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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前后,“少林”、“少林寺”商标遭到国际范围内的大规模的抢注和盗用,甚至有人以康熙皇帝所题“少林寺”三字直接注册,仅美国就有3座“少林寺”。
2004年6月16日,记者如约来到了少林寺。进山门,绕殿堂,闻禅声,至方丈室,释永信方丈已在那里等侯。说起维权的事,释永信方丈痛心疾首:“少林寺名称、名誉等知识产权被侵害,已经非常严重,如果我们再不采取措施,少林寺将无法走出国门,进行正常的国际文化交流……”
全世界都在抢注“少林寺”
1993年的一天,释永信方丈突然接到中国佛教协会的“斥责”:怎么可以让少林寺为火腿肠做广告呢?释永信方丈“奉命”经过查证得知:河南漯河市罐头食品总厂,在少林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其火腿肠上擅自使用“少林牌”商标做电视广告。于是少林寺历史上第一场官司开始了。官司打了两年,以少林寺的胜诉终结。被告河南漯河市罐头食品总厂,向少林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当时主要还是从宗教感情来考虑这件事情的,说到维权意识,纯粹为打官司,心里是有障碍的:出家人怎么可以陷入世俗之争呢!”释永信方丈说。
第一次官司并没有起到“当头棒喝”的作用。在全省、全国,甚至全世界,使用“少林”、“少林寺”作为商标的风潮一浪高过一浪。聪明的商人们看到了“少林”背后的商机,“少林”、“少林寺”成了无与伦比的超级品牌。工商局的统计表明,除了武术外,目前国内,有100多家企业,55个“少林”商标在使用,家具、农具、汽车、五金、食品、医药,甚至还有烟酒企业。至于那些没有登记在册的小商小贩,对少林、少林寺“商标”的滥用,更是不计其数。
一些演出公司也以少林寺的名义牟取暴利。1995年,某对外演出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对少林寺武僧团全权代理,并要在国内注册版权,长期在国内外演 出,并以“少林武僧团”名义准备上演《少林好汉》剧。这件事情,少林寺通过行政投诉,侵权行为才得以制止。
少林寺是佛教活动场所,不是商号、商标,保护它却要用商业的手段。按照国家现有法律,企业名称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受到保护,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使用,凡冒用或盗用他人企业名称的,需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院的名称,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保护。少林寺于1997年成立河南少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来保护少林寺的商标、域名、名称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几年来,在商标权方面,少林寺在国内陆续拿到了29个类别43项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
“乱用少林名称的数以千计,问题得到解决的只是很小一部分。”少林寺法律顾问、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琨说。
2001年,释永信方丈带团访问日本,少林武僧团的精彩表演赢得了日本友人的好评:“看了你们的表演,听了方丈的讲法,才知道什么是禅武合一的正宗少林功夫。但如果你们再不行动,这个世界都快搞不懂少林寺、少林拳究竟是在中国,还是在日本了。”说罢,这位日本友人双手呈上一件厚达300余页的查询结果报告,内容是日本国内抢注少林寺、少林寺拳法、世界少林寺权法联盟等272项商标,在全球发展了28个加盟会员国。少林寺武僧团出国访问演出,还得征求当地团体同意,否则少林寺武僧团就得改名。
回国后,释永信方丈立即通过中国商标事务所查询,结果令人触目惊心:第一批对五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的抽样查询显示,除中国香港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抢注的少林寺或少林商标共117项,平均每个国家17项。在美国,有人把少林寺的域名也抢注了:shaolin.eom。抢注少林寺域名的人从美国打电话问释永信方丈是否需要,开价是1000万美元。
越洋官司少林功夫也耽搁不起的功夫
1989年,德国人爱伊那•戴勒慕名来到少林寺,拜师释永信方丈学习少林武功。爱伊那的父亲沃尔夫•戴勒在德国被称为音乐大亨,有8个剧场和唱片公司,并有房地产、医疗生意,享誉欧洲。lO年后,小戴勒学成回国后,父子二人不仅在德国建了个“少林寺”,还在欧盟15国注册了11个类别的“少林”商标,包括武术教学、武术表演、文化体育用品、服装等。
2000年8月,释永信方丈委托少林寺法律顾问黄琨赴德打官司。黄琨告诉记者,“当时的焦点是争夺少林寺商标的所有权”。在交涉期间,德国律师认为,依据《巴黎公约》,不是驰名商标的少林,不在国际保护之列,若想要回少林商标,必须•付转让费,否则只能在法庭上说事。最后黄琨决心利用小戴勒和释永信方丈的师徒关系与小戴勒进行了10个小时的深谈,终于说服小戴勒无偿转让在德国的“少林”商标权,做为“交换条件”,少林寺在德国建立少林文化中心。
其实,那些抢注少林寺商标或盗用滥用少林名称的人中,并不都像德国戴勒家族那样与少林寺有着这么一层特殊的渊源。奥地利文化商人费希特曾利用已被少林寺开除的武僧以少林寺武僧团的名义,在澳大利亚等地表演。少林寺诉其侵权,同时向澳大利亚商标局提出了多项少林商标申请,但是费希特以少林可以是被任何人随意使用的普通名词为由,向澳大利亚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澳大利亚商标申请程序,被异议人必须在异议答辩截止日期前提供答辩材料,否则“少林”商标在澳大利亚不受保护。但光是一审答辩的费用就要50万元人民币,还要经过二审、三审,少林寺害怕这是个无底洞,只好放弃。
2004年6月16日,记者如约来到了少林寺。进山门,绕殿堂,闻禅声,至方丈室,释永信方丈已在那里等侯。说起维权的事,释永信方丈痛心疾首:“少林寺名称、名誉等知识产权被侵害,已经非常严重,如果我们再不采取措施,少林寺将无法走出国门,进行正常的国际文化交流……”
全世界都在抢注“少林寺”
1993年的一天,释永信方丈突然接到中国佛教协会的“斥责”:怎么可以让少林寺为火腿肠做广告呢?释永信方丈“奉命”经过查证得知:河南漯河市罐头食品总厂,在少林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其火腿肠上擅自使用“少林牌”商标做电视广告。于是少林寺历史上第一场官司开始了。官司打了两年,以少林寺的胜诉终结。被告河南漯河市罐头食品总厂,向少林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当时主要还是从宗教感情来考虑这件事情的,说到维权意识,纯粹为打官司,心里是有障碍的:出家人怎么可以陷入世俗之争呢!”释永信方丈说。
第一次官司并没有起到“当头棒喝”的作用。在全省、全国,甚至全世界,使用“少林”、“少林寺”作为商标的风潮一浪高过一浪。聪明的商人们看到了“少林”背后的商机,“少林”、“少林寺”成了无与伦比的超级品牌。工商局的统计表明,除了武术外,目前国内,有100多家企业,55个“少林”商标在使用,家具、农具、汽车、五金、食品、医药,甚至还有烟酒企业。至于那些没有登记在册的小商小贩,对少林、少林寺“商标”的滥用,更是不计其数。
一些演出公司也以少林寺的名义牟取暴利。1995年,某对外演出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对少林寺武僧团全权代理,并要在国内注册版权,长期在国内外演 出,并以“少林武僧团”名义准备上演《少林好汉》剧。这件事情,少林寺通过行政投诉,侵权行为才得以制止。
少林寺是佛教活动场所,不是商号、商标,保护它却要用商业的手段。按照国家现有法律,企业名称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受到保护,未经许可,他人不得使用,凡冒用或盗用他人企业名称的,需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宗教活动场所包括寺院的名称,却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保护。少林寺于1997年成立河南少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来保护少林寺的商标、域名、名称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几年来,在商标权方面,少林寺在国内陆续拿到了29个类别43项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
“乱用少林名称的数以千计,问题得到解决的只是很小一部分。”少林寺法律顾问、河南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琨说。
2001年,释永信方丈带团访问日本,少林武僧团的精彩表演赢得了日本友人的好评:“看了你们的表演,听了方丈的讲法,才知道什么是禅武合一的正宗少林功夫。但如果你们再不行动,这个世界都快搞不懂少林寺、少林拳究竟是在中国,还是在日本了。”说罢,这位日本友人双手呈上一件厚达300余页的查询结果报告,内容是日本国内抢注少林寺、少林寺拳法、世界少林寺权法联盟等272项商标,在全球发展了28个加盟会员国。少林寺武僧团出国访问演出,还得征求当地团体同意,否则少林寺武僧团就得改名。
回国后,释永信方丈立即通过中国商标事务所查询,结果令人触目惊心:第一批对五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的抽样查询显示,除中国香港外,其他国家和地区抢注的少林寺或少林商标共117项,平均每个国家17项。在美国,有人把少林寺的域名也抢注了:shaolin.eom。抢注少林寺域名的人从美国打电话问释永信方丈是否需要,开价是1000万美元。
越洋官司少林功夫也耽搁不起的功夫
1989年,德国人爱伊那•戴勒慕名来到少林寺,拜师释永信方丈学习少林武功。爱伊那的父亲沃尔夫•戴勒在德国被称为音乐大亨,有8个剧场和唱片公司,并有房地产、医疗生意,享誉欧洲。lO年后,小戴勒学成回国后,父子二人不仅在德国建了个“少林寺”,还在欧盟15国注册了11个类别的“少林”商标,包括武术教学、武术表演、文化体育用品、服装等。
2000年8月,释永信方丈委托少林寺法律顾问黄琨赴德打官司。黄琨告诉记者,“当时的焦点是争夺少林寺商标的所有权”。在交涉期间,德国律师认为,依据《巴黎公约》,不是驰名商标的少林,不在国际保护之列,若想要回少林商标,必须•付转让费,否则只能在法庭上说事。最后黄琨决心利用小戴勒和释永信方丈的师徒关系与小戴勒进行了10个小时的深谈,终于说服小戴勒无偿转让在德国的“少林”商标权,做为“交换条件”,少林寺在德国建立少林文化中心。
其实,那些抢注少林寺商标或盗用滥用少林名称的人中,并不都像德国戴勒家族那样与少林寺有着这么一层特殊的渊源。奥地利文化商人费希特曾利用已被少林寺开除的武僧以少林寺武僧团的名义,在澳大利亚等地表演。少林寺诉其侵权,同时向澳大利亚商标局提出了多项少林商标申请,但是费希特以少林可以是被任何人随意使用的普通名词为由,向澳大利亚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澳大利亚商标申请程序,被异议人必须在异议答辩截止日期前提供答辩材料,否则“少林”商标在澳大利亚不受保护。但光是一审答辩的费用就要50万元人民币,还要经过二审、三审,少林寺害怕这是个无底洞,只好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