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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收集人事档案材料,充实人事档案内容,是贯穿于人事档案工作始终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鉴别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人事档案质量的优劣。对能否正确贯彻人事政策也有一定的影响。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人事档案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关键词: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工作
收集人事档案材料,充实人事档案内容,是贯穿于人事档案工作始终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鉴别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人事档案质量的优劣。对能否正确贯彻人事政策也有一定的影响。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人事档案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1.人事档案的收集
收集人事档案材料,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它不仅是人事档案部门的任务,也是形成人事档案材料部门的任务,必须各方面密切合作才能做好。
1.1人事档案的归档
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做好收集工作,首先应明确收集什么。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调配、任免、考察考核材料,录用材料,办理出国、出境材料,各种代表会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学历和评定岗位技能材料,职称材料,加入党团组织材料,政审、考核材料,奖励与处分材料,履历、自传、鉴定材料,科研材料, 残疾材料,其他材料。
1.2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渠道
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不仅仅局限于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凡是与人事管理活动有关的部门都有可能产生人事档案材料。应摸清人事档案材料的来源,做到"有的放矢"。当前,人事档案材料主要通过以下渠道收集。
通过组织、人事、劳动及其他人员管理部门,收集各种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自传、鉴定、考核、考绩、任免、招聘、录用、招工、"以工代干"转干的材料;评聘、晋升、套改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评定工人岗位技能的材料;授予学位、学衔、军衔的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出国、出境、办理工资、调整级别待遇、离休、退休的材料。通过员工所在党、团组织、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人党、入团,民主评议党员、退党、退团、除名及参加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先进事迹和奖励材料;有关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甄别、平反结论、调查报告和本人的申诉、检查交待材料;更改姓名、年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申请书和组织审批材料。
1.3建立和健全收集制度
人事档案部门应建立和健全移交制度,明确规定各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凡是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均应移交人事档案部门。人事档案部门不能完全坐等有关单位主动送材料上门,应经常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对于迟迟未交者,应及时貧函、打电话或登门索要。检查核对制度人事档案部门对所管人事档案数量的状况,应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将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不属人事档案范围的材料,予以剔除或退回原单位处理。
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档案材料的缺少情况,统一布置填写履历表、登记表、鉴定表、自传等,使人事档案及时得到补充。
2.人事档案的鉴别
人事档案鉴别工作,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査,甄别其真伪,判定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它是人事档案材料归档以前的最后一次检查。鉴别是系统整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保证人事档案材料完整、精炼、真实的重要手段。鉴别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人事档案质量的优劣。对能否正确贯彻人事政策也有一定的影响。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人事档案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2.1鉴别工作的原则
鉴别工作的政策性很强,必须遵循"取之有据,舍之有理"的原则。取之有据,是指归人人事档案的材料要有依据,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舍之有理,是指决定剔除的材料,要有足够的理由,尤其是准备销毁的材料,更须十分谨慎,不能武断或草率。人事档案是培养、选拔干部的依据,有时一份材料会影响一个人的使用。因此,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慎之又慎地决定材料的取舍。为正确贯彻鉴别工作原则,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2.2鉴别的内容和方法
判断材料是否属于人事档案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来的材料,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属于人事档案,有些属于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业务考绩档案、诉讼档案等,有的材料应该归档,有的应由本人收存,有的需转递有关部门。鉴别工作的任务之一,就是把不属于人事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剔除出去。
从纪检、监察和行政管理部门收集来的处分决定、结论、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检査交待材料,属于人事档案范围。本人申诉材料、旁证、检举揭发材料,属于案件档案范围,由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从专业技术单位和学校收集来的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表、审批表、考绩材料、发明、创造、革新成果登记和论著目录、受奖材料、学位学衔材料、毕业登记表、学历证明、考试成绩单等,属于人事档案范围。从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收集来的干部职务任免、员工录用、聘用、招用、职级待遇调整、更改姓名、参加工作时间等的登记表和审批材料等,属于人事档案范围。
判断是否本人的档案材料人事档案是以员工姓名为特征整理保存的,确定档案材料是否归档,首先应弄清楚是谁的档案,不能因同名同姓、同姓异名、异姓同名而张冠李戴,因一人多名而将材料分散。为防止张冠李戴,应仔细核对档案材料上的籍贯、年龄、性别、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工作单位、加人党团组织、参加工作时间、职务、工资级别等基本情况是否相同。
判断材料是否处理完毕和手续是否完备只有处理完毕和手续完备的材料,才能归入人事档案。凡是悬而未决需要继续办理的"敞口"材料,不得归入人事档案。查对材料是否重复人事档案要保持精炼,拣出重份和内容重复的材料。鉴别工作中,还应同时检査档案材料有无破损、霉烂变质、字迹模糊、伪造或涂改等现象,有问题时及时处理。
2.3剔除材料的处理
转出经过鉴别,认定不属员工本人的材料,或者是不应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均应转给有关单位保存或处理。转出时,要写好转递材料通知单。退回近期形成的档案材料,手续不够完全,或内容尚需査对核实,应提出具体意见,退回有关单位,待修改补充后再交回来。凡应退还本人的材料,经领导批准后退还本人,退还时应进行登记,接收人清点无误,签名盖章。留存不属于人事档案范围,又有保存价值的参考材料,整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业务资料保存。销毁无保存价值、重份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销毁。销毁时要认真审查,逐份登记,并说明销毁的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参考文献
[1]王韵妍论如何提高档案管理现代档案管理 2008年
[2]曹大勇浅谈档案信息化的管理与建设档案管理研究 2009年
关键词: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工作
收集人事档案材料,充实人事档案内容,是贯穿于人事档案工作始终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鉴别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人事档案质量的优劣。对能否正确贯彻人事政策也有一定的影响。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人事档案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1.人事档案的收集
收集人事档案材料,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它不仅是人事档案部门的任务,也是形成人事档案材料部门的任务,必须各方面密切合作才能做好。
1.1人事档案的归档
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做好收集工作,首先应明确收集什么。人事档案材料的归档范围包括:调配、任免、考察考核材料,录用材料,办理出国、出境材料,各种代表会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学历和评定岗位技能材料,职称材料,加入党团组织材料,政审、考核材料,奖励与处分材料,履历、自传、鉴定材料,科研材料, 残疾材料,其他材料。
1.2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渠道
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不仅仅局限于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凡是与人事管理活动有关的部门都有可能产生人事档案材料。应摸清人事档案材料的来源,做到"有的放矢"。当前,人事档案材料主要通过以下渠道收集。
通过组织、人事、劳动及其他人员管理部门,收集各种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自传、鉴定、考核、考绩、任免、招聘、录用、招工、"以工代干"转干的材料;评聘、晋升、套改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评定工人岗位技能的材料;授予学位、学衔、军衔的材料;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出国、出境、办理工资、调整级别待遇、离休、退休的材料。通过员工所在党、团组织、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人党、入团,民主评议党员、退党、退团、除名及参加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授予各种荣誉称号的先进事迹和奖励材料;有关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甄别、平反结论、调查报告和本人的申诉、检查交待材料;更改姓名、年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申请书和组织审批材料。
1.3建立和健全收集制度
人事档案部门应建立和健全移交制度,明确规定各单位、各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凡是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均应移交人事档案部门。人事档案部门不能完全坐等有关单位主动送材料上门,应经常与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对于迟迟未交者,应及时貧函、打电话或登门索要。检查核对制度人事档案部门对所管人事档案数量的状况,应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将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退回形成单位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不属人事档案范围的材料,予以剔除或退回原单位处理。
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档案材料的缺少情况,统一布置填写履历表、登记表、鉴定表、自传等,使人事档案及时得到补充。
2.人事档案的鉴别
人事档案鉴别工作,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规定,对收集起来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査,甄别其真伪,判定有无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人事档案。它是人事档案材料归档以前的最后一次检查。鉴别是系统整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保证人事档案材料完整、精炼、真实的重要手段。鉴别工作的好坏直接决定着人事档案质量的优劣。对能否正确贯彻人事政策也有一定的影响。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在人事档案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2.1鉴别工作的原则
鉴别工作的政策性很强,必须遵循"取之有据,舍之有理"的原则。取之有据,是指归人人事档案的材料要有依据,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舍之有理,是指决定剔除的材料,要有足够的理由,尤其是准备销毁的材料,更须十分谨慎,不能武断或草率。人事档案是培养、选拔干部的依据,有时一份材料会影响一个人的使用。因此,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慎之又慎地决定材料的取舍。为正确贯彻鉴别工作原则,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2.2鉴别的内容和方法
判断材料是否属于人事档案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来的材料,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属于人事档案,有些属于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业务考绩档案、诉讼档案等,有的材料应该归档,有的应由本人收存,有的需转递有关部门。鉴别工作的任务之一,就是把不属于人事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剔除出去。
从纪检、监察和行政管理部门收集来的处分决定、结论、批复、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和检査交待材料,属于人事档案范围。本人申诉材料、旁证、检举揭发材料,属于案件档案范围,由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从专业技术单位和学校收集来的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表、审批表、考绩材料、发明、创造、革新成果登记和论著目录、受奖材料、学位学衔材料、毕业登记表、学历证明、考试成绩单等,属于人事档案范围。从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收集来的干部职务任免、员工录用、聘用、招用、职级待遇调整、更改姓名、参加工作时间等的登记表和审批材料等,属于人事档案范围。
判断是否本人的档案材料人事档案是以员工姓名为特征整理保存的,确定档案材料是否归档,首先应弄清楚是谁的档案,不能因同名同姓、同姓异名、异姓同名而张冠李戴,因一人多名而将材料分散。为防止张冠李戴,应仔细核对档案材料上的籍贯、年龄、性别、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工作单位、加人党团组织、参加工作时间、职务、工资级别等基本情况是否相同。
判断材料是否处理完毕和手续是否完备只有处理完毕和手续完备的材料,才能归入人事档案。凡是悬而未决需要继续办理的"敞口"材料,不得归入人事档案。查对材料是否重复人事档案要保持精炼,拣出重份和内容重复的材料。鉴别工作中,还应同时检査档案材料有无破损、霉烂变质、字迹模糊、伪造或涂改等现象,有问题时及时处理。
2.3剔除材料的处理
转出经过鉴别,认定不属员工本人的材料,或者是不应归入人事档案的材料,均应转给有关单位保存或处理。转出时,要写好转递材料通知单。退回近期形成的档案材料,手续不够完全,或内容尚需査对核实,应提出具体意见,退回有关单位,待修改补充后再交回来。凡应退还本人的材料,经领导批准后退还本人,退还时应进行登记,接收人清点无误,签名盖章。留存不属于人事档案范围,又有保存价值的参考材料,整理后由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业务资料保存。销毁无保存价值、重份的材料,应按有关规定销毁。销毁时要认真审查,逐份登记,并说明销毁的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参考文献
[1]王韵妍论如何提高档案管理现代档案管理 2008年
[2]曹大勇浅谈档案信息化的管理与建设档案管理研究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