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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夏,苏浙皖等地旱情迫使部分灾民外出逃难,形成1934--1935年东南区域的流民风潮。在此过程中。流民自身生存难以保证,流民与居民的摩擦时有发生。为救助流民与社会稳定,政府和社会慈善力量积极施以援手,采取了种种措施:设立粥厂,急赈流民;设置机构,收容流民;以工代赈,征雇流民;结合实际,疏导流民等。分析此次流民问题的应对,可以看到政府和社会力量着眼于流民和居民两方面利益,对流民群体既积极救助又注意管控,最终在较好救助流民的基础上,稳妥地度过了流民风潮,亦对灾后流民返乡等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