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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工准备阶段是在拟建工程正式开工之前所进行的准备工作,为拟建工程正式开工创造必要施工条件的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能,本文对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作了探讨,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 建筑工程; 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2-0156-01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是指由施工单位所建立的、以自检为主的、包括由富有施工经验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且熟悉规范和图样、作风优良的各级自检人员所组成的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该体系应包括有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负责人、开展自检的明确职责的有关要求、工地实验室和流动试验室要能满足施工中试验实际需要与功能需要等,同时要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2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2.1 质量监督部门自身的准备工作 。
2.1.1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要满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2.1.2熟悉合同及施工图纸。质量监督组织机构成立后,总监应组织质量监督人员认真学习质量监督合同与施工合同,明确质量监督服务的范围和具体的目标要求,对自己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收到施工图纸后,总监应组织质量监督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质量要求。在此基础上,对各专业施工图进行详细审查,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提出建议,通过建设单位书面提交设计单位。
2.1.3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规划及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质量监督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对质量监督工作的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弥宏伟实施有指导作用,可操作性强。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应符合质量监督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使其名符其实地成为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2 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的质量控制 。 质量监督人员要对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进行控制。施工现场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及施工控制网等数据资料,是施工之前进行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这些数据资料是进行工程测量控制的重要内容。质量监督人员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质量监督人员审核,经批准后施工承包单位才能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
2.3审核材料及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 。
2.3.1订货采购的质量控制 。 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质量监督人员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如预应力钢筋的硫、磷含量等),经质量监督人员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2.3.2 进场的质量控制 。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质量监督人员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经质量监督人员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复检的,若质量监督人员认为供货方所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质量监督人员可以再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进场。
2.3.3存放的质量控制 。 施工单位所准备的各种材料、设备等的存放条件及环境,事先应得到质量监督人员的确认。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设备,存人后每隔一定时间,质量监督人员可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此外,在材料、设备、器材使用前,也应經质量监督人员对其质量再次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经检查质量不合要求者,则不准使用或降低等级使用。
2.4 施工作业环境条件的质量控制 。
2.4.1生产技术环境的控制 。 所谓生产技术环境条件,主要是指水、电或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和通道以及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等。这些条件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到施工能否顺利进行,以及施工质量。例如,水、电供应中断,可能导致混凝土浇筑的中断而造成灌注桩的断桩;施工照明不良,会给要求精度高的施工操作造成困难,施工质量不易保证;交通运输道路不畅,干扰、延误多,可能造成运输时间加长,运送的混凝土拌合料的质量发生变化(如水灰比、坍落度变化);路面条件差,可能加重所运混凝土拌合料的离析、水泥浆流失等。所以,质量监督人员应事先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的技术环境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是否安排和准备妥当。经确认后,方准许其进行施工。
2.4.2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 。 质量监督人员对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事先检查与控制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是否完善等。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实验室资质进行考察。完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统计报表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2.5 把好开工关 。 质量监督人员对现场各项准备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发布书面的开工指令。对于已停工程,则需有质量监督人员的复工指令,施工单位方能复工。对于合同中所列工程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必须提交“开工申请单”,经质量监督人员审查前述各方面条件具备并予以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3 结束语
控制好工程质量是质量监督部门的首要任务,而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工作,就能为后续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打好基础,一环扣一环,最终实现合同质量目标。
参考文献
[1]陆雯,浅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J];广西城镇建设;2011,(05).
[2]张文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09, (12).
关键词: 建筑工程; 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22-0156-01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是指由施工单位所建立的、以自检为主的、包括由富有施工经验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并且熟悉规范和图样、作风优良的各级自检人员所组成的一个完整的质量保证组织体系。该体系应包括有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负责人、开展自检的明确职责的有关要求、工地实验室和流动试验室要能满足施工中试验实际需要与功能需要等,同时要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
2 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2.1 质量监督部门自身的准备工作 。
2.1.1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要满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
2.1.2熟悉合同及施工图纸。质量监督组织机构成立后,总监应组织质量监督人员认真学习质量监督合同与施工合同,明确质量监督服务的范围和具体的目标要求,对自己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收到施工图纸后,总监应组织质量监督人员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以及质量要求。在此基础上,对各专业施工图进行详细审查,将发现的问题汇总并提出建议,通过建设单位书面提交设计单位。
2.1.3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规划及质量监督实施细则。质量监督规划的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措施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对质量监督工作的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弥宏伟实施有指导作用,可操作性强。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应符合质量监督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使其名符其实地成为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2 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的质量控制 。 质量监督人员要对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进行控制。施工现场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及施工控制网等数据资料,是施工之前进行质量控制的一项基础工作,这些数据资料是进行工程测量控制的重要内容。质量监督人员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报质量监督人员审核,经批准后施工承包单位才能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
2.3审核材料及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 。
2.3.1订货采购的质量控制 。 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在采购订货前应向质量监督人员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如预应力钢筋的硫、磷含量等),经质量监督人员审查认可后,方可进行订货采购。
2.3.2 进场的质量控制 。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质量监督人员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经质量监督人员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复检的,若质量监督人员认为供货方所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质量监督人员可以再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才允许进场。
2.3.3存放的质量控制 。 施工单位所准备的各种材料、设备等的存放条件及环境,事先应得到质量监督人员的确认。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设备,存人后每隔一定时间,质量监督人员可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此外,在材料、设备、器材使用前,也应經质量监督人员对其质量再次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经检查质量不合要求者,则不准使用或降低等级使用。
2.4 施工作业环境条件的质量控制 。
2.4.1生产技术环境的控制 。 所谓生产技术环境条件,主要是指水、电或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和通道以及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等。这些条件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到施工能否顺利进行,以及施工质量。例如,水、电供应中断,可能导致混凝土浇筑的中断而造成灌注桩的断桩;施工照明不良,会给要求精度高的施工操作造成困难,施工质量不易保证;交通运输道路不畅,干扰、延误多,可能造成运输时间加长,运送的混凝土拌合料的质量发生变化(如水灰比、坍落度变化);路面条件差,可能加重所运混凝土拌合料的离析、水泥浆流失等。所以,质量监督人员应事先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的技术环境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是否安排和准备妥当。经确认后,方准许其进行施工。
2.4.2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 。 质量监督人员对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事先检查与控制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是否完善等。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实验室资质进行考察。完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统计报表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2.5 把好开工关 。 质量监督人员对现场各项准备工作检查合格后,方可发布书面的开工指令。对于已停工程,则需有质量监督人员的复工指令,施工单位方能复工。对于合同中所列工程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必须提交“开工申请单”,经质量监督人员审查前述各方面条件具备并予以批准后,施工单位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3 结束语
控制好工程质量是质量监督部门的首要任务,而做好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督工作,就能为后续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打好基础,一环扣一环,最终实现合同质量目标。
参考文献
[1]陆雯,浅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J];广西城镇建设;2011,(05).
[2]张文照.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山西建筑,2009,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