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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R714.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4)12-0055-01
为了解松江区各级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报告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心脑报告管理工作以及提高心脑报告质量提供依据,松江区每年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漏报调查,现将2013年松江区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漏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2014年2-4月,按照《上海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手册》要求及《松江区心脑血管疾病漏报调查方案》中规定的方法,对辖区内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报病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包括二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 调查内容:2013年度所有就诊病例是否存在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或死亡,并记录漏报情况。需要上报的病例种类包括脑梗死(非腔梗)、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卒中不分型、腔隙性脑梗塞的发病、死亡;TIA的发作;急性心肌梗死的发病、死亡;冠心病死亡以及心脏性猝死。对于符合上报要求的病例,经心脑条线医生进行漏报核对,剔除已报病例后,将漏报病例重新予以调查核实,符合上报要求的及时进行补报。
1.3 调查方法:二级医院主要是从病案系统导出数据,筛选出符合报病要求的病例,与医院每月上报的心脑血管疾病资料进行核对,了解漏报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是结合病案系统及医院2013年度出入院登记簿,将符合报病要求的病例与社区每月上交的心脑血管疾病资料进行核对,看有无漏报。
1.4 抽样方法:本次医院漏报率调查主要选取了本区5家二級医院以及还保留住院部的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15家医疗机构。
2 结果
2.1 漏报概况:15家医疗机构2013年共计住院病例60066例,其中符合心脑血管疾病报病要求的有1445例,实際报告人数为1437例,漏报8例,漏报率为0.55%。
2.2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漏报情况:一级医疗机构10家,漏报率为2.56%,二级医疗机构5家,漏报率为0.25%。具体见表1。
3 讨论
调查结果显示松江区2013年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漏报率为0.55%,低于上海市疾控中心规定的医疗机构心脑血管事件漏报率不高于5%的规定。但一级医疗机构的漏报率为2.56%,远高于二级医疗机构的漏报率,这与一级医疗机构每年接诊的心脑血管事件病例数较少,部分接诊医生并未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的自觉性或并不了解心脑血管报病规范有关,说明下一步工作,应加强对一级医疗机构心脑血管事件报病的培训,加强医生报病的自觉性。从调查情况来看,8例医疗机构的漏报都是由于接诊医生漏报、而防保条线医师质控未发现造成。需进一步加强临床医生的报病知识及报病意识,并加强质控工作。
为了解松江区各级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报告质量,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心脑报告管理工作以及提高心脑报告质量提供依据,松江区每年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漏报调查,现将2013年松江区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漏报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2014年2-4月,按照《上海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手册》要求及《松江区心脑血管疾病漏报调查方案》中规定的方法,对辖区内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报病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包括二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 调查内容:2013年度所有就诊病例是否存在心脑血管疾病发病或死亡,并记录漏报情况。需要上报的病例种类包括脑梗死(非腔梗)、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卒中不分型、腔隙性脑梗塞的发病、死亡;TIA的发作;急性心肌梗死的发病、死亡;冠心病死亡以及心脏性猝死。对于符合上报要求的病例,经心脑条线医生进行漏报核对,剔除已报病例后,将漏报病例重新予以调查核实,符合上报要求的及时进行补报。
1.3 调查方法:二级医院主要是从病案系统导出数据,筛选出符合报病要求的病例,与医院每月上报的心脑血管疾病资料进行核对,了解漏报情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则是结合病案系统及医院2013年度出入院登记簿,将符合报病要求的病例与社区每月上交的心脑血管疾病资料进行核对,看有无漏报。
1.4 抽样方法:本次医院漏报率调查主要选取了本区5家二級医院以及还保留住院部的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计15家医疗机构。
2 结果
2.1 漏报概况:15家医疗机构2013年共计住院病例60066例,其中符合心脑血管疾病报病要求的有1445例,实際报告人数为1437例,漏报8例,漏报率为0.55%。
2.2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漏报情况:一级医疗机构10家,漏报率为2.56%,二级医疗机构5家,漏报率为0.25%。具体见表1。
3 讨论
调查结果显示松江区2013年医疗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漏报率为0.55%,低于上海市疾控中心规定的医疗机构心脑血管事件漏报率不高于5%的规定。但一级医疗机构的漏报率为2.56%,远高于二级医疗机构的漏报率,这与一级医疗机构每年接诊的心脑血管事件病例数较少,部分接诊医生并未心脑血管事件报告的自觉性或并不了解心脑血管报病规范有关,说明下一步工作,应加强对一级医疗机构心脑血管事件报病的培训,加强医生报病的自觉性。从调查情况来看,8例医疗机构的漏报都是由于接诊医生漏报、而防保条线医师质控未发现造成。需进一步加强临床医生的报病知识及报病意识,并加强质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