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生活来一场心甘情愿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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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优雅,不得不提一下民国女子严幼韵,其百年人生十分精彩,无论多老,她的标配始终是旗袍、香水、高跟鞋,优雅是她身上最绚烂的色彩。很多女子想要活成她的样子,只是或缺天时,或缺地利,或缺人和,对她终究只能仰望,像仰望星空一样,觉得遥不可及。
  旗袍需要玲珑剔透好身材,管不住嘴的,只好眼睁睁地看著身上的肉争先恐后地蹦出来,堂而皇之地在腰间威风凛凛地盘踞下来,赶都赶不走,从此与旗袍彻底无缘。香水不是所有场合都备受欢迎的,诸如空调室、电梯等地就多多少少有些抗拒,在接近于密封的空间,香气绕来绕去,非把人绕窒息不可。
  唯高跟鞋,众多女子乐此不疲。女子穿上高跟鞋,摇曳生姿,穿行在人流中,是视觉盛宴。
  年轻时,去周边旅游,我会毫不犹豫地踩上高跟鞋,疯狂玩耍一天后回酒店,发觉绷久了的脚胀胀的,没事,揉揉,放松一晚上,第二天照样。几天下来,脚红肿,痛到了骨子里,但从不吸取教训,年轻,就喜欢折腾,谁跟美丽有仇呀。高调地美,低调地痛,青春就在又美又痛中闪出迷人的光芒。
  如今这个尴尬的年龄,穿起高跟鞋来明显力不从心了。有时一天有三节课,最后一节如果我还能站着,那简直神了。多半是讲着讲着屁股就亲热地往椅子上黏,下课后回到办公室赶紧把鞋脱下,光脚踩在垫子上,话说这样很不礼貌啊,可与舒服比起来,教养啥的统统靠边。
  不上班的日子,对自己完全放宽了要求。凡是有点高度的,都被我嫌弃。有次踩一双平底鞋匆匆行走在路上,竟遇上了同事。同事颇疑惑地打量了我一番,嘴里一骨碌就滑出了这样一句话:你比平时矮了许多。乍听闻,心里有短暂的震惊,但慢慢也就释然了。
  当初迷恋上高跟鞋除了挡不住这种鞋透出来的魅力外,与身高是有很大关系的。我的身材的优势是,匀称,劣势是,不够高,穿高跟鞋穿成了一种习惯,离了就不自信了,既然已经借高跟的威力给别人营造了一种我并不矮的错觉感,更是得极力维护。
  换以前,隐私突然被人识破,跟人拼命的心都有,现在不会了。虽略有点尴尬,但有问题吗?又没挡别人的路,只不过是挡了自己的虚荣而已。
  其实连上班的时光也可以给平跟鞋出场的机会,要不是为了配那些花了心思寻来的衣服,高跟鞋估计已退出了我的人生舞台,哪怕有多爱,对我来说,高跟鞋的风光渐渐不再。
  年渐长,有些事只有妥协,妥协并不是一个失败者的无奈发声,也可以是人生的一种沉淀。与生活来一场心甘情愿的妥协,淡然于心,从容于表,是女人挣脱于世俗的最有意义的一种活法。越活越明白,越活才越有味。
  摘自《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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