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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有一辆无牌“黑车”。3个月前,刘某为出外县办事,找到其好友钟某要求其出借汽车牌照。钟某明知此举违法,但碍于情面还是毫不犹豫地照办了。刘某驾车途中,因遇对面来车操作不当加之刹车失灵,而将步行的我撞成重伤,不仅花去5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8级伤残。因“黑车”未办理任何保险,而刘某又无力赔偿,我曾要求钟某担责,但却被钟某断然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