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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马尔·威尔克斯有过长相俊俏的年代。1.98米身高,肌肤细腻,褐色眼眸。27岁那年,他被洛杉矶人叫做“娃娃脸威尔克斯”,或者“丘比特洋娃娃”。盯着他的球迷有男有女,他也自知许多男球迷的眼光,不仅含着对球技的欣赏。
“这行就是这样,我们都是身段不错的男人,穿着短裤跑来跑去,人们看我们流汗——有时感觉,简直有色情意味。”贾马尔说。
也许是他有点敏感,也或许是因为父亲林德·威尔克斯是加州文图拉的一个教会牧师,贾马尔从小就听爸爸念惯了清规戒律。不过内向的贾马尔八岁就开始打篮球,还练出了一手侧身投篮,躲避高个子的封盖。而且,从小他就聪明得“很过分”,其他孩子还只知道耍威风、单挑、强行上篮时,贾马尔就已经会卡位、掩护。于是,类似这样的对话时常发生:
“那是啥?”
“我在打挡拆。”
“啊?!那,那是啥?!”
用父亲的话说,“在贾马尔的家庭氛围里,我们总鼓励他多沉思。”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我们那里的街头球场有许多价值观,但每个价值观都很欣赏贾马尔,他跟哪支球队都合得来。”
17岁,贾马尔将沉思的爱好带进了UCLA,师从伟大的约翰·伍登教练。如你所知,UCLA出身的球员,总能被伍登教练的魔法培养成团队、灵秀、聪慧、世界观正统的好孩子。大学里,贾马尔经历了UCLA不朽的88连胜,看着UCLA在1971-73年连夺三冠。大四,他成为NCAA第一阵容成员,然后毕业进了金州勇士。
贾马尔是天生的赢家,1974-75新秀季就焕发了魔法。那年,他成了球队第二得分手——仅次于伟大、全面、傲慢、臭脾气的里克·巴里。搞笑的是,1.98米,85公斤的他,当时居然被当作大前锋使用。
他是那个赛季的最佳新人,并跟随勇士杀进总决赛,1985年接受采访时,他如此描述那年总决赛,“随你信不信,总决赛我居然被派去防2.06米、108公斤重的埃尔文·海耶斯!”——但是,他任务完成得不坏,勇士4比0横扫子弹夺冠,巴里在30岁终于有了戒指,而贾马尔则在五年内第四次尝到冠军滋味——简直是被上帝赐福的幸运星。
但之后今年,这点幸运光环消逝了。1975-76季,二年级的他当了全明星,但勇士没能卫冕。1977年他转投湖人,然后不痛不痒过了两年。1979年夏,湖人迎来魔术师。许多年后,世界将此视为王朝开始——如你所知,从这年开始,湖人拿下之后九年里的五个总冠军,“魔术师&天勾”,外加1981年上任的帕特·莱利,将开创体育史最华丽斑斓、激情流溢的“表演时刻”,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贾马尔在这支队伍里的意义。
1979-80季,魔术师的到来让湖人的快攻如桃花绽放落英缤纷,贾马尔悄然无声浑融在这片飞雪连天之中,场均20分6篮板3助攻,命中率54%。他跑位聪慧,步伐优美,手感细腻,他能抓篮板,能跟着魔术师跑,然后让湖人的快攻开花结果。但世界的眼球总是容易被贾巴尔的曼妙天勾,或魔术师的妙手吸引,而忘记了他。湖人主帅保罗·韦斯特海德的说法是,“贾马尔总是这么做:他把刀子扎进你身体,表达他的情意,拔出刀来,消失在夜色里,去到下一个城市。他如此循环往复,一次又一次,永远不会有哪次投篮是狼狈的。所以,哪天迈克尔·库珀来了一个漂亮得分,球探就会说:啊啊啊,试图挡住天勾,还有小心库珀!——然后,要想一下,他们才会补一句:对了,贾马尔投篮也很了得!”
按照传统,贾马尔“也很了得”的投篮不太美观,他投篮时脚尖几乎不离地,只是象征性的脚尖一踮。他双臂构成一个大弹弓,球端到右耳,然后双手把球推将出;如果不是他手型柔滑如丝,这姿势简直像个大投石机。但对韦斯特德来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的投篮像轻雪缓缓落在竹叶上,这一分钟,雪还在,下一分钟,雪化了。不幸的是,人们并不喜欢落雪。”
没错,贾马尔的对手很不喜欢。
贾马尔不仅会投篮,他像轻雪,随时飘舞。1980年前后,湖人的快攻序幕总是天勾或吉姆·乔恩斯的后场篮板,交给魔术师或诺姆·尼克森,然后这两位指挥官——一位轻快灵敏,一位挥洒磅礴——开始催动旋律,贾马尔则在另一端出现在快攻线路上,像小提琴严丝合缝搭上音准。“如果我防的家伙喜欢冲前场篮板,我会卡位,但有时我会直接冲刺,把他甩在身后。”贾马尔说,“对我来说,篮球比赛就是不断的把握住碎时间——不把握好这些碎时间,我会很难过的。”
所以哪怕不是快攻,贾马尔也总是在移动不休,他在内线来回穿梭,每次走位都给魔术师提一个醒,“你可以传到这里。”他不断给队友挡人,然后自己切出,找一个投篮机会。他的底角投篮如此温柔又如此精确,让伟大的解说员“湖人之声”赫恩爷爷突发灵感,“他的投篮,简直就是20英尺外的上篮!”他把这一切完成得如此温柔细腻,加上他的娃娃脸,洛杉矶人民普遍没有文艺到韦斯特德那般能感受到“轻雪落在竹叶”的境界,但他们会说:“啊,这家伙像丝般顺滑!”也正是因此,湖人和勇士一样,总让天生小前锋的他去站大前锋位置,直到1981年。
很多年后,世界回忆上世纪80年代的湖人,总是归到三个人身上:天勾擎天柱石;魔术师运筹帷幄;沃西急速奔袭。但实际上,沃西坐稳湖人三当家的虎皮交椅是1984-85季了。可以这么说:在那支湖人的五个总冠军里,1980年和1982,三当家是贾马尔。这其实颇有些类似于霍勒斯·格兰特和丹尼斯·罗德曼——前者成就了公牛前三连冠,后者辅佐了公牛后三连冠,但后者声名远胜过前者。
贾马尔的声名远不及沃西,对他的怀念总是限于洛杉矶内部一些美妙的时刻。比如,1980年对阵卫冕冠军西雅图超音速,第三场下半场他忽然发威,10投8中,刀刀致命,把西雅图射到血花四溢;比如,杰里·巴斯刚接管球队全权,就宣布留下贾马尔,并让他不必再兼职大前锋,专心打小前锋,“他在大前锋位置就快要过劳死了,所以我说服他,我们应该让他打全职小前锋。”或是,1980年总决赛。
1980年总决赛,湖人决战76人的赛前,一片排山倒海的垃圾话。费城球员被问“湖人的魔术师和凯尔特人的伯德哪个好?”“当然是伯德!”湖人被问到“你们近来听说‘巧克力闪电’达里尔·道金斯状态大好吗?”“谁?巧克力?”湖人球迷更是公开宣扬:哼,贾马尔跟你们家的J博士差不多好!而贾马尔自己的看法是:“J博士不能跟埃尔金·贝勒相比。”
贾马尔就这样叫了阵,然后赤膊上阵,湖人和76人打完五场,天勾场均33分,第五场带伤末节拿下14分,全场40分,湖人3比2领先,但赛后,天勾被宣布无法出场。后来的传奇天下皆知:第六场,魔术师临时代替天勾打中锋,肆意妄为,打出不朽的42分15篮板7助攻,带领湖人夺冠,自己以20岁的年龄、新秀的身份,成为史上最年轻的、也是唯一一位新秀总决赛MVP……而贾马尔,他又一次被忽略了。但事实上那一晚,他的表现同样伟大:37分10篮板,而且防到道金斯14分4篮板。
“比赛前,我觉得我们赢球指望是10%到15%。”贾马尔说,“但能在全国观众面前展现我们有多强——哪怕没有天勾——感觉实在太棒了!”
整个职业生涯,贾马尔拥有四枚戒指(1975、1980、1982、1985);他在大学里所向无敌;他到哪里都能赢球;他是个丝般柔滑的球员;可他总是恰到好处的站在第二或第三号角色,让你来不及感受到他的巨星光影。所以,类似这样的时刻,只有老湖人球迷、魔术师、天勾、J博士这些当事人会记得——
1980年总决赛第六场,第四节,费城一度回过神来,第四节剩5分12秒时,湖人仅以103比101领先。韦斯特德教练叫暂停,把魔术师和贾马尔叫来——前者是新秀,后者是球队除了天勾外,唯一拿过总冠军的人。魔术师承认:“我当时累坏了,但我们还是跑成功了。”
“跑成功了”,是指他的一次快攻跟进得分,以及贾马尔的突破造犯规打三分,湖人领先7分。锁定大局。天勾——当时在养伤——后来承认:
“看到贾马尔的打三分,我跳出我的院子,大声嘶吼!——然后我跑回来,咬着枕头,直到看见湖人夺冠。”
这就是贾马尔·威尔克斯,丝般顺滑,轻如落雪,坠在竹叶之上。
“这行就是这样,我们都是身段不错的男人,穿着短裤跑来跑去,人们看我们流汗——有时感觉,简直有色情意味。”贾马尔说。
也许是他有点敏感,也或许是因为父亲林德·威尔克斯是加州文图拉的一个教会牧师,贾马尔从小就听爸爸念惯了清规戒律。不过内向的贾马尔八岁就开始打篮球,还练出了一手侧身投篮,躲避高个子的封盖。而且,从小他就聪明得“很过分”,其他孩子还只知道耍威风、单挑、强行上篮时,贾马尔就已经会卡位、掩护。于是,类似这样的对话时常发生:
“那是啥?”
“我在打挡拆。”
“啊?!那,那是啥?!”
用父亲的话说,“在贾马尔的家庭氛围里,我们总鼓励他多沉思。”而这样的结果就是,“我们那里的街头球场有许多价值观,但每个价值观都很欣赏贾马尔,他跟哪支球队都合得来。”
17岁,贾马尔将沉思的爱好带进了UCLA,师从伟大的约翰·伍登教练。如你所知,UCLA出身的球员,总能被伍登教练的魔法培养成团队、灵秀、聪慧、世界观正统的好孩子。大学里,贾马尔经历了UCLA不朽的88连胜,看着UCLA在1971-73年连夺三冠。大四,他成为NCAA第一阵容成员,然后毕业进了金州勇士。
贾马尔是天生的赢家,1974-75新秀季就焕发了魔法。那年,他成了球队第二得分手——仅次于伟大、全面、傲慢、臭脾气的里克·巴里。搞笑的是,1.98米,85公斤的他,当时居然被当作大前锋使用。
他是那个赛季的最佳新人,并跟随勇士杀进总决赛,1985年接受采访时,他如此描述那年总决赛,“随你信不信,总决赛我居然被派去防2.06米、108公斤重的埃尔文·海耶斯!”——但是,他任务完成得不坏,勇士4比0横扫子弹夺冠,巴里在30岁终于有了戒指,而贾马尔则在五年内第四次尝到冠军滋味——简直是被上帝赐福的幸运星。
但之后今年,这点幸运光环消逝了。1975-76季,二年级的他当了全明星,但勇士没能卫冕。1977年他转投湖人,然后不痛不痒过了两年。1979年夏,湖人迎来魔术师。许多年后,世界将此视为王朝开始——如你所知,从这年开始,湖人拿下之后九年里的五个总冠军,“魔术师&天勾”,外加1981年上任的帕特·莱利,将开创体育史最华丽斑斓、激情流溢的“表演时刻”,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贾马尔在这支队伍里的意义。
1979-80季,魔术师的到来让湖人的快攻如桃花绽放落英缤纷,贾马尔悄然无声浑融在这片飞雪连天之中,场均20分6篮板3助攻,命中率54%。他跑位聪慧,步伐优美,手感细腻,他能抓篮板,能跟着魔术师跑,然后让湖人的快攻开花结果。但世界的眼球总是容易被贾巴尔的曼妙天勾,或魔术师的妙手吸引,而忘记了他。湖人主帅保罗·韦斯特海德的说法是,“贾马尔总是这么做:他把刀子扎进你身体,表达他的情意,拔出刀来,消失在夜色里,去到下一个城市。他如此循环往复,一次又一次,永远不会有哪次投篮是狼狈的。所以,哪天迈克尔·库珀来了一个漂亮得分,球探就会说:啊啊啊,试图挡住天勾,还有小心库珀!——然后,要想一下,他们才会补一句:对了,贾马尔投篮也很了得!”
按照传统,贾马尔“也很了得”的投篮不太美观,他投篮时脚尖几乎不离地,只是象征性的脚尖一踮。他双臂构成一个大弹弓,球端到右耳,然后双手把球推将出;如果不是他手型柔滑如丝,这姿势简直像个大投石机。但对韦斯特德来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的投篮像轻雪缓缓落在竹叶上,这一分钟,雪还在,下一分钟,雪化了。不幸的是,人们并不喜欢落雪。”
没错,贾马尔的对手很不喜欢。
贾马尔不仅会投篮,他像轻雪,随时飘舞。1980年前后,湖人的快攻序幕总是天勾或吉姆·乔恩斯的后场篮板,交给魔术师或诺姆·尼克森,然后这两位指挥官——一位轻快灵敏,一位挥洒磅礴——开始催动旋律,贾马尔则在另一端出现在快攻线路上,像小提琴严丝合缝搭上音准。“如果我防的家伙喜欢冲前场篮板,我会卡位,但有时我会直接冲刺,把他甩在身后。”贾马尔说,“对我来说,篮球比赛就是不断的把握住碎时间——不把握好这些碎时间,我会很难过的。”
所以哪怕不是快攻,贾马尔也总是在移动不休,他在内线来回穿梭,每次走位都给魔术师提一个醒,“你可以传到这里。”他不断给队友挡人,然后自己切出,找一个投篮机会。他的底角投篮如此温柔又如此精确,让伟大的解说员“湖人之声”赫恩爷爷突发灵感,“他的投篮,简直就是20英尺外的上篮!”他把这一切完成得如此温柔细腻,加上他的娃娃脸,洛杉矶人民普遍没有文艺到韦斯特德那般能感受到“轻雪落在竹叶”的境界,但他们会说:“啊,这家伙像丝般顺滑!”也正是因此,湖人和勇士一样,总让天生小前锋的他去站大前锋位置,直到1981年。
很多年后,世界回忆上世纪80年代的湖人,总是归到三个人身上:天勾擎天柱石;魔术师运筹帷幄;沃西急速奔袭。但实际上,沃西坐稳湖人三当家的虎皮交椅是1984-85季了。可以这么说:在那支湖人的五个总冠军里,1980年和1982,三当家是贾马尔。这其实颇有些类似于霍勒斯·格兰特和丹尼斯·罗德曼——前者成就了公牛前三连冠,后者辅佐了公牛后三连冠,但后者声名远胜过前者。
贾马尔的声名远不及沃西,对他的怀念总是限于洛杉矶内部一些美妙的时刻。比如,1980年对阵卫冕冠军西雅图超音速,第三场下半场他忽然发威,10投8中,刀刀致命,把西雅图射到血花四溢;比如,杰里·巴斯刚接管球队全权,就宣布留下贾马尔,并让他不必再兼职大前锋,专心打小前锋,“他在大前锋位置就快要过劳死了,所以我说服他,我们应该让他打全职小前锋。”或是,1980年总决赛。
1980年总决赛,湖人决战76人的赛前,一片排山倒海的垃圾话。费城球员被问“湖人的魔术师和凯尔特人的伯德哪个好?”“当然是伯德!”湖人被问到“你们近来听说‘巧克力闪电’达里尔·道金斯状态大好吗?”“谁?巧克力?”湖人球迷更是公开宣扬:哼,贾马尔跟你们家的J博士差不多好!而贾马尔自己的看法是:“J博士不能跟埃尔金·贝勒相比。”
贾马尔就这样叫了阵,然后赤膊上阵,湖人和76人打完五场,天勾场均33分,第五场带伤末节拿下14分,全场40分,湖人3比2领先,但赛后,天勾被宣布无法出场。后来的传奇天下皆知:第六场,魔术师临时代替天勾打中锋,肆意妄为,打出不朽的42分15篮板7助攻,带领湖人夺冠,自己以20岁的年龄、新秀的身份,成为史上最年轻的、也是唯一一位新秀总决赛MVP……而贾马尔,他又一次被忽略了。但事实上那一晚,他的表现同样伟大:37分10篮板,而且防到道金斯14分4篮板。
“比赛前,我觉得我们赢球指望是10%到15%。”贾马尔说,“但能在全国观众面前展现我们有多强——哪怕没有天勾——感觉实在太棒了!”
整个职业生涯,贾马尔拥有四枚戒指(1975、1980、1982、1985);他在大学里所向无敌;他到哪里都能赢球;他是个丝般柔滑的球员;可他总是恰到好处的站在第二或第三号角色,让你来不及感受到他的巨星光影。所以,类似这样的时刻,只有老湖人球迷、魔术师、天勾、J博士这些当事人会记得——
1980年总决赛第六场,第四节,费城一度回过神来,第四节剩5分12秒时,湖人仅以103比101领先。韦斯特德教练叫暂停,把魔术师和贾马尔叫来——前者是新秀,后者是球队除了天勾外,唯一拿过总冠军的人。魔术师承认:“我当时累坏了,但我们还是跑成功了。”
“跑成功了”,是指他的一次快攻跟进得分,以及贾马尔的突破造犯规打三分,湖人领先7分。锁定大局。天勾——当时在养伤——后来承认:
“看到贾马尔的打三分,我跳出我的院子,大声嘶吼!——然后我跑回来,咬着枕头,直到看见湖人夺冠。”
这就是贾马尔·威尔克斯,丝般顺滑,轻如落雪,坠在竹叶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