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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是怎样产生的?它的本质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学者,从不同的立场和观点出发,作了不同的回答,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犯罪学说。但是,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学者和现代资产阶级学者,由于他们的阶级立场和世界观的局限,并不能真正揭示犯罪的起源和本质。因此,他们的犯罪学说,从根本上说也就不能成为科学。例如,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比较流行的一种观点,是资产阶级学者所主张的“法益侵害说”,所谓侵害法益,就是说犯罪是对国家的、社会的、个人生活的利益的侵害。这样,法益就成为国家保护的中心。这是一种伪科学,它不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