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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吐火罗语文献中迟未确认与丝织品相关的词汇。本文从龟兹语(吐火罗B语)世俗文书与敦煌、新疆出土唐代文书的比较出发,考订用作价值尺度与支付工具的kaum*应该指帛练一类的丝织品。
关键词:吐火罗语;龟兹;唐代;西域;丝织品
中图分类号:G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2)04—0102—08
古代龟兹地区略相当于今阿克苏地区库车、沙雅、新和、拜城四县,是浩荡丝路上的重要路段。当地拥有塔里木盆地周缘最为丰富的矿产资源,物阜民丰,很早就发展出织造工艺。史载龟兹出细毡、氍毹、毡氇等物[1—3]①,玄奘则说龟兹人“服饰锦褐”[4—5]②。《北凉承平八年(450?)翟绍远买婢契》[6]等吐鲁番出土文书曾记载“丘慈锦”,显示它是北凉时期高昌的支付手段之一。可见龟兹织造业不只是水平甚佳,规模也应相当可观。龟兹石窟壁画描绘的艳丽碎花衣纹,更说明了当地人对衣着花色的爱好与讲究。
然而人们对丝织品在龟兹的历史所知甚少。在此应当厘清的是,虽然“锦”往往指涉丝织物①[7],亦指“襄色织文”等花纹繁复、工价高昂的织品②[8],其实不限于丝锦。如慧琳《一切经音义》释氍毹③[9]:
氍毹上音瞿,下霜刍反。《考声》云:“织毛为文彩”。本胡语也,此无正翻。俗曰毛锦,即文罽也。(下略)[7]383
同书又注“罽”曰:“《古今正字》云:西戎毛锦也。”[7]746《高昌重光元年(620)清信女某甲随葬衣物疏》提到的“伎贝帛”[6]358,吴震曾释为罽锦[10]④,笔者疑即此类,但不敢断定。然而可以注意到《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解释毾毛登时引《量处轻重仪》云:“谓以经纬班毛。如此锦者,用为地敷壁障等”[11],对“锦”的概念与慧琳相近。所以笔者以为丘慈锦不一定是丝制的,还可能是花毯或花布。事实上,不仅义净《梵语千字文》以“锦”对“质怛罗”(citra,一般用作形容词,常译为“杂色”)[7]1208;相传为唐代归兹国沙门礼言所集《梵语杂名》亦译“锦”为“指怛啰二合”(citra)[7]1231。据此,玄奘所言“锦褐”既可理解为(丝)锦与褐(布),亦不妨理解为彩色的非纯丝衣物。从这条思路出发,笔者以为吴震先生的观点很有参考价值,即推断丘慈锦以其特殊纹样风格而得名,至于古代波斯、疏勒等国所产绫锦的原料还不清楚[10]641,653。但吴震主张吐鲁番出土文书的锦均为丝织,并且引《北凉承平五年(447)道人法安弟阿奴举锦券》[6]88,89,论证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丘慈锦均是高昌制造,此一结论似可商榷[12]。按阿奴“从翟绍远边举高昌所作丘慈中锦一张,绵经绵纬”,恰好是吴震举出众多“锦”的文书实例中唯一明文限定“绵经绵纬”的例子。这暗示高昌市面的丘慈锦不一定都是绵经绵纬,亦未必产于高昌。我们可以同意吴震将这张丘慈中锦诠释为高昌人仿照龟兹产品作出的丝锦,但这种现象说明的恐怕是龟兹织艺之发达以及龟兹风格产品的市场需求。至于“丘慈锦”在质料、产地、式样有怎样的变化还有待研究。
本文不在于考证“丘慈锦”之名实,亦不在于论断丝织业扎根龟兹的年代,毕竟辨认出土丝片的年代、丝料来源与加工地点仍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吐火罗B语(即龟兹语)文献中找不到丝织品称呼,库车出土唐代汉文书也鲜少提及。不过最近笔者发现龟兹语世俗文书中有个名词应该是指丝织品,它曾经充当一般等价物或货币使用。它总是以复数形式出现,复数主格与间接格同形,通常写作kaumma,时而作komma或kauma。承荻原裕敏博士指教,其单数主格可构拟为kaum*⑤,即复数形式采用常见的—nma后缀,导致*kaum—nma>kaumma的缩简现象。此词吐火罗语字典未收[13],至今也没有学者论及。它出现在Cp.37+36与Ot.13.1两件文书上,分属法国与日本藏品。
一 写本年代
Cp.37+36、Ot.13.1皆应属唐代。其中Ot.13.1是西方学界习称,意指香川默识编《西域考古图谱》之《西域语文书》一节图版13(1),题为《覩货罗语出纳簿文书断片(库车)》,故知应得自库车附近,实际出土地点尚不可考⑥[14]。龙谷大学上载国际敦煌项目照片无此件,承荻原2011年相询得知,这件文书现在下落不明。文书特色是左侧空白处写有汉字“达”,方向与龟兹语正文相垂直,也就是达字位置相当于中式方向的纸张上缘。若从字面义,“达”字其实与正文内容没有明显的关联;倘若是某个龟兹人的汉名签字,也该像其他龟兹语账簿一样紧接在账目结尾、骑缝上或是头衔之后,等等。但这件文书并非如此。所以比较合理的推测是,它是某位不谙龟兹语的人士所写。此人可能是汉人或其他胡人,只是签字以示负责。而正文第3~4列有条令人费解的记载:
wi w[a] ssanma[s] c[a] [[n][~]]i: pi[s] tumane skas yiltse wi k[a] mnte ik[a] m—ok.
二衣钱:五万六千两百二十八。
wi意为“二”,w[a] ssanma[s] 是w[a] stsanma[s] 的晚期或俗语形式,即wastsi的复数向格,这里表示目的或用途。wastsi是w[a] s—“穿着、穿戴”的不定式,既可当作集合名词“衣服、衣料”,亦可作为可数名词“袍子、衣裳”。于是这道支出乍看是为了两件衣服。然而这价格未免离谱,所以笔者以为应该是指两种衣服,而且可能是唐军的春冬装。吉田豊业已指出这种军需转化成于阗语ham[[a] ] [n][~]a—vrrahau“夏装”与ysum[[a] ] [n][~]a—vrrahau“冬装”[15]。为此,他依从张广达与荣新江对于Дx.18920《大历十四年至十五年(779—780)杰谢百姓纳脚钱抄》的考据,所征史料来自《唐会要》卷78《诸使杂录》[16]:
大历十二年五月十日,中书门下状奏:“兵士量险隘招募,谓之健儿。给春冬衣,并家口粮。” 正如张、荣解说,这项制度不仅贯彻到于阗边镇,而且库车出土的《孔目司文书》中也有反映,即纳春装布而免掏拓等徭役[16]。所以若此二衣比定为春冬衣不误,Ot.13.1应属8世纪晚期,且与《孔目司文书》年代相去不远①。后者提到行官向白俱满失鸡、白俱满地黎征收建中五年(784)春装布一百
尺②[17—18],情景亦与Ot.13.1相应。
写本Cp.37+36则是严重焚毁的长卷,出土于都勒都尔—阿护尔遗址(即今夏克土尔遗址)。西方学者习称为procès—verbal“笔录”,但其实应该是尚在起草的诉状(以下称“状稿”)。笔者制作出全文转录与英译,定其为唐代[14]203—225,并与荻原比定出陈情对象是称为副使大将军(龟兹语Hwussi Taittsyānkum)的龟兹官员③。我们注意到此处“副”(EMC puw,LMC fjyw/fuw)对应hw而不是p,反映唐代重唇音分化出清唇音的现象,正是晚期中古汉语的特征。于阗语将副使写成hvūm [s] ī亦为其效应之一[19]。
二 kaum*的价格
kaum*的单价可以由“状稿”的求偿金额推导出来(///表示写本残缘):
Cp.37+36[17]69
73 se ke[s] ne Puttewantentse kakāmau[t]o[t](t)e(w)[a] [n](t)a(r)e:·ā·i— — —
总计Puttewante迄今所取物事:…
74 kaumma:kante [n][~]unka—okt—///
kaum*为一百九十八(个)…///
75 [s] wāra k[a] mnte[[◆]]cā[n][~]i takā[r](e):[·w·]/// ///·s·[·k·]—·nt·—
四百(文)[[◆]]钱为…///[中缺]///…
76—77 [s] ātre ste: skas k[a] nte oktanka—se cakanma pi[s] tom. se pito pi[[s] ](ār) cā[n][~]i takāre: tarya tumane [s] wārse sukk[a] mntektaka pi[s]
谷麦为六百八十一石五斗。价格(每斗)五(文,值)钱三万四千七十五(文)。
78—79 mot tāka: pi[s] lwānksa ttsere (— — —)yiltsār pi[s] k[a] nte plyenksa. se ke[s] ne cā[n][~]i takāre: ok yil[t](s)e wi k[a] mnte p[[s] ]āka.
酒为五lwānke又一tsere。(每lwānke)售千五百(文),共(值)钱八千二百五十(文)。
79—80 ce kaumma cā[n][~]i (—) [s] ātre mot canem ke[s] [t[a] ]///
这些kaum*、钱、谷麦、酒以钱[合]计///
81 k—se tumane se yi[l](t)s(e)///
(十)一万一[千]///
首先推定第74行至第75行前半意指“198个kaum*价值…四百文钱”,其金额之千位数以上数值待定。于是可列出方程:
198×X=Y×1000+400 X:kaum*的单价。
Y:表示待定千位数与万位数。
等号右边显示X必为50的倍数。又X不大于450,因为kaum*、钱、谷麦、酒总共才十一万余钱,而谷麦一项已值34075文。所以唯一整数解是X=300,Y=59。即kaum*单价300文,198个kaum*计59400文。
三 kaum*的本质
上述估价显示kaum*的重要性相当于粮食、酒与钱,而且比较昂贵,单价等于六石谷麦。还应当提及“状稿”上谷麦仅估一斗五文,应该写于比较安定的时期。“状稿”还提到:
Puttewante要求我们买匹马,要交给乌骆馆的。我们用二十个kaum*从Wanti—[s] ke身边带走一匹马。当天Puttewante骑这匹马到池塘/泉水边,又骑它回来。它受伤然后死了。[17]69
我们知道,丝路贸易的主轴之一就是东侧的绢马交易[20],以练估马的现象屡见不鲜[21]。这里仅须征引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最著名的两个例子:
(1)开元二十一年:一匹六岁骝敦马售大练18疋①[22]。
(2)天宝二年:一匹突厥敦马依其等级估为大练16~20疋或小练18~22疋;
一匹草马估为大练7~9疋或小练8~10疋②[23]。
因此kaum*极可能是丝织品。不过唐代丝品式样繁多,西州市场上便有练、絁、绢、绫、缦、等等[23]448—450。此外段晴[24—25]、张广达、荣新江[26]、吉田豊[15]59—60[27]等人已经指出,和田出土唐代于阗语—汉语领抄文书的征纳对象是絁(于阗语thau,thaunaka),应是土产丝织品。由于库车出土文书质量有限,丝织品只出现两次(即练,详下文),很难论断kaum*属于哪种式样。但不容置疑的是龟兹应有不少帛练流通。例如张籍脍炙人口的《凉州词》:
边城暮雨雁飞低,芦笋初生渐欲齐。
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28]
此诗追抚盛唐时期将白练从边州运到安西地区的盛况自不待言,最近荒川正晴亦就唐代河西道方面的绢帛运输作出比较完整的研究,可见当时每年运往安西方面的绢帛以数十万段计,主要用于籴谷、衣赐支给、官料、邮驿等开销[29]。敦煌发现《天宝十道录》则云③[30]:
此处安西是指府治龟兹的安西大都护府,辖龟兹、焉耆、毗沙、疏勒四羁縻都督府,即安西四镇。七千匹白练意义待定。历来学者如吴震[33]、马世长[32]388、荣新江[30]125等人均将白练与水硙释为土贡。可是水硙庞大笨重,工艺荟萃的长安也不该会有这种需求。再者,本件文书上所有土贡只载名目,不记数量,白练及水硙却标出数目,十分异常。此外笔者曾指出,唐代都勒都尔—阿护尔寺院虽踞河口,却将谷物运出寺外碾磨并缴付磨价,恐怕当时龟兹水硙由其他势力掌控[14]386,407。所以笔者宁可将此处水硙视为安西某种特殊经济指标,或者由于《天宝十道录》采用到记及水硙的某种未知地志,不慎未予全面剔除。也就是说,白练是否为安西土贡仍有待商榷。考虑到丝绸总体流向是由东向西,笔者以为把它看成朝廷对安西的某种年配给额,或是安西向四镇的年征收额,恐怕比较合理,当然不能排除它也许就是安西的公廨资本。事实上《天宝十道录》中北庭都护府及辖下三府皆有资本,而安西辖下四府均注明无本。要是安西都护府也无贮资,未免令人好奇官吏将士俸料之着落。相反地,要是七千匹白练正是指这项资本,便能呼应白练输送安西之盛况,也能说明白练在安西的重大地位,因为《天宝十道录》上其他地方的公廨资本都以贯钱为单位。依照《新唐书·食货志》的基准[34],安西辖下四个下都督府的公廨资本应共6160贯④,这尽管超过七千匹白练的价值,两者的数量级大致相当,那么吴震疑七千为七十之误便没有必要了。总而言之,不论白练用途如何,它都十足反映出白练在龟兹的可观流通量,所以8世纪龟兹完全可能像西州一样以练估马。 四 绢帛在安西的通行与使用
绢帛在安西的通行其来有自。卢向前等学者早已指出,帛练运到伊、西二州,以及它在西州作为支付手段的现象,可以上溯至7世纪中期[35]。卢氏举出的出土文书案例中,最有趣的是一组两份的《唐支用钱练帐》残片[36]①。这是军队用练、银钱与铜钱消费的纪录。荣新江[37]、陈国灿相继指出其背景是麟德二年(665)西域道行军救援于阗的凯旋归途[38]。两份抄本内容可汇整如下:
[下残]
可见到安西城(龟兹)之前多用练与银钱(帐上常简称钱),在安西(龟兹)多用银钱与铜钱。个中原因不明,也许是军队所携绢帛将尽,也可能是抵达安西城后不再购置大量物资,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龟兹素来自铸铜钱,对于唐朝铜钱的接受度比帛练更高。总之,既然唐军在安西(龟兹)以西到处消费帛练,龟兹人应该在7世纪中期就认识到这种做法。所以把出现在8世纪龟兹语文书上的kaum*解释为帛练一类,于历史似无不合。
库车出土唐代汉文书中目前只有两件残片提到练,再无匹帛记载。首先应当辨明的是,已知写本中并无蚕桑与丝料的纪录③[17]57。而此二残片均藏巴黎,笔者拟录如下[39]④:
Pelliot Chinois D.A.130
(前缺)
1胜常。□□娘 子 即 日□□,甚得□平
2膳⑤,愿□□知,勿□□□。又谘二姊:山
3北草野,去城皇极□。今要□⑥麻
4五ˇ油合、梳一枚,及有练⑦。彼处有,请
5为附二丈来。儿交为赤体,但为
6廻便将来,至七月麦熟,入城相看,
7 必是报恩。□□ 不具。妹夫□
8 娘子随状参拜。
9 □日书
10 后问□[\&]
本件最大纵长28.1cm,出土地点不明,是法藏库车汉文书中比较少见的上下缘接近完整的大张残片。笔者当时注意到背面左下角尚有“[\&]安西城[\&]”①,应是家书实物,但不知是否寄达。字体拙劣,看来是城外山北人家向城中亲戚商借两丈练。可见当时安西乡间居民也需帛练支应生活。承史睿博士指教,寄信人应为女子,故自称“儿”。惜信函未著年月,难以系年。另一件也是年代与出土地点都不明确,可能涉及借练纠纷:
Pelliot Chinois D.A.112
1 [\&]□罗善提黎
2 [\&]西遣奴宜同将木纳寺僧□□等
3 [\&]那粟名练两疋,便立胡书契,限两月内
4 [\&]妻边索得一疋,余欠一疋,自□□
(后缺)
本件纵长仅18.8cm,暂判为保有原始下缘。字体更加拙稚,疑胡人所写。其中第二行涉及胡名,一时难以断开。最近刘安志判定为借奴使用契②[40—41],可备一说,但笔者想指出第三行开头二字似为“那粟”③。若此读法不谬,则“那粟名”(EMC nah—suwak—mjiajη,LMC n[a] —sywk—mjiajη)亦为胡人名,疑由粟特语n’zwk“细致”与m’n,m’n’k“心思”复合而成,即“细心”之意。由n’zwk派生的粟特人名还有Nāzuγyazd,最近笔者也发现龟兹文书有胡人名Nasuci,所以这个解释仍有一定可行性[42]。又笔者已指出罗善提黎像是粟特与龟兹的混合名字[17]61,看来帛练的借贷或偿付也发生在当地诸胡或胡汉百姓之间。
总之,帛练肯定曾经在龟兹作用重大。遗憾的是现存龟兹语文书也没有明确反映出它在当地流通的规模与历程。以Cp.37+36而言,虽然以kaum*估马,但是所欠匹帛最终仍折算成钱。这件文书还提到地方官征收kaum*,但这至多表示它是税物之一,却不能保证它具有货币的普遍支付功能。Ot.13.1则提及以210 kaum*买了个kro[s] [s] emam[n][~]e(应该是未知语词*kro[s] [s] ema[n][~][n][~]e的俗语或晚期形式),又征集120 kaum*作为税物。kro[s] [s] emam[n][~]e意思不明,或许是龟兹语形容词kro[s] [s] iye“冷”派生的名词。后缀—ma[n][~][n][~]e意指“…之处”,可能源自伊朗语“屋舍、建筑”④[43]。所以此词或指冰井、地窖等处,但它也可能是kro[s] [s] e*的派生名词。kro[s] [s] e*意味不明,复数主格kro[s] [s] i出现在一件与羊毛有关的德藏寺帐断片THT452,疑指某种毛制品,是则kro[s] [s] emam[n][~]e可能指毡庐或制毡场。不论这个昂贵事物是什么,在Ot.13.1书写当时,kaum*已具备支付功能,这也呼应前述认为Ot.13.1的年代相对来说比较晚的推测。
五 kaum*的语源
kaum*语源不明。由于龟兹语已有kenek及印度语借词kampās*表示棉布,可想见kaum*原义大概不是棉。荻原猜测kaum*来自梵语ksauma的某种印度语形式,汉译为刍摩、菆摩、刍麻等。然而ksauma的释名莫衷一是。早期汉译佛经表明它不是一般的麻、丝或棉织物。如《十诵律》卷56:“佛听着十种衣。何等十?白麻衣、赤麻衣、刍摩衣、憍施耶衣、翅夷罗衣、钦跋罗衣、劫贝衣、钵兜路衣、头头罗衣、俱遮罗衣。是名衣净法。”[44]憍施耶(kau[s] eya)即丝绢,劫贝(karpāsa)即棉,钦跋罗(kambala)为一种毛布,佛典中各有种种別译,余下名称考释颇繁,于此不赘。玄奘曾释刍麻为“麻之类”[4]176,失于含糊;《梵英字典》释作亚麻[45],固然是权威说法,但这个解释是不是普遍适用于所有时期、地域与文本亦有待研究。总而言之,目前不能排除kaum*来源可能与上述印度语汇有关,但倘若确实如此,其间词语流布与转化过程还须进一步考释。
六 余 论
施密特(Klaus T. Schmidt)博士曾经指出tono—w[a] sanma“tono衣”应指蚕丝衣服,并认为来源与前述于阗语thauna有关[46]。他没有说明理由及tono—w[a] sanma的出处,因此亚当斯的字典也只能照样引用。但最近荻原注意到施氏未刊论文中有件羯磨文断片THT1105,其中两次提到此字。大意是说毗婆尸佛曾把“tono衣”当作袈裟而心生烦恼。又说穿着它将陷于怨苦、憎恨、妒忌之中[47]。如果这就是施氏的根据,那么将这项比定显然缺乏说服力。小乘诸律明定僧侣可以穿戴丝织品,更属于巴利上座律规定的六衣,即刍麻、棉、丝、毛、麻及bhanga(粗麻?)[48]。义净也说:“絁绢及布,随有作之。西国并悉单为,神州任情复作”[49]。此外将tono连结到于阗语thauna也并不保证它必然是丝帛。吉田豊指出thau,thauna, thaunaka等字眼有时也用来指涉棉布(kapāysaji thau)及麻布(kāmha thau/thauna/thaunaka等)[15]105—107,此中贝利(Harold Walter Bailey)释thau为“布(cloth)”,释thauna为“绢、布(silk,cloth)”,段晴也指出thauna在于阗文献泛指衣料。它在佛典中不仅对译梵语patta“绢、帛”,还对应梵语vastra“衣”[24]45。所以就算两者有关,tono的指涉范围与用法都还有待厘清。总之,不排除tono是种华贵衣料,也可能是种特别精美的丝织品,但既然此字再无其他例子,也可以暂且不论。 七 结 论
由以上讨论可知,唐代龟兹语文书出现的kaum*是种高价物品,单价曾经相当300文钱,值六石谷麦。虽然语源尚待追索,目前有限的资料已足以说明它在8世纪的安西(龟兹)本地社会,是与谷麦、钱、酒同等重要的物资。它曾充当计价工具,用以表示马匹价值,又是税物种类之一,也曾用作购物支付手段。凡此种种特征,皆说明kaum*应为丝织品,而且很可能是帛练一类。另一方面,库车出土汉文书显示当地民间存在着帛练借贷,说明安西城附近的居民对这种物资倚赖甚深。而对《唐支用钱练帐》、《天宝十道录》等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进行深入分析,则可以窥知帛练在位居西域首府的龟兹跃居主要通货的过程。这些现象与西州等唐代地方社会颇为类似。总而言之,本文利用历史文献学方法初步探索了丝织品在龟兹的历史,结果不仅从吐火罗语文献中有效比定出丝织品相关词汇,更印证了中国丝帛在西域所具有的重大经济功能,为丝路历史补缀上了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本文基于作者博士论文相关分析,英文版Silk in Ancient Kucha: on the Toch. B word kaum* found in the documents of the Tang period已发表于Tocharian and Indo—European Studies 12(2011): 63—82,是为季羡林先生纪念专号。改写中文时缩减语言学说明,扩增相关史料讨论,与英文版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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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吐火罗语;龟兹;唐代;西域;丝织品
中图分类号:G25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106(2012)04—0102—08
古代龟兹地区略相当于今阿克苏地区库车、沙雅、新和、拜城四县,是浩荡丝路上的重要路段。当地拥有塔里木盆地周缘最为丰富的矿产资源,物阜民丰,很早就发展出织造工艺。史载龟兹出细毡、氍毹、毡氇等物[1—3]①,玄奘则说龟兹人“服饰锦褐”[4—5]②。《北凉承平八年(450?)翟绍远买婢契》[6]等吐鲁番出土文书曾记载“丘慈锦”,显示它是北凉时期高昌的支付手段之一。可见龟兹织造业不只是水平甚佳,规模也应相当可观。龟兹石窟壁画描绘的艳丽碎花衣纹,更说明了当地人对衣着花色的爱好与讲究。
然而人们对丝织品在龟兹的历史所知甚少。在此应当厘清的是,虽然“锦”往往指涉丝织物①[7],亦指“襄色织文”等花纹繁复、工价高昂的织品②[8],其实不限于丝锦。如慧琳《一切经音义》释氍毹③[9]:
氍毹上音瞿,下霜刍反。《考声》云:“织毛为文彩”。本胡语也,此无正翻。俗曰毛锦,即文罽也。(下略)[7]383
同书又注“罽”曰:“《古今正字》云:西戎毛锦也。”[7]746《高昌重光元年(620)清信女某甲随葬衣物疏》提到的“伎贝帛”[6]358,吴震曾释为罽锦[10]④,笔者疑即此类,但不敢断定。然而可以注意到《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解释毾毛登时引《量处轻重仪》云:“谓以经纬班毛。如此锦者,用为地敷壁障等”[11],对“锦”的概念与慧琳相近。所以笔者以为丘慈锦不一定是丝制的,还可能是花毯或花布。事实上,不仅义净《梵语千字文》以“锦”对“质怛罗”(citra,一般用作形容词,常译为“杂色”)[7]1208;相传为唐代归兹国沙门礼言所集《梵语杂名》亦译“锦”为“指怛啰二合”(citra)[7]1231。据此,玄奘所言“锦褐”既可理解为(丝)锦与褐(布),亦不妨理解为彩色的非纯丝衣物。从这条思路出发,笔者以为吴震先生的观点很有参考价值,即推断丘慈锦以其特殊纹样风格而得名,至于古代波斯、疏勒等国所产绫锦的原料还不清楚[10]641,653。但吴震主张吐鲁番出土文书的锦均为丝织,并且引《北凉承平五年(447)道人法安弟阿奴举锦券》[6]88,89,论证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所见丘慈锦均是高昌制造,此一结论似可商榷[12]。按阿奴“从翟绍远边举高昌所作丘慈中锦一张,绵经绵纬”,恰好是吴震举出众多“锦”的文书实例中唯一明文限定“绵经绵纬”的例子。这暗示高昌市面的丘慈锦不一定都是绵经绵纬,亦未必产于高昌。我们可以同意吴震将这张丘慈中锦诠释为高昌人仿照龟兹产品作出的丝锦,但这种现象说明的恐怕是龟兹织艺之发达以及龟兹风格产品的市场需求。至于“丘慈锦”在质料、产地、式样有怎样的变化还有待研究。
本文不在于考证“丘慈锦”之名实,亦不在于论断丝织业扎根龟兹的年代,毕竟辨认出土丝片的年代、丝料来源与加工地点仍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吐火罗B语(即龟兹语)文献中找不到丝织品称呼,库车出土唐代汉文书也鲜少提及。不过最近笔者发现龟兹语世俗文书中有个名词应该是指丝织品,它曾经充当一般等价物或货币使用。它总是以复数形式出现,复数主格与间接格同形,通常写作kaumma,时而作komma或kauma。承荻原裕敏博士指教,其单数主格可构拟为kaum*⑤,即复数形式采用常见的—nma后缀,导致*kaum—nma>kaumma的缩简现象。此词吐火罗语字典未收[13],至今也没有学者论及。它出现在Cp.37+36与Ot.13.1两件文书上,分属法国与日本藏品。
一 写本年代
Cp.37+36、Ot.13.1皆应属唐代。其中Ot.13.1是西方学界习称,意指香川默识编《西域考古图谱》之《西域语文书》一节图版13(1),题为《覩货罗语出纳簿文书断片(库车)》,故知应得自库车附近,实际出土地点尚不可考⑥[14]。龙谷大学上载国际敦煌项目照片无此件,承荻原2011年相询得知,这件文书现在下落不明。文书特色是左侧空白处写有汉字“达”,方向与龟兹语正文相垂直,也就是达字位置相当于中式方向的纸张上缘。若从字面义,“达”字其实与正文内容没有明显的关联;倘若是某个龟兹人的汉名签字,也该像其他龟兹语账簿一样紧接在账目结尾、骑缝上或是头衔之后,等等。但这件文书并非如此。所以比较合理的推测是,它是某位不谙龟兹语的人士所写。此人可能是汉人或其他胡人,只是签字以示负责。而正文第3~4列有条令人费解的记载:
wi w[a] ssanma[s] c[a] [[n][~]]i: pi[s] tumane skas yiltse wi k[a] mnte ik[a] m—ok.
二衣钱:五万六千两百二十八。
wi意为“二”,w[a] ssanma[s] 是w[a] stsanma[s] 的晚期或俗语形式,即wastsi的复数向格,这里表示目的或用途。wastsi是w[a] s—“穿着、穿戴”的不定式,既可当作集合名词“衣服、衣料”,亦可作为可数名词“袍子、衣裳”。于是这道支出乍看是为了两件衣服。然而这价格未免离谱,所以笔者以为应该是指两种衣服,而且可能是唐军的春冬装。吉田豊业已指出这种军需转化成于阗语ham[[a] ] [n][~]a—vrrahau“夏装”与ysum[[a] ] [n][~]a—vrrahau“冬装”[15]。为此,他依从张广达与荣新江对于Дx.18920《大历十四年至十五年(779—780)杰谢百姓纳脚钱抄》的考据,所征史料来自《唐会要》卷78《诸使杂录》[16]:
大历十二年五月十日,中书门下状奏:“兵士量险隘招募,谓之健儿。给春冬衣,并家口粮。” 正如张、荣解说,这项制度不仅贯彻到于阗边镇,而且库车出土的《孔目司文书》中也有反映,即纳春装布而免掏拓等徭役[16]。所以若此二衣比定为春冬衣不误,Ot.13.1应属8世纪晚期,且与《孔目司文书》年代相去不远①。后者提到行官向白俱满失鸡、白俱满地黎征收建中五年(784)春装布一百
尺②[17—18],情景亦与Ot.13.1相应。
写本Cp.37+36则是严重焚毁的长卷,出土于都勒都尔—阿护尔遗址(即今夏克土尔遗址)。西方学者习称为procès—verbal“笔录”,但其实应该是尚在起草的诉状(以下称“状稿”)。笔者制作出全文转录与英译,定其为唐代[14]203—225,并与荻原比定出陈情对象是称为副使大将军(龟兹语Hwussi Taittsyānkum)的龟兹官员③。我们注意到此处“副”(EMC puw,LMC fjyw/fuw)对应hw而不是p,反映唐代重唇音分化出清唇音的现象,正是晚期中古汉语的特征。于阗语将副使写成hvūm [s] ī亦为其效应之一[19]。
二 kaum*的价格
kaum*的单价可以由“状稿”的求偿金额推导出来(///表示写本残缘):
Cp.37+36[17]69
73 se ke[s] ne Puttewantentse kakāmau[t]o[t](t)e(w)[a] [n](t)a(r)e:·ā·i— — —
总计Puttewante迄今所取物事:…
74 kaumma:kante [n][~]unka—okt—///
kaum*为一百九十八(个)…///
75 [s] wāra k[a] mnte[[◆]]cā[n][~]i takā[r](e):[·w·]/// ///·s·[·k·]—·nt·—
四百(文)[[◆]]钱为…///[中缺]///…
76—77 [s] ātre ste: skas k[a] nte oktanka—se cakanma pi[s] tom. se pito pi[[s] ](ār) cā[n][~]i takāre: tarya tumane [s] wārse sukk[a] mntektaka pi[s]
谷麦为六百八十一石五斗。价格(每斗)五(文,值)钱三万四千七十五(文)。
78—79 mot tāka: pi[s] lwānksa ttsere (— — —)yiltsār pi[s] k[a] nte plyenksa. se ke[s] ne cā[n][~]i takāre: ok yil[t](s)e wi k[a] mnte p[[s] ]āka.
酒为五lwānke又一tsere。(每lwānke)售千五百(文),共(值)钱八千二百五十(文)。
79—80 ce kaumma cā[n][~]i (—) [s] ātre mot canem ke[s] [t[a] ]///
这些kaum*、钱、谷麦、酒以钱[合]计///
81 k—se tumane se yi[l](t)s(e)///
(十)一万一[千]///
首先推定第74行至第75行前半意指“198个kaum*价值…四百文钱”,其金额之千位数以上数值待定。于是可列出方程:
198×X=Y×1000+400 X:kaum*的单价。
Y:表示待定千位数与万位数。
等号右边显示X必为50的倍数。又X不大于450,因为kaum*、钱、谷麦、酒总共才十一万余钱,而谷麦一项已值34075文。所以唯一整数解是X=300,Y=59。即kaum*单价300文,198个kaum*计59400文。
三 kaum*的本质
上述估价显示kaum*的重要性相当于粮食、酒与钱,而且比较昂贵,单价等于六石谷麦。还应当提及“状稿”上谷麦仅估一斗五文,应该写于比较安定的时期。“状稿”还提到:
Puttewante要求我们买匹马,要交给乌骆馆的。我们用二十个kaum*从Wanti—[s] ke身边带走一匹马。当天Puttewante骑这匹马到池塘/泉水边,又骑它回来。它受伤然后死了。[17]69
我们知道,丝路贸易的主轴之一就是东侧的绢马交易[20],以练估马的现象屡见不鲜[21]。这里仅须征引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最著名的两个例子:
(1)开元二十一年:一匹六岁骝敦马售大练18疋①[22]。
(2)天宝二年:一匹突厥敦马依其等级估为大练16~20疋或小练18~22疋;
一匹草马估为大练7~9疋或小练8~10疋②[23]。
因此kaum*极可能是丝织品。不过唐代丝品式样繁多,西州市场上便有练、絁、绢、绫、缦、等等[23]448—450。此外段晴[24—25]、张广达、荣新江[26]、吉田豊[15]59—60[27]等人已经指出,和田出土唐代于阗语—汉语领抄文书的征纳对象是絁(于阗语thau,thaunaka),应是土产丝织品。由于库车出土文书质量有限,丝织品只出现两次(即练,详下文),很难论断kaum*属于哪种式样。但不容置疑的是龟兹应有不少帛练流通。例如张籍脍炙人口的《凉州词》:
边城暮雨雁飞低,芦笋初生渐欲齐。
无数铃声遥过碛,应驮白练到安西。[28]
此诗追抚盛唐时期将白练从边州运到安西地区的盛况自不待言,最近荒川正晴亦就唐代河西道方面的绢帛运输作出比较完整的研究,可见当时每年运往安西方面的绢帛以数十万段计,主要用于籴谷、衣赐支给、官料、邮驿等开销[29]。敦煌发现《天宝十道录》则云③[30]:
此处安西是指府治龟兹的安西大都护府,辖龟兹、焉耆、毗沙、疏勒四羁縻都督府,即安西四镇。七千匹白练意义待定。历来学者如吴震[33]、马世长[32]388、荣新江[30]125等人均将白练与水硙释为土贡。可是水硙庞大笨重,工艺荟萃的长安也不该会有这种需求。再者,本件文书上所有土贡只载名目,不记数量,白练及水硙却标出数目,十分异常。此外笔者曾指出,唐代都勒都尔—阿护尔寺院虽踞河口,却将谷物运出寺外碾磨并缴付磨价,恐怕当时龟兹水硙由其他势力掌控[14]386,407。所以笔者宁可将此处水硙视为安西某种特殊经济指标,或者由于《天宝十道录》采用到记及水硙的某种未知地志,不慎未予全面剔除。也就是说,白练是否为安西土贡仍有待商榷。考虑到丝绸总体流向是由东向西,笔者以为把它看成朝廷对安西的某种年配给额,或是安西向四镇的年征收额,恐怕比较合理,当然不能排除它也许就是安西的公廨资本。事实上《天宝十道录》中北庭都护府及辖下三府皆有资本,而安西辖下四府均注明无本。要是安西都护府也无贮资,未免令人好奇官吏将士俸料之着落。相反地,要是七千匹白练正是指这项资本,便能呼应白练输送安西之盛况,也能说明白练在安西的重大地位,因为《天宝十道录》上其他地方的公廨资本都以贯钱为单位。依照《新唐书·食货志》的基准[34],安西辖下四个下都督府的公廨资本应共6160贯④,这尽管超过七千匹白练的价值,两者的数量级大致相当,那么吴震疑七千为七十之误便没有必要了。总而言之,不论白练用途如何,它都十足反映出白练在龟兹的可观流通量,所以8世纪龟兹完全可能像西州一样以练估马。 四 绢帛在安西的通行与使用
绢帛在安西的通行其来有自。卢向前等学者早已指出,帛练运到伊、西二州,以及它在西州作为支付手段的现象,可以上溯至7世纪中期[35]。卢氏举出的出土文书案例中,最有趣的是一组两份的《唐支用钱练帐》残片[36]①。这是军队用练、银钱与铜钱消费的纪录。荣新江[37]、陈国灿相继指出其背景是麟德二年(665)西域道行军救援于阗的凯旋归途[38]。两份抄本内容可汇整如下:
[下残]
可见到安西城(龟兹)之前多用练与银钱(帐上常简称钱),在安西(龟兹)多用银钱与铜钱。个中原因不明,也许是军队所携绢帛将尽,也可能是抵达安西城后不再购置大量物资,当然也可能是因为龟兹素来自铸铜钱,对于唐朝铜钱的接受度比帛练更高。总之,既然唐军在安西(龟兹)以西到处消费帛练,龟兹人应该在7世纪中期就认识到这种做法。所以把出现在8世纪龟兹语文书上的kaum*解释为帛练一类,于历史似无不合。
库车出土唐代汉文书中目前只有两件残片提到练,再无匹帛记载。首先应当辨明的是,已知写本中并无蚕桑与丝料的纪录③[17]57。而此二残片均藏巴黎,笔者拟录如下[39]④:
Pelliot Chinois D.A.130
(前缺)
1胜常。□□娘 子 即 日□□,甚得□平
2膳⑤,愿□□知,勿□□□。又谘二姊:山
3北草野,去城皇极□。今要□⑥麻
4五ˇ油合、梳一枚,及有练⑦。彼处有,请
5为附二丈来。儿交为赤体,但为
6廻便将来,至七月麦熟,入城相看,
7 必是报恩。□□ 不具。妹夫□
8 娘子随状参拜。
9 □日书
10 后问□[\&]
本件最大纵长28.1cm,出土地点不明,是法藏库车汉文书中比较少见的上下缘接近完整的大张残片。笔者当时注意到背面左下角尚有“[\&]安西城[\&]”①,应是家书实物,但不知是否寄达。字体拙劣,看来是城外山北人家向城中亲戚商借两丈练。可见当时安西乡间居民也需帛练支应生活。承史睿博士指教,寄信人应为女子,故自称“儿”。惜信函未著年月,难以系年。另一件也是年代与出土地点都不明确,可能涉及借练纠纷:
Pelliot Chinois D.A.112
1 [\&]□罗善提黎
2 [\&]西遣奴宜同将木纳寺僧□□等
3 [\&]那粟名练两疋,便立胡书契,限两月内
4 [\&]妻边索得一疋,余欠一疋,自□□
(后缺)
本件纵长仅18.8cm,暂判为保有原始下缘。字体更加拙稚,疑胡人所写。其中第二行涉及胡名,一时难以断开。最近刘安志判定为借奴使用契②[40—41],可备一说,但笔者想指出第三行开头二字似为“那粟”③。若此读法不谬,则“那粟名”(EMC nah—suwak—mjiajη,LMC n[a] —sywk—mjiajη)亦为胡人名,疑由粟特语n’zwk“细致”与m’n,m’n’k“心思”复合而成,即“细心”之意。由n’zwk派生的粟特人名还有Nāzuγyazd,最近笔者也发现龟兹文书有胡人名Nasuci,所以这个解释仍有一定可行性[42]。又笔者已指出罗善提黎像是粟特与龟兹的混合名字[17]61,看来帛练的借贷或偿付也发生在当地诸胡或胡汉百姓之间。
总之,帛练肯定曾经在龟兹作用重大。遗憾的是现存龟兹语文书也没有明确反映出它在当地流通的规模与历程。以Cp.37+36而言,虽然以kaum*估马,但是所欠匹帛最终仍折算成钱。这件文书还提到地方官征收kaum*,但这至多表示它是税物之一,却不能保证它具有货币的普遍支付功能。Ot.13.1则提及以210 kaum*买了个kro[s] [s] emam[n][~]e(应该是未知语词*kro[s] [s] ema[n][~][n][~]e的俗语或晚期形式),又征集120 kaum*作为税物。kro[s] [s] emam[n][~]e意思不明,或许是龟兹语形容词kro[s] [s] iye“冷”派生的名词。后缀—ma[n][~][n][~]e意指“…之处”,可能源自伊朗语“屋舍、建筑”④[43]。所以此词或指冰井、地窖等处,但它也可能是kro[s] [s] e*的派生名词。kro[s] [s] e*意味不明,复数主格kro[s] [s] i出现在一件与羊毛有关的德藏寺帐断片THT452,疑指某种毛制品,是则kro[s] [s] emam[n][~]e可能指毡庐或制毡场。不论这个昂贵事物是什么,在Ot.13.1书写当时,kaum*已具备支付功能,这也呼应前述认为Ot.13.1的年代相对来说比较晚的推测。
五 kaum*的语源
kaum*语源不明。由于龟兹语已有kenek及印度语借词kampās*表示棉布,可想见kaum*原义大概不是棉。荻原猜测kaum*来自梵语ksauma的某种印度语形式,汉译为刍摩、菆摩、刍麻等。然而ksauma的释名莫衷一是。早期汉译佛经表明它不是一般的麻、丝或棉织物。如《十诵律》卷56:“佛听着十种衣。何等十?白麻衣、赤麻衣、刍摩衣、憍施耶衣、翅夷罗衣、钦跋罗衣、劫贝衣、钵兜路衣、头头罗衣、俱遮罗衣。是名衣净法。”[44]憍施耶(kau[s] eya)即丝绢,劫贝(karpāsa)即棉,钦跋罗(kambala)为一种毛布,佛典中各有种种別译,余下名称考释颇繁,于此不赘。玄奘曾释刍麻为“麻之类”[4]176,失于含糊;《梵英字典》释作亚麻[45],固然是权威说法,但这个解释是不是普遍适用于所有时期、地域与文本亦有待研究。总而言之,目前不能排除kaum*来源可能与上述印度语汇有关,但倘若确实如此,其间词语流布与转化过程还须进一步考释。
六 余 论
施密特(Klaus T. Schmidt)博士曾经指出tono—w[a] sanma“tono衣”应指蚕丝衣服,并认为来源与前述于阗语thauna有关[46]。他没有说明理由及tono—w[a] sanma的出处,因此亚当斯的字典也只能照样引用。但最近荻原注意到施氏未刊论文中有件羯磨文断片THT1105,其中两次提到此字。大意是说毗婆尸佛曾把“tono衣”当作袈裟而心生烦恼。又说穿着它将陷于怨苦、憎恨、妒忌之中[47]。如果这就是施氏的根据,那么将这项比定显然缺乏说服力。小乘诸律明定僧侣可以穿戴丝织品,更属于巴利上座律规定的六衣,即刍麻、棉、丝、毛、麻及bhanga(粗麻?)[48]。义净也说:“絁绢及布,随有作之。西国并悉单为,神州任情复作”[49]。此外将tono连结到于阗语thauna也并不保证它必然是丝帛。吉田豊指出thau,thauna, thaunaka等字眼有时也用来指涉棉布(kapāysaji thau)及麻布(kāmha thau/thauna/thaunaka等)[15]105—107,此中贝利(Harold Walter Bailey)释thau为“布(cloth)”,释thauna为“绢、布(silk,cloth)”,段晴也指出thauna在于阗文献泛指衣料。它在佛典中不仅对译梵语patta“绢、帛”,还对应梵语vastra“衣”[24]45。所以就算两者有关,tono的指涉范围与用法都还有待厘清。总之,不排除tono是种华贵衣料,也可能是种特别精美的丝织品,但既然此字再无其他例子,也可以暂且不论。 七 结 论
由以上讨论可知,唐代龟兹语文书出现的kaum*是种高价物品,单价曾经相当300文钱,值六石谷麦。虽然语源尚待追索,目前有限的资料已足以说明它在8世纪的安西(龟兹)本地社会,是与谷麦、钱、酒同等重要的物资。它曾充当计价工具,用以表示马匹价值,又是税物种类之一,也曾用作购物支付手段。凡此种种特征,皆说明kaum*应为丝织品,而且很可能是帛练一类。另一方面,库车出土汉文书显示当地民间存在着帛练借贷,说明安西城附近的居民对这种物资倚赖甚深。而对《唐支用钱练帐》、《天宝十道录》等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进行深入分析,则可以窥知帛练在位居西域首府的龟兹跃居主要通货的过程。这些现象与西州等唐代地方社会颇为类似。总而言之,本文利用历史文献学方法初步探索了丝织品在龟兹的历史,结果不仅从吐火罗语文献中有效比定出丝织品相关词汇,更印证了中国丝帛在西域所具有的重大经济功能,为丝路历史补缀上了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本文基于作者博士论文相关分析,英文版Silk in Ancient Kucha: on the Toch. B word kaum* found in the documents of the Tang period已发表于Tocharian and Indo—European Studies 12(2011): 63—82,是为季羡林先生纪念专号。改写中文时缩减语言学说明,扩增相关史料讨论,与英文版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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