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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医方诊疗过失,未能在产检时发现胎儿异常或未能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有先天残疾的婴儿出生,给新生儿父母造成精神和经济损害,由此引发"错误出生"之诉。现行法律对该类纠纷的规定不够明确,司法实务中的判决依据也不一致。由此,本文明确"错误出生"之诉属侵权之诉,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并确定损害赔偿的具体范围及适格请求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