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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四川省着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努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体系,有效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加快了城镇化进程。
同时成都平原和川南、川东北、攀西地区小城镇群体基本形成,乡镇经济迅速发展,产业结构、劳动力结构不断调整,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出现了一批产业集聚型、现代工业型、市场带动型、城市辐射型、旅游开发型等不同类型的小城镇。
小城镇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长期实行的城乡分割二元制度没有根本改变,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仍然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小城镇建设在部分地方重视程度不够
尽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工作,但我省部分地方“重城市建设、轻农村建设”的问题仍然突出,没有像抓城市建设那样抓小城镇建设,更谈不上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村建设。有的地区对城市规划建设不惜投入和负债,倾力打造,而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吝惜投入,且存在项目投入不配套、不到位问题,城乡建设投入严重失衡。有的地方对小城镇建设支持力度不够,对国家和省给予小城镇的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小城镇建设投入不足
目前,我省大多数小城镇经济财力较为薄弱,普遍是“只能保吃饭、无钱搞建设”的状况。前些年,小城镇建设投入主要靠一些政策性收费(如用地指标、农转非指标)和部分地方税收,但由于现在政策调整,其收入不是被取消就是被县以上收走,根本无力进行村镇建设,致使村镇建设发展严重滞后。
小城镇规模小,集聚和辐射功能弱
我省现有小城镇总数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但小城镇的分布密度却高于全国平均的2倍多,而小城镇镇平建成区规模和集聚人口规模又仅是全国镇平的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我省小城镇镇区人口规模5万人以上的仅50余个(含县城关镇,下同),上万人的不足350个,仅占全省建制镇的2.58%和18.07%。如包括一般乡集镇,上万人的镇乡仅占全省镇乡的7%。由于规模小、集聚力差,对区域经济的带动力就很弱。
主导产业不强,小城镇发展支撑力仍然不足
不少小城镇由于对主导经济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没有很好地把小城镇建设同乡镇工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第三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致使主导产业培育不够,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缺乏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名牌文化,小城镇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不强,人气和商气不旺,制约着小城镇健康快速发展。
此外,还存在国家投资项目对小城镇建设重视不够,进镇落户农民工社保、医保与城镇难以对接等问题。
统筹城乡带来的契机与应对之举
加快小城镇的发展,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为四川小城镇发展提供了契机,小城镇建设必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要高度重视加快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是城乡连接的节点和纽带,是农村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技术、信息中心和商品流动的枢纽,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对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抓住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统筹小城镇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强化小城镇的中介和节点作用。加快重点镇建设,完善重点小城镇的整体功能,提升承载、吸纳能力和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在城镇与乡村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城镇联结体系。深化改革创新,开展扩权强镇试点,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重点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形成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
统筹城乡规划要切实搞好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
把小城镇及村镇规划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内容,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搞好小城镇建设规划,注重小城镇连接城乡和推进城镇化的功能建设,注重由“乡村型”向“城市型”提升,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严格按照规划推进小城镇建设。
实施启动行政区划调整政策
据专家们测算,能体现规模效益的小城镇其人口规模应在3万人以上。目前,我省不少镇镇域人口都在3万人以下,制约了小城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建议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根据实际对小城镇行政区划进行适度调整,减少小城镇数量,增加小城镇镇域范围和人口规模,给其更大的发展地理空间和吸纳范围。按照“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要求,扎实稳妥地开展村庄区划调整工作,促进小城镇扩大规模和增强集聚、辐射功能。
加大小城镇基础服务设施投入
建议将国家扶持“三农”的政策扩大到小城镇建设,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为核心,打破城乡分割体制,调整城乡分离的投资格局,加大对小城镇基础服务设施的投入,真正把小城镇建成带动农村发展的区域中心。建立重点镇建设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点镇的综合配套改革、产业发展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给予重点镇建设在财政、金融、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逐步形成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建立小城镇建设多元化投资机制
多方筹集资金解决小城镇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首先通过直接引资方式解决小城镇的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小城镇的医院、学校、文化站等公用设施。建议国家从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切出一块资金专门用于小城镇的公用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引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城镇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运用好农民进镇务工经商后的住房投资。
此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民营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增强小城镇承载功能,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和农民工向小城镇聚集,切实解决进镇农村人口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等措施也是有效的应对之策。
同时成都平原和川南、川东北、攀西地区小城镇群体基本形成,乡镇经济迅速发展,产业结构、劳动力结构不断调整,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出现了一批产业集聚型、现代工业型、市场带动型、城市辐射型、旅游开发型等不同类型的小城镇。
小城镇建设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省小城镇建设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长期实行的城乡分割二元制度没有根本改变,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仍然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小城镇建设在部分地方重视程度不够
尽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工作,但我省部分地方“重城市建设、轻农村建设”的问题仍然突出,没有像抓城市建设那样抓小城镇建设,更谈不上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村建设。有的地区对城市规划建设不惜投入和负债,倾力打造,而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吝惜投入,且存在项目投入不配套、不到位问题,城乡建设投入严重失衡。有的地方对小城镇建设支持力度不够,对国家和省给予小城镇的优惠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小城镇建设投入不足
目前,我省大多数小城镇经济财力较为薄弱,普遍是“只能保吃饭、无钱搞建设”的状况。前些年,小城镇建设投入主要靠一些政策性收费(如用地指标、农转非指标)和部分地方税收,但由于现在政策调整,其收入不是被取消就是被县以上收走,根本无力进行村镇建设,致使村镇建设发展严重滞后。
小城镇规模小,集聚和辐射功能弱
我省现有小城镇总数约占全国的十分之一,但小城镇的分布密度却高于全国平均的2倍多,而小城镇镇平建成区规模和集聚人口规模又仅是全国镇平的三分之一和二分之一。我省小城镇镇区人口规模5万人以上的仅50余个(含县城关镇,下同),上万人的不足350个,仅占全省建制镇的2.58%和18.07%。如包括一般乡集镇,上万人的镇乡仅占全省镇乡的7%。由于规模小、集聚力差,对区域经济的带动力就很弱。
主导产业不强,小城镇发展支撑力仍然不足
不少小城镇由于对主导经济发展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没有很好地把小城镇建设同乡镇工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及第三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致使主导产业培育不够,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缺乏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名牌文化,小城镇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不强,人气和商气不旺,制约着小城镇健康快速发展。
此外,还存在国家投资项目对小城镇建设重视不够,进镇落户农民工社保、医保与城镇难以对接等问题。
统筹城乡带来的契机与应对之举
加快小城镇的发展,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为四川小城镇发展提供了契机,小城镇建设必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要高度重视加快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是城乡连接的节点和纽带,是农村区域的政治、经济、文化、技术、信息中心和商品流动的枢纽,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对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要抓住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机遇,统筹小城镇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强化小城镇的中介和节点作用。加快重点镇建设,完善重点小城镇的整体功能,提升承载、吸纳能力和对农村的辐射、带动能力,在城镇与乡村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城镇联结体系。深化改革创新,开展扩权强镇试点,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重点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形成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
统筹城乡规划要切实搞好小城镇建设发展规划
把小城镇及村镇规划作为城乡统筹的重要内容,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搞好小城镇建设规划,注重小城镇连接城乡和推进城镇化的功能建设,注重由“乡村型”向“城市型”提升,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严格按照规划推进小城镇建设。
实施启动行政区划调整政策
据专家们测算,能体现规模效益的小城镇其人口规模应在3万人以上。目前,我省不少镇镇域人口都在3万人以下,制约了小城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建议在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根据实际对小城镇行政区划进行适度调整,减少小城镇数量,增加小城镇镇域范围和人口规模,给其更大的发展地理空间和吸纳范围。按照“撤并小型村、拆除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要求,扎实稳妥地开展村庄区划调整工作,促进小城镇扩大规模和增强集聚、辐射功能。
加大小城镇基础服务设施投入
建议将国家扶持“三农”的政策扩大到小城镇建设,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以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为核心,打破城乡分割体制,调整城乡分离的投资格局,加大对小城镇基础服务设施的投入,真正把小城镇建成带动农村发展的区域中心。建立重点镇建设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点镇的综合配套改革、产业发展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给予重点镇建设在财政、金融、土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逐步形成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建立小城镇建设多元化投资机制
多方筹集资金解决小城镇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首先通过直接引资方式解决小城镇的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小城镇的医院、学校、文化站等公用设施。建议国家从西部大开发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切出一块资金专门用于小城镇的公用设施建设。通过项目引资方式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城镇建设提供中长期信贷。运用好农民进镇务工经商后的住房投资。
此外,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民营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增强小城镇承载功能,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和农民工向小城镇聚集,切实解决进镇农村人口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等措施也是有效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