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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无疑是2010年两会期间讨论得最热的话题,相关建议与提案也是创下了历史新高,大批代表、委员“炮轰”高房价,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建言献策,其中保障房建设被多次提到。
在3月5日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重点提到了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在提出的四项举措中,其中第一项即为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土地、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随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3月11下午,国土资源部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土部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通知的核心思想是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在房地产开发的利用上要严格加强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助性中小套型的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用地数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用词相当严厉。
早在2009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指出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并提出四项举措。其中,推进保障房建设即为一项,和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三大举措并列。
如此高频率提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可见政府宏观调控房价平稳发展的决心。
事实上,保障性住房实施已有多年,1998年,中国开始强力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作为改革举措的一部分,同时推出了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两项制度。前者由政府投资建房、低回报出租;后者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承建并低价出售。二者构成保障住房的基本品种。后来又增加了由政府限价出售的限价房,以及仍在探索中的公共租赁房。所有这些,构成了中国“保障房”的系列品种。
在民生越来越受重视的当下,保障房建设步伐也在加快。但截止目前,保障房建设仍不尽如意,房价增长过快,与民众期望仍有较大差距,“居者有其屋”只是存留在很多人心中的梦想。
笔者认为,中央政府大力推行,实施多年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地方成效之所以并不乐观,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地方“土地财政”依赖性过重,土地收益仍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在此背景下,“地王”一次次被刷新,其收入悉数进入地方财政。
一个有力的佐证是,2009年1月7日,中国指数研究院继12月30日首发《2009年中国及主要城市土地市场监测报告》后,再次重磅推出《2009年中國土地出让金年终大盘点》,据监测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000亿元,中国70个大中城市土地出让金共计10836亿元,同比08年增加140%,同比“疯狂”的07年增加49%。
而归属于保障房范畴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带有政府支持的保障性质,以经济适用房为例,文件规定其土地采取划拨出让的方式,不收土地出让金,出售价格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仅允许3%的利润,此外还有一系列的税费减免。
这些显然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的收益,因而在具体实施时,总是积极性不够,打折扣自然成为常有的事情。此前有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仍有四个地级城市、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租住房制度;全国累计仅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经济适用房的投资,从2004年开始便出现了负增长,不少地方甚至停止建设,即便在2009年,经济适用房投资也不过1139亿元,在全年高达25619亿元的住宅投资中所占比例不过4.4%。
显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两者之间势必进行博奕。扩大保障范围的政策导向和舆论呼声,让各地政府在土地的巨大收益和保障房的巨大投入之间做出抉择。
在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释放出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中央政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来确定2010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时,也试图在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之间寻找一条平衡的道路。
在3月5日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重点提到了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在提出的四项举措中,其中第一项即为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年度建设计划,确保土地、资金和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随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3月11下午,国土资源部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土部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通知的核心思想是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在房地产开发的利用上要严格加强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助性中小套型的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用地数量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用词相当严厉。
早在2009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指出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并提出四项举措。其中,推进保障房建设即为一项,和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三大举措并列。
如此高频率提出推进保障性住房,可见政府宏观调控房价平稳发展的决心。
事实上,保障性住房实施已有多年,1998年,中国开始强力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作为改革举措的一部分,同时推出了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两项制度。前者由政府投资建房、低回报出租;后者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开发商承建并低价出售。二者构成保障住房的基本品种。后来又增加了由政府限价出售的限价房,以及仍在探索中的公共租赁房。所有这些,构成了中国“保障房”的系列品种。
在民生越来越受重视的当下,保障房建设步伐也在加快。但截止目前,保障房建设仍不尽如意,房价增长过快,与民众期望仍有较大差距,“居者有其屋”只是存留在很多人心中的梦想。
笔者认为,中央政府大力推行,实施多年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地方成效之所以并不乐观,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地方“土地财政”依赖性过重,土地收益仍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财政收入。在此背景下,“地王”一次次被刷新,其收入悉数进入地方财政。
一个有力的佐证是,2009年1月7日,中国指数研究院继12月30日首发《2009年中国及主要城市土地市场监测报告》后,再次重磅推出《2009年中國土地出让金年终大盘点》,据监测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000亿元,中国70个大中城市土地出让金共计10836亿元,同比08年增加140%,同比“疯狂”的07年增加49%。
而归属于保障房范畴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都是带有政府支持的保障性质,以经济适用房为例,文件规定其土地采取划拨出让的方式,不收土地出让金,出售价格保本微利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仅允许3%的利润,此外还有一系列的税费减免。
这些显然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的收益,因而在具体实施时,总是积极性不够,打折扣自然成为常有的事情。此前有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仍有四个地级城市、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租住房制度;全国累计仅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经济适用房的投资,从2004年开始便出现了负增长,不少地方甚至停止建设,即便在2009年,经济适用房投资也不过1139亿元,在全年高达25619亿元的住宅投资中所占比例不过4.4%。
显然,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两者之间势必进行博奕。扩大保障范围的政策导向和舆论呼声,让各地政府在土地的巨大收益和保障房的巨大投入之间做出抉择。
在此次政府工作报告中,释放出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中央政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来确定2010年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时,也试图在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和满足人民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之间寻找一条平衡的道路。