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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成为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众多网民通过网络关注检察工作的同时,形成涉检网络舆情,它的产生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形象与舆论导向。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是摆在基层检察机关面前的新课题,值得认真研究和思考。
关键词:网络舆情;处置;问题;对策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推进,网络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已逐步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作为行使法律监督、查办职务犯罪这一特殊权力的检察机关,毫无疑问地成为网络舆情关注的对象之一。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做好网络舆情的掌握、研判和应对,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对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百姓关切、维护社会安定、塑造检察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定义及特点
网络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它是较多民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涉检网络舆情即民众对含有涉检因子的社会事务表现出的社会政治态度,包括检察人员、检察业务、检察机关等。
涉检网络舆情除了具备一般网络舆情所具有的突发性、交互性、难控性等特点之外,还有自己的特点。一是对象特点,含有涉检因子。或涉及检察权,如:“躲猫猫”事件,“纸币开手铐”事件;或涉及检察人员,如“贫困县女检察长开百万豪车”事件。二是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涉检网络事件牵动着大众的神经,受制于某阶段大众的情绪、态度,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检察官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舆论的巨大压力,有时不得不选择性司法。
二、基层检察机关应对处置涉检网络舆情中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检察实务的现状看,检察机关对于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已形成了一定的操作程序,具备了一定的处置经验,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对网络舆情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分析应对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这极易导致事态的扩大和恶化,产生社会矛盾。
1、思想重视不够。对网络成为主流媒体缺乏应有的认识,对网络舆情不够关注,特别是对涉及本单位形象的舆情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习惯用传统的思维方式看待网络舆情问题,不了解网络舆情的特点和规律,对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力估计不足,没有以我为主、抢占先机的意识。没有认识到在舆情形成初期,有效的引导和预防可以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造成在面对网络舆情时,消极防御应对较多、积极抢占先机引导偏少,简单粗暴应对多、合理引导平息少。
2、硬件保障不力。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很多基层检察院在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上缺乏人员和物质设备的有力保障。没有配备专门的网络舆情人员,缺少网络舆情监控方面的专业人才和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出现具体工作无人管或无法管现象。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检察机关互联网站平台没有完全建立,或设置不合理,自主的网络宣传平台缺乏。更重要的是,没有集信息搜集、处理、研判、反馈于一体的舆情监控系统,只能靠人工监测、收集和处理。
3、应对机制不全。从总体上看,多数检察机关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上下级、同级院之间舆情监测信息不共享、不畅通。诸多基层检察院对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对可能引发危机事件的问题缺乏敏感性。少数检察院虽然建立了兼职网络评论员队伍,但由于缺乏统一领导和组织,监测手段落后,监测效果不明显。发生舆情危机后,有关部门难以及时获取深层次、高质量的情报信息,使危机事件处置工作陷入被动,从而错过了最佳的处置时机,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
4、处置方法不当。基层检察机关及时反映、有效应对重大舆情的能力不强,缺乏危机意识和处置网络舆情危机技巧的方法技巧,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在处置网络舆情时,手段比较弱、水平比较低,出现诸多失误,引发群众不满,导致事态升级。具体而言,包括瞒,即不积极主动处理,企图瞒骗到底、蒙混过关;慢,即权威信息公开不及时,没有在第一时间和网民直接交流而错过事件处置的最佳时机;蛮,即不根据事实认真分析草率作出结论,或不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整改,在行动和证言上蛮不讲理,与当事人、网民针锋相对等。
二、基层检察机关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的对策
检察机关应正确看待涉檢网络舆情,从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入手,把握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引导,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涉检问题,强化自身建设,努力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为检察机关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
1、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舆情观念。舆情是民意的综合反映,涉检网络舆情也是如此,基层检察机关应当纠正心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正确看待民众意愿的表达,正确对待网络舆情,敢于接受、乐于接受民众的监督。积极应对和疏导网络舆情中的“民怨”,关注和引导网络舆情中的“民议”,尊重和沟通网络舆情中的“民意”,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有正确的舆情观念,包括堵不如疏、盖不如开、被动不如主动、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防火。对于舆情危机事件,要更新观念,不能采用过激的方式解决问题,要争分夺秒抢发突发事件新闻稿,占领网上发言主动权和主导权,进行正面引导疏通。
2、强化自身建设,公正廉洁执法。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是降低网络舆情危机发生可能性的根本。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用人民群众信服的方式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在执法时要不偏不倚,本着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办案,不徇私情,突出抓好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和涉检群体事件的处理工作。热情接待控告申诉,耐心细致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制尊严。同时要秉持“监督者也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经常化、规范化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自觉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3、推进检务公开,加强网络宣传。加强网络宣传工作,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化解网络舆情的重要手段。必须建立网络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建立由网络通讯员、网络评論员组成的检察网络宣传队伍,建立完善作为对外交流和机关形象宣传的检察互联门户网站,让网络成为推进检务公开的窗口、宣传规范执法的阵地、展现检察文化的平台。完善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做好检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抢占舆论高地,把握涉检网络舆情导向,及时、客观、透明地依法公开涉检舆情针对的热点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抢占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主动权。
4、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应对舆情。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涉检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处置。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重视门户网站的建立和维护,利用技术手段作为辅助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动态监测,过滤、整合各种信息。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网络评论队伍,搜集、整理与检察工作相关的网络舆情。二是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和把握,由网评员采用关键词搜索和细致搜索的方式加强对各主要网站、网络社区及论坛的定时、全面的搜索,及时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制定详细而周密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将舆情划分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三是建立舆情分析研判机制。由网评员等专门人员负责对零散、初级的舆情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归纳,形成有价值的舆情信息。根据情况仔细研判,做好风险评估,确立舆情危机等级,启动与之相对的反应机制。四是建立控制引导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和网上舆情答疑机制。应第一时间把已经了解和可以确定的事实真相、正在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态度予以公布,做到及时纠错、公开答复。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有关敏感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方式,做好有关解答。对重大舆情要适时跟踪,及时公开事件调查、处置情况,不给滥加猜测留有空间。五是建立协调互动机制。应对网络舆情,要建立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联动机制。与党委政府的信息、信访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与公安网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与权威报刊、电视以及网络媒体的联系平台,与有影响网站的管理机构或管理员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保证事件发生后,对一些网站的帖子能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理。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六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网络舆情事件涉及违法犯罪的,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适时问责。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建立舆情处置评估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接受网络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的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网络舆情;处置;问题;对策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推进,网络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已逐步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作为行使法律监督、查办职务犯罪这一特殊权力的检察机关,毫无疑问地成为网络舆情关注的对象之一。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做好网络舆情的掌握、研判和应对,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对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回应百姓关切、维护社会安定、塑造检察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涉检网络舆情的定义及特点
网络舆情,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它是较多民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涉检网络舆情即民众对含有涉检因子的社会事务表现出的社会政治态度,包括检察人员、检察业务、检察机关等。
涉检网络舆情除了具备一般网络舆情所具有的突发性、交互性、难控性等特点之外,还有自己的特点。一是对象特点,含有涉检因子。或涉及检察权,如:“躲猫猫”事件,“纸币开手铐”事件;或涉及检察人员,如“贫困县女检察长开百万豪车”事件。二是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涉检网络事件牵动着大众的神经,受制于某阶段大众的情绪、态度,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检察官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舆论的巨大压力,有时不得不选择性司法。
二、基层检察机关应对处置涉检网络舆情中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检察实务的现状看,检察机关对于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已形成了一定的操作程序,具备了一定的处置经验,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检察机关尤其是基层检察机关对网络舆情仍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分析应对能力不足等诸多问题,这极易导致事态的扩大和恶化,产生社会矛盾。
1、思想重视不够。对网络成为主流媒体缺乏应有的认识,对网络舆情不够关注,特别是对涉及本单位形象的舆情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习惯用传统的思维方式看待网络舆情问题,不了解网络舆情的特点和规律,对网络舆情危机的影响力估计不足,没有以我为主、抢占先机的意识。没有认识到在舆情形成初期,有效的引导和预防可以防止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造成在面对网络舆情时,消极防御应对较多、积极抢占先机引导偏少,简单粗暴应对多、合理引导平息少。
2、硬件保障不力。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很多基层检察院在应对网络舆情工作上缺乏人员和物质设备的有力保障。没有配备专门的网络舆情人员,缺少网络舆情监控方面的专业人才和高素质的网络评论员,出现具体工作无人管或无法管现象。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检察机关互联网站平台没有完全建立,或设置不合理,自主的网络宣传平台缺乏。更重要的是,没有集信息搜集、处理、研判、反馈于一体的舆情监控系统,只能靠人工监测、收集和处理。
3、应对机制不全。从总体上看,多数检察机关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上下级、同级院之间舆情监测信息不共享、不畅通。诸多基层检察院对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工作缺乏足够重视,对可能引发危机事件的问题缺乏敏感性。少数检察院虽然建立了兼职网络评论员队伍,但由于缺乏统一领导和组织,监测手段落后,监测效果不明显。发生舆情危机后,有关部门难以及时获取深层次、高质量的情报信息,使危机事件处置工作陷入被动,从而错过了最佳的处置时机,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
4、处置方法不当。基层检察机关及时反映、有效应对重大舆情的能力不强,缺乏危机意识和处置网络舆情危机技巧的方法技巧,不善于和新闻媒体沟通。在处置网络舆情时,手段比较弱、水平比较低,出现诸多失误,引发群众不满,导致事态升级。具体而言,包括瞒,即不积极主动处理,企图瞒骗到底、蒙混过关;慢,即权威信息公开不及时,没有在第一时间和网民直接交流而错过事件处置的最佳时机;蛮,即不根据事实认真分析草率作出结论,或不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整改,在行动和证言上蛮不讲理,与当事人、网民针锋相对等。
二、基层检察机关应对和处置涉检网络舆情的对策
检察机关应正确看待涉檢网络舆情,从建立健全涉检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入手,把握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加强对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引导,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涉检问题,强化自身建设,努力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为检察机关营造健康的舆论环境。
1、端正思想认识,增强舆情观念。舆情是民意的综合反映,涉检网络舆情也是如此,基层检察机关应当纠正心态,强化接受监督意识,正确看待民众意愿的表达,正确对待网络舆情,敢于接受、乐于接受民众的监督。积极应对和疏导网络舆情中的“民怨”,关注和引导网络舆情中的“民议”,尊重和沟通网络舆情中的“民意”,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有正确的舆情观念,包括堵不如疏、盖不如开、被动不如主动、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防火。对于舆情危机事件,要更新观念,不能采用过激的方式解决问题,要争分夺秒抢发突发事件新闻稿,占领网上发言主动权和主导权,进行正面引导疏通。
2、强化自身建设,公正廉洁执法。强化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是降低网络舆情危机发生可能性的根本。牢固树立和大力弘扬“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努力用人民群众信服的方式文明执法、依法办案。在执法时要不偏不倚,本着案件事实真相依法办案,不徇私情,突出抓好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和涉检群体事件的处理工作。热情接待控告申诉,耐心细致地倾听他们的诉求,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法制尊严。同时要秉持“监督者也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经常化、规范化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自觉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3、推进检务公开,加强网络宣传。加强网络宣传工作,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化解网络舆情的重要手段。必须建立网络宣传工作领导机制,建立由网络通讯员、网络评論员组成的检察网络宣传队伍,建立完善作为对外交流和机关形象宣传的检察互联门户网站,让网络成为推进检务公开的窗口、宣传规范执法的阵地、展现检察文化的平台。完善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做好检务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载体,抢占舆论高地,把握涉检网络舆情导向,及时、客观、透明地依法公开涉检舆情针对的热点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抢占化解网络舆情危机的主动权。
4、健全工作机制,有效应对舆情。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涉检网络舆情研判与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执行涉检网络舆情的研判与处置。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重视门户网站的建立和维护,利用技术手段作为辅助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动态监测,过滤、整合各种信息。建立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网络评论队伍,搜集、整理与检察工作相关的网络舆情。二是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的预警和把握,由网评员采用关键词搜索和细致搜索的方式加强对各主要网站、网络社区及论坛的定时、全面的搜索,及时开展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涉检网络舆情逐级报告制。制定详细而周密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将舆情划分等级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警机制。三是建立舆情分析研判机制。由网评员等专门人员负责对零散、初级的舆情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归纳,形成有价值的舆情信息。根据情况仔细研判,做好风险评估,确立舆情危机等级,启动与之相对的反应机制。四是建立控制引导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和网上舆情答疑机制。应第一时间把已经了解和可以确定的事实真相、正在采取的措施、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态度予以公布,做到及时纠错、公开答复。对媒体关注甚至热炒的有关敏感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专访等方式,做好有关解答。对重大舆情要适时跟踪,及时公开事件调查、处置情况,不给滥加猜测留有空间。五是建立协调互动机制。应对网络舆情,要建立应对涉检网络舆情的联动机制。与党委政府的信息、信访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与公安网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建立与权威报刊、电视以及网络媒体的联系平台,与有影响网站的管理机构或管理员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保证事件发生后,对一些网站的帖子能做到及时应对、妥善处理。争取传统媒体的支持和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六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网络舆情事件涉及违法犯罪的,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适时问责。确立责任追究机制,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建立舆情处置评估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接受网络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