方印.<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及其修改建议——定位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位置上[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05).
[3]蔡文灿,谢荣华.浅析<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必要性[J].中外企业家,2011(04).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特殊性;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26-0255-01
作者简介:李欣楠(1986-),女,汉族,河南商丘人,硕士研究生,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师,助教,研究方向:法学。
一、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保法”)的显著特点
(一)完善更新迅速
我国的环保法在不断的实践中寻找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完善,随着环境保护的日益加深,执法人员也逐渐发现环境保护法的缺陷和不足,那些不法分子也在不断的寻找法律的空挡,伺机破坏环境,谋取利益。因此,我国的环保法需要持续不断的更新,例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生态补偿等,新法都作了明确规定。现有的一些老制度,如环评、区域限批等,也进行了调整完善。
(二)条款清晰、处罚严厉
环境保护问题是一个关乎中国未来的重大问题,对此,胡锦涛总书记也非常重视。胡总书记曾说:“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可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环保法的逐步完善。因此,为了增强环保法的执行力和威慑力,使之更加有效和彻底,新的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三)注重理念创新
在环保法的完善长期过程中,我们一直本着创新的原则,寻找更加合适科学的环保法,在新的环保法中,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保护优先等,新法中都有所体现。
二、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的问题
(一)环境恶化促使环境保护进步
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非常突出,大气污染问题、水环境污染问题、垃圾处理问题、土地荒漠化和沙灾问题、水土流失问题、旱灾和水灾问题、生物多样性破坏问题等等是现阶段最突出的问题。在这些问题面前,人们往往只能采取问题出现后的补救措施,而对问题的提前预防和根本的解决却非常少,或者说措施的实施不够完善。这种亡羊补牢的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环境的污染,而只能让我们深陷更多的灾害之中。在这种环境问题的压力之下,迫使环境保护被动地发展。
(二)人们对生存环境要求进一步提高
近几年,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令世界惊叹,但在经济繁荣的背后,环境问题却令人堪忧。每年因城市大气污染而造成的呼吸系统门诊病例35万人,急诊病例680万人,大气污染造成的环境与健康损失占中国GDP的7%。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上升,对生存环境的要求也逐渐提升。但现在的环境显然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城市的用水问题、北京的沙尘暴问题等等都让人们对环境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
(三)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也是我国为来的发展道路。那么,我们就需要合理利用资源、进一步优化环境,为我们的子孙创造一个尽可能好的生存环境。这里,环境保护更加重要,生态文明建设也更为重要。
三、对环保法的完善
(一)与时代相结合,进一步完善环保法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的生活更加便捷,更加幸福。同样,将科技更好地融入到环保中,我们也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积极应用水处理的科技含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减少成本,这是科技能够实现的。加快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二是要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和应急体系,规范环保人员管理,强化培训,提高素质,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环保队伍。
(二)严格把关,严厉打压“超标”问题
“超标”问题是最常见也最容易忽视的问题,看似问题很小,但其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之后就会变得很严重,因此,在新的环保法中应该加大对这一现象的重点惩处力度,让不法分子不敢尝试和触碰法律。环保法应该更加细化,将责任细化,问题出现了能够寻找的出问题的人,并对其进行惩治。
(三)建立公众平台,倡导全民参与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被应用到社会各大领域,法律这一领域也不例外。政府部门在法律相关条款拟定过程中,应该积极建立公众平台,倡导全民参与,积极吸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更加完善环保法,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尤其要指出的是一些环保民间组织的兴起开始影响到政府决策的形成与实施,并在引导环保节能社会风气的形成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结语
环保法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相关部门更加协同合作,把书面的目标化为具体的行动,坚定不移地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了我们的健康,为了祖国的发展,也为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应该携起手来,从身边做起,保护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 参 考 文 献 ]
[1]余泽晶.浅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缺陷及完善思路[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02).
[2]方印.<环境保护法>立法目的及其修改建议——定位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位置上[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05).
[3]蔡文灿,谢荣华.浅析<环境保护法>修改的必要性[J].中外企业家,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