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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办单位的“窗口”,学报的发行往往与编辑职能混于一体,没有单独设立相应机构,发行数量长期偏低。阐述了学报发行现状,指出发行量过低的危害,提出学报发行“问责制”设想:成立学报发行委员会,负责承担发行责任;成立学报发行部(室);举办学报发行研讨会或年会等。并就搞好“问责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