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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大约1.5万字的篇幅内,“监督”二字出现89次,频率之高是前所未有的。
但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去年8月27日,“廿年磨一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终获通过,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内容与监督程序,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近一段时期的党委改革中,纪委书记受到格外的重视,不但任职年龄放宽到63岁,有别于其它普通常委的60岁;更重要的是,沿用数年的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模式被舍弃,纪委书记不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以便集中精力专务纪检工作。
可以期待,今年是中国一个监督大年,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上,或许会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或标志性意义。
应该说,共产党的领导干部都是精英,说是“特殊材料铸造的”,亦不为过。在2002年的反腐中,有一个人特别耀眼,这就是自命为“荆楚一帅才”而人称为“五毒书记”的张二江。平心而论,张二江的确卓尔不凡,武汉大学历史系78级高材生,担任武汉大学学生会主席,当选全国学联委员,基本上达到了一个学生干部所能做到的极限。当年一位同学回忆张二江说,“他有细微之处,哪位同学病了,家里有困难,都很关心”,“我们同学对他印象都不错”。即便是张二江东窗事发,丹江口市纪委一位领导还表示:“就工作能力而言,在同级干部中算是优秀的。”
像张二江这样“根红苗正”而走上贪腐之路的领导干部为数相当不少,甚至占到大多数,程维高、慕绥新、王雪冰、李纪周……都可以归入此列,陈良宇可能亦不例外。再拿卷入“远华”案的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来说,他虽然出身干部家庭,但也是一步一步升迁的。李纪周有没有得到过父亲的“帮助”?这是一般人可能都想问的,但无论是李纪周曾经的上司,还是后来接任他位置的官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几乎异口同声: “没有!”
一个个人中之杰,而且“根红苗正”,可为什么却一个个都堕落了、乃至成为大贪腐、而且形势愈演愈烈呢?在今年的“两会”答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坦率承认:中国的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而且越来越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领导人。
原因正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江西大贪官胡长清曾有过一句实话实说:“我们现行的监督,就像‘牛栏里关猫’,没有多大作用。”无独有偶,广西大贪官李乘龙也快人快语:“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设。”
更有官员在法庭上嗟悔莫及:“假如我当年第一次利用职权,将国家的房子无偿送人的时候,报纸把我揭露出来,或者检察机关马上设立特别检察官,对我进行调查,我何至于弄到今天这步田地?大不了二三年徒刑而已,更不要说如果有严厉的监督机制,我压根儿就不可能有腐败的开始。”
灾难是深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对干部缺乏监督,表面上是充满信任,实质上是漠不关心,没有对干部的爱,缺乏对干部的保护,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干部本人,这都是在犯罪!别无选择,我们必须把监督担当起来!
2004年2月,在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之际,著名社会学家、中纪委特邀研究员邵道生先生曾写下这样一段评论:
监督不仅仅是“找麻烦”,不仅仅是“找问题”,不仅仅是“找别扭”,不仅仅是“过不去”,而是一种“关爱”,是一种“爱护”,是一种“帮助”,是一种“真正的同志式的关心”,是为了让一些干部避免最后的“人财两空”、“家破人亡”。
——真良言也!在监督法已经实施的今天,但愿有所有公权力机构和执掌公权力的人士都得到爱护和帮助,都得到真正的同志式的关心。■
但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去年8月27日,“廿年磨一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终获通过,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内容与监督程序,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近一段时期的党委改革中,纪委书记受到格外的重视,不但任职年龄放宽到63岁,有别于其它普通常委的60岁;更重要的是,沿用数年的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模式被舍弃,纪委书记不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以便集中精力专务纪检工作。
可以期待,今年是中国一个监督大年,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上,或许会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或标志性意义。
应该说,共产党的领导干部都是精英,说是“特殊材料铸造的”,亦不为过。在2002年的反腐中,有一个人特别耀眼,这就是自命为“荆楚一帅才”而人称为“五毒书记”的张二江。平心而论,张二江的确卓尔不凡,武汉大学历史系78级高材生,担任武汉大学学生会主席,当选全国学联委员,基本上达到了一个学生干部所能做到的极限。当年一位同学回忆张二江说,“他有细微之处,哪位同学病了,家里有困难,都很关心”,“我们同学对他印象都不错”。即便是张二江东窗事发,丹江口市纪委一位领导还表示:“就工作能力而言,在同级干部中算是优秀的。”
像张二江这样“根红苗正”而走上贪腐之路的领导干部为数相当不少,甚至占到大多数,程维高、慕绥新、王雪冰、李纪周……都可以归入此列,陈良宇可能亦不例外。再拿卷入“远华”案的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来说,他虽然出身干部家庭,但也是一步一步升迁的。李纪周有没有得到过父亲的“帮助”?这是一般人可能都想问的,但无论是李纪周曾经的上司,还是后来接任他位置的官员,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几乎异口同声: “没有!”
一个个人中之杰,而且“根红苗正”,可为什么却一个个都堕落了、乃至成为大贪腐、而且形势愈演愈烈呢?在今年的“两会”答记者会上,温家宝总理坦率承认:中国的腐败现象接连不断地发生,而且越来越严重,甚至涉及到许多高级领导人。
原因正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江西大贪官胡长清曾有过一句实话实说:“我们现行的监督,就像‘牛栏里关猫’,没有多大作用。”无独有偶,广西大贪官李乘龙也快人快语:“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成金钱,监督机构对于我形同虚设。”
更有官员在法庭上嗟悔莫及:“假如我当年第一次利用职权,将国家的房子无偿送人的时候,报纸把我揭露出来,或者检察机关马上设立特别检察官,对我进行调查,我何至于弄到今天这步田地?大不了二三年徒刑而已,更不要说如果有严厉的监督机制,我压根儿就不可能有腐败的开始。”
灾难是深重的,教训是深刻的,对干部缺乏监督,表面上是充满信任,实质上是漠不关心,没有对干部的爱,缺乏对干部的保护,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干部本人,这都是在犯罪!别无选择,我们必须把监督担当起来!
2004年2月,在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之际,著名社会学家、中纪委特邀研究员邵道生先生曾写下这样一段评论:
监督不仅仅是“找麻烦”,不仅仅是“找问题”,不仅仅是“找别扭”,不仅仅是“过不去”,而是一种“关爱”,是一种“爱护”,是一种“帮助”,是一种“真正的同志式的关心”,是为了让一些干部避免最后的“人财两空”、“家破人亡”。
——真良言也!在监督法已经实施的今天,但愿有所有公权力机构和执掌公权力的人士都得到爱护和帮助,都得到真正的同志式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