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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七大建设性的提出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构想及要求,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共同的构成了我国迈向社会文明的重要目标。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生产发展的探索与实践、生态环境的保护等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而财税政策作为我国政府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上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就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财税支持政策进行简单的分析与讨论,并提出可供参考的意见与措施。
关键词:生态文明 财税政策 支持 完善
中图分类号:F8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10-163-02
1 生态环境财税制度建设现状分析
1.1 财税制度体制不健全,管理手段不完善
当期升天环境财税制度主要依靠的还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及经济手段,在资源保护的问题上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仅仅以节能减排来看,我国当前推行的手段主要还是行政指令的形式,上级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向下级政府、企业下发减排任务,并通过层层递进、分解指标的方式来加以约束。但是需要考虑的是,由于行政命令这一方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转变,往往会因领导人职务变动的影响而变化。尤其是对于我国当前普遍存在的污染行为,大多以罚款的方式进行管理,正是由于没有将财税政策法律化、常态化,也就使得企业在交罚款之后并没有改善现状。另外,由于污染行为本身的隐蔽性和执法队伍薄弱,我国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并未得到有效扭转。
1.2 生态文明建设的财税支持政策不健全
从财政角度分析,近几年一来我国虽然加大了生态建设上的投入,比如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的简历、节能循环经济资金、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等财政补贴与优惠政策等,以推动生态建设的向前发展。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并没有取得一定的成效,且当前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式与手段还不健全。例如在财政补贴数额上有限、环节单一、补助少、补助渠道狭窄等,另外由于环保设施在建成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非常高,因此很难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其次,从我国税收角度来分析,在此方面的税收政策还有待完善,至今我国仍没有一个与之相应的环境税种。
1.3 资源环境成本低下,执行力不高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资源环境基本处于无价、低价状态,当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能够充分反映市场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和生态价值的生态补偿制度。我国现行的排污费标准还是有我国国务院所颁发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作为标准计费,同时在此条例的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些较为严重的制度漏洞。比如很多地方的环保部门缺乏有效监管,采取了征收代管的方式,并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以罚代管、人情收费、侵占用排污等较为严重的问题,这样一来,由于执行力和效率的低下,很多企业在受到处罚之后依然乱排乱放,从而使得资源环境成本并没有对企业构成实际上的约束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违背了该制度确立的本意。
1.4 自身财力不足影响生态文明建设
由于我国生态建设资金主要是来自于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在生态保护投入机制上并没有加以完善。加上长株潭自身的财力限制显然是物理承担的,要想让之于生态建设的地位相适应,就必须要大力开展各类生态公益林、生态资源培育、环境整治等工作上。虽然近年来长株潭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与我国生态项目、环保设施的指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次,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完善长株潭生态文明建设不但可以优化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但是从短期内来看,为了取得保护环境的成效,长株潭已经陆陆续续关停了一些污染较大的器械,但是这样一来,则就极大的减少了长株潭的经济总量与财政收入,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增大了政府财政的投入力度。
1.5 地方政府工作效率不高
生态环境保护现在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政府也对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格外重视,但是中央所下发的要求还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落实。就我国当前的分税制格局而言,地方政府其实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发展压力,在税收增加和就业上就存在很大的矛盾。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政绩,对于某些资源利用力度、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仍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完全忽视了对环境的污染。需要看到的是,中央对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中对资源环境生态方面并没有得到重视,这也使得地方政府过分追求GDP经济总量的提高,而对于需要长期、大量投入、见效慢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不加重视,从而使得生态文明建设迟迟难以落实。
2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财税政策建议
2.1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循环经济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循环经济的发展,政府首先应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并进一步的发挥出税收政策引导与循环经济的职能与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可以通过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基点,充分结合《资源综合利用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及《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中相关的优惠政策加以综合运用。另外,对服务方式加以优化、积极拓宽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渠道、通过利用国家政策来引导好企业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的工作也能够起到良好的作用。
2.2 建立稳定的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
通过对大量的数据研究,综合国内外调查发现,一个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如果占GDP总量的1%~15%左右,那么就能够对生态恶化的形式加以遏制,而如果该比例达到了2%~3%时,环境质量就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其次,通过在财政支出中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的比例、在财政支出结构中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中央对地方的环保转移支付资金比率、大力支持我国生态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环保资金筹资渠道、广泛借鉴成熟国家经验、尽可能弥补环保资金供求缺口等一系列措施就能够构建起一个稳定的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3 努力完善市场价格体制、内化环境资源成本
以经济为主题的决策框架下,企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为长株潭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也为生态环境的治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这是一个较为矛盾的问题,但是这一问题也应该迅速、妥善的解决。如何解决这一治理困局,从财税政策的角度来看应该通过深化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和税费改革上着手,争取利用资源环境税收来替代原有得到收费制度,进而减少资源环境费用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其次,还可以通过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方式来确保资源环境税真正用得其所,是生态环境得到治理并改善。另外,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及生态补偿制度也应该加以逐步完善,只有真正完善资源类产品价格体系、防止污染成本转嫁到社会才能够实现资源成本环境的内化,并使得长株潭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可持续、环境友好型转变。
3 结语
众所周知,在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过程中生态文明史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要素,同时对于生态文明而言,其还能够充分的突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自我国十七大会议的召开,发展循环经、建设生态文明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财政政策作为我国政府对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不仅对于我国建设生态文明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总而言之,虽然我国目前生态文明建设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这种情况势必会得到改善,并反作用于生态文明的建设,推动长株潭生态文明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系刘连香主持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基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生态税制创新研究》(课题号为12YBB19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曹振华.“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收益还是受损[J].税务规划,2012(8).
[2] 张晓丽.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J].时代金融,2012(5).
[3] 段美玉.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政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7(8).
关键词:生态文明 财税政策 支持 完善
中图分类号:F8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3973(2013)010-163-02
1 生态环境财税制度建设现状分析
1.1 财税制度体制不健全,管理手段不完善
当期升天环境财税制度主要依靠的还是政府部门的行政手段及经济手段,在资源保护的问题上并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仅仅以节能减排来看,我国当前推行的手段主要还是行政指令的形式,上级政府主管部门通过向下级政府、企业下发减排任务,并通过层层递进、分解指标的方式来加以约束。但是需要考虑的是,由于行政命令这一方式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形势的转变,往往会因领导人职务变动的影响而变化。尤其是对于我国当前普遍存在的污染行为,大多以罚款的方式进行管理,正是由于没有将财税政策法律化、常态化,也就使得企业在交罚款之后并没有改善现状。另外,由于污染行为本身的隐蔽性和执法队伍薄弱,我国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并未得到有效扭转。
1.2 生态文明建设的财税支持政策不健全
从财政角度分析,近几年一来我国虽然加大了生态建设上的投入,比如生态转移支付制度的简历、节能循环经济资金、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等财政补贴与优惠政策等,以推动生态建设的向前发展。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并没有取得一定的成效,且当前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的形式与手段还不健全。例如在财政补贴数额上有限、环节单一、补助少、补助渠道狭窄等,另外由于环保设施在建成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非常高,因此很难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其次,从我国税收角度来分析,在此方面的税收政策还有待完善,至今我国仍没有一个与之相应的环境税种。
1.3 资源环境成本低下,执行力不高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资源环境基本处于无价、低价状态,当前还没有形成一个能够充分反映市场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和生态价值的生态补偿制度。我国现行的排污费标准还是有我国国务院所颁发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作为标准计费,同时在此条例的执行过程中,还有一些较为严重的制度漏洞。比如很多地方的环保部门缺乏有效监管,采取了征收代管的方式,并在很大程度上出现了以罚代管、人情收费、侵占用排污等较为严重的问题,这样一来,由于执行力和效率的低下,很多企业在受到处罚之后依然乱排乱放,从而使得资源环境成本并没有对企业构成实际上的约束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违背了该制度确立的本意。
1.4 自身财力不足影响生态文明建设
由于我国生态建设资金主要是来自于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在生态保护投入机制上并没有加以完善。加上长株潭自身的财力限制显然是物理承担的,要想让之于生态建设的地位相适应,就必须要大力开展各类生态公益林、生态资源培育、环境整治等工作上。虽然近年来长株潭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与我国生态项目、环保设施的指标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次,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完善长株潭生态文明建设不但可以优化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但是从短期内来看,为了取得保护环境的成效,长株潭已经陆陆续续关停了一些污染较大的器械,但是这样一来,则就极大的减少了长株潭的经济总量与财政收入,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增大了政府财政的投入力度。
1.5 地方政府工作效率不高
生态环境保护现在已经成为了人们的共识,政府也对保护生态环境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格外重视,但是中央所下发的要求还需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才能落实。就我国当前的分税制格局而言,地方政府其实面临着较大的经济发展压力,在税收增加和就业上就存在很大的矛盾。很多地方政府为了提高政绩,对于某些资源利用力度、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仍然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完全忽视了对环境的污染。需要看到的是,中央对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中对资源环境生态方面并没有得到重视,这也使得地方政府过分追求GDP经济总量的提高,而对于需要长期、大量投入、见效慢的生态文明建设项目不加重视,从而使得生态文明建设迟迟难以落实。
2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财税政策建议
2.1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发展循环经济
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循环经济的发展,政府首先应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并进一步的发挥出税收政策引导与循环经济的职能与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可以通过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基点,充分结合《资源综合利用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及《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省委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决定的实施意见》中相关的优惠政策加以综合运用。另外,对服务方式加以优化、积极拓宽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渠道、通过利用国家政策来引导好企业做好资源合理利用的工作也能够起到良好的作用。
2.2 建立稳定的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
通过对大量的数据研究,综合国内外调查发现,一个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的投入如果占GDP总量的1%~15%左右,那么就能够对生态恶化的形式加以遏制,而如果该比例达到了2%~3%时,环境质量就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其次,通过在财政支出中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的比例、在财政支出结构中突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地位、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中央对地方的环保转移支付资金比率、大力支持我国生态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环保资金筹资渠道、广泛借鉴成熟国家经验、尽可能弥补环保资金供求缺口等一系列措施就能够构建起一个稳定的生态环保资金投入机制,从而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2.3 努力完善市场价格体制、内化环境资源成本
以经济为主题的决策框架下,企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为长株潭经济的发展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也为生态环境的治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这是一个较为矛盾的问题,但是这一问题也应该迅速、妥善的解决。如何解决这一治理困局,从财税政策的角度来看应该通过深化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和税费改革上着手,争取利用资源环境税收来替代原有得到收费制度,进而减少资源环境费用在征收过程中出现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其次,还可以通过贯彻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方式来确保资源环境税真正用得其所,是生态环境得到治理并改善。另外,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及生态补偿制度也应该加以逐步完善,只有真正完善资源类产品价格体系、防止污染成本转嫁到社会才能够实现资源成本环境的内化,并使得长株潭经济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可持续、环境友好型转变。
3 结语
众所周知,在人类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的发展过程中生态文明史保护和改善环境的重要要素,同时对于生态文明而言,其还能够充分的突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自我国十七大会议的召开,发展循环经、建设生态文明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财政政策作为我国政府对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不仅对于我国建设生态文明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总而言之,虽然我国目前生态文明建设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这种情况势必会得到改善,并反作用于生态文明的建设,推动长株潭生态文明的进一步发展。
(本文系刘连香主持的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基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生态税制创新研究》(课题号为12YBB194)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 曹振华.“营改增”后现代服务业收益还是受损[J].税务规划,2012(8).
[2] 张晓丽.浅谈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必要性[J].时代金融,2012(5).
[3] 段美玉.促进我国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政策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