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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2017年度补助和2018年度预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科计[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申报对象为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其当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应达到50万元(含)以上。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分为预补助和年度研发经费补助(清算)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