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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永乐大典》所引《经世大典》和《南台备要》、清文廷式所辑《经世大典》记载,元至元十四年所设江南八道之一为“山南湖北道”,而非如《元史·百官志二》“肃政廉访司”条所记为“山南江北道”。据相关资料推断,到至元二十九年,为适应江南湖北道的重新设置和江北诸城划归河南江北行省的需要,“山南湖北道”始改称“山南江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