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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法利夫人》是法国作家福楼拜写的一部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并存的悲剧小说。小说描写了外省一个富裕农民家庭的独生女爱玛悲剧的一生。作者以现实主义的深刻描绘,通过爱玛的悲剧,控诉了恶浊鄙俗的社会,指出爱玛的悲剧是社会造成的。国内有部分学者尝试从女性主义角度分析爱玛的形象,指出了爱玛身上鲜明的女性意识。但该分析仅停留在人物的表层形象,并未对人物背后真正的形象特点进行深挖,且未能从小说中不同人物的视角对爱玛展开全面分析。基于此,本文结合波伏娃对女性“他者”地位的深刻認识,尝试解析男性凝视下爱玛的形象构建过程。
一、作为“他者”的第二性
他者与主体是一对相对概念。若将自我视为主体,他者即为非主体,若将自我设为本质,他者即为非本质。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指出,自我意识并非独立存在的,它需要一个不同于自身的另外一个客体的存在,即他者的存在。他者向自我投射出强大的注视,在这种注视下,自我感知到他人的目光,得以确定自我的存在。简言之,自我意识依附于他者的存在,要真正意识到自我,必须树立一个与自我意识相对立的客体他者,没有他者,就没有自我。他者是一个相对概念。
波伏娃从黑格尔那里得到启发,在《第二性》中探讨女性的处境与自由时,将女性看作“他者”。女性不是偶然被确定为“他者”,也并非自我界定为“他者”的,女性的“他者”地位是长期占有统治地位的男性所造成的。女性一直处于被动状态,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是性的客体,是生儿育女的工具,是可交易的商品。女性的本质是被预先设定好的,无法成为主体,只能在主体权威下异化,成为绝对的“他者”,时刻被“注视者”凝视。“注视者”不允许“被注视者”即女性自由的、主动的、第一地位的存在,并且用社会法律、制度、规则来制约和束缚女性,使其成为“第二性”的存在。
二、男性凝视下的爱玛
视觉既是一种生物本能,也参与文化建构。凝视是一种视觉投射方法,常常携着权利运作发生。凝视者居于主体地位,有权“看”处于被动地位的被凝视者。观者通过实施“看”的特权确立地位,不断向被观者施加压力,被观者在承受压力的同时不断内化观者灌输的价值判断,进而自我物化。《包法利夫人》中,围绕在爱玛身边的皆为男性角色,有其父—卢欧老爹,其夫—查理,其情人—罗道耳弗和赖昂。除此之外,其塑造者福楼拜的建构作用也不容忽视。福楼拜、卢欧老爹、查理、罗道耳弗和赖昂即为特权的观者,而爱玛则长期被裹挟在男性凝视下,难以逃脱被支配、被利用的命运。
(一)福楼拜凝视下的爱玛
在男权社会中,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天使型”,另一种是“恶魔型”。“天使型”常具有美丽大方、温柔善良、纯洁柔弱的特点,“恶魔型”则表现出蛮横自私、心狠手辣、邪恶淫荡的一面。女性形象两极分化,要么完美无缺,要么彻底妖魔化。爱玛在《包法利夫人》中的形象符合后一种类型。
爱玛自幼在修道院接受了贵族化的教育,作为一名农家女孩,她整日幻想着上流社会的美妙生活,“盼望邂逅一位浪漫多情的骑士,从而过上一种贵族式的生活”。作为妻子,她瞧不起作为乡镇医生的丈夫,婚后依然幻想拥有传奇式的爱情。由于不甘于婚后生活的平淡无奇,不满于丈夫的平庸无能,她两次选择偷情。然而,她的偷情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反而给投机商带来了可乘之机,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削的对象。最后她债积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被她挥霍殆尽,情人不肯伸出救援之手,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服毒自杀。作为母亲,她对女儿小白尔特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小白尔特刚出生便被送至乡下,由一户贫穷人家的奶妈来抚养。有一天她突发奇想去看望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却因难以忍受奶妈家艰苦的条件而急于离开。在日常生活中,她整日醉心于自己异想天开的少女梦,痴迷于自己的激情,对女儿更是不闻不问。在她撒手人寰之际,也未曾为女儿考虑半分,抑或有心安排好女儿未来的生活。小白尔特的结局未免让人唏嘘,“全部什物出卖,只有十二法郎七十五生丁剩下来,留给包法利小姐投奔祖母一路使用。老太太当年去世;卢欧老爹瘫了,一个远房姨母把她收养下来。姨母家道贫寒,为了谋生,如今把她送进一家纱厂”。
在父权社会中,爱玛无疑是一个十足的“巫女”。作品反映了潜藏在福楼拜内心深处的男权意识。父权社会背景下派生的文化价值系统常以维护父权制为目的。在福楼拜塑造的人物中,男性可以纵情自己的想象,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不用负道德责任,可是女性却不行,她们只是男性想象中的客体。符合男性统治意志的女性被看作“天使”,不遵从男性意志的女性被彻底妖魔化,迎接她们的,只有下地狱的命运。
福楼拜将爱玛的悲剧归结为命运,是生活无可挽回地把她推向深渊,是浪漫主义幻想和现实生活发生冲突的必然后果。在作品中,福楼拜并没有一味地将爱玛模式化。他刻画的爱玛尽管为人所不齿,但同时是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人物。爱玛不甘于受到男性压迫,选择与现实抗争。然而,她失败了。在福楼拜眼中,爱玛不仅是男女两性关系中的“他者”,而且整部作品都将其置于被观看、被消费、被支配、被占有的位置上,在女性与自然环境、命运抗争的角逐中,爱玛更是毫无能力主宰自己命运的“他者”。
(二)卢欧老爹凝视下的爱玛
父权制下,女性是可支配的财产。首先这份财产的物主是她的父亲,结婚后,父亲再将其支配权转让给她的丈夫。对于卢欧老爹来说,爱玛是一份私有财产,因而他要求私有财产“增值”,进而“保值”。
卢欧老爹为了让女儿“增值”,异想天开,让爱玛去修道院接受大家闺秀的教育。爱玛在修道院里饱读了大量浪漫主义作品,男权话语为爱玛提供了女性形象的典范,害得这位乡村少女整天向往巴黎贵妇的“风雅”生活。浪漫主义文学的熏陶,灌输给她满脑子的诗情画意。这一套思想感情和现实生活相隔十万八千里,无形之中为她未来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波伏娃认为,女性作为依附于男性的“他者”存在,遭受男性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压迫。女性被要求足不出户、待字闺中,被禁锢在这种给定的存在,不能超越自我、发展自我。为了“保值”,卢欧老爹不让爱玛在田庄上操劳或者做工,因此爱玛整天无所事事。 卢欧老爹在转让爱玛支配权的过程中,确立爱玛地位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是“陪嫁”不多。在卢欧老爹眼里,包法利作为一名医生,首先是有身份的人,与爱玛的价值相匹配。其次,“他觉得查理人有些单薄,不是他一直想望的女婿;不过人家说他品行端正,省吃俭用,很有学问,不用说,不会太计较陪嫁”,“他问我要她的话,我就给他”。卢欧老爹自始至终没有真切考虑过爱玛的内心感受,作为财产的爱玛只能被当成一件商品,在包法利求婚后,便被父亲打包转送,成为包法利太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价值观让女性丧失了其在生活、婚姻中的主体地位,完全沦为“他者”“第二性”。
(三)查理眼中的爱玛
查理在尚为人夫时,给卢欧老爹治病期间,爱上了爱玛。在他眼里,爱玛是一位能说会道的人儿,一位刺绣家、一位女才子。“他爱的就是这个:他要的是城里小姐。”查理认为爱玛出身富贵,琴棋書画样样精通,是作为妻子的好人选。查理求婚,是因为求婚“反正也没什么损失”。初婚不久,爱玛恪守妇道,料理家务得心应手,送账单给病人,不露索欠痕迹。“凡此种种,影响所及,提高了人们对包法利的敬重。”“娶到这样一位太太,查理临了也自视甚高了。”他把爱玛当成了自己的陪衬和装饰,是提高自己声望和地位的附属品。“在这以前,他生活哪一点是称心如意?”“可是现在,他心爱的标致女子,他能一辈子占有。”
婚后的生活与爱玛理想中的婚姻生活大不相同,她内心的郁结让她迫不及待想要找人哭诉。可是查理从来不关心也不知道爱玛为什么伤心、抑郁,他每天工作到很晚才回家,爱玛伺候他吃晚饭,酒足饭饱后他便上床睡觉,“身子一挺,打起鼾来”。爱玛试图向查理寻求帮助,“假使查理愿意的话,诧异的话,看穿她的心思的话,哪怕一次也罢,她觉得,她的心头就会立刻涌出滔滔不绝的话来”。在男权社会的价值体系下,妻子漂亮得体,家务料理得当,丈夫工作忙碌稳定,便是幸福。“他(查理)相信她快乐;然而她恨的正是他这种稳如磐石的安定,这种心平气和的迟钝,甚至她带给他的幸福。”查理完全活在父权制笼罩的世界里,幸福着自己的幸福,他从未将爱玛置于与自己同等的主体地位,关心爱玛是否幸福。作为丈夫,他也不会任由爱玛改变这一地位,因为世界是掌握在他们手中,妻子只能作为依附于他们存在的“他者”。
(四)情人眼中的爱玛
波伏娃认为,女性并没有被视为人,她们的存在似物,受人支配,为男人所用,一直是被动的。在男权社会,女性注定是屈从的、被占有的、被利用的,她们的形象是男性通过意识塑造的。在第一任情人罗道耳弗的凝视下,爱玛的形象发生了变化,但却是一种被物化的形象。罗道耳弗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乡绅,是风月老手,他如同伊甸园中的毒蛇,引诱爱玛偷吃禁果,使其陷进通奸的幻灭之中。他初见爱玛时,认为爱玛是宝物,有着“新奇的魅力”。在跟爱玛来往期间,他采取随心所欲的手法,“他把她调教成了一个又柔顺又放纵的尤物”。爱玛是玩物,可以供他寻欢作乐。在爱玛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决定与他私奔后,他的反应是“简直扯淡”,并断然将其抛弃,爱玛又成了弃物。
爱玛的第二任情人赖昂,是一位生性懦弱的小职员。在他眼中,爱玛是一件值得炫耀的“胜利品”。在跟爱玛交往没有多久,“赖昂在朋友面前,神气十足”。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指出,女人完全被列入了“东西”的行列,而男人力图用他拥有和征服的东西来装饰自己的尊严。在赖昂的价值观里,男性拥有情妇是地位的象征。“他赞赏她火热的感情和裙子的花边。再说,她不正是一位社交之花、一位有夫之妇!总而言之,一位真正的情妇!”他将爱玛完全异化为提高自己地位的物品。
三、爱玛的“他者”形象
在法国女性主义作家埃莱娜·西苏看来,如果女性一直活在男性话语体系下,且总是向处于对立面的男性寻求帮助,那么,她原有的精神会被毁灭,她的声音会被减弱直至湮灭。鉴于此,她能做的就是打破秩序,扭转局面。
“爱玛不是一个弱者,她的悲剧和全书的美丽就在她的反抗意识。”爱玛婚后意识到丈夫与自己理想中的样子大相径庭,“查理的谈吐像人行道一样平板,见解庸俗,如同来往行人一般,衣着寻常,激不起情绪,也激不起笑或者梦想”。她不愿意成为这种低能男人的附属品,她的骄傲和自命不凡不允许她以“他者”的身份压抑地活着。她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誉,背上骂名和罪名,也要反抗来自男权社会的各种形式的虚伪的“爱护”。
然而,爱玛反抗的出发点是对现实婚姻的不满,却寄希望于寻找另外一位白马王子。爱玛的价值取向是男权社会来定位的,爱情、婚姻是她生活的全部,是她的精神支柱。在她尝试改变自己命运的同时,她没有形成独立的人格,更没有脱离男权制对她的影响,无形中接受了男权文化对她的侵蚀和毒害,成为男权文化的拥护者和认同者,因而亲手将自己推入了另外一个同样依附于男性的命运漩涡之中。
四、结语
在父权制的凝视下,爱玛作为第二性的“他者”,深受来自父权社会的种种折磨。然而,爱玛敢于对抗世俗观念。只是她的反抗是盲目的、缺乏理性的,且采取的手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爱玛终究没有摆脱男权制对她的束缚,成为男权文化的认同者,也导致了其悲剧的发生。
一、作为“他者”的第二性
他者与主体是一对相对概念。若将自我视为主体,他者即为非主体,若将自我设为本质,他者即为非本质。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指出,自我意识并非独立存在的,它需要一个不同于自身的另外一个客体的存在,即他者的存在。他者向自我投射出强大的注视,在这种注视下,自我感知到他人的目光,得以确定自我的存在。简言之,自我意识依附于他者的存在,要真正意识到自我,必须树立一个与自我意识相对立的客体他者,没有他者,就没有自我。他者是一个相对概念。
波伏娃从黑格尔那里得到启发,在《第二性》中探讨女性的处境与自由时,将女性看作“他者”。女性不是偶然被确定为“他者”,也并非自我界定为“他者”的,女性的“他者”地位是长期占有统治地位的男性所造成的。女性一直处于被动状态,相对于男性而言,女性是性的客体,是生儿育女的工具,是可交易的商品。女性的本质是被预先设定好的,无法成为主体,只能在主体权威下异化,成为绝对的“他者”,时刻被“注视者”凝视。“注视者”不允许“被注视者”即女性自由的、主动的、第一地位的存在,并且用社会法律、制度、规则来制约和束缚女性,使其成为“第二性”的存在。
二、男性凝视下的爱玛
视觉既是一种生物本能,也参与文化建构。凝视是一种视觉投射方法,常常携着权利运作发生。凝视者居于主体地位,有权“看”处于被动地位的被凝视者。观者通过实施“看”的特权确立地位,不断向被观者施加压力,被观者在承受压力的同时不断内化观者灌输的价值判断,进而自我物化。《包法利夫人》中,围绕在爱玛身边的皆为男性角色,有其父—卢欧老爹,其夫—查理,其情人—罗道耳弗和赖昂。除此之外,其塑造者福楼拜的建构作用也不容忽视。福楼拜、卢欧老爹、查理、罗道耳弗和赖昂即为特权的观者,而爱玛则长期被裹挟在男性凝视下,难以逃脱被支配、被利用的命运。
(一)福楼拜凝视下的爱玛
在男权社会中,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天使型”,另一种是“恶魔型”。“天使型”常具有美丽大方、温柔善良、纯洁柔弱的特点,“恶魔型”则表现出蛮横自私、心狠手辣、邪恶淫荡的一面。女性形象两极分化,要么完美无缺,要么彻底妖魔化。爱玛在《包法利夫人》中的形象符合后一种类型。
爱玛自幼在修道院接受了贵族化的教育,作为一名农家女孩,她整日幻想着上流社会的美妙生活,“盼望邂逅一位浪漫多情的骑士,从而过上一种贵族式的生活”。作为妻子,她瞧不起作为乡镇医生的丈夫,婚后依然幻想拥有传奇式的爱情。由于不甘于婚后生活的平淡无奇,不满于丈夫的平庸无能,她两次选择偷情。然而,她的偷情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反而给投机商带来了可乘之机,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削的对象。最后她债积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被她挥霍殆尽,情人不肯伸出救援之手,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她服毒自杀。作为母亲,她对女儿小白尔特没有尽到一个母亲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小白尔特刚出生便被送至乡下,由一户贫穷人家的奶妈来抚养。有一天她突发奇想去看望刚出生不久的女儿,却因难以忍受奶妈家艰苦的条件而急于离开。在日常生活中,她整日醉心于自己异想天开的少女梦,痴迷于自己的激情,对女儿更是不闻不问。在她撒手人寰之际,也未曾为女儿考虑半分,抑或有心安排好女儿未来的生活。小白尔特的结局未免让人唏嘘,“全部什物出卖,只有十二法郎七十五生丁剩下来,留给包法利小姐投奔祖母一路使用。老太太当年去世;卢欧老爹瘫了,一个远房姨母把她收养下来。姨母家道贫寒,为了谋生,如今把她送进一家纱厂”。
在父权社会中,爱玛无疑是一个十足的“巫女”。作品反映了潜藏在福楼拜内心深处的男权意识。父权社会背景下派生的文化价值系统常以维护父权制为目的。在福楼拜塑造的人物中,男性可以纵情自己的想象,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不用负道德责任,可是女性却不行,她们只是男性想象中的客体。符合男性统治意志的女性被看作“天使”,不遵从男性意志的女性被彻底妖魔化,迎接她们的,只有下地狱的命运。
福楼拜将爱玛的悲剧归结为命运,是生活无可挽回地把她推向深渊,是浪漫主义幻想和现实生活发生冲突的必然后果。在作品中,福楼拜并没有一味地将爱玛模式化。他刻画的爱玛尽管为人所不齿,但同时是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人物。爱玛不甘于受到男性压迫,选择与现实抗争。然而,她失败了。在福楼拜眼中,爱玛不仅是男女两性关系中的“他者”,而且整部作品都将其置于被观看、被消费、被支配、被占有的位置上,在女性与自然环境、命运抗争的角逐中,爱玛更是毫无能力主宰自己命运的“他者”。
(二)卢欧老爹凝视下的爱玛
父权制下,女性是可支配的财产。首先这份财产的物主是她的父亲,结婚后,父亲再将其支配权转让给她的丈夫。对于卢欧老爹来说,爱玛是一份私有财产,因而他要求私有财产“增值”,进而“保值”。
卢欧老爹为了让女儿“增值”,异想天开,让爱玛去修道院接受大家闺秀的教育。爱玛在修道院里饱读了大量浪漫主义作品,男权话语为爱玛提供了女性形象的典范,害得这位乡村少女整天向往巴黎贵妇的“风雅”生活。浪漫主义文学的熏陶,灌输给她满脑子的诗情画意。这一套思想感情和现实生活相隔十万八千里,无形之中为她未来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波伏娃认为,女性作为依附于男性的“他者”存在,遭受男性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压迫。女性被要求足不出户、待字闺中,被禁锢在这种给定的存在,不能超越自我、发展自我。为了“保值”,卢欧老爹不让爱玛在田庄上操劳或者做工,因此爱玛整天无所事事。 卢欧老爹在转让爱玛支配权的过程中,确立爱玛地位的一个决定性因素是“陪嫁”不多。在卢欧老爹眼里,包法利作为一名医生,首先是有身份的人,与爱玛的价值相匹配。其次,“他觉得查理人有些单薄,不是他一直想望的女婿;不过人家说他品行端正,省吃俭用,很有学问,不用说,不会太计较陪嫁”,“他问我要她的话,我就给他”。卢欧老爹自始至终没有真切考虑过爱玛的内心感受,作为财产的爱玛只能被当成一件商品,在包法利求婚后,便被父亲打包转送,成为包法利太太。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价值观让女性丧失了其在生活、婚姻中的主体地位,完全沦为“他者”“第二性”。
(三)查理眼中的爱玛
查理在尚为人夫时,给卢欧老爹治病期间,爱上了爱玛。在他眼里,爱玛是一位能说会道的人儿,一位刺绣家、一位女才子。“他爱的就是这个:他要的是城里小姐。”查理认为爱玛出身富贵,琴棋書画样样精通,是作为妻子的好人选。查理求婚,是因为求婚“反正也没什么损失”。初婚不久,爱玛恪守妇道,料理家务得心应手,送账单给病人,不露索欠痕迹。“凡此种种,影响所及,提高了人们对包法利的敬重。”“娶到这样一位太太,查理临了也自视甚高了。”他把爱玛当成了自己的陪衬和装饰,是提高自己声望和地位的附属品。“在这以前,他生活哪一点是称心如意?”“可是现在,他心爱的标致女子,他能一辈子占有。”
婚后的生活与爱玛理想中的婚姻生活大不相同,她内心的郁结让她迫不及待想要找人哭诉。可是查理从来不关心也不知道爱玛为什么伤心、抑郁,他每天工作到很晚才回家,爱玛伺候他吃晚饭,酒足饭饱后他便上床睡觉,“身子一挺,打起鼾来”。爱玛试图向查理寻求帮助,“假使查理愿意的话,诧异的话,看穿她的心思的话,哪怕一次也罢,她觉得,她的心头就会立刻涌出滔滔不绝的话来”。在男权社会的价值体系下,妻子漂亮得体,家务料理得当,丈夫工作忙碌稳定,便是幸福。“他(查理)相信她快乐;然而她恨的正是他这种稳如磐石的安定,这种心平气和的迟钝,甚至她带给他的幸福。”查理完全活在父权制笼罩的世界里,幸福着自己的幸福,他从未将爱玛置于与自己同等的主体地位,关心爱玛是否幸福。作为丈夫,他也不会任由爱玛改变这一地位,因为世界是掌握在他们手中,妻子只能作为依附于他们存在的“他者”。
(四)情人眼中的爱玛
波伏娃认为,女性并没有被视为人,她们的存在似物,受人支配,为男人所用,一直是被动的。在男权社会,女性注定是屈从的、被占有的、被利用的,她们的形象是男性通过意识塑造的。在第一任情人罗道耳弗的凝视下,爱玛的形象发生了变化,但却是一种被物化的形象。罗道耳弗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乡绅,是风月老手,他如同伊甸园中的毒蛇,引诱爱玛偷吃禁果,使其陷进通奸的幻灭之中。他初见爱玛时,认为爱玛是宝物,有着“新奇的魅力”。在跟爱玛来往期间,他采取随心所欲的手法,“他把她调教成了一个又柔顺又放纵的尤物”。爱玛是玩物,可以供他寻欢作乐。在爱玛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决定与他私奔后,他的反应是“简直扯淡”,并断然将其抛弃,爱玛又成了弃物。
爱玛的第二任情人赖昂,是一位生性懦弱的小职员。在他眼中,爱玛是一件值得炫耀的“胜利品”。在跟爱玛交往没有多久,“赖昂在朋友面前,神气十足”。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指出,女人完全被列入了“东西”的行列,而男人力图用他拥有和征服的东西来装饰自己的尊严。在赖昂的价值观里,男性拥有情妇是地位的象征。“他赞赏她火热的感情和裙子的花边。再说,她不正是一位社交之花、一位有夫之妇!总而言之,一位真正的情妇!”他将爱玛完全异化为提高自己地位的物品。
三、爱玛的“他者”形象
在法国女性主义作家埃莱娜·西苏看来,如果女性一直活在男性话语体系下,且总是向处于对立面的男性寻求帮助,那么,她原有的精神会被毁灭,她的声音会被减弱直至湮灭。鉴于此,她能做的就是打破秩序,扭转局面。
“爱玛不是一个弱者,她的悲剧和全书的美丽就在她的反抗意识。”爱玛婚后意识到丈夫与自己理想中的样子大相径庭,“查理的谈吐像人行道一样平板,见解庸俗,如同来往行人一般,衣着寻常,激不起情绪,也激不起笑或者梦想”。她不愿意成为这种低能男人的附属品,她的骄傲和自命不凡不允许她以“他者”的身份压抑地活着。她不惜牺牲自己的名誉,背上骂名和罪名,也要反抗来自男权社会的各种形式的虚伪的“爱护”。
然而,爱玛反抗的出发点是对现实婚姻的不满,却寄希望于寻找另外一位白马王子。爱玛的价值取向是男权社会来定位的,爱情、婚姻是她生活的全部,是她的精神支柱。在她尝试改变自己命运的同时,她没有形成独立的人格,更没有脱离男权制对她的影响,无形中接受了男权文化对她的侵蚀和毒害,成为男权文化的拥护者和认同者,因而亲手将自己推入了另外一个同样依附于男性的命运漩涡之中。
四、结语
在父权制的凝视下,爱玛作为第二性的“他者”,深受来自父权社会的种种折磨。然而,爱玛敢于对抗世俗观念。只是她的反抗是盲目的、缺乏理性的,且采取的手段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爱玛终究没有摆脱男权制对她的束缚,成为男权文化的认同者,也导致了其悲剧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