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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目标确定之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建设进一步提速。为解决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地方市政建设面临的资金缺口和融资困难,一些专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了允许地方市政机构发行债券融资的建议。在此背景下,探索发展地方市政机构债券融资制度的建议需要认真考虑和对待。美国在规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上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认真学习和借鉴。本文在总结美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规范我国地方债券发行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美国 市政债券 地方公债
一、美国的市政债券制度及其管理经验
美国的市政债券市场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在法制监管、市场结构、税收待遇、运作效率以及品种的创新等方面都已经相当发达和完备,成为许多国家的借鉴对象。美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也最发达的市政债券市场,其市政债券市场规模大致相当于国债市场的一半和公司债券市场的四分之一。
1.市政债券的基本情况。
1.1市政债券的产生背景。在美国,以政府信用作为担保,由州、城市、城镇、县及它们的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的地方债券称作市政债券(Municipal bonds)。美国市政债券制度的发展受城市化的影响严重。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地方政府必须自己筹备大量的城市建设资金,而市政债券这一融资模式很好的满足了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的要求。1812年,美国纽约州首次采用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办法开凿伊利运河。这一做法对各州产生了很大影响,各州相继仿效纽约州的做法,依靠发债进行基本建设,同时也使各州的债务急剧上升。至1843年,各州债务总额已接近2500万美元。现如今,市政债券已经成为美国地方政府及其代理机构重要的融资手段。例如,美国水务事业每年的建设投资中, 85%来自市政债券。1993年以来,美国市政债券每年的发行额维持在2000~4500亿美元之间;市政债券的余额占美国GDP的比重基本上保持在15~20%之间,约占美国全部债务的6%。
1.2市政债券的发行主体、类型及方式。美国市政债券的发行主体包括州和州以下的地方政府、政府代理机构或授权机构和以债券使用机构出现的直接发行体。在全美国8万多个地方政府中,大约有55000个是市政债券发行者。
按时间长短,美国地方市政债券可以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短期债券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主要有税收预期票据(Tax Anticipation Notes,TANs)、收入预期票据(Revenue Anticipation Notes, RANs)和财政补助预期票据(Grant Anticipation Notes,GANs)。长期债券是指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债券,可分为一般责任债券(General Obligation Bonds,GOs)和收益债券(Revenue Bonds)。一般责任债券由各州及州以下地方政府发行,以政府的全部责任和信用作为担保,以税收为偿付保证。收益债券由特定的地方政府代理机构发行,其还本付息来自投资项目的收益或特定税收。
美国地方市政债券的发行方式可分为公募和私募。公募又可分為竞标承销和协议承销。竞争承销,即承销商通过投标的方式来购买债券,利息最低的承销商才能拥有债券。承销商从发行商手里购买了债券后再组织发售给投资商。协议承销则是由发行商直接选定承销商,利益成本以及协议承销中所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都由发行商跟承销商协商决定。一般责任债券常常以公开竞标方式发行,而收益债券则常以协议承销方式发行。
1.3市政债券的用途和偿还。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用于投资公共资本项目,如学校、道路、供排水等;(2)支持并补贴私人活动,如私人住房抵押贷款、学生贷款和工业发展等;(3)为短期周转性支出或特种计划提供现金;(4)借新还旧,如利率下降,地方政府可借新债还旧债(即所谓的再融资);(5)偿还政府积欠的养老金福利。
市政债券的偿还资金主要来源于投入项目的收益和税收收入。对于一般责任债券,政府可以使用项目的收益、地方税收收入等各种资金支付利息并向投资者归还本金。当债券发行人无力偿还或违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以获得政府或其代理结构的赔偿。收益债券仅以投入项目的收入作为偿债的资金来源。如果项目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又无力还债,债务违约的损失由债券持有人承担。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为防止债务违约还设立了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金主要来源于发行溢价收入,发债人提供的资本贡献以及投资项目收益或信用证收益。
2.市政债券的特点。
2.1税收优待。《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规定:债券融资收入用于公共目的,其利息收入免交联邦所得税;债券融资收入用于私人目的,其利息需缴纳联邦所得税,但是可不交债券所在州的所得税和地方政府所得税;既非政府目的、又非私人目的的债券,如住宅与学生贷款,也是免税的,但发行数量受到限制,而且利息收入被作为选择性最低税收的优先项目。
2.2债券信用良好、风险较低。一般责任债券由地方政府直接发行,收益债券虽不是由地方政府直接发行,但其发行商也是特定的政府代理机构,因而,市政债券的实质是利用地方政府的信用来落实还债和担保问题。除此之外,信用评级制度和债券保险制度的推行,使得政府债具有了良好的信用度,其投资更加安全、可靠。
2.3持有者以家庭为主。美国市政债券的持有人包括家庭、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以及其他的投资人。市政债券因其安全性和收益性备受美国家庭欢迎。2007年,美国家庭用户持有的市政债券比重占总债券余额的35%。家庭用户成为了美国市政债券主要的购买者。
2.4交易场所是柜台场所。美国所有市政债券的交易并不是在有组织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而是在柜台进行。目前,位于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市政债券规则制定委员会( Municipal Securities Rule making Board) 注册的交易商个数为2700 家。美国市政债券规则制定委员会在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的监督下制定市政债券市场的市场规则。 3.对市政债券的监督与管理。
3.1规模控制。经过长期的探索,美国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地方债预算制度。在美国,有35个州的宪法或法令都要求实施平衡预算规则,出现的赤字必须在财政年度末期予以消化,并禁止结转到下一年度。严格的预算制度有助于控制地方政府的举债规模。除此之外,各州还设立了风险控制指标,以控制举债规模。控制指标主要有:负债率、债务率和资产负债率等。如债务率只能在 90%至120%之间,负债率必须在 13%至16%之间。
3.2.机构监管。美国监管市政债券的机构主要是市政债券办公室(office of municipal security,OMS)和市政债券规则委员会(municipal security rule board,MSRB)。市政债券办公室的职能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反欺诈条款进行事后监管,包括对市政债券的发行者、承销商、经纪人、交易商、律师、会计师和财务顾问等所有参与人的监管,要的手段有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以及提起诉讼;二是制订或者委托制订约束市政债券承销商、经纪人、交易商、律师、会计师行为的规则,要求这些参与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从而实现对市政债券的监管。美国市政债券规则委员会是市政债券的行业自律组织,其主要职能在于制定有关市政债券的规则以约束市政债券的交易商、承销商和经纪人。市政债券委员会制订的规则包括从业资格标准、公平交易、簿记、交易的确认、清算和交割等,这些规则的目的是防止市政债券市场发生欺诈和操纵事件,保障公平的交易。
3.3信息披露制度。美国州与地方政府必须遵循《政府会计、审计和财务报告》(1983)中确立的政府债务报告基本准则,记录和报告政府债务。在市政债券存续期内,城市财政和法律状况发生的任何重大变化市政当局都必须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989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修订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则,规定公开发行的市政债券要通过正式的官方声明来公布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预防市政债券市场的舞弊行为,SEC分别于1990年和1995年采用了新的市场交易披露原则,要求市政债券发行商和使用商及时地、定期地更新披露信息。这些信息的公开披露大大改善了地方债信用风险判断所依据的信息状况。
3.4.社会监督。信用评级、保险公司、律师、审计等中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都是市政债券中的监督主体。
市政债券在发行之前,须经过信用评级公司对其债务偿还能力以及付息的意愿进行审核,并出具债券的信用评级。地方政府的信用级别对债券的利率、成本和流通性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市政债券保险是由私营保险公司签发并担保的在违约时承担市政债券偿还责任的保险。市政债券的发行一般都要有金融担保和商业保险,一旦投保债券违约,担保公司就要承担责任。市政债券保险的存在能够为偿还提供保障,同时也能增强债券的信用。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市政债券的发行必须附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声明债券发行的合法性等。
此外,1989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批准市政债券披露法案后, 审计机构也开始了对市政债券的监管。
另外,个人投资者也在市政债券的监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个人投资者在投资市政债券的过程中,关注着对方的财政税收增长情况和市政项目的盈利情况,因此,他们的参与,客观上起到了监督核查的作用。
3.5偿还保障。为了防止债券违约,地方政府设立了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金数额为还本付息总额的100% -120%或者是发行价值的10%。偿债准备金来自于发行溢价收入、发债人提供的资本贡献、投资项目收益或信用证收益。
二、美国市政债券管理经验对我国地方债券发行的启示
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美国地方市政债券发行额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融资工具。美国市政债券发行多年,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其对我国发行地方债券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建立完善的地债务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地方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從美国发展经验来看,如果公众对政府的收支状况一无所知,公众就难以约束政府将资金投向可以使官员的家族或朋友获利,或者承诺支持他们竞选运动的项目。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还缺乏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和信息管理系统。由于信息不对称,有关方面很难把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真实情况,也很难有针对性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施有效管理。为此,我国应尽快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地方债务信息披露制度,地方债券在上市前要向公众披露其财务状况、债务负担、偿债能力等,让公众充分了解对方政府的情况。
2.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从美国的特点来看,完备的法律法规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必不可少。目前,中国在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因此,中央政府应加快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设,对融资来源、举债规模、资金用途、举债方式、举债渠道、债务偿还等进行法律上的界定,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法可依。我国应该制订《公债法》或《地方公债法》,并相应修订现有的《预算法》和其他相关的财政法规。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与分税制的客观要求,在建立中央政府严格审批和监管制度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规范的地方公债制度,允许地方财政发行统一的债券,筹集地方公用事业发展资金。同时,为确保债券发行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依靠评级机构、金融中介以及社会结构的力量对地方政府举债后的行为进行监控。
3.建立全国统一的地方债务管理体系和架构。根据美国的经验,为了确保政府债务安全运行,应建立完善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架构。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地方债务管理体系和架构,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债务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局面。完善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架构应该包括债务管理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债务管理决策机构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应该由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政府各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审定本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审定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举债投向和风险控制目标,决定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对策和措施。政府债务管理中的执行机构应由财务部门担任,其作用在于严格执行理决策机构的决定,监督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约束。
4.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为防范债务风险,美国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偿债准备金是地方政府为确保按期偿还债务本息而筹集、运用的专项储备资金。偿债准备金的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专户管理,二是专项管理。专户管理虽然有利于保证偿债准备金的安全,但不符合我国建立财政单一账户改革的要求,采用专项管理方式比较符合我国实际。在我国,为避免出现地方政府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也应该借鉴美国经验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避免对购买者造成损害。
参考文献:
[1]财政部预算司.美国的市政债券管理[J].经济研究参考,2008,22:16-20.
[2]宋立,孙天琦.美国的市政债券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密西西比州为例[J].西安金融,2005,1:4-7.
[3]杨萍. 国外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39.
[4]肖治合.美国市政债券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5:136-140.
[5]宋立.地方公共机构债券融资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启示——以美国市政债券与日本地方债券为例[J].经济社会比较体制,2005,3:76-83.
[6]马金华, 李国锋, 谢兴春. 美、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创新,41-45.
[7]王凡, 王敏. 国外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经验与启示[J].行政管理, 69-70.
作者简介:陈源(1988—),贵州安顺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助教。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与改革。
关键词:美国 市政债券 地方公债
一、美国的市政债券制度及其管理经验
美国的市政债券市场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在法制监管、市场结构、税收待遇、运作效率以及品种的创新等方面都已经相当发达和完备,成为许多国家的借鉴对象。美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也最发达的市政债券市场,其市政债券市场规模大致相当于国债市场的一半和公司债券市场的四分之一。
1.市政债券的基本情况。
1.1市政债券的产生背景。在美国,以政府信用作为担保,由州、城市、城镇、县及它们的授权代理机构发行的地方债券称作市政债券(Municipal bonds)。美国市政债券制度的发展受城市化的影响严重。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地方政府必须自己筹备大量的城市建设资金,而市政债券这一融资模式很好的满足了地方政府建设资金的要求。1812年,美国纽约州首次采用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办法开凿伊利运河。这一做法对各州产生了很大影响,各州相继仿效纽约州的做法,依靠发债进行基本建设,同时也使各州的债务急剧上升。至1843年,各州债务总额已接近2500万美元。现如今,市政债券已经成为美国地方政府及其代理机构重要的融资手段。例如,美国水务事业每年的建设投资中, 85%来自市政债券。1993年以来,美国市政债券每年的发行额维持在2000~4500亿美元之间;市政债券的余额占美国GDP的比重基本上保持在15~20%之间,约占美国全部债务的6%。
1.2市政债券的发行主体、类型及方式。美国市政债券的发行主体包括州和州以下的地方政府、政府代理机构或授权机构和以债券使用机构出现的直接发行体。在全美国8万多个地方政府中,大约有55000个是市政债券发行者。
按时间长短,美国地方市政债券可以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短期债券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主要有税收预期票据(Tax Anticipation Notes,TANs)、收入预期票据(Revenue Anticipation Notes, RANs)和财政补助预期票据(Grant Anticipation Notes,GANs)。长期债券是指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债券,可分为一般责任债券(General Obligation Bonds,GOs)和收益债券(Revenue Bonds)。一般责任债券由各州及州以下地方政府发行,以政府的全部责任和信用作为担保,以税收为偿付保证。收益债券由特定的地方政府代理机构发行,其还本付息来自投资项目的收益或特定税收。
美国地方市政债券的发行方式可分为公募和私募。公募又可分為竞标承销和协议承销。竞争承销,即承销商通过投标的方式来购买债券,利息最低的承销商才能拥有债券。承销商从发行商手里购买了债券后再组织发售给投资商。协议承销则是由发行商直接选定承销商,利益成本以及协议承销中所需提供的其它资料都由发行商跟承销商协商决定。一般责任债券常常以公开竞标方式发行,而收益债券则常以协议承销方式发行。
1.3市政债券的用途和偿还。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用于投资公共资本项目,如学校、道路、供排水等;(2)支持并补贴私人活动,如私人住房抵押贷款、学生贷款和工业发展等;(3)为短期周转性支出或特种计划提供现金;(4)借新还旧,如利率下降,地方政府可借新债还旧债(即所谓的再融资);(5)偿还政府积欠的养老金福利。
市政债券的偿还资金主要来源于投入项目的收益和税收收入。对于一般责任债券,政府可以使用项目的收益、地方税收收入等各种资金支付利息并向投资者归还本金。当债券发行人无力偿还或违约时,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以获得政府或其代理结构的赔偿。收益债券仅以投入项目的收入作为偿债的资金来源。如果项目收入不足以还本付息,地方政府又无力还债,债务违约的损失由债券持有人承担。除此之外,地方政府为防止债务违约还设立了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金主要来源于发行溢价收入,发债人提供的资本贡献以及投资项目收益或信用证收益。
2.市政债券的特点。
2.1税收优待。《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规定:债券融资收入用于公共目的,其利息收入免交联邦所得税;债券融资收入用于私人目的,其利息需缴纳联邦所得税,但是可不交债券所在州的所得税和地方政府所得税;既非政府目的、又非私人目的的债券,如住宅与学生贷款,也是免税的,但发行数量受到限制,而且利息收入被作为选择性最低税收的优先项目。
2.2债券信用良好、风险较低。一般责任债券由地方政府直接发行,收益债券虽不是由地方政府直接发行,但其发行商也是特定的政府代理机构,因而,市政债券的实质是利用地方政府的信用来落实还债和担保问题。除此之外,信用评级制度和债券保险制度的推行,使得政府债具有了良好的信用度,其投资更加安全、可靠。
2.3持有者以家庭为主。美国市政债券的持有人包括家庭、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以及其他的投资人。市政债券因其安全性和收益性备受美国家庭欢迎。2007年,美国家庭用户持有的市政债券比重占总债券余额的35%。家庭用户成为了美国市政债券主要的购买者。
2.4交易场所是柜台场所。美国所有市政债券的交易并不是在有组织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而是在柜台进行。目前,位于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市政债券规则制定委员会( Municipal Securities Rule making Board) 注册的交易商个数为2700 家。美国市政债券规则制定委员会在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的监督下制定市政债券市场的市场规则。 3.对市政债券的监督与管理。
3.1规模控制。经过长期的探索,美国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和规范的地方债预算制度。在美国,有35个州的宪法或法令都要求实施平衡预算规则,出现的赤字必须在财政年度末期予以消化,并禁止结转到下一年度。严格的预算制度有助于控制地方政府的举债规模。除此之外,各州还设立了风险控制指标,以控制举债规模。控制指标主要有:负债率、债务率和资产负债率等。如债务率只能在 90%至120%之间,负债率必须在 13%至16%之间。
3.2.机构监管。美国监管市政债券的机构主要是市政债券办公室(office of municipal security,OMS)和市政债券规则委员会(municipal security rule board,MSRB)。市政债券办公室的职能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根据反欺诈条款进行事后监管,包括对市政债券的发行者、承销商、经纪人、交易商、律师、会计师和财务顾问等所有参与人的监管,要的手段有责令限期改正、罚款以及提起诉讼;二是制订或者委托制订约束市政债券承销商、经纪人、交易商、律师、会计师行为的规则,要求这些参与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从而实现对市政债券的监管。美国市政债券规则委员会是市政债券的行业自律组织,其主要职能在于制定有关市政债券的规则以约束市政债券的交易商、承销商和经纪人。市政债券委员会制订的规则包括从业资格标准、公平交易、簿记、交易的确认、清算和交割等,这些规则的目的是防止市政债券市场发生欺诈和操纵事件,保障公平的交易。
3.3信息披露制度。美国州与地方政府必须遵循《政府会计、审计和财务报告》(1983)中确立的政府债务报告基本准则,记录和报告政府债务。在市政债券存续期内,城市财政和法律状况发生的任何重大变化市政当局都必须及时披露相关信息。1989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修订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则,规定公开发行的市政债券要通过正式的官方声明来公布地方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预防市政债券市场的舞弊行为,SEC分别于1990年和1995年采用了新的市场交易披露原则,要求市政债券发行商和使用商及时地、定期地更新披露信息。这些信息的公开披露大大改善了地方债信用风险判断所依据的信息状况。
3.4.社会监督。信用评级、保险公司、律师、审计等中介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都是市政债券中的监督主体。
市政债券在发行之前,须经过信用评级公司对其债务偿还能力以及付息的意愿进行审核,并出具债券的信用评级。地方政府的信用级别对债券的利率、成本和流通性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市政债券保险是由私营保险公司签发并担保的在违约时承担市政债券偿还责任的保险。市政债券的发行一般都要有金融担保和商业保险,一旦投保债券违约,担保公司就要承担责任。市政债券保险的存在能够为偿还提供保障,同时也能增强债券的信用。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定市政债券的发行必须附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声明债券发行的合法性等。
此外,1989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式批准市政债券披露法案后, 审计机构也开始了对市政债券的监管。
另外,个人投资者也在市政债券的监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个人投资者在投资市政债券的过程中,关注着对方的财政税收增长情况和市政项目的盈利情况,因此,他们的参与,客观上起到了监督核查的作用。
3.5偿还保障。为了防止债券违约,地方政府设立了偿债准备金。偿债准备金数额为还本付息总额的100% -120%或者是发行价值的10%。偿债准备金来自于发行溢价收入、发债人提供的资本贡献、投资项目收益或信用证收益。
二、美国市政债券管理经验对我国地方债券发行的启示
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的发展,美国地方市政债券发行额呈不断上升的趋势,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重要的融资工具。美国市政债券发行多年,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其对我国发行地方债券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建立完善的地债务信息披露制度。公开、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地方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從美国发展经验来看,如果公众对政府的收支状况一无所知,公众就难以约束政府将资金投向可以使官员的家族或朋友获利,或者承诺支持他们竞选运动的项目。目前,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还缺乏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和信息管理系统。由于信息不对称,有关方面很难把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真实情况,也很难有针对性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实施有效管理。为此,我国应尽快建立具有权威性的地方债务信息披露制度,地方债券在上市前要向公众披露其财务状况、债务负担、偿债能力等,让公众充分了解对方政府的情况。
2.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从美国的特点来看,完备的法律法规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必不可少。目前,中国在这一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因此,中央政府应加快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设,对融资来源、举债规模、资金用途、举债方式、举债渠道、债务偿还等进行法律上的界定,使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法可依。我国应该制订《公债法》或《地方公债法》,并相应修订现有的《预算法》和其他相关的财政法规。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与分税制的客观要求,在建立中央政府严格审批和监管制度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规范的地方公债制度,允许地方财政发行统一的债券,筹集地方公用事业发展资金。同时,为确保债券发行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依靠评级机构、金融中介以及社会结构的力量对地方政府举债后的行为进行监控。
3.建立全国统一的地方债务管理体系和架构。根据美国的经验,为了确保政府债务安全运行,应建立完善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架构。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地方债务管理体系和架构,出现了一些地方政府债务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局面。完善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架构应该包括债务管理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债务管理决策机构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中的最高权力机构,应该由政府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主要负责人,成员由政府各部门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审定本级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审定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举债投向和风险控制目标,决定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对策和措施。政府债务管理中的执行机构应由财务部门担任,其作用在于严格执行理决策机构的决定,监督债务资金使用和偿还,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约束。
4.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为防范债务风险,美国建立了偿债准备金制度。偿债准备金是地方政府为确保按期偿还债务本息而筹集、运用的专项储备资金。偿债准备金的管理方式有两种:一是专户管理,二是专项管理。专户管理虽然有利于保证偿债准备金的安全,但不符合我国建立财政单一账户改革的要求,采用专项管理方式比较符合我国实际。在我国,为避免出现地方政府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也应该借鉴美国经验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避免对购买者造成损害。
参考文献:
[1]财政部预算司.美国的市政债券管理[J].经济研究参考,2008,22:16-20.
[2]宋立,孙天琦.美国的市政债券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以密西西比州为例[J].西安金融,2005,1:4-7.
[3]杨萍. 国外地方政府债券市场的发展经验[J].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39.
[4]肖治合.美国市政债券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5:136-140.
[5]宋立.地方公共机构债券融资制度的国际比较及启示——以美国市政债券与日本地方债券为例[J].经济社会比较体制,2005,3:76-83.
[6]马金华, 李国锋, 谢兴春. 美、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创新,41-45.
[7]王凡, 王敏. 国外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经验与启示[J].行政管理, 69-70.
作者简介:陈源(1988—),贵州安顺人。贵州广播电视大学助教。研究方向:地方政府治理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