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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平等作为政治学与伦理学的核心概念,在反映和概括社会政治关系和人伦关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地位和意义。平等既具有渊源于人的社会本性的普遍规定,又不是一种抽象的政治理想与道德原则。每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不仅要有自己的平等形式和内容,而且要有自己的平等原则和观念。社会主义社会的平等,虽然具有极大的真实性、普遍性、公正性,但仍然受到以社会生产力为中轴的各种物质、精神要素的影响与制约,具有相对的意义和历史局限性。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规定的前提下,弱化各种不平等因素,应达到最大限度的社会平等,无疑是社会主义改革宏伟建设中的重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